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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放亮,鸡鸣之声惊动了沉思中的曹云。
他把手中几本师门古籍重新装入塑料袋中套好,连同从王东那里抢来的天金钢一起放入木盒中,再裹上油布,仔细地塞进香案下的地缝里。盖上石砖后,觉得没什么破绽了,这才起身向外走去。
推门而出,一股清新地晨风迎面吹来,让曹云顿感精神一振。此时日头还未从远方天际中跳出,清清淡淡的晨雾缭绕在附近泛绿的田野中,鸡犬之声渐渐多了起来。转头望去,千鹤村里许多家已飘起炊烟,又是一日开始了。
曹云看了看天色,估计今日是个阳春晴朗之天。他抻了抻腰身,胸口上的剑伤已无大碍了,血参的止血疗伤功效确实神妙。只不过自己当时血流了不少,加上一夜厮杀未眠,身体倒也有些感觉发虚。在补充元气这点上,血参毕竟还是不如人参。
一边查看自己的伤口,曹云心里同时在暗暗合计着:“没想到乾坤袋这么难弄……从何处才能寻来呢?王家现在已经有所警觉,再找他们下手恐不妥当,这次又干掉了他家的执法长老,估计闹出的动静不小。眼下只能等这阵风头过去再说吧……”
曹云心中所想的乾坤袋,别名又称百宝囊,是一种储物法宝,制作之法向来为各大门派不传之秘。其师赵凯忠以前拥有的那个乾坤袋还是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小的可怜,其内容量仅有一尺见方,而且现今早已不知被何人抢走。
乾坤袋这个名字据说来自西方佛教中的“慈氏”未来佛——即弥勒佛手中一法宝,号称可装天地,是为乾坤袋。道家也有一秘术,名曰袖里乾坤,一经施展,可大可小,吞日月星辰而无极致。
弥勒佛手中的乾坤袋到底能装啥曹云并不清楚,不过袖里乾坤这门道家法诀倒是曾听师父谈起过——非功力高深者不可施展。这一法术很有些缺憾,由于是凭空创造出的空间,一但施法者意外身亡,这空间连同其内之物便都会统统湮灭;既不是如此,若有强大力量搅乱时空,同样也会波及袖里乾坤之术,搞不好便是个鸡飞蛋打。看来还是乾坤袋这等实物法宝用起来放心些。
曹云之所以这么想要乾坤袋,主要目的便是想把手头几本师门秘籍完好保存下去。在地下埋放时日若过久,保不准哪天就被虫嗑老鼠啃了,一旦如此才叫遗恨终身。虽说早已背熟,但那四本古册毕竟都是师父传下来的,尤其其中《拾遗》一册,更是赵凯忠亲笔写下自己一生中的各种见闻与感悟。如今恩师已不在,只有从那字里行间中,才能回忆起往日恩师的谆谆教导。
清晨的曙光之中,曹云在门外静静站立着,寻思了许久,终未找到什么办法可以寻得乾坤袋。他摇摇头,转身回到门前,从地上捡起一块红漆木牌,上面写着一个很大的“医”字。吹了吹木牌上的灰尘,曹云把它挂在门上——这是许久前赵凯忠与千鹤村民做好的约定,若是木牌不在门上,便表示他们师徒俩外出了;只要挂上牌子,村民便可前来寻医看病。
当日头已高升后,坐在正堂中正打坐练气的曹云突然睁开眼睛,他听到外面细微的脚步声传来,知道有村民前来看病了。没多久,果然木门被推开,一位老妇人带着个年轻女人进来。刚进屋,看见曹云在此,那老妇人高兴地问道:“小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还没见你在呢。怎么回来不去大娘家里坐坐?要不是早上赶集的人回来我们还不知道你在呢。”
曹云起身迎向前,笑着开口道:“我也是昨晚才回来。周大娘,您的腿脚怎样了?近来又犯痛了?”
“没!我那老风湿腿现在可利索的很。这不是我儿媳妇病了吗,她脸皮嫩,不好意思看病,我这老太婆只好拉着她来了……”说到这里,周大娘回头又指着有些扭捏的儿媳训斥道,“嗨!你也是,有啥不好意思的,人家小云那是医者父母心,不要凭地多想!”
“哦?得了什么病?”曹云见那小媳妇脸上发红,便出口问道。
“是那个乳……乳什么来着?”
“妈,是乳腺炎……”周大娘的儿媳接口道。
“对,就是乳腺炎,你看这破名字怪绕口的,明明就是**发炎么!”
小媳妇的脸被说得越发红,曹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只听周大娘继续道:“前一阵你没在,我们就先到乡里卫生所去看,马医生说有可能是急性的,就让我们又到城里大医院去看病。结果到了城里啊,大夫立马叫我们住院!我一打听,化验费不算,光是打滴流再加住院费,就要几千块!小云你说我们农家人怎可能治得起?后来我又领孩子去了一家很有名的市级医院,结果人家那大夫都不正眼瞧咱孩子一眼,还给我出了个啥来着……哦对!选择题,摆出个一二三四方子,问我‘你要吃哪个药?好药贵,得五千左右,差一点的吗……就不敢保证能治好……’你说这不是坑人么!我家现在连儿子结婚时借的债都没还清,哪里有这许多钱……唉,孩子还等着喂奶,媳妇本就身子虚,奶水少,现在连喂奶都疼得难受,只能用羊奶对敷着,真是愁人……”
周大娘唠叨了许多,满脸都是无奈,曹云只好安慰道:“无妨无妨,不是什么大病,我先把个脉看看。”
抓过那小媳妇的腕子,曹云搭了会脉,见脉象无异样,知道体内并无恶疾,只是寻常炎症发作而已。于是问周大娘道:“医院检查确实是乳腺炎?”
“嗯,没错。”说着,周大娘递过来一本病例,曹云翻开看了看。没办法,他又不能掀开人家小媳妇的衣服检查,只好如此确定病因了。仔细看过后,诊断上写的是慢性,曹云递还病例本给周大娘,同时说道:
“您老别担心,这毛病好治。等下回去后,到田边多摘些新长的蒲公英,回家捣碎敷上就见效;同时再生煎一些成汤汁,每天服一碗,一星期即可。另外,用些新鲜的蒲公英叶茎剁烂成馅,包成羊肉饺子给她吃几天,补身子,又能催奶。对了,近期别吃葱姜蒜和其他刺激性食物,否则容易加重病情。”
曹云一番话令周大娘当即喜笑颜开。可不是么,阳春时节,蒲公英野地里到处都是,采都采不完,又不花钱,还是这病治得轻松。
一番感谢后,周大娘从随身挎蓝里拿出个大汤碗,揭开盖子一看,是一碗香气扑鼻的火腿炖春笋;接着又拿出一大碗饭,放在屋内老榆木桌子上后对曹云说道:“早上还没吃饭吧?先趁热吃,待晚上大娘再给你做些好吃食。”
曹云连连道谢,知道这是大娘的谢礼,不吃就是看不起人家。以前赵凯忠在世之时,给人看病从不收钱,乡亲们过意不去,便经常送些吃食与山货过来。农家人实在,只有你收了他们的心意他们才安心,再说曹云也确实有点饿,自己早上还没做饭呢。
一顿狼吞虎咽之后,见曹云风卷残云般把饭菜一扫而光,周大娘这才收拾起碗筷,领着儿媳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给几位村民看过病后,终于清闲下来。曹云见已无事,便收拾一番出门离去。
此时节,正是春暖风煦,草长莺飞之际。走在油油泛绿的稻田旁,看着远处连绵如黛青山,整个天地间都洋溢着清新的气息。这景致,就是看一眼都会让人心中充满愉悦。
曹云一路缓步北上,走出约莫不到五里之地,便到了新月镇。
在新月镇之东,有一道弯弯的月牙河,像极了一弯新月,新月镇便是由此而得名。这里是古时徽商大族间的一处聚居地,以前很是繁华,衰落于清末。上世纪动乱年间此地受破坏不小,彻底破败了下来。直到现今,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在乡政府的倡导下才逐渐又恢复了一些热闹。前些年间,曾有人在小镇古董店中淘出一件楚国时期的青铜器,据说都上了央视,结果最终鉴定却是假的。不过,因为这事倒也闹得沸沸扬扬一阵,后来不知哪个领导一拍脑门,决定把新月镇上改造一番,尽量保存翻修那些破败不堪的古宅,实在损毁不行的,便拆了盖成门市房,一顿鸡飞狗跳之后,就把新月镇改造成了类似旅游景区的商业点。
这几年附近城市扩张很快,虽说新月镇属于偏远乡下郊区,但算起来还真就距离市区不太远,开通城乡大巴后,从九华市到这里还不到一个小时。随着旅游业的越来越火爆,游客们已不仅仅满足于名山大川的游览,转而逐渐喜欢上山清水秀的乡郊踏青活动,许多自驾游“驴友”的身影也越来越多出现在这里。皖南多山,新月镇西侧末端便是山区,一座连着一座的青山绵延不绝,一望无际。这些无名之山大部分都不太高,许多山上林木荫茂的静谧之地,还隐露出红墙碧瓦的一角——在那里座落着不少寺庙与道观,正是适合人们游山玩水之处。
倘若累了,花些小钱便可在山下的村落中住宿休息一番,顺便品尝一顿别有农家特色的风味美食;至于喜欢风雅古韵之人,更可到古色古香的新月镇上,在小店中赏玩购买一些徽雕篆刻,山水版画,漆器歙砚,甚至逼真难辨的假古董。当然,镇上的几家老字号的茶楼与饭庄更是不容错过。
形与势的相辅相成之下,新月镇理所当然地逐渐兴旺起来。
曹云来到小镇之前的月牙河时,已能看到三三两两的踏青游客在四处悠闲的观景漫步。小河两岸,柳绿槐青,花妍蝶艳;悠悠河水波光潋滟,春日里柔和的阳光照在河面上,又被河水四面八方地抛洒出来,在芳草铺地的河边走过,只觉得全身从骨子里透出那么一股暖意。
曹云走过架在月牙河上的小石桥,信步来到小镇上,时不时和镇上相熟之人打个招呼。以前他最喜欢与师父一起来镇上闲逛,师父很喜欢琴棋书画,常常来这里品茗赏画,或与三五熟识者下棋谈天;而曹云那时则是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小吃美食上了。
以前师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等曹云筑基后便可安心养老了,到时积攒些钱财,再在镇上买家小店。平日里悬壶济世,闲时悠坐品茗,颂《黄庭》一卷,何其快哉!
只是……先师已逝去,这一梦想,已永久无法实现。
那个曾如野狗一般凄惨的孩童,如今已长大了。天地虽浩浩,却又留下曹云一人独行而去,亦如他独行而来。
思及往事,即便在明媚春光之下,曹云心头却涌上一片黯然。他有些失神落魄,沿街漫无目的游走,一直走到小镇末端时才回过神来。
在新月镇的西侧,大约不到两里处就是山区了。正对面几个参差错落的小山,山与山之间,有几条干枯涧道,通向深处群山之中。顺着涧道一眼望去,却见群山环绕之处,有一奇特小山夹杂在其中。
怎么形容这副景致呢?就好比当街遇见一妙龄美女,走近一看发现却是个痢疾头,实在大煞风景。苍郁青翠的群山中混入那座小山,给人看过后便是此种感觉。
要说那山秃也不算秃,倒还稀稀拉拉地生长着些许虬柏古松,山上野草也不算少,这一块那一片的乱长;可整体看起来就是不对劲,灰滔滔地不入景,与附近生机盎然的群山比起来,死气沉沉,让人看着就觉怪异。
入眼好好的一片风景就让那小山给败了,位置不巧不说,而且偏偏前面没个遮挡,一眼望去正好能瞅见那半死不活的山头一侧。放佛就像走在繁华热闹的商业步行街上,突然见到街中心立着一座游动式公共厕所,而且那厕所还没有门。
曹云皱皱眉,转过头来不再去看。在他眼前是一家不算大的店铺,不过没开张,大门紧闭,上面贴着一纸出售广告。
这家店铺曹云来看过几次,听说原来的店主人由于年岁已大,生活不便,就随自家孩子去城里了,留下一个空店打算出售。曹云其实早就相中了此处,最主要的一点原因就是店后有一个别具江南风情的院子及居所。
来过此地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古屋大多都是双层或三层,面积很是不小,其间古韵浓厚自然,但透光性不太良好,加上类似院子功能的“天井”,一入屋内则给人一种阴郁的感觉。像曹云相中的眼前这套单层瓦屋小院,在此地也算得上凤毛麟角。
另外还有一点原因:古徽人的居住习惯有许多禁忌,从汉代起就流行着“商家门不宜南向”的说法,而古时徽州商人众多,所以这一地区基本上都是朝北居所,看看新月镇就能清楚此点了。小镇被改建后虽也分成了南北两排,中间铺上了青石大路,但南侧的房屋全部都是本地人所拥有,对面坐北朝南的商铺则多被外乡人购买。
居室朝北则意味着光照较少,这点对曹云来说可是相当难以忍受,所以比较起来,那家坐北朝南并带有小院的店铺才是上上之选。
只不过问题在于价钱——七十万!
这个价格在乡村来说确实相当高,但近些年全国上下房地产业火爆冲天,导致房价连年上涨;况且新月镇这里虽然偏远,但毕竟地处逐渐兴旺起来的旅游区内,又是商业景点,综合条件之下,这个价格却也不算离谱。
七十万,对于现在的曹云来说是无论如何也凑不出来。自打他师父过世后,曹云基本上就一直处于一贫如洗的境地。后来为找乾坤袋,寻了王家几个子弟开刀,乾坤袋没抢到,倒是凭白得了十五六万人民币。至于那些几个被劫杀之人,他们身上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名表首饰之类的,曹云没有去动——那些东西就算拿到手也无法使用和出售,很容易露出马迹,暴露自己的身份可就得不偿失了。
是以,曹云目前身上的全部财产也就那十多万块钱,混生活倒是没啥问题,想买店却万万不够。
“钱呐,钱……”曹云看着这家店面,嘴里嘟囔着。正望屋兴叹间,却听得身后传来招呼:
“阿云!你可回来了,真让我一番好找啊!你说你怎么跟你师父一样,一出门就没个音讯,每次打电话都是关机?”
曹云转过头来一看,见是一位带着老式黑框眼镜、一头白发、面目和善的老头,正一边冲他挤眉弄眼的笑,一边道:“说吧,你小子是不是又上哪吃大户去了?”
“呦!郑老爷子!好久不见,您老最近身体可好?”曹云看清来人,当即微笑起来,上前热情问候道。
曹云口中的“郑老”原名郑强国,老一代知识分子,曾在市文化局考古研究所任职,退休后挂个顾问头衔,便回到家乡新月镇定居,与曹云的师父赵凯忠算是老相识了。这两人一个沉浸于研究历史与古物,一个喜好赏读古籍与诗书,可谓兴趣相投,一见如故。
郑老虽表面看着像个古板老头,实则为人爽朗,喜欢与人开玩笑,他问曹云的“吃大户”一词,也是有段典故的。
自打进入上世纪末以后,全国上下先穷了一批,剩下的都富了。那些富起来的人,逐渐对自身起居住行讲究起来,别墅、洋房、山庄、私家园林……一批批高档奢华住宅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各地涌现。随着这股潮流而来的,是沉寂已久的风水学说再次焕发出青春光华。许多人在安家或建宅之时,都希望自己的房屋能够风水顺畅,阴阳调和,五行相济。由此市面上众多风水先生也突然凭空蹦了出来,甭管真的假的,反正逢人就神侃胡诌,不把对方忽悠迷糊不算完;一张嘴全是周易八卦,词句神秘隐晦,估摸大罗神仙听了都得犯晕。这人吧,都有一个共通特点,一晕一迷糊,就喜欢从兜里掏钱送人,结果很是造就了一批“大师级”富豪。总而言之,目前全国风水市场形式一片大好,钱多,人傻。
风水这一学说到底靠不靠谱呢?当然靠谱,流传了几千年的东西,总归有它生存的理由,只不过被许多败家玩意把名声给搞臭了而已。
曹云的师父赵凯忠一生所学甚杂,许多方面都有所涉猎,虽说自身修为不咋地,但给人看看风水却是没有问题。一来二去,找他堪舆的人多了,也逐渐有点小名气。对一般普通人来说,看一次风水赵凯忠收费甚少,有时甚至根本不收;但相对于富有者,价格就比较黑了,定价全看心情,几千至上万不等。所以郑老爷子以前就常常笑话曹云他们师徒俩是“打土豪”的。还真别说,赵凯忠没过世之前,他们师徒俩就靠这一手,便能混个吃穿不愁,生活得有滋有味,而每次给人一看风水,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吃大户的活动。
这一阵时间来,曹云经常外出,一走便是十天半月,有一段时间没来新月镇了,所以郑老爷子以为他又去干老本行了呢。
一老一少在街上聊了几句,老爷子便拉着曹云来到镇上一家茶楼。茶楼的名字很有些武侠味——缥缈阁,路过之人冷不丁瞅见还以为是缥缈峰呢。曹云就经常对茶楼老板调侃说:若在后面加上灵鹫宫三字,估计生意更火。
这家茶楼也是小镇改建后新盖起来了,风格仿古,以向外地游客出售徽茶为营生,近些年来,随着游客的增多,收入的茶水钱反而更多了。也难怪,这里环境安宁,清静幽雅,又有那才艺高妙者弹筝奏琴,即便是本地人也喜欢到这里闲坐,三五朋友一起,饮茗聊天,悠哉安逸。
来到靠窗的角落,落座后郑老爷子要了一壶岳西翠兰,然后慢慢品尝起来。看着老头那一脸享受的表情,曹云没有说话,他知道郑老找他估计有什么事,便静静等待对方开口。
浅饮几口醇浓回甘的茶水后,郑老才对曹云说道:
“小云啊,自打你师父不在后,你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没有?要是有什么为难之处就告诉我,别跟我客气。虽说你跟你师父学了不少本事,但终归还是年轻,往后的路长着呢。对了,你今年已经快20了吧?对于将来,有什么打算没有?嗯……想不想去读书?要是想的话,我在教育部里还有些关系,总归能把你送进大学去……”说着说着,仿佛是想起故人,郑老显得有些出神。
曹云感激地冲他笑了笑。对于师父的死讯,曹云没有瞒着郑老以及千鹤村的村民们。农村里是个熟人社会,在这里几乎彼此没什么秘密可言;况且这些人与修真界完全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根本没有交集,所以就算他们知道此事也传不到修真者耳中。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戴着面具,赵凯忠曾对曹云这么说过。人们喜欢,或者迫不得已而带起戴面具,原因多种多样:也许是因为爱,或者因为恨;内卑所以外傲,或者内傲所以外卑……无论何种面具,总归是因为想要掩盖住自己内心的脆弱之处。于是,没有人能真正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
赵凯忠与曹云便是戴着面具生活。在常人眼中,这对师徒医术高明,精通玄学,偶尔还能迸发出跳大神的潜质;而在修真界中,与许多散修一样,他们是一对不知来自何处,不知师承何门的师徒而已,就这么简单。
郑老爷子不知道曹云师徒俩的真实身份,这个身份,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几乎从未听闻过,就如神话一般,只存在于人们幻想的世界中。千百年里,两个不同的世界就这样平行而过,却又紧紧契合。没有人知道,真正的修真者,其实就在他们身边。
也因为此,曹云很感激郑老爷子的好意,曹云明白,郑老是真正地把他师父当作知己;恰恰此点也令他感到愧疚。有时候,说出真相,对说的人与听的人都没好处,正如曹云就无法告知郑老自己师父的真正死因。至少,在自己实力弱小时,不能。
脑海里转了几个念头,曹云也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然后才说道:“老爷子,您还不了解我么?总归不会饿死的。对了,您今天找我不只是聊天吧?有其他事么?”
郑老也笑了起来:“嗯……我就知道你对学历文凭什么的不感兴趣。也罢,凭你的本事,天下大可去得。我前一阵找你,是因为给你揽了一件赚钱的买卖。孙远年这人你知道么?”
“知道。听说过,好像是本省的地产大亨,是吧?”
“对。就是他。”郑老点点头,“我认识他也许多年了,算不上深交。当年孙远年只是市里的一个流氓头子,后来才发迹起来。虽然道不同,但此人喜好古董,与我的行业对口,偶尔会邀请我去参观他的新晋收藏,或者帮他鉴定文物的真假。早年我还在研究所工作时,孙远年与文化局曾打过不少交道。这个人的门道很深,消息八面灵通,每当地下黑市新出现一些刚出土的古董,他总会及时知晓,而且很快就能打听到文物出土之处。有时候为了得知某处具有重大价值的被盗墓葬的确切位置,以便及时保护性挖掘,所里领导不得不上门求助于他。一来二去,彼此间就这么建立起了联系。”
曹云正聚精会神地听着,见郑老停下来喝口水,便出口问道:“难道又有新出土的文物现世了?”
“不。这回是一个消息。一伙盗墓贼在大山里发现了一座古墓,挖出探道后,却空手而回,什么都没拿。根据孙远年所说,那伙人估计是在墓里遇见了秽物。”
“哦?”曹云感到有点意思了。
郑老所说的秽物,在盗墓活动中一般指得是僵尸一类的妖邪之物。对于道行比较深的盗墓贼来说,都各有一套应付这种东西的办法:比如使用从高人处求来的镇尸符箓或法器;也有些盗墓者的师门传有特殊秘法。而现代,有人更喜欢用硫酸来对付普通僵尸。
硫酸为何会起作用曹云不得而知,他师父曾对他讲过一些关于僵尸方面的事情。僵尸种类其实很多,成因也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人养尸,例如茅山派。茅山派通过养尸这种不传秘术,不仅能控制僵尸的嗜血凶残之性,还能以养尸者的本命元神把僵尸炼化成身外化身;一旦如此,所养之尸便可按特定法门修炼得更加强横。据说这种僵尸若修炼至极致,几可比拟金仙般实力强大。茅山派能在修真界中能有一席之地,可以说完完全全是靠着这门养尸秘法。
只不过,茅山派所炼制的僵尸已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僵尸。寻常人所知道的僵尸,一是发生在某些由于自然原因而导致风水大变的古墓内,墓内尸体受到阴煞之气侵染,天长日久后便会成为僵尸;至于第二种,则比较常见。当人死后,未入土之前,受到某种未知缘故而导致尸体突然发生尸变。民间许多传说便是由第二种僵尸而来。
对于其他种类的僵尸,硫酸也许不管用,但对付一般僵尸确实有效,因为以前在曹云居住的千鹤村中便发生过这么一起事件。
那时曹云还小,一天深夜里,突然听得村里传来一阵惊慌吵嚷之声。赵凯忠领着曹云到村里灵堂前一看,几乎所有人都围着灵堂的院子翘脚扒墙向里看,不时嘴里还发出已经变了调门的惊讶声。待赵凯忠来了后,村民像找到了主心骨,七嘴八舌的把事情讲了一遍。原来村里有一户人家的男人病逝了,人死后尸体停放在灵堂里,却不知咋回事,竟发生了尸变!
听完后曹云扒着墙头一看,这一眼过去,可真把他给吓坏了——只见院子正中站着一个诡异的身影,惨白月光的映照下,那人一双眼睛泛绿,就如黑夜里的狼眼一般。而且那人的脸变得根本不像人模样,用常见的形容词来说,就是青面獠牙。只不过那发青的脸上还长着一层毛茸茸的白毛,在月光下看得一清二楚,再加上那一嘴不知怎么回事就变长的尖牙,着实把曹云的心肝吓得噗噗乱跳。
再细一看僵尸身后边的灵堂,就像刚经历过暴风雨一样残破不堪:木质大门被撕得粉碎,屋子的土墙也塌了一面。不用问,除了这站在院中的骇人僵尸外,旁人可没那么大力气。幸好这个院子四周是用石砖垒砌的高墙,否则能不能困住僵尸还两说呢。
认真说起来,当时那僵尸给曹云的感觉,就好像是它在望着月亮发呆,根本没有想要向外走的意思。
曹云心里非常惶恐,他虽知道自己师父本事大,但也不确信能否对付得了眼前这个瘆人怪物。正担心间,却听师父问村长要硫酸。一顿鸡飞狗跳之后,村长气喘吁吁地拿着一瓶硫酸跑来,交给赵凯忠。待村长喝退其他人之后,就见赵凯忠神情淡然地推门而入,径直来到院内。
那僵尸感觉到有人过来,扭头冲着赵凯忠呲牙嘶嚎了一声,然后便伸着长长的爪子跑了过去。
现在想来,曹云记得清清楚楚,与电影和传说中的僵尸不同,那僵尸确实不是蹦跳走路,的的确确是跑着冲向赵凯忠的!没错,就是跑的,而且速度非常之快!曹云敢肯定,那僵尸以前活着的时候都没现在矫健。
大家当时全都爬到院墙上围观着,眼见僵尸冲了过来,都对赵凯忠担心的不得了;却见赵凯忠不慌不忙地打开手中硫酸瓶的瓶盖,一扬手就把一瓶硫酸洒了僵尸一身。
现场诡异的很,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那僵尸被硫酸泼了后,行动突然缓慢了下来,向前又冲了几步,然后就迈不动腿了,紧接着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再没了声响。
众人壮着胆子进院查看,半晌后终于确定——这次是真死翘翘了,莫说尸变,就是粪变也不成了——僵尸身上被烧溶得全是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洞,直冒绿水,空气里还散有一股怪味,十分恶心人。
当时这件事闹得十里八村沸沸扬扬,连省里面都派出专门调研的队伍,结果却不了了之。原因很简单,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不符合主旋律,所以那具不人不鬼的尸体直接被火化了事。
后来曹云逐渐长大,当他的武功越来越高强后才明白过未来——就凭当时师父的功力,即便不用硫酸,也能把那僵尸拆吧拆吧,像撕烧鸡一样处理了;之所以不亲自出手,还是为了低调不引人注目的缘故。后期事情的发展确实如此,这件事给他们师徒俩惹了不少麻烦,省里的市里的,还有乡里的,乱七八糟也不知哪来那么多部门,纷纷派人前来调查。幸亏赵凯忠不是武力解决的僵尸,否则他很肯能会变成小白鼠一样,被人给武力解决了。也是从那时起,曹云终于知道了为何修真者需要时刻低调并且隐藏身份的缘故。
话说回来,僵尸也就是长得吓人,并不算十分难对付。对于盗墓者来说,就算没有什么秘法,只要心狠胆大点,也大可用手榴弹或几捆**直接把僵尸给炸没了,这玩意在地下黑市并不难买。至于那些没啥经验的初出茅庐者,听了些谣传,头脑一发热,拿上黑驴蹄子便去找僵尸PK的,在技术上属于自杀范畴,这里不做讨论。
曹云感兴趣的正是那伙盗墓贼空手而归这件事。盗墓这行当可不是谁都能干的,真正的盗墓者哪个不是把脑袋别裤腰带上讨生活?盗墓过程在他们眼中,未知的每一步都可能是陷阱,是危险,可却从未有人退怯过,每一次出手,要么生,要么死——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是什么样的秽物,能使得那些胆大心黑、穷凶极恶的亡命徒,望宝山却铩羽而归?
在古时大大小小的养尸门派众多,但多是不入流者,不过却也流传出许多种类的养尸秘法,就连许多江湖术士、风水先生甚至都能接触一些养尸的秘密。源于此,某些势力强大之人,由于不希望自己的墓葬被人所盗,除了在墓中设置许多歹毒机关之外,还通过特殊秘法生殉活人,并把殉人炼制成守墓僵尸,以此希望能够保得墓地平安,不受盗掘之祸。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邪门教派,同样会寻找隐秘之地放置秘法养成的实力强大的僵尸,用以守护本门财宝法器之类的贵重品。
这些通过人为聚阴煞、侵尸毒以及秘药炼制而成的僵尸,决不是普通自然形成的僵尸可比拟,无论是尸体的强健、力量、速度乃至凶残之性上,两者天差地别。毫无疑问,郑老说的那伙盗墓贼,很有可能遇到的便是这种僵尸。如此一来就不算奇怪了,此种威力强悍的僵尸,即便是修真者都难以对付,何况普通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有这种僵尸的墓葬,大多其内陪葬之物都不简单——财宝、法器?或是修行心诀?无论哪样,对曹云来说都有十足的吸引力。
郑老对曹云说,孙远年得知此事后,首先便通知了他。其实原因很简单,别看郑老原先工作的研究所属于国家科研机构,但越偏偏是这种地方,与江湖中的奇人异士却联络的更多,彼此间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孙远年知道古墓中的秽物不同寻常,他自己就算想独吞其中的陪葬品也办不到,否则那群盗墓者也不会空手而还了,哪里还轮得到他。所以才决定告知郑老此事,试试能否通过他的人脉寻找到精通机关风水以及驱邪除魔的异人,彼此合作,共同开掘那座古墓。
认真说起来,这件事中间的水很深。即便孙远年通知了郑老有关古墓葬被发现的消息,也不代表市局会直接出面调研挖掘,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某处古墓葬被损毁或盗掘,且此墓葬俱有较大的文化考古价值,通报省或国家等上级部门后,待上面予以批复,由此才能设立专家组并派出考察队,实地详细勘察后再做保护性挖掘。仅仅通过小道流传而来消息,文物考古研究所的领导一般不做考虑;而第二点呢,虽然孙远年与所内领导很熟,但在不知具体情况下,受制于活动资金缺乏,所里也不会轻易采取行动的。因为整个省内大大小小的文化部门众多,每年相关资金就那么点,僧多粥少不说,如果总是向上面申请额外活动资金,却很少能做出成绩,对年终政绩评比很是不利。这点很容易理解——谁都怕担责任而已。
这件事目前就这么悬着,有鉴于此,孙远年与郑老商量,只要通过郑老能联系上可以除掉墓中秽物的奇人异士,他愿意赞助先期勘察调研的资金提供给所里;条件是,必须由孙远年派人组建首批调查队伍进行实地考察,并在相关部门正式前来发掘墓葬前,他有权利取得几件“不甚重要”的古物作为报偿。
说道这里时郑老脸上露出一丝无奈:“个人与国家讲条件,现在已不算什么稀奇事了,谁让人家有能耐呢!其实所谓‘保护性挖掘’,也要看陪葬品是否有重大价值,一般小墓葬所里也不愿理会——挖它做什么呢?一具破棺椁一堆枯骨而已;况且,孙远年早就说明那墓里有秽物,对于这点,所里方面有很大忌讳,因为一个搞不好就要死人!如果有人员死伤,后果就是要通报、调查、批评,领导就要跟着倒霉。你看,这么几点下来,孙远年最后与所里能达成协议也就不奇怪了!”
见郑老挤眉弄眼地说完最后一句,曹云哈哈笑了起来:“我说老爷子,您老退下来的年头可不少了吧,您也甭是打抱不平啦!再说现在不是已找到那个需要的‘奇人异士’了吗!”曹云冲郑老也挤了个鬼脸,“放心,我若出手的话,定会帮你盯着点,绝不让那家伙占了便宜去。对了,你还没说这事对我有什么好处哎。刚才神秘兮兮地说什么大生意,我还以为啥事情呢,说吧,多少出场费啊?”
“二十万!”郑老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真的假的!孙远年那厮脑袋进水了不成?”曹云一听价码吓了一跳——以前和师父一起“吃大户”时,也从未一次搞到过这么多钱!
“我琢磨着,这事不简单。孙远年靠投机倒把起家,不可谓不精明,既然此次出价如此之高,恐怕那墓里的秽物不一般啊。不过这确实是一笔赚钱的买卖,要是你师父还在,我根本不作犹豫,早就直接应允了,那不是相当于白捡钱一样么!可是,小云啊,你师父的本事你到底学了几成?你跟我说实话,这事不是闹着玩,一个搞不好就可能丢掉性命。这笔钱我虽不想给别人赚,但前提是你必须有把握!”
“学了几成……”曹云心里犯合计起来,要说起来师父的本事还不如自己呢,可这样说实在显得对师父太不敬了,干咳一声后,曹云含糊道:“嗯……这个……**不离十吧,斩妖除魔之类的,问题不大,问题不大……”
郑老闻言一拍手掌,决定道:“行!那就这么定了,待明日我便通知孙远年,让他与你签个协议。”
一老一小敲定此事,这才定下心来品茗闲聊。又点了几盘小点心后,郑老拿出最近收购到的几册古籍孤本,两人埋头鉴赏起来。
正谈笑间,却忽听得一旁传来一阵喧嚷。转头一看,见一些茶客正围着茶楼老板理论着什么。飘渺阁茶楼的老板姓乔,个子不高,胖乎乎、圆墩墩,好似个球,长着一脸富家翁的“和气生财”面相,只不过现在他那脸却皱巴巴起来,活像个鞋底子,同时非常无奈地转着圈作揖,向周围几乎都比他高一头的客人说道:“众位老板呐,雯雯姑娘最近是真的有事不能来,实在是抱歉。诸位就行行好,别为难我了,我这不又请了其他乐师来嘛,他们弹得也很好听不是?”
“那怎么能算一回事!”有的茶客不干了,又吵嚷起来,“我们大老远来喝一回茶,图啥?不就是为了听雯雯姑娘弹奏一曲么!一次两次不见人就算了,我都来八回!油钱先不算,茶水我都快喝跑肚了!乔老板我告诉你,可没这么做生意的,再这样下去,我看,你家的招牌自己动手砸了算了……”
郑老和曹云听了一阵,知道怎么回事了,两人不由得暗笑起来。
新月镇的飘渺阁茶楼有“三绝”——茶绝、曲绝与人绝。
茶就不用多说了,只要看看飘渺阁门前贴着的那副对联就可得知:苦丁松萝白岳芽,祁红屯绿茉莉花。横批是:飘香天下!
曲绝,则是指茶客们能够享受到一边在茶楼里休闲饮茗之时,一边可以听到由茶楼聘请来的乐师弹奏的清幽典雅的古曲。
琴曲虽雅绝,却比不上弹曲的人儿——飘渺阁的雯雯姑娘,曲弹得好,似清风云淡,如幽径曲折,端的引人入境;但人长得更美。至于美成什么样子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评价,在曹云眼里,总感觉雯雯姑娘就好像一朵小小的茉莉花,淡雅,素洁,却又清香袭人。
本地的茶客早已习惯了在雯雯的纤纤玉指之下听曲品茗,这是本地人公认的最佳休闲方式;而那些外地来的茶客,每每一见雯雯姑娘,当即引为天人,大多数都会被当场俘虏,从此成为飘渺阁的常客。可以说,这两年来飘渺阁喝茶的客人基本上都是冲着雯雯姑娘去的,当然,飘渺阁的老板更加赚得个盆满钵满。
由此,雯雯姑娘的吸引力可见一斑,这也就能理解方才那些客人为何不满了——正好赶上雯雯这几天没来,虽由别的乐师暂时替换,而且他们弹得也不差,但那模样根本不养眼嘛!
这也同样难坏了茶楼老板,雯雯一天没来,就有不少客人找他问东问西,两天没来,便能感到茶客们的不满了。现在好几天过去了,那些慕名而来却未能得见芳容的顾客们已是怒气满怀!这不,忙着给客人们解释的茶楼老板很有一种焦头烂额的感觉。
正毫无办法中,那“圆形生物”似的乔老板突然瞧见曹云与郑老在茶楼一角闷声不响地喝着茶水,顿时眼前一亮,头也不晕眼也不花了,腿脚也利索了,两只豆儿般的圆眼可怜兮兮地盯着曹云猛看,好像错觉般,那双小眼睛里竟闪过一丝泪光。
见老板的哀怨眼神,郑老噗嗤乐了,对曹云道:“嘿……看来你又要‘救驾’了啊。”
曹云摸摸下巴,砸砸舌,说道:“也罢,吃人嘴短,每次总免费喝他的好茶,不帮不好意思。”说完,曹云起身迈步走向前去,来到前台乐师演奏的地方,绕着乐器架上摆着的五花八门的乐器挑挑拣拣一番。
一会功夫,曹云挑了一根青油翠绿的竹笛,冲眼前两个被客人“喝倒彩”后感到有些无措与无奈的乐师笑笑,然后把竹笛放在嘴边,运丹田,转呼吸,口中吐气,一声悠扬清亮的笛音顿时飘满整个飘渺阁。
笛鸣如天籁,茶楼里当即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转过目光,注视在那年轻人身上。
一曲《美人吟》,直叫人听得心中柔肠千转。百般情怀,似乎都化作一缕清风,随那笛音起伏飘荡,茶楼中全部茶客都沉浸在动人曲境之中,仿若石化,却浑然不觉。
笛音虽在飘渺阁中吹响,却被整个新月镇所听闻,无论远近,就如清鸣在耳际,好似温柔细雨,轻轻洒在每个人的心田上,又像春日煦暖阳光照身,令人全部身心都愉悦起来。
月牙河旁,踏青的游人也放佛醉了般,顺着笛音,转头痴痴凝向飘渺阁,如同茶楼里的客人,直至一曲结束,仍迟迟不愿醒来。
至于那吹笛的年轻人何时飘然而去,却是无人知道。
曲终人已去,茶香尤未绝。
“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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