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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同一家茶楼,还是那个座位,郑老静静地喝着茶水,旁边却多了个陌生人,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一身职业装的都市丽人。
郑老喝几口后,赞叹地点点头:“还是这新安的春茶味醇,果真极品……”随即转过头,对一旁同样在品茶的丽人说道,“孙怡啊,你父亲最近的病情怎样了?唉,也是难为你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接手那么大的生意,平时一定很辛苦吧?”
那叫做孙怡之人冲郑老一笑,很妩媚,接口道:“谢谢郑伯的挂心,我父亲身体最近已有所好转。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只不过上了年纪,不像以前那般硬朗而已。我也不愿见父亲再为生意上的事情忙碌操劳,再说家里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没办法,只能尽量早日接手公司,好让他多享点清福。对了郑伯,你说的那个叫曹云的人,真能办成那件事吗?不是我不相信您老,只是按您说的,那人如此年轻,我担心除不了邪物不说,万一再搭上性命,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用担心这点。”没等孙怡说完,郑老便开口打断她的话,“那人的师父是我故交,有经天纬地之才,对付个把妖邪仅是小菜一碟;而曹云是他唯一弟子,早已得了真传,所以此事根本不在话下。再说了,凭曹云一身能耐,还真就没什么危险能困住他,想要跑的话总归是能全身而退的,丧命到不至于,最多空手而归罢了。”
听完郑老最后一句,孙怡的俏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放佛被说破了心事,但随即恢复自然,还未再次开口,就听郑老又说道:“喏,人来了。”
孙怡顺着郑老指的方向看去,见从茶楼外走进来一个年轻人。对于像孙怡这般家境的人来说,那人的穿着显得很寒酸:普通的体恤衫,一条灰色牛子库,一双地摊货的黑色跑鞋。
看来人打扮,孙怡不禁皱了皱眉,但再看那年轻人的脸,孙怡的眼前不由一亮。曹云长得倒说不上有多俊朗,只是他自然流露出的气质不同常人,让人一眼看去,就如瞧见一幅淡色雅致的山水画,感觉舒心的很;再加上曹云那双温和、清澈的星眸,目光扫过之时,每每使人有种如沐春风之感,也许,这就是练气者与常人的区别。
曹云进到茶楼后,径直来到郑老桌前。
“来,快坐,我给你们互相介绍一下。”郑老招呼曹云入座后便开始给彼此引荐了一番。曹云冲孙怡微笑着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没有太多废话,几人随即进入正题。
事情并不复杂,那处古墓葬的消息是孙远年通过地下门路花重金打探得来,目前只有孙远年父女两人知道古墓的确切位置,所以领路之人也必须由他们派出。郑老此次也同行,虽说老人家年岁大了点,但干了一辈子考古的行当,常年在野外调研勘察,倒也练就一副硬朗的身子骨;除他之外,市里研究所也会派一人随行,毕竟一但进入古墓葬后,不可能任由孙家之人随意在里面动手脚。说到底,也是以防万一墓内有国宝级文物出土。
商定完探墓的人员组成问题后,谈到付给曹云的酬金问题时,郑老有些不快了。
按照道上规矩,像这种请人驱邪除魔之类的事情,通常在动手前首先交付全部酬金或者最少一半,具体多少,就看两方关系如何了,但底线很少有低于一半金额的。原因倒不难理解,其实就是先给安家费。
姑且不论曹云即将面对的是什么,斩妖除魔这句话听起来简单,实则风险很大。就拿一般道人做法驱鬼来说,施术者一个不慎,就容易被邪灵反噬身亡。这行其实也是个拎着脑袋搏命的工作,比盗墓者优越不到哪去,君不见有多少所谓的高人马失前蹄的例子,都在前面摆着呢——失手就是个死,就算修真之人也不例外,也有不少阴沟翻船的倒霉蛋。
虽说人死如灯灭,但总得把安家费给人家吧,不然谁愿意去卖命?孙怡在谈到酬金的时候,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不懂规矩,死活咬定只能先付给曹云一成酬劳,即两万块。郑老心有不满,却对这个晚辈又说不出什么重话,而且那孙怡总不停地强调眼下手头资金有些紧,说是公司最近几乎倾家荡产竞拍了一块地皮,整个流动运营资金一时告急,二十万虽不多,但一时间还真拿不出来,待过一阵银行贷款一到手便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希望郑老看在与其父孙远年多年的交情上,此事就通融一下,过一阵肯定会把全额酬金交给曹云。
郑老闻言刚想讥讽他孙家也会哭穷,但见曹云冲他使了个眼色,便压下心中一口气,转口道:“也罢。既如此我也不再多说了,孙远年既然让你全权处理此事,想必协议你也带来了吧?我们就把协议签了,不过在协议中,剩下余款的交付日期你得给我个确切时间,这个总不能再推脱吧?”
“那是当然,就在探墓归来后,我必定会马上交给你们余下的金额。”孙怡说道这里,从随身带着的公文包里拿出三份已经打印好的协议书,交给郑老过目。
郑老拿过来仔细读了一遍后,又交给曹云。在曹云观看协议书的时候,孙怡很是仔细地看了一番他的神情。刚才的商讨过程中,一直是在郑老与孙怡之间进行,曹云却一言未发,神色间很有一种事不关己的意味。凭着生意人的精明,孙怡能感觉到其实曹云这个人的城府不浅,假如此人的本事能与他的城府相匹配的话,那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想到这里,孙怡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她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每当曹云入神思考时,他总会不经意间用右手轻轻抚摸左手中指上戴着的一枚黑色戒指。这个动作从彼此见面直到现在,已经重复好几次了。
曹云戴的那枚戒指黑不溜啾,材质看不出来,可能是黑铁制成;整个戒面不算宽,样式非常古朴,一入眼就有一种沧桑之感。戒指上面刻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纹理,像是字符,又好像是图画,十分奇特。孙怡估摸着有可能是上古之物,因为她与她父亲孙远年都很喜好收藏古玩,对文物古董的认识也不算浅,却无法一眼看出那戒面上刻画的字符究竟是什么种类。不管是何种字体,但肯定代表着一种文化以及历史的沉淀,对此孙怡感到很有兴趣。
就在孙怡仔细打量那戒指时,曹云很快就把协议书看完了,爽快地拿起郑老的钢笔,直接签字了事。郑老作为公证人,也签了字,一式三份,随后把其中一份协议书递给孙怡。
待签完字后,孙怡与二人说大后天上午派车来接他们,各种用于野外考察的器材她也会准备齐全。商讨完细节以及付给曹云两万元现金后,孙怡便起身告辞了,临走时突兀地对曹云说道:“曹先生,可否告示我您手上的戒指是否也是一件古物呢?我对此感到有些好奇,不知这枚戒指是什么年代的?而且上面的图案也令人十分着迷,要是可能的话,不知您是否愿意割爱此枚戒指?我一定会给你个满意的价钱。”
郑老此刻有些嫌恶地瞅了孙怡一眼,寻思着刚才还哭穷说没钱,现在倒想起出价买古董了!
他低下头去闷声喝茶,不再说话。而曹云却是一愣,不由得说道:“这个……这戒指是我师门遗物,历来由掌门所佩戴,流传了许多代,也算是古董吧。”
“师门?你还有师门?”孙怡的表情非常惊讶,以至于问话中都不顾礼貌了。
“孙小姐说笑了。我既然有师父,为何不能有师门?虽说全门上下只有我一人而已……”曹云笑了起来,“所以说,这戒指我可不能卖,否则岂不成了欺师灭祖?”
“噢……”孙怡的脸色缓了下来,“是我唐突了,抱歉。不管怎样,今天很高兴见到你,时间不早了,我们三天后再见!”
等孙怡的身影消失在茶楼外之后,郑老这才对曹云说道:“要说也奇怪,这世界上越是有钱人越抠门,每次做生意时,不管是买还是卖,都恨不得全部由对方出钱才好!真是搞不懂……”
曹云摇摇头,接口道:“无妨。可能孙家认为我年纪轻,有些不信任罢了。到时候只要把事情办成,想来这点钱他们也不会赖账。”
“嗯,那倒不至于,我就是心里有点憋气,这不摆明连我都信不过嘛!”郑老的神色很不快,气愤道:“就算他们想赖账也办不到!这次我也跟着去,虽说按照协议,可以由孙家取一二样历史与文化价值不高的墓内古物;但我若是一口咬定所有东西都很有价值,必须上交市局再做处理,孙家也一点办法没有!不给钱?休想拿到一件古物!嘿嘿……有时候官僚主义也不是什么坏事!”
两人又说笑了一阵,郑老也告辞离去了,只剩曹云一人留在座位上慢慢地品着茶,同时脑中又把整个事情整理了一遍。
通过孙怡的表现,能察觉到她对自己并不是很信任,这也是孙家不愿意首付一半酬金的缘故。看那孙怡讨价还价时的语气和神态,好像自己这一去必死无疑一般,唯恐酬金打了水漂。尽管这事孙家做得有些刻薄,想找人卖命又不愿多花钱,锱铢计较得让人反感,不过曹云却并未放在心上。
此次去挖掘古墓葬,能够得到二十万酬劳固然是不错,但对于曹云来说,最大的诱惑还是有可能在墓中埋着的奇珍异宝,如果是秘籍法诀等就更令人喜出望外了!
说起来心酸,曹云整个师门经历这么多年下来,除了几部本派典籍,就只有一个小乾坤袋与一枚黑不溜秋的掌门戒指了。乾坤袋当初由赵凯忠揣在身上,装着两人的所有钱财以及一些辛苦搜得的灵药,后来不知被何人夺去;至于那枚戒指,与宝贝二字丝毫不沾边,纯粹就是师门信物,由历代传人所佩带,喻意传承。要说这戒指有什么出奇之处,比较硬算一点。曹云小时候亲自试验过,小牙被崩掉个茬。
除了这些,曹云师徒二人,没有一本法术经决,没有一件法宝灵器,整个华夏大地上所有修真者之中,想要找出比他师徒俩还穷的,几乎比聋子听墙角、哑巴开演唱会以及瞎子偷看大姑娘洗澡还难。
虽然现在曹云只是后天境界,无法以真元催宝御物,不过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迈过筑基的门槛,到时若没有一件趁手的法宝,岂不是白瞎了一身苦练而来的武技?
尽管在修真界中,通常以境界以及真元雄厚程度来划分等级,但曹云凭一己之力,在后天之境时就能干掉先天高手也是事实,所谓世事无绝对,莫过于此。与自己的师父赵凯忠不同,曹云对那些所谓修真界的高人丝毫没有敬畏之心,只要彼此间的差距没大到“一力降十会”的境地,无论对上任何人,曹云都敢放手一搏。在他看来,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尤其那些侧重于每日研读典籍,打坐练气拼命提高自身境界的修真者,必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缺失。即便是以剑入道的剑仙派,也不过是借剑凝取日月精华,转化为太阴太阳二气而已,却少有剑道造诣高深者——修仙飞升对他们来说才是重中之重。
说到修成仙体,破碎空虚,从此后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这点曹云还真就从未期望过。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至少曹云的师父就从未听说过真有谁飞升而去。也许限于交流层次,那些高高在上,在洞天福地中修行的大门大派里,或有人飞升后不被底层散修所得知;但在曹云以及赵凯忠生活的世界里,却根本没听闻过。
修仙,对曹云这等散修来说根本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徒费心力,终成空幻,还不如快活地过他个百十年。什么金丹大道,什么长生不死,倘若千万年中只能憋屈而活,还不如当个王八;坐关如石化,梦醒已百年,这种修仙的日子,不要也罢。曹云年纪虽轻,却早已看破。他只求自己能够自由的活着,不用看别人脸色,不必受别人胁迫,这就足够了,最起码,就算他日自己被强敌所凌,也至少要有一搏之力,宁做玉石俱焚,也好过苟活于世。这一点,从赵凯忠死后,曹云就已深刻地感触到了。
想要好好活下去,自身没有一定实力是无法办到的。至少,手头总得有件趁手的法宝或者一本法诀,否则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能做那鱼肉,任人刀俎。
“弱肉强食……弱肉强食……”思及至此,曹云脑海中突然闪过几幅破碎、凌乱的记忆画面,他的面色一下子惨然起来,眼神变化极为复杂,悲伤中混杂着恐惧,却又露出一丝狰狞!他的手不受控制地微微发抖起来,他紧紧握了握拳头,用力之大,以至于指骨泛白;随即又松开,之后,他费力地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点燃,然后狠狠吸了一口。
淡蓝的烟雾缭绕中,他轻轻地用右手抚摸左手中指上那枚戒指,渐渐地,他的手不再抖了,面色也缓和了下来,整个人已陷入沉思之中。
“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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