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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半个时辰,三人来到村庄里。此时夜阑更深,四周一片寂静。一条泥泞的小路贯穿整个村子,两旁草舍茅屋,竹篱柴扉。远处阡陌纵横,禾木稀疏,都在淡淡的星光里朦胧隐现。
这地方位于雁门关以南,楼烦以北,滹沱、汾水、桑干三江源头之间。向为胡汉杂居之所,历代边衅迭起,纷争不息。
一直到唐初中原平复,突厥因内乱势衰,汉人方才稍得安宁。数年中生息养蓄,逐步兴旺起来。顺着南去方向,村庄里泥瓦草顶的民舍渐多,取代了石头垒砌的异族房屋。紫元宗看着这些熟悉的样式,犹似南飞的大雁嗅到故乡的气息,不觉间亲切温暖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勾魂兽拉着雪橇往前行进。地面上的积雪渐浅,碎石越多。又走了几十步,雪橇被路边一块尖石卡住,再也动弹不得,勾魂兽似乎毫无察觉,兀自埋头使劲拖拉。
张凌风停步念咒,收了『金刚咒』的法力,两只勾魂兽立时魂飞魄散,化为尸骸倒伏在地。无忧下了雪橇,看着兽尸微有恻隐之色,双手合什低声祝祷道:『张前辈说你们原本都是修道之人,因贪念才变成这般模样。如今身死业消,算是得到解脱了吧。我不懂佛法,只愿你们早日超生。』祝罢回头道:『雪橇大概卡坏了,没有代步的物事可怎生赶路?须得另想办法。』。
紫元宗撑着上半身,仰面观望,少时答道『我看前面有座客店,咱们可先去那里歇息,然后再作计较。』。
他伸手指着前方,果然远处有一个红灯笼,灯光昏黄暗淡,在冷风里飘摇不定。
张凌风也瞧见了灯笼,便循着光亮朝前而去。走了十余丈,小路左边现出几间青瓦房,泥墙纸窗,两个纸灯笼挂在屋檐下,一个已经熄了,一个还亮着,照着门框上木招牌上几个黑字,道是『连喜客栈』。屋子后有猪圈,墙角里有狗窝。张凌风刚走近,『叽里咕噜』的猪叫声和『汪汪汪』的狗吠声就响成一片。
乱了一阵,主人家起身点灯,开门查看动静。张凌风立在门口,只说是去往中原的客商,因伙计突发急病耽误了行程,错过了宿头,这才半夜寻店落脚云云。那店主回转进屋,少时唤出两个做粗活的劣汉,跟着张凌风回到雪橇处,将紫元宗背回店内,然后吩咐店伴烧汤抹桌,打扫房间。
无忧随众人一同走进店里,左顾右盼十分好奇。她自幼生长塞外,从未见识过汉人家中摆设,只觉得样样稀罕有趣。脱下棉袍后,先在桌子凳子上抚摩一番,忽而又发现新奇,径直走到窗户旁边,盯着窗棂上的窗花愣愣发呆。
店主人正在给灯盏添油,见状笑道:『这位姑娘是回纥人吧,是第一次到关内么?』。
无忧听他说话,扭头指着窗花问道:『大叔,窗户上红纸贴的蝙蝠、牛羊真好看!咦,中间还有许多小洞洞,这是怎么做的?难道是用刀子镂的?谁的手有这么巧啊?』。
店主人见她天真烂慢,笑道:『哦,这叫窗花,是用剪刀剪成的。』。
无忧喃喃道:『用剪刀剪的?样式都一模一样,那可比用刀子难多了。』用手轻轻摩挲红纸,心里仍然迷惑不解。
这时从里间走出来一个女子,十七八岁,棉衣麻裙,手里提个汤桶。店主人唤她道:『小红,你来招呼这位姑娘。』。
那小红回话道:『好,爹,灶堂里的柴火有点受潮,烟子有点大。你瞧瞧去吧?』店主人答应一声,转进后面去了。
小红撩起围裙揩手,一面走到无忧身边,笑道:『窗户上的纸花是过年时候剪的,有些褪色,不如先前光鲜了。』。
无忧闻声回头,看着小红,问道:『这些窗花都是姐姐剪的吗?真好看!是怎么剪的啊?』小红听她声调清婉,语意亲近,不由心头一热,拉住无忧的衣角,道:『来!』牵着她到柜台后,打开抽屉,取出一张红纸一把剪刀。然后将红纸对折叠压,用剪刀沿着压痕裁剪。须臾剪好,展开一看,竟是两只羽喙相接的喜鹊。
小红收好剪刀,把纸喜鹊放在无忧手中。无忧小心翼翼的捧在掌心,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惊喜之情溢于言表,半晌才道:『原来纸张能变成这么好看的物事,姐姐的手真神妙,难道有法术么?』说着摸着小红的手仔细审视,见那掌缘指节上尽是茧子,既粗且硬。
小红笑了笑,道:『我的手常干重活,粗的很。』忽然一愣,只觉得无忧手指柔嫩软滑,有如温玉凝脂,翻腕将她小手握住细看,却见柔荑洁白,纤纤若兰,灯光下更令人悦目赏心。
这回轮到小红吃惊了,她皱起眉头打量无忧,心中大疑,问道:『就算财主家的小姐,也没有如此好看的手指,你不象一般的女孩子……你到底是什么人?』又看无忧戴着斗笠,面纱直垂胸口,奇道:『屋子里还用蒙着面?你不觉得气闷吗?』伸手便欲摘下无忧头上的斗笠。?无忧急忙将手一摆,小红诧异道:『怎么?你怕别人看到样子?』。
无忧微一踌躇,想起张凌风的话,点头道:『是啊,听人说我长得勾魂摄魄,被人看到会惹很多麻烦的。』。
小红不懂什么叫『勾魂摄魄』,以为是丑怪难看无比,便不再强求,另寻话头道:『你多大了?』。
无忧道:『再过一个月我就十六了。』。
小红笑道:『我大你一岁,你叫我姐姐不吃亏。』。
无忧喜道:『好呀,姐姐,你教我剪窗花,好么?』。
小红本来还有活儿要忙,但不知为何就是不忍拒绝她。当下点头答应,拿出剪刀纸张,一板一眼的教无忧剪纸。
这客栈也兼卖酒饭,此刻鸡鸣黑晨,一些早起的农人走进小店买些吃食,店内伙计搬桌扯凳的忙活起来。张凌风也命店家杀鸡煮肉,摆碗上饭,又叫人给紫元宗拿来一条被子,裹在身上御寒。紫元宗坐在凳子上,眼光直盯张凌风,似乎想看穿他的心思。
张凌风哼了一声,道:『看什么?你体内真气虽平,但是伤势未愈,白天还会发寒。不拿条被子窝着,待会定会冷的难受。哼,我是不忍看小姑娘担心才稍加照护,别以为我真会可怜你。』。
一面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当』的一声抛在桌子上,道:『喂,你们给我殷勤灵醒点,若是怠慢了我这个生病的伙计,可有你们好看!』。
店主人见他出手阔绰,不敢大意,忙收好银子连声答应不迭。
紫元宗一笑,转头望着门外若明若暗的天色,神情悠然,心里想到了很多很多……无忧也没有朝紫元宗看上一眼,只顾和小红玩笑。此时此刻,两人都不在意对方,漫不经心的样子形同陌路,漠然的神色如隔千里,但其实这是貌离神合——世间爱情至纯至深,才会变的平淡如水。这时无需浓情厚意,也不要甜言蜜语,冥冥之中意会神知,连心语也是多余的了。而这不分彼此、淡然若失的璞真情态美妙如斯,真可让天下失意人潸然落泪。
小半个时辰过去,饭菜已备好,皆是些鸡肉、猪肉,满满盛了四五盆放在桌上。紫元宗回转身来,眼光爱怜横溢的注视着无忧,心中连连招呼她吃饭。无忧正和小红投契,剪纸裁张玩的不亦乐乎,扬头笑着说再等会。紫元宗叹口气摇摇头,似乎对她的淘气顽皮无可奈何。张凌风看着这一切,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忽然有点发酸,强颜笑道:『十五六岁的姑娘了,居然还象小孩子一般任性调皮,当真少见。』。
正在这时,店门口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十几个人走进来,个个顶盔贯甲,腰悬钢刀,却是一队官兵。店主人脸上含笑,迎上前去,招呼道:『各位弟兄辛苦,夜里风霜大,快来喝碗烧酒暖暖身子。』一面叫伙计抹桌子摆碗筷。
众官兵摘下头盔纷纷落座,满满当当的占了四张桌子,小店中登显狭窄局促。店主人连声赔话,道声慢待。官兵里有一个官长模样的道:『不妨事,今晚是弟兄们最后一次当班巡夜,明天我们会开拔撤走,能将就些也就罢了。』。
店主人抱起酒坛,依次给众人斟上酒,问先前那人道:『不是还在打仗吗?怎的要走?』。
那人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长叹一声,道:『仗早打完了,雁门关上下来的人马多的很,象我们这等不入流的乡兵,比不上折冲府的兵士,又没有战功,年轻的去守城门,年老的放回乡里。我说胡连喜,天亮我们这些人便要各奔东西,今天一别不知何日重逢,这酒钱么……』。
店主人胡连喜不住摆手,道:『快别说酒钱!此处靠近突厥,近两年多亏王队副带着众位弟兄日夜巡查,保护乡里,才使大家能安生过活。四邻里对弟兄们都很感激,这区区一碗水酒又何成敬意?』。
他为人爽直,说到动情处,回头大声吩咐道:『再上肉,上酒!今日给弟兄们饯行,大伙儿只管尽情吃喝!喂,小红,你也帮忙照应着。』小红在柜台后答应一声,撇下无忧走了出来。
众兵轰然叫好,其中有些人拿出铜钱来,道:『老胡小本生意不容易,咱们不能白吃他的东西。』胡连喜连连摇头推却,坚持不要兵士的酒钱。
少时酒肉添上,众人倾浆痛饮,纵情豪放。酒过数碗,那王队副醺然微醉,出神的注视着那浑浊的酒水,叹道:『当兵五年,喝风饮露,受尽了苦处,却连个队正也没捞到。如今回城听差,又要给那帮老爷们当狗使。哎,想起来老子真不甘心!』。
这时恰好小红走过来斟酒,王队副斜着酒眼盯着她,忽道:『胡连喜,你家小红也出落成大姑娘了,窝在乡下着实可惜,不如把她许给我,到太和县城里去享享福吧?』。
胡连喜正和另外几人谈笑,一时没有听清,回首问道:『你说什么?』。
王队副道:『我说把你家小红给我作老婆,可好?』。
胡连喜笑道:『咱俩弟兄相称,若是小红给了你。我岂不成了你的丈人老儿?这辈分可乱套了,哈哈,王队副别开玩笑啦!』。
王队副扯下腰刀,『乒』的一下摔在桌子上,喝道:『你笑个屁!有什么好笑的?』。
屋子里一下静了下来,众人相顾错愕,胡连喜嚅嗫道:『王兄弟,你这是……』。
王队副『腾』地站起,狂叫道:『谁是你兄弟?老子今天就是要你女儿!』他呼哧呼哧的吐着酒气,布满血丝的双眼狂乱迷离,伸手就去抓小红。
小红一声尖叫向后急缩,王队副正要扑上,忽觉腰间一紧,再也不能迈步,回脸一看,只见一人死死抓着他的腰带。王队副愣了愣,怒道:『你干什么?』。
拉住腰带的这人也是兵卒,年逾花甲,精神虽然矍铄,两鬓尽已霜白,见王队副发问,便淡淡的道:『王队副,你喝多了。』。
王队副大怒,提拳朝他脸上打去。那老兵左手一掠,翻腕一把捏住对方拳头。王队副登感手骨欲碎,疼的连抽冷气,咬牙道:『快……放手,我是……我是在和胡连喜耍笑……』。
那老兵松开手掌,一字一顿的道:『耍笑无妨,祸害老百姓可不行!』。
众兵士默然不语,一齐看着王队副,目光中隐隐有鄙夷之意。王队副揉着手指,定定神,嘶声道:『好,你是好人!你没有七情六欲!你可知道弟兄们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成日间挨冻受饿,卧冰褥雪,到头来职微位卑,简直连狗都不如。更有许多人活活累死、饿死、冻死。成了没名姓没坟墓的野鬼!如今一道军令,大伙便这样两手空空的散了,一无所得。你说,你说!弟兄们这是为了什么?』说到最后几句已是声咽气噎,众兵心有所感,好几个黯然低下了头。
老兵面无表情,缓缓道:『我十六岁从军,如今年近六十,早年和突厥人拼杀,后来跟随上皇在太原起兵,又到西北和薛举打仗,平定王世充,剿灭刘武周,南征北战,到如今却连府兵也不是,还是一个行军小卒。』。
他越说越大声,双手猛地扯脱甲胄,分开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胸口,道:『王队副,你出身财主,家里还有田有业。而我,除了满身的伤疤外一无所有!我老娘不知生死,亲弟兄也失散了,五十多岁孑然孤身,以后只能靠乞讨要饭为生!天理昭然,难道对我就公平么?』。
他嘴唇微微发抖,稍停片刻,接着道:『明日我便要离开军营,从此漂泊流浪,无家可归……但我无悔无怨,几十年出生入死所为何事?就是为了天下永无战乱,为了老百姓有口安生饭吃。小孩能平安长大,老人能寿终正寝,再不受兵凶战火之苦,再不受突厥人的欺凌抢掠。』指了指胡连喜和小红等人,道:『我的父母家人不知所踪,这些百姓就是我的亲人!为他们纵然披肝沥血,百死无生又有何悔何惜?』。
说到这里,老兵愁容尽扫,眉宇间神采勃勃,踏上半步猛然大声道:『好男子,当如此!』。
众兵热血沸腾,一齐拍桌大叫:『对!好男子,当如此!』。
店内群情激荡,难以抑制。那老兵更是扬首挺胸,目光炯炯,毫无半点颓废之色。但这轩昂的气概下,却是一张受尽风霜的苍老面孔。此景豪壮而凄迷,令人既想大笑又欲痛哭。店内有人触景心酸,忍不住低声哼起一首旧曲,众兵满含热泪,轻轻低声应和:。
『十五从军行,
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
家中有阿谁?
遥望是君家,
松柏冢累累。
…………』这首歌辞意凄凉,在军中传唱已久,说的是一个老兵回乡后的惨淡景象。但此时他们唱的入神,渐渐淡薄了怆恻之意,曲调间只闻其壮不觉其悲,最后那老兵也加进来,歌声愈加高亢嘹亮,激扬振奋,似乎众人都不再伤感彷徨,心里只剩下舍身忘死的壮烈情怀。
紫元宗看着这群兵士,胸中起伏跌宕。那惨烈的战阵,成堆的尸首,血肉横飞的杀戮,一幕一幕又浮现在他眼前。一时悲感交集,心血狂涌难以自胜。忽觉掌心温软,转头看去,却是无忧坐在身边握着他的左手,目光关切,柔静无声。
紫元宗心头一暖,心情稍许平静。望着那老兵暗想:这人说的真好!世间至苦莫过于战乱,若是没有战乱,天下百姓何至于流离失所,无处安身?我也不会受十年的劳役之苦,我的亲妹妹也早已找到了……想起此事又是一阵心悸,右手一颤,指间的筷子掉落在桌子上。
张凌风眼见众兵豪意纵放,紫元宗感怀动情,却只是撇嘴一笑,不屑道:『世人愚蠢透顶,真是不可救药!什么家国百姓,不过是身外虚无。百年之后都是枯骨一堆了,还能空谈什么救民于水火?人最重要的是自己活命,如能求得长生妙道,又何须象蝼蚁一般在世间苦苦挣扎?』。
他说的得意,指着众兵士,大声对无忧道:『这些人都是无知无识的蠢货,你的“哥哥”竟会为其所感,更是蠢货中的蠢货!』。
此言一出,店内人人变色,众兵止住歌声齐齐朝这方看来。那王队副本已悻悻垂头,闻声抬眼打量紫元宗等人,刹那间神情严峻,恶狠狠的喝道:『胡连喜!这些是什么人?现今前方战事方平,流寇四窜,我等昼夜巡查提防,不想你竟敢窝藏奸细!』。
胡连喜惊魂才定,又被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道:『不……不……他……他们不是奸细,都是过路客商。』。
王队副调戏小红不成,反吃了一顿教训,心里早窝着恶气,此时找到因头岂肯善罢甘休,盯着元宗道:『客商?有裹着棉被行路的客商吗?还有这个回纥女子,』一指无忧,断喝道:『屋子里也蒙面戴纱,哼,遮遮掩掩定有蹊跷!』说着疾步上前,伸手就去摘无忧的斗笠。
紫元宗见王队副对无忧动粗,抬手一把便握住他的手腕。就听『嗤嗤』微响,店内立时弥漫出一股焦臭味。王队副惨声大叫,挣扎开来退出两步,举起手腕一看,只见皮肤乌黑,肉烂见骨,好似被火炭烧烙过一般。
原来紫元宗体内『阴阳凤凰剑』的剑气已渐入手太阳、太阴经络。他虽还不擅施用道术,但情急之下体内真气自然生出感应。那『阳凤剑』从掌心随意施发而出,足以烁金熔铁,又岂是寻常人经受的住的?
王队副惊怒交集,一时忘记了疼痛,右手一把抽出桌上的腰刀,涌身扑到桌前,猛地挥臂直劈。他虽然激怒,心中对紫元宗还有些忌惮,因此这一刀劲风凛凛,却是朝无忧头顶上径直劈去。就见势疾如电,眨眼刀锋已挨近无忧的斗笠。躲在柜台后的小红目睹此景,只道无忧定然难逃性命,惶急中不禁失声尖叫。
这时忽然白光一闪,那柄钢刀朝上激射而出,『哚』地一声插在屋梁间,不住的摇晃颤动。跟着王队副四肢张开向后腾身飞起,轻飘飘的在空中晃荡漂浮。任凭他怎样挣扎扭动,双脚始终无法粘到地面。仿佛是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正托举着他。
张凌风从凳子上缓缓站起,噘唇翘嘴不断吹气,而王队副就随着他吹出的气息飘摇起伏,没等众人回过神来,只听张凌风霍然长笑,高声喝道:『好,好!灵雏正需血食!』言罢两手拉开衣襟,无数的小黑点从他胸腹间猛地飞出,黑云一般直扑半空里的王队副,登时将他裹了个严严实实。
屋子里响起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借着曦微的晨光众人看的清楚,那王队副身上、脸上,密密麻麻爬满了蝗虫。一只只赤红发亮,怪异诡观,蠕动扑腾之际**点点血肉,如雨花一般四散飞溅。
突然,王队副的惨呼嘎然而止。周围静的可怕,惟有阵阵奇怪的『沙沙』声响起,好象蚕虫在拼命啃食桑叶。随着怪音渐密,王队副的身形越来越小,终于『咯啦』一声掉落于地,其音有如磬钹相击。众人细看,只见王队副的肌肤、头发、衣服尽皆荡然无存,地上仅仅是些盔甲、腰带、骨头等硬物。一片热腾腾的白雾缭绕在其上面,给这血腥的场面更增几许妖氛鬼气。
那群怪虫吃光活人,体色逐渐由红转青,变的和寻常飞蝗一般模样。张凌风仰头笑道:『灵雏已成,今年功行圆满,这便让你们自由吧!』。
笑声中蝗虫轰然群起,在空中凝聚为黑压压的一团,向店外迅疾飞去,『哗啦』一下破窗而出,转瞬消失在熹微的晨曦里。
一时店内寂寂无声,人人都惊的似泥塑木雕。过了一会,天边朝霞初现,光线穿过窗户照进屋中。张凌风那原本干瘦的面颊上盈盈生色,似乎长胖丰润了许多,委顿的病态也一扫而光,顾盼间容光焕发,竟多了几分潇洒飘逸的神采。
屋里静默片刻,猛听『乒乓、仓啷啷』连响不绝,众兵纷纷踢开桌凳,一齐拉刀出鞘。那老兵当先冲上,大喝道:『哪里来的妖人?胆敢白日为害?』。
身随话至,挨到近前提刀就砍。张凌风毫不在意,微微吸口气,鼓腮噘唇轻轻喷出。老兵立时钢刀脱手,身子如纸鸢一般向后飘起,重重撞到三丈外的墙壁上。张凌风嘘气不断,扭头朝四围喷吐。众兵便似落叶遇狂飙,被吹的七零八落四散乱飞,一个个紧贴在墙头动弹不得。
张凌风嘿嘿冷笑,向那老兵道:『凡人庸碌无知,活着也是受罪,不如让我超度你吧。』。
正要结果这些人的性命,忽觉得背后一阵劲风袭来,无声无息,阴冷彻骨。张凌风吃了一惊,错步往旁边急闪。那道劲风擦身而过,『当』的一下击中地上的汤桶,立时桶破水洒。桶里滚烫的热水往上激涌,飞到空中却不散落,都凝结成条条冰柱,『丁零当啷』的掉到地上。
张凌风拧身回头,迎面又是一股寒力袭到,定睛一看,却是紫元宗正伸手凌空抓拿,指尖剑气纵横凌厉,发出『哧哧』微响。张凌风大喝一声:『好小子,背后偷袭。』左手单掌引开紫元宗剑气,右掌照他胸口虚拍。这两招隐剑于掌,若重若轻,正是齐云派绝技『无影神剑』,张凌风沉炼此术几十年,剑气浑厚雄沉,比齐云派掌门李云舟更甚数倍。
眨眼『无影神剑』掩胸而至,紫元宗登感气闷窒息,心跳如狂。方才他见张凌风要伤害老兵,未及细想便伸手去抓张凌风的衣服。情急中阴阳剑气随心而发,那阴寒犀利的『阴凰剑』从指尖射出,差点就刺中张凌风的后背。但此刻眼见对方发招攻到,他虽有真气但不懂剑术,不知该如何运用抵挡,当下也学着张凌风左掌单立,硬碰硬的迎着『无影神剑』拍去。
就听『乒』的一声巨响,屋子里的桌凳碗筷震的一齐乱抖。紫元宗被『无影神剑』震的向后疾飞出去,其势猛如援弹飞丸,撞到墙壁上再滑落于地,全身筋节欲碎,犹如敲骨凿髓一般剧痛。
张凌风也暗暗吃惊,只觉一击得手后,『无影神剑』却似泥牛入海般消失无踪,好象紫元宗体内有一股奇怪的吸力,将所受剑气统统都吸入体内。而且他虽倒地仍能爬蹉滚动,显然并没未受到重伤。
微一迟疑,张凌风面色复峻,冷哼道:『还真能挨打,且看你受得了几下!』跨上两步又挥掌发力,『无影神剑』直击紫元宗脑后『玉枕**』。此处乃人身要害,中者立毙。紫元宗双脚原本无力行走,加之才遭重击浑身酸软,更是无法移动闪避。眼看紫元宗就要殒命当场,忽然人影一闪,一个娇俏的身影疾跃而出,直扑到他身上。
张凌风看清正是无忧挺身遮挡,心里一震。可是匆忙间已无法收功,只得急抬手臂硬生生将剑气转向。那『无影神剑』贴着无忧脸旁掠过,猛地将她头上的斗笠射落,只见青丝滑软,如流云轻烟般瀑散开来。张凌风半途变招,丹田里真气乱成一团,不由怒道:『不要命了么?……丫头!』。
他本想骂『臭丫头』,但瞧着无忧那楚楚动人的绝代容颜,又将那个『臭』字咽了下去。
无忧目光肃然闪烁,毅然道:『不…不能再杀人了!』。
张凌风正要答话,忽听门外响起阵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叫喊声。却是村里农民听说有外乡人在客栈里行凶,都纷纷抄起锄头、镰刀等物赶来厮打捉拿。张凌风朝外望了望,对无忧道:『谁想杀这些蠢牛?没的脏了我的手!』拿起行囊,俯身轻舒臂膀,一把将无忧挟在臂弯中,道:『留在此处必被那些村民纠缠,跟我走!』刚迈出两步,只听无忧急道:『还有哥哥!不能撇下他!』。
张凌风脚下不停,问道:『什么?为何要带那个废物?』。
无忧心头焦急烦乱,道:『那些村民会伤害他!他有伤不能抵挡,又不能说话!会被屈死的!』。
张凌风道:『死就死吧,反正是废物一个。』。
无忧一时无言以对,眼瞧元宗伏地不起,门外众人气势凶凶,登时焚心似火,忽地冷笑道:『怎么?你用剑气胜不了我哥哥,就害怕他待在你身边吗?』。
张凌风听她语调大异往常,不禁微感诧异,止步低头细看,却见无忧满面寒霜,平素的温柔荡然无影,脸上神态肃峻淡漠,冷艳的犹似孤梅傲雪一般。
若说世间最令人心碎的表情,大概就是少女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此种情态既动人又伤人,仿佛水中娇花,看得到却得不到。又象镜中明月,咫尺之遥却难以捉摸。漠漠然足以让人伤心欲绝,不忍再见。自古权贵豪杰,有多少为之神魂颠倒,失却本心。周幽戏诸侯,夫差造馆娃,举不胜举,却都仅为美人能舒展愁眉,莞尔一笑,即使亡国灭邦也在所不惜。
没人能抵挡这种冰冷的美丽,张凌风也不例外,盯着无忧冷冷的目光,不由得神魂大乱。
可是无忧并非做作,实在是焦急到了极点,看张凌风呆呆的一声不响,又问道:『喂!你真的怕我哥哥,不敢与他同行吗?』。
张凌风回过神来,怒道:『***,有什么不敢,难道我会怕了这小子?』回身几步,抓住紫元宗腰带一把提起,闷声道:『丫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激将法,哼,你要再多说半句,我就把这家伙的脑袋拧下来!』无忧见他肯带紫元宗脱离险境,这才舒了一口气,道:『别再杀人了!』。
张凌风斥道『呸,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竟对前辈指手画脚起来?给我听好了,以后再不许装腔作势的拿脸色!我张凌风可不吃这一套!』一面说,一面迈步疾行。他身材瘦高,双臂极长,腋下挟着紫元宗、无忧两人显得毫不费力。脚下施展开齐云派独门飞腾术,在众人惊呼声里闪出店门,风驰电掣般的奔驰而去。
这一跑足不停歇,眨眼就是三十多里。忽忽将过辰时,张凌风『灵雏』孵化成虫,道术法力已恢复十足。此刻朝阳当顶,他体内真气烈烈如沸,飞腾术使得性发,顺着南去官道足不粘地的凌空飞行。又奔出二十多里,前方道路中『得得』马蹄脆响,迎面驰来一辆布帘木棚的马车。
张凌风迎着马车疾冲,低声笑道:『好,正嫌飞腾术惹眼呢,恰好就有代步的器物了!』到得近前,张嘴朝马车夫一口气喷去。他这法术名为『混元真无气』,并非出自道宗,乃是他偶得奇遇炼成的仙宗仙术。道法有云『真无含至有,凝而为灵丹,驱而为天地』,此术以无化有,真无炼到深处,留在体内能修成仙宗灵丹,呼出体外可聚合天地神气,其威力道宗高手尚难挡御,寻常人等岂能抵受?张凌风只使了半成功力,那车夫便已长鞭撒手,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身子就象离弦之箭似的直冲上天!
与此同时,张凌风放松臂膀,紫元宗、无忧顺势跌坐到地上。两个人经过一番狂奔,早已颠簸的头晕眼花。无忧喘息几口稍稍定神,睁眼就见有一人正向空中飞升,转瞬已离地十几丈。眼看这人势必摔死,无忧指着急叫道:『哎呀……快……快救人!』。
张凌风听喊声迫切,语气惶悸严峻。不由自主的也有危急之感。当下舒袖挥卷,一道平和厚重的袖风掠过,止住那人上升势头,托着他送出数丈,平平安安的落到地面。
那车夫脚早吓的肝胆欲碎,脚刚粘地立即连滚带爬的夺路而逃,须臾远遁。无忧见车夫安然无伤,面色稍缓,喘口气道:『好……好险,幸好没有再死人了……』。
张凌风听她叹息,猛地清醒过来,惊觉道『怪哉!我为何又照她说的话行事?我张凌风向来横行无忌,我行我素,怎么几次都听凭一个小丫头的指使?我这是怎么了?』。
张凌风怔怔发呆,心内迷茫,暗想『难不成这丫头有惑人之术?可天下又有什么法术能迷惑我?…………不行!不能和她在一起了!再这么下去,不知道我还要做出多少违背本意的事情来!』。
正在寻思,忽见无忧扶着元宗慢慢站起,摇摇晃晃的走过去,将他搀上马车,回头对张凌风道:『我们乘这辆马车走吧,不过待会遇见那位赶车的大叔,须得将车子还给人家。』说着攀着车辕爬上,坐进车棚子里。
张凌风听她语调平缓安静,却隐含着命令的口气,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但又狠不下心与她决绝,心里连骂自己莫名其妙,捡起鞭子跃上马车,坐到前辕后,抖鞭吆喝一声,赶着马车朝前行进。
无忧回望身后树木渐渐远去,想起方才数历惊险,心下暗自唏嘘。这时,忽然内心深处响起一个决然刻骨的声音道『我……我要杀了他。』。
无忧一惊,转脸看紫元宗正半撑起身子,眼睛死死的盯着张凌风的背影,迷乱的眼神满是怨怒恨意。无忧微感害怕,又生怜惜之意,伸手轻轻在他面颊上轻轻抚摩,问道『怎么了?』。
紫元宗与张凌风对掌后,经脉被『无影神剑』所震动,神志一直迷迷糊糊,此时无忧温存安抚,方渐渐清明过来。他怔怔的看着无忧,面上神情肃然冷酷,眉宇间都是杀气,半晌心道『必杀张凌风!』。
无忧微微一颤,问道『为什么?』。
紫元宗埋首默想,缓缓心道『刚才,在客栈中,我看见蝗虫吃活人……以前我也曾见过,见过很多次了……小时侯天干蝗灾,在田野里、沟渠里、屋子里、碗里、到处都是蝗虫!它们什么都吃!麦子、稻子、草根、树皮、还有纸张衣服,统统一扫而光……人们没有吃的穿的,老弱的等死,少壮的作贼,后来官府处死了很多暴乱的饥民。但杀的人越多,蝗虫越多,最后满山遍野,密密麻麻全是黄褐的虫子。大家都说蝗虫是那些被杀的冤魂,化为厉鬼向活人报仇来啦!』。
他的语气凄惨阴森,无忧心生惧意,背心感觉一阵麻麻的凉意,轻轻的握住里紫元宗的手,道『别,别说了……』。
紫元宗恍若不闻,继续道『那时侯,饿死的人好多,老的小的,多的土里都埋不下,地上随处都是尸体。渐渐的,能吃的东西都没有了,连蝗虫也在挨饿。最后它们饿急了,就覆到死尸上吃人肉!活着的人没法子,也只得抓蝗虫吃……人吃虫、虫又吃人……』。
说到这里,紫元宗目眦欲裂,指着张凌风道『用自己的血肉孵化蝗虫,又驱虫吃活人。你看!他脸色比先前红润精神了好多,定是被蝗虫吃掉的人肉长到他身上去了!……世间至恶,都难以与此人相比。若不杀了他,我紫元宗愧活于世!』。
时至今日,紫元宗已然迥乎往昔,已不再是定襄城中那个昏茫的哑囚犯。他的头脑逐渐明晰,坚强执拗的意志象磐石一样凸现。数年非人的磨难将痛苦深深的埋藏在他心底,化为磨灭不掉的仇恨——他曾经恨人世、恨权贵、恨战争、恨礼法规矩、仁义道德,乃至恨天恨地,什么都恨。若不是后来遇到无忧,这仇恨定会变成可怕的魔火,以十倍的凶残来回报世人。
所幸无忧唤醒了他,使他奄奄一息的良知又焕发生机。但根深蒂固的恨意岂能烟消云散,凌辱折磨总要找机会报复发泄。他见到了人间美丽的事物,更觉邪恶是多么丑陋,于是,报仇的对象就找到了……
数天来,一个模糊的理念在他脑海中隐约浮现,此刻已陡然成形,象强光一样在心头闪耀,那就是四个字——『嫉恶如仇』!
紫元宗冷冷的注视张凌风的背影,想起客栈里那老兵的话『纵然披肝沥血,百死无生又有何悔何惜?』。他笑了笑,心道『济世救人固然高尚,诛恶除暴也为要紧。我身上不是有阴阳剑气么?今后修成剑术,遇到坏人恶魔,见一个杀一个,岂不痛快解气?』想到此处喜怒交集,脑中突兀的冒出一句话『好男子,当如此!』。
无忧愣愣的看着他狂野粗豪的眼光,忽然有种陌生感。这是第一次,她觉得他离得好远,远的如隔汪洋,心语也难以逾越。她害怕了,莫名的恐惧,茫然伸开手臂,将紫元宗的头紧紧揽在怀里,似乎只有这样才不会失去他。
紫元宗的脸贴在她温软的胸口,耳边传来纤柔的心跳声。他便转过头来,眼中慢慢流露出怜爱关切的目光。但无忧一点也不安心,因为她明白,紫元宗心里仍然在盘算着杀人。
马车辚辚,直向南去,至日暮时分,到达了关内重镇楼烦郡。
进得城中,三人找了家名为『招贤居』的大客店住下。此地已近中原,房屋器物渐显富华气派。『招贤居』又是楼烦城里有名的所在,只见垂帘漆梁、楼阁相叠、镂金饰窗、紫檀作几,连饮茶用的杯盏也是精致之物。可是三人心内各有所思,对这些意趣风情都是视而不见。
直到吃饭之时,张凌风尚在疑惑自己为何会行为颠倒,而无忧心神不宁,紫元宗仇怨萦胸,也是食不甘味。一时间丰盛的饭席上死气沉沉,倒是店中伙计被无忧绝世容光所震慑,上菜时一头撞在柱子上,才弄出些动静来。
用完饭,三人要房歇息。店掌柜迎上来赔笑道:『今日不巧,楼上天字号上房只还剩两间,各位中有谁请到屋后偏房里将就一晚?』。
张凌风道:『两间上房我要了,你叫人扶我那位哑巴伙计到偏房吧,他腿脚行走不便,你们当心点。』。
掌柜正要点头,忽然无忧问道:『请问大叔,偏房是什么?能住的舒适么?』。
掌柜道:『偏房硬板木床,原是过路马帮商贩歇脚之所,没有上房干净整洁。』。
无忧道:『那我们不要偏房,只要上房吧!』。
此话一出,掌柜和张凌风都愣住了。特别是张凌风,颇有尴尬之色,喃喃道:『你要和我住一间屋?这……虽说辈分悬殊,我可作你爷爷,但毕竟男女有别……不过,修道之人不拘泥世俗之礼……容我想想……』。
无忧摇头道:『不,我和哥哥住一间屋子,他双腿无力,坐卧都不方便,我要照顾他。』。
话没有说完,那掌柜吓了一大跳,定睛端详,见无忧十五六岁、眉秀腰直,乃是一位白玉无暇的黄花闺女。又看她清丽宁和,眼眸清澈,纯净的微尘不染,绝没有半点放荡孟浪之态。掌柜开店经年,阅人无数,竟瞧不出这少女到底是何心思。
沉默片刻,张凌风道:『你,不行!你怎能和……』。
无忧不等他说完,又重复道:『我要和哥哥在一起,我不和他分开!』。
她说的毫不犹豫,柔静中带着决然。紫元宗依在旁边的柱子上,正直目瞠视。他本胸怀坦荡,又带着几分狂气,也未将这些世俗礼法放在心上。
张凌风微感意乱,那掌柜更是不知所措,低声叨叨道:『呃…即使亲兄妹也不能同宿一屋啊……何况这位客官不象姑娘的亲兄长,男女授受不亲,更……』张凌风不厌烦扰,掏出一锭银子丢进他怀里,哑声道:『少废话,两间上房!』。
掌柜见钱眼开,再不管什么『男女不亲』,当下将三人引上楼阁,任其自便。?张凌风闷闷的进屋安歇。无忧扶着紫元宗也走入另一间客房。关上房门点亮蜡烛,无忧以手托腮,盯着案上忽闪的烛光发呆。紫元宗坐在床沿边低头沉思。两人思绪含糊混乱,心头默然无语。
就这样坐到中夜,无忧忽然挺直腰背,愁容尽扫,轻轻拍了拍面前的长案,暗自感叹道『对了,应该是这样的!』。
紫元宗听到她心语,抬头看她,问道『怎么?』。
无忧转脸一笑,眼睛里满是喜悦之色,心道『我总算想通了!哥哥,你若要铲除邪恶,其实用不着杀人!』见紫元宗迷惑不解,她继续说道:『你说那张凌风是坏人,嗯,那是因为他做过很多坏事。可是今后他如果能多做好事,少做坏事,不就逐渐变成好人了吗?你不觉得么?张凌风比初识的时候和善多了,也做了很多好事——医好你的内伤,除灭勾魂兽。还有白天那车夫从半空摔落,要不是他出手相救,也一定会丧命……我想,只要咱们和他相处日子长一些,便能将他慢慢感化向善,这不是比将他杀死要好得多吗?』。
紫元宗哑然失笑,摇头道『你想的太天真了。若坏人能都受感化,世上也不会有“坏人”两字。俗话说“诛恶即是善念”,你不杀他,他定害你,还是杀了干净!现今我还杀不了张凌风这些恶人,但以后等我伤愈恢复,练成道术剑法,必会见恶即除,绝不手软!』。
无忧没有笑,神情淡然,语气坚定,道:『一个人,就是一条命。除了天上的神灵,谁也无权夺去。哥哥,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坏人的!』。
说到这里,无忧目光肃然,望着窗逢中透出的淡淡月色,悠悠的心道『刚才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我小时侯的真事,现在我想讲给你听,好么?』。
紫元宗点头道『好,你讲吧,我认真的听。』。
无忧道:『那么你先睡到床上去,哪有坐着听故事的?窝到被子里听故事,听着听着就能睡着了,我以前常常这样。』。
紫元宗忍住笑,料她定是词穷神倦,想引开话题。当下身子半歪,斜斜的靠着床头,心道『行了吗?要讲什么故事?是不是狼外婆、小花狗、狐狸大姐?讲的不好可不容易把我哄睡……』。
刚要说笑两句,忽见无忧眼含泪花,紫元宗心中吃了一惊,问道『你怎么了?』。
无忧不答,拉过被子盖在他身上,低低地道:『很久以前,有一个人也曾这样跟我讲故事,就象咱们现在这般。我缩在被窝里,她在我耳边低声讲……小羊羔迷路了,大花猫帮它找妈妈……她是汉人,讲的故事和其他人讲的不一样,我真喜欢听……』。
无忧眼波朦胧,凝思遥想往事,稍稍停顿,接着讲道:『她是我的奶娘,很疼爱我,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一直便叫她“阿妈”。那时侯我还很小,夜里怕黑,必须有人陪伴才能安睡。伺寝的奶娘有好几个,可我最喜欢她。不止是她会讲好听的故事,还因为她常在没人时凝视我,痴痴呆呆的一看就是大半天。很奇怪呀!我不懂她为何要那样,但我觉得,她的眼神那么的慈祥,那么的深切,好象有很多话想和我说,可又象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在她的目光里特别安心,感觉好温暖……我从没有见过我的亲生母亲,听说她是波斯公主,是西方第一美女。不过她有阿妈美丽吗?我猜一定没有,至少眼神比不上……世上没人能有阿妈的眼神美!因为……因为那是妈妈的眼神,是妈妈凝视自己孩子时才有的神情……』。
无忧轻轻咬了咬下嘴唇,待心绪稍平,再接着道:『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种眼神的含义。当时模模糊糊的只觉得亲切。宫里很冷清,很寂寞,我在心里把阿妈当成最亲的亲人。每晚我都向天神祝祷,只愿和阿妈永不分离。可天神定是没听到我的心愿,终于有一天,阿妈要和我离别了。那是宫里的规矩,奶娘侍女五年一换。我七岁时阿妈役期已满,她也要离开我,要回家了。可是我不愿意她出宫,我想她永远陪着我!永远在夜里给我讲故事!……永远用妈妈的眼神看着我!』。
『大概天神记起了我的愿望吧,在关键时候又生出一桩事端。这件事开头让我遂心欢喜,结果却叫我伤心难过,很多年都不想再记起……就在阿妈出宫的前一天,我忽然生病了,浑身发烫,一个劲的说胡话。进宫治病的萨满巫医说城里有妖邪作祟,很多小孩子都得了这种病。公主身边必须有人严密看护,侍女仆人一个也不能擅自离开,否则外面的鬼魅趁虚而入,立即会来加害我。大汗听了巫医的话,下令公主的侍女奶娘都暂缓回家。就这样“阿妈”也不能出宫了,她必须昼夜看护我,照顾我。虽然她依旧那样疼爱我,依旧夜夜给我讲故事,可是她的眉头却越皱越紧,还常常一个人抹眼泪。』。
『那些日子我却很开心,但开心之余又有些担心,因为每过一天,我感觉身体就轻松一些,我明白自己已开始康复。可是病好了以后“阿妈”又要走,我不愿意她走!我真想一直生病下去呀!于是每当巫医问起病况,我就总说身子不舒服,病还没好。刚开始,我觉得说谎不对,可是后来我的谎话越说越自如,连自己也相信说的是真的。如此过了几个月,我脸色红润,精神健旺,实在没办法继续装病了。侍女们这才获准回家。记得“阿妈”离宫那天,我还在不断哭闹着说病没有好,不能让她走。』。
『从此我日夜想念阿妈,但宫里又打听不到她的消息。到了年底,夜叉师兄从外征战凯旋而回。那时他虽还不是我师兄,却一向待我比亲妹妹还要好。我见到他很高兴,立刻要他帮我查找阿妈的下落。夜叉师兄满口答应。他是领军拓设,手下部众极多,不出两日就找到了阿妈住的地方……不过他们带回来不是“阿妈”,而是一件让我心碎的事情,阿妈,她……哎,她已经死了。』。
紫元宗听她语气急迫,隐隐预料有事发生。但乍闻突变还是心中一跳,动容道『死了?为什么?』。
无忧凄然神伤,道:『阿妈……阿妈她原本也有孩子,入宫后寄养在亲戚家,五年中一直没有再见。在我生病的那些日子里,定襄城里瘟疫流行,她的孩子也染上疾病。其实那种病并不严重,若是阿妈能及时回家,定能救治。可是……可是她被我羁绊在宫中,那孩子得不到很好的照顾,病势日重,最后…最后竟活生生的给耽搁死了……阿妈回家一看,自己的亲生骨肉埋在黄土里,再也不能见面,当时就痴傻了。听说此后常常在深夜里,独自坐在坟头讲故事。哎,她对着坟墓讲故事啊!……不出两个月,她也忧伤而亡,就死在她孩子坟墓旁边……』。
讲到这里,无忧语断声咽,泪水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泫然欲坠。咬牙勉强道:『我听了这事,心里一直恍恍惚惚的。数天后,我又生了一场大病。这回病势来的很凶,巫医换了一批又一批,全都束手无措。我日日沉睡,梦里都是阿妈的哭声……这病真怪,一定是天神的惩罚吧。我害死了阿妈和她的孩子,也不打算再活着。直到师傅来了,她医好了我,也象亲娘一样待我,多年以后,我才慢慢的淡忘这段往事,不再悲伤。可是,可是现在……现在连师傅她也……』。
无忧实在讲不下去了,站起身,仰起脸,深深的吸一口气,把泪水强咽下去,默默的出神。
过了片刻,月光穿透窗缝洒进来,无忧脸上似乎笼罩上一层薄薄的轻雾。她神情渐和,悲伤淡去,只剩下悠然飘逸的恬静,忽轻声说话,那声音象是从天际飘渺而来:『有时候,善恶的念头在人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往往还没等想明白,我们就已经做了……当第一次撒谎时,我感到不安,看见阿妈因为我而不能回家,心中也会内疚。但第二次,第三次,谎话说的越多,便不觉得是谎话了。慢慢的做坏事成了习惯,酿成大恶,人就是这样变坏的吗?我不知道……』。
紫元宗心情郁抑,胸口犹如压了块大石,轻轻叹气,道『妹妹……』。
无忧转过脸来,眼光闪动,但已充满了希望与热忱,道:『可是,我知道好人也不是天生的!好事做的越多,人心才会愈加向善。若是做错事的人死了,就再也没有改过的机会——就象我师傅一样,她如果还活着,也一定会变的慈蔼和善。可如今人都没有了,做错的事也就永远是错的。依着这个道理,要是张凌风活着,世上不见得就多一个坏人,但他要是被哥哥杀死,再无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世上肯定会少一个好人。杀死一个人不如改变一颗心。是不是这个的道理呢?』。
紫元宗无言以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无忧摇摇头,脸上忽又现出阳光般的笑容,道:『哎,不说啦!这些大道理好繁杂,我也说不太明白,想多了反而糊涂,会变成呆子的。』说着耸耸鼻子,作个鬼脸,柔媚娇俏的模样可爱至极。
忧思缠绕于心,只须叹息一声,微笑一下,便能将烦闷轻轻抛在脑后——无忧就有这样的『本事』。相处日久,紫元宗知道她的性情,一见这柔美的神情,便明白她已豁然开朗,心意坚定,谁都不能左右。于是也不再辩说,只是静静看着她,仿佛在观赏一朵含香欲绽的幽兰。
过了半晌,紫元宗忽道『过来!』。
无忧依言走到他身边坐下,把脸埋进他怀里。紫元宗轻轻抚摩她那如水如丝的秀发,心里沉吟道『“纵然人心万恶,终有一善”——真是这样吗?……我管别人则甚?就算世上人心皆恶,至少还有一颗心灵至善至真……只要守着这颗心,永远守护着,我就别无所求了……』。
他在心中自言自语,无忧却没有应答,低头一看,她神倦意怠,已在怀里沉沉入睡……紫元宗稍稍坐直,轻轻的把她放平在床里侧,理开被子严严盖好。自己睡在床沿边,略不动弹。这一天紫元宗数历险境,加上伤势未复,身心困乏疲惫,不一会功夫便和衣酣然睡去。
翌日清晨,三人早起,梳洗料理完毕后,离开客店驾车继续赶路。走不出十里,远远看见汾水蜿蜒,曲曲折折的向南流去。三人索性弃车行舟,雇了一条船乘着,顺水而下,数日间便到了太原。
这太原繁华盛赫,乃是由北往南的第一座大都城。回溯其源,说来久远——上古先圣尧帝最早受封于此,将封邑定名为『唐』,因而有『唐尧』一说李渊发迹太原,以『唐』为本,这便是『唐朝』之谓的根由。至东周诸侯分疆裂土,周成王弟叔虞改『唐』为『晋』,号为『晋国』。后来晋国卿赵筒子在晋水之北筑城,取名晋阳。赵氏家族据点蓄势,奠定霸业,遂建立了以晋阳为都城的赵国。
战国末期,秦灭赵国,置晋阳一带为太原郡。『太原』之名从此始称。距书中年代一百年前,北魏权臣高欢即在太原设大丞相府,并造晋阳宫,太原遂被称为『别都』。高欢之子高洋篡魏建齐后,更在太原大兴土木,二十七年间建起大明宫,兴修十二院,修鱼沼飞梁。其辉煌壮丽远胜前朝。
到了隋朝,虽然只有两代皇帝,历时短暂。但隋场帝杨广即位前被封晋王,视太原为『发祥之地』,称帝后在太原先后筑起新城、仓城,两座城池,后又建造了第二座晋阳宫。与此同时,还征调数十万民工开山筑路,修成到京师长安和宁武管律山汾阳宫的两条驰道,太原水陆交通畅达,与中原各城的联系更加紧密了。
及至唐朝初期,因为上皇李渊曾任隋朝山西抚尉使,而李世民年青时更被人称作『太原公子』,有此渊源,太原便被定为地位仅次与长安的『北都』,城市也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扩建。当元宗他们到来之际,司隶校尉李劾正在太原监管建缮东城,引水开渠,修墙筑垣。平日里城中车马如云,贩夫河工、商旅兵丁,皆悉熙来攘往,摩肩接踵,好一派蒸蒸喧嚣的热闹景象。
紫元宗三人进城寻店,寓住在滨河以东,一家名为『桃源精舍』的客馆里。此馆原名『宝相精舍』,是太原名刹崇善寺高僧讲经之处。因隋炀帝临幸时曾将行宫设在崇善寺内,这地方便就成了接待官员驿馆,更名为『桃源』。从此日夜酒肉飘香,艳舞笙歌,不复为佛门宝严清净之地矣。
贞观元年,『桃源精舍』被汾州豪富买下,改建成专门逢迎显贵的馆舍,赫赫然便是城中最豪华的所在。人步其中,但见画梁流彩,雕窗映辉,玉槛垂金帘,獭毯挂雉翎。更有庭院里绿柳拂风,竹渠引泉。
众人顺着回廊转了几个弯,走到院落深处,忽见那假山湖石之上刻着一联,道是。
『蓼屏不染天然翠,檀炉无烟自生香』。
金光玉气间透出几许清幽野趣,真是又华丽又雅致。就算无忧自幼在宫廷中长大,也觉得新鲜悦目。而紫元宗长年颠沛于草莽,连平常人家的摆设也未曾多见,此刻陡入这金粉富贵之所,便更加的惊叹弗止,疑为仙府了。
三人由馆人引领登上二楼,刚到楼梯尽头,迎面是一道扇额,上篆『悠然』二字。走进一间房中,推开窗户望去,眼前一条碧绿的江水横流而过,远处青山隐隐,白云飘飘,真有『悠然见南山』的意味。近处花树繁茂,落英缤纷,煞是好看。转头又瞧见进门两边柱子上挂着对联,道是。
『春来夏往,落花无意逐流水,秋去冬归,飞雪有情舞回风』——
既是写景述物,又隐含挽留客人的意思,倒也别致。无忧少读汉人诗书,不甚明了,问上面写的什么。那引路的馆人笑道:『此地天干少雨,春天的花到了夏天便落尽了,皆飘到水里随波逐流。门口的对联即是应景而作。如今正值花期,三位当可凭栏观色,把酒饮香。若是还想赏玩回风雪舞的妙景,那就要在我们这里住到冬天了。』。
紫元宗听他谈吐不俗,心下暗暗称奇,忖道『果然是中州物华人杰,一个客店杂役也是如此。而我们建武营的杂役连识字的也不多,哎,跟他比起来,只能算化外野人了。』感叹未已,听无忧拍手笑道:『好啊,这里又清净又舒适,哥哥疗伤正需静养。干脆咱们就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
这一路上住店,张凌风尽拣华贵之处,为的就是想在无忧面前炫耀豪华。此时见她中意,心下亦自高兴,忙与馆人下楼安排食宿等诸般琐事。其时天下安定,朝廷统一币制,废五铢铸开元通宝,金银在这里不如在边疆远地流行。张凌风遣出身边银两,换了几百贯钱币,都叫人封装于箱,放到自己的房间里。
当晚玉兔攀枝,清光荧荧。张凌风在『桃源』内纵性挥霍,大肆糜费。先包下整个二层阁楼,再命人在月台上排开酒案筵席,周围点亮琉璃盏,登时华彩流溢,照得四下里有如琼境仙苑,那山珍海味,美酒细点,流水价似的陈列上桌。
紫元宗久经困苦,本不习惯奢靡溢侈,看看这顿饭吃了一个多时辰,心下渐觉烦闷,眉头越皱越紧。而无忧生于富贵,长于荣华,这点小场面并不放在眼里。加上元宗不快,她也意兴阑珊,当下只是略略动动筷子罢了,身子东斜西歪,虽是娇态慵懒,却也柔媚可爱。
张凌风见状,以为两人还嫌不够气派热闹,即让馆人唤来四个歌伎。琵琶洞箫的一阵艳曲靡靡,听得紫元宗愈发气闷,暗对无忧道『唉,你说张凌风会变成好人么?即使那样,我也受不了他这爱讲排场的毛病。哎,我们和他永远不会是一路人,还是尽早各自分手的好。』。
无忧点点头,待要扶他起身,又看张凌风尚在忙前忙后的张罗,心下不忍,唤了一声:『张前辈!』。
自从客栈中张凌风放虫吃人,无忧就再也没有叫过他『前辈』,数日来都是『你我』相称。此时张凌风听她言辞亲近,心头大喜,问道:『怎么?是不是还缺什么?我去安排!』。
无忧粲然微笑,摇头道:『已经够啦。我们都累了,想早些歇息。张前辈,明日见!』说着搀起元宗,便欲回屋。
张凌风『哦』了一声,语音满含意外失望之意,无奈颓然坐倒,盯着满席珍馐发愣,又朝歌伎挥挥手,叫她们退开。这时长桌边只剩下他一人,热腾的气氛立即变的冷清萧然。无忧微感歉然,迈出两步又回头,见张凌风神情漠漠,说不出的孤独惆怅,便安慰道:『前辈,你别怄气。不是我们嫌弃你,实在是不喜欢太过奢侈,哎,这样折腾前辈不觉得麻烦繁琐么?反正我们都领你的情了,好吗?』说完转身又走。
张凌风眼帘低垂,沙哑着嗓子低声道:『回来!』。
无忧回首道:『什么?』。
张凌风又说了一遍:『你过来……我想给你看点东西。』。
无忧一愣,微感愕然。张凌风抬头道:『修道的人,按理不应贪图奢靡享乐。可是……你们过来看看,便会知道原因了。来啊!』。
紫元宗扶着无忧的肩头,神色沉静,心道『过去就过去,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两个人坐回桌旁,张凌风右手解开衣服,褪下半截衣服,露出左臂,慢慢伸到两人面前。刹那间无忧脸色陡变,惊骇的睁大了眼睛。灯光下只见那条手臂上疮疤遍布,痂皮鳞次,重重叠叠的不知道有几百道伤痕。过了半晌无忧方定心神,骇异道:『好……好多伤疤,是谁这样狠心伤害你?是你的仇人吗?』。
张凌风默默掩好衣服,沉声道:『这些旧伤,都是我自己用刀子割的!』。
无忧吃了一惊,茫然道:『你…你自己割自己……为什么?』。
张凌风道:『这十几年来,你们知道我过的是怎样的日子?白昼潜藏荒山老林,茹毛饮血,夜晚隐匿玄洞深渊,餐风饮露。每到冬天,灵雏吃我血肉,吸我精气。那种感觉有时如烈火焚身,有时又象玄冰刺体,简直是地狱酷刑一般……所幸我张凌风心志如铁,忽忽数年,不是也挺过来了么?灵雏噬体固然可怕,嘿嘿,不过熬磨痛苦,我也有自己的苦肉计!』。
无忧聪慧机敏,立即会意道:『苦肉计?你……你受苦的时候,便用刀子割……割自己的手臂?这就是你的苦肉计?』。
张凌风看了她一眼,道:『你很聪明,猜对了。在我捱不过苦楚时,就拿钢刀割自己手臂上肉,一条一条的割下来。虽然很痛,但能让我稍微分心,稍稍忘记灵雏在啃咬身体……疮疤长好了,第二年又割开。年复一年,都是如此。吃了这么多的苦,如今重入人世,若不能好享乐一番,我对得起我自己吗?你们见我铺张扬厉,以为我天生偏好奢尚吗?说什么不爱奢侈?看你小小年纪,却也学道宗里那些伪君子假清高!哼,两个微末小辈,竟敢在我面前装腔作势,我还不放在眼里呢!』他越说声音越高,不象在斥责骂人,倒似在宣泄压抑多年的苦闷。
紫元宗漠然不屑。听到无忧在心里叹息,怕她又生同情之心,暗道『妹妹,此人修炼邪术害人,活该受罪,不值得同情可怜。他这叫做自作自受!』。
无忧摇摇头,淡淡的道:『张前辈,我没有对你说假话,也真心的谢谢你照顾我们。但我还有一件事情想不明白,你能告诉我吗?——既然那些“灵雏”让你受苦,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血肉喂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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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顾末冉没想到自己会穿书,还是从自带万人迷属性的大美女穿成原书中的丑女配角。 被要求渣女收心,乖乖撮合原书男女主也就算了,可为什么她在现实世界中曾经喜欢过的白月光男神陆霖也出现在了书里? 顾末冉揉揉脸,醒醒,这是书里!他只是个跟陆霖长得一样的角色!于是她决心好好逆袭,势必要跟这个&......ldquo;白月光”再续前缘。 直到某天,顾末冉突然意识到,书里的陆霖和现实的陆霖,怎么好像不止是长得像呢……【展开】【收起】[>
萧织淼在通过一次神秘的游戏内测进入到了一个真实的异世界中,通关游戏副本后获得奉献点向神明兑换恩赐获得特殊能力和稀有物品。 为了早日通关游戏回归正常生活,萧织淼开始了她的通关(屠神)之旅。 萧织淼在过副本时惊险又刺激,却没想到到了最终boss面前,他们一个比一个放水厉害,各种稀有物......品不要钱似的塞给她。 boss一号:“狗屁神明的东西都是破烂,我给你的才是好东西,拿好不许丢掉也不许给别人!” boss二号:“我躺好了,来上......来打我吧。” boss三号:“神明都是狗屁,不许要他们的狗屁恩赐,要我。” boss四号:“爱我,不许害怕!” 萧织淼:嗯???你们这些boss都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个跟妖精似的勾引人呢?! 当她重新站立在这片颓废大地,他们会站在她的身后做她最坚韧的后盾,揭露伪神之面,将真正的光散落在她身上。 而她将举起残剑,屠尽伪神!【展开】【收起】[>
下界境界分为:灵空境、雷结境、元婴期、风灵境、元海境、灵冰境、金丹期、化神境、溯神境、神帝。 仙界境界分为:半仙、仙者、武仙、真仙、金仙、仙王、仙皇、化仙、仙帝、万古太仙。 魔界境界分为:魔者境、聚魔境、铸魔境、宿魔境、万魔境、玄魔境、乘魔境、诸魔境、天魔境、仙魔境。 天地混乱,魔族入侵,下界将要迎来一场巨大的灾难!一个莫家废物,实力一直停留在灵空境二星,但是他去坦银城猎杀妖兽的时候,意外拥有了一个叫最强无敌顶级神尊系统,帮助莫一路之远!直到莫成为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一位强者。 【新书《九武独尊》正在连载中!超火热!快来看看吧!】[>
大炮新闯荡江湖,他信奉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哲理,捞偏门挣快钱,结果马失前蹄,被警察抓了…… 后来他与同伴偷渡澳岛,他左手捞钱,右手捞命,凭着一腔热血,开启他的狗血人生。 钞票满天飞,你钱入你袋。[>
谢隐:吾有匹夫之力,可撼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