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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在网络邂逅了微笑的他

08年12月,在网络邂逅了一只微笑的猪。
之后我们在路灯下的校园漫步。他高高瘦瘦,穿着黑色外衣,笑的时候扬起温暖嘴角。

我跟在他身后,看他身影被拉的很长。

这年的冬天,因为他的出现而稍有不同,每天晚上都会收到他暖暖的问候,他说,小胖妹,大圆脸,你今晚好梦。

他总是使劲揉我的头,笑着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又胖了。

他在学校自习楼的走廊陪我一起看窗外发呆,最后掐我的脸直到疼得我回神。

我们在下雪的夜里奔跑,他背着我旋转,最后冻得发抖,只是因为我一时觉得无聊。

我因为从前喜欢的人掉眼泪,他不停开导我直到凌晨。

我抱怨对他没有心跳的感觉,他却抱住我让我的头枕在他胸前,听他乱七八糟的有力心跳声。

我们出门看电影,我看到打瞌睡,他不满地往我嘴里塞爆米花,直到我笑得咧嘴。

他问,傻丫头,我好不好。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我。

我总是翻个白眼,撇撇嘴说,你不是我喜欢的style。可是当他转身沉默,我也会低下头后悔,最后跟着他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去校外吃火锅,坐在对面的他黑着脸,看我不小心将涮好的菜一次次地掉在桌子上,然后他一边教训我浪费一边帮我夹菜,说你呀你,到底有没有长大。

他总是说喜欢个子高挑身材棒棒的女生。我抗议地跳脚,他上下瞄了我一眼,说还是算了吧。

09的第一秒钟,我电话那端是他,我们说,新年好。

寒假前夕送他到车站,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他拉着我的手,说我都要走了,你怎么还不说话,我别过脸说你快走吧,免得看见你碍眼。最后直到他拖着行李上了车,我拿着手机冲他摆手告别,泪水才真正涌出眼眶。

假期里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消息。我们会吵架,他说你一定是得了精神病,在我发飙前又会调侃道,等我以后赚大钱了,一定会请最好的大夫给你治病。

我想我一定是习惯了他的存在,所以每天守在电脑和手机前,等他的消息。

此时此刻,这种等待的心情,应该就是淡淡的爱吧。

我们一定要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并且继续幸福下去。

有一种戒不掉的瘾叫寂寞

不知不觉,习惯了早上喝咖啡,夜里喝牛奶。习惯了早上用清苦的沸水唤醒胃的知觉,晚上用香甜的沸水安眠胃的浮躁。因着胃囊的感觉安排生活,从日出到日落。只习惯沸水的温度,从苦到甜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深沉。沦陷于寂寞里,方知寂寞比孤独更难熬更令人疲惫。孤独不需熬,没有尽头的路只能无限忍受着走下去。而寂寞总是折磨人至疲惫不堪,又带着更深的叹息浸入新的梦境。疲惫是每一次梦醒后的叹息累积的重量,梦是寂寞开的花,寂寞繁盛梦所以多且频繁,而疲惫是花落之后结的恶果。

不知不觉,习惯了白天在阴影里发呆,傍晚在街上看霓虹闪烁。习惯了黑白颠倒,昼伏夜出,像个幽灵游荡或者短暂停留。习惯了黑暗的亮度,怕强烈的光线刺伤了眼,怕刺伤的眼会不知不觉流泪。

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有价值。寂寞愈深的时候,方才明白比价值更令人在意的是感觉。只剩下一种虚无的感觉时,任何价值都变得虚无。虚无是感受分明却触摸不到的空洞,空洞衍生的沉默冬夜的空气一样的冰寒。而沉默被称为言论,冰寒被称为温度。虚无,这个矛盾的极致,是寂寞最后的感觉。

不知不觉,习惯了双臂环抱的温度,左手牵着右手的温柔。习惯了午夜时分耳轮和指尖冰凉的摩擦,熟悉的咖啡牛奶气味弥漫停滞的空气中,自己呼吸。习惯了对着镜子自己欣赏。满足的微笑的背后隐藏了一种自恋情绪。据说自恋是寂寞国度最时髦的病菌。

不知不觉,习惯了咀嚼喜欢的文字,呼吸熟悉的感觉。习惯了无病*,把无聊演绎成一种情调,时光将生活消磨得乏味。不知不觉中,寂寞病变成一种癌症曾经以为,不会被寂寞打败。一个人的梦里,方知寂寞是一种瘾,戒不掉。

谁见过我的女人

一天,我正在我的五金店里忙活,张滨急匆匆跑进来把一张报纸按在的我柜台上:“快看,是不是找你的?”我瞥了一眼报纸寻人启事上那张中年妇女的脸,摇了摇头:“有没有搞错?怎会是我?”

晚上,早早赶走前来噌饭的张滨,我翻出那张纸来仔细看了一遍,在那个中年妇女的头像下边,林放详细的描述了我的身高年龄、体貌特征,以及半年前出走时穿的衣服。最后他说,我可以不回去,但他一定要我幸福的活着。

奇怪,我的幸福,难道不应该是他给的么?

几年前,安葬完外祖父,我去向母校告别,班主任拉着我的手:“李小兰,如果你愿意继续读书,我可以帮你”我说:“谢谢老师,我不想读了,想出去赚钱养活自己”。我知道他想帮我是真的,也知道他帮我是不可能的,就他家那二亩薄田可怜的工资?他自己的四个儿子,已经有两个被迫回家修理地球了。

我撕碎了高中录取通知书,雄纠纠气昂昂的离开了生活了十七年的故乡,走时竟然没有太多的伤感,我的老屋,我的井台,我院子里还在开花的槐树,还有童年少年嬉戏成长的印迹。我到外祖父的坟边放了一挂鞭炮:他去了另一个世界,是去享福了。从我一岁时他就独自抚养我,供我读书。我带给他的是快乐还是负担,也未可知。

我前脚刚走,舅舅家大哥便急不可耐的搬进老屋,他娶了媳妇,一直和舅舅挤在一套房子里。我童年的痕迹,就这样被不动声色的打扫一空。

一名中年妇女把我领到了一所大学,她说能帮我找到工作,但我得先预交200元,我说我没钱,她说没钱你怎么找工作?我说你还没付我工资我哪会有钱?她说:“得得得,给你讲不通,你不做会有人抢着做,你该去哪去哪!”

我在大学周围转悠了几天,欠了小旅馆老板两天房费,小老板左右为难:赶我走吧,那两天房费收不回去了,不赶吧,我可能会欠得更多。因为那时候,我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不过我很快找到了一处噌饭的好地方,在这所大学的学生餐厅里,有一个角落每天都会摆上几盆洗净切好的青菜,旁边有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如果去的早了,还可能会有几滴油。那是为贫困的大学生们准备的。

我在那个食堂吃了三天免费餐时林放发现了我,他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两个馒头:那是几天来我吃得最美的一顿饭,原来我吃那么多菜还会感到饿,只是因为缺少两个馒头!为此我永远忘不了林放,是他在我最饥饿的时候,给了我两个馒头。

后来在林放的帮助下,我在那个餐厅找了一份工作:打菜,每到学生们放学的时候,我会把师傅们炒好的饭菜端到售饭口的桌台上,然后拿起勺子,等着天之骄子们排队就餐,唯一的一点特权,是能给林放多舀半勺菜。晚上8:00打扫完餐厅下班,我会去女生宿舍楼的传达室再值班到11:00,两个地方加起来能领到300块钱,最主要的,吃和住解决了。

白天在餐厅的工作是枯燥和嘈杂的,偌大的餐厅只有一个厨房,有的人在炒菜,有的人在吵架,勺子锅沿的碰撞声和人员的争吵声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一天下来身体的劳累自不必说,连心都是累的。好在晚上那三个小时是完全属于我的,我呆在传达室里,阅读林放给我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正是那个时候,毕淑敏、席慕容、池莉,王安忆,悲惨世界,简。爱开始陆陆续续走进我的视野,真抵我的心灵。我以一个文学爱好者的名义,向校报投稿,执著而艰难的叩击着文学的大门。校报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可以透过这扇窗看外边的世界,校报的还鼓励我把自己的文字投给报社,杂志社。等我真的那么做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的烂三写手多如天上的繁星。真正的纯文学作品已经被浮躁的现代人遗弃已久。用林放的话说,如果要出名,就要给文字加点*,就像毕淑敏的《拯救*》,池莉的《有了*你就喊》。连大腕都开始媚俗,那么像我这样的小角,如果想走那条路,几乎是看不到光明的。于是,当我手头有了一点积蓄,身边有了一些朋友的时候,我果断的投笔从商,盘下校门口一间洗化用品店,开始了我自己的事业。

那时候林放已经考取了学校的研究生,修得仍是他的大学专业——计算机。研究生的待遇和本科生自然是不同的,他有了自己的实验室,还有了一处两居室的宿舍,拿到钥匙的第一天,他欢天喜地的来找我:“兰儿,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那就是我的初恋,水到渠成,自然的没有一点过渡,虽然三年来与这个男子相爱一直是我的梦想,但当他真正属于我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不真实,就像一个灰姑娘一直在期待他的王子,当王子真正提着那双水晶鞋出现时,她会惶恐不安一样。我,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甚至连个亲人都没有,拿什么与一位硕士生相亲相爱?当我恍恍惚惚如梦游般住进了林放的宿舍,躺在属于我俩的床上时,我才知道那不是梦,我亲亲的人,他真的!属于我了!

我想我可能至死也不能忘记林放的样子,他的总是带着笑的眼睛,他的浓密的须发,棕色的皮肤,亲切的语调,对了,他还有点小啤酒肚,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不喜欢男人的小肚子?反正我是爱死了林放的小肚子。那让他显得憨态可掬,可爱又不失温柔。

那是我人生最幸福的两年,还有比沐浴在爱河里更幸福的事情吗?我开始跟世界和解,跟我那已各奔前程的父母和解,跟我苦难的童年和解。我再也不向世界问那么多为什么了。有了林放,这世界就不欠我什么了。每当林放帮他的导师做活,他一天到晚呆在实验室里时,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就像一个爱情朝圣者一样,捧着为他褒好的汤,做好的饭菜来往于宿舍和实验室之间,看着他像个孩子一样调皮而快乐的一扫而光。我不信教,但我比每一个教徒更坚定的坚持着某个信仰,而林放,就是我的教会。与此同时,我的洗化店生意越来越好,我不用过多的做宣传,只肖往门口一站,我那光洁的皮肤,甜蜜的表情,亲切的话语就是一块最好的招牌,我赚到了一点钱,于是和林放商量着在学校买房,到时候他留校任教,我会为他生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儿子。像爱林放一样爱我们的儿子。

爱情总是让人忘记时间,不知不觉两年过去,林放就要毕业了。那段时间他开始长在实验室里,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是呆在电脑前的时间比在床上的时间更长,他说他很忙,要毕业设计,要答辩,我很虔诚的点头称是,他说:“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于是那台冰冷的机器就更令我神往,多么神圣的工作和什么崇高的信仰?让我的林放数天不跟我说话,数月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天,林放被导师急匆匆叫走后,我打开了他忘记关闭的邮箱,发现了一个叫雨燕的女人。林放的收件箱里和发件箱里被她填的满满的。她是在另一个城市读研的女人,写给林放的甜言蜜语我说也不会说,林放写给她的甜言蜜语我听也没听说过,她的文字很美,附件里边有一张照片,也很美。为了雨燕,林放开始质疑我们的爱情,他说,或许以前,他并不懂得爱情。我只是俘获了他的身体,而林雨燕,她俘获了他的灵魂。

原来,我的林放,也开始信教了,只是教主不是我。我感受到万箭穿心般难受,又感到身上的衣物被人了层层剥落般屈辱:半年以来,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只是一个行尸走肉的林放!最后,我看到林放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我儿,虽然我知你已心有所属,但我还想以一个过来人的体验做出判断,李小兰更能带给你幸福、稳定的生活。当然,最后的选择权,还需你定夺。”

那个晚上,林放没有从实验室回来,不然,他一定会读到我痛彻心扉的眼神和绝望的表情:一个女人,要夺走林放,我唯一的亲人,或者说,已经在分享我的爱情。

我把洗化品店里的大批货退了回去,剩下的处理掉,以极低的价格盘出了我的店面,我要回到林放身边,尽我所能挽回我的爱情。我像以前一样对他好,陪着他,但林放似乎并不领情,甚至我能读懂他更深的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神,又控制不住去看那台电脑。只能是把更多的时间留在实验室。我守在我们的房子里,像一个上了战场的斗士,看不见敌人,却分明感觉到四面楚歌、腹背受敌。我迅速憔悴,岁的年龄,像32岁的妇人。

2004年的冬天好冷,我和林放像两只冻的发僵的刺猬,不敢靠近,怕互相刺伤。年关一天天临近,学校也已经放了假,林放终于对我说:今年冬天,他要带我一起回家过年。听到那句话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我想他终于做出决定了。

其实是我过于乐观,说过那话的林放更长时间的呆在电脑前发呆,时而若有所思时而怅然若失,我甚至听到他深夜长长的叹息。我知道他对我是愧疚,而我对他,我说不好那是什么感受,反正不是恨,即使有,也是怨恨,更多的是心疼,我不愿把我深爱的男人订在道德的审判架上,于是,我想到了放手。

不知谁说过:“对于生活中所有的不快乐,你要么去化解,要么就学会遗忘”。我想我能力有限,化解不了我们的隔阂,那么,放下他,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我认为最媚俗的小说和电影情节,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婚期前夜出逃:有什么事情不能早早挑明,非要在那个神圣的日子逃走呢?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临阵脱逃是缘于对现实的不信任和对未来的迷茫,或者说对爱情的怀疑和幸福的不确定。随着2004年年关越来越近,我也像最媚俗的女人一样,跃跃欲逃。

一天,向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张滨把新一期的报纸拍到我的柜台上:“你最好仔细看看,有人找你,逃避终不是办法”!

晚上,我颤抖着手拨通了林放的电话,告诉他我就在离他不远的县城,过得很好。我离开并不是我不爱他,我只是要拿回我的自尊,在他做决定之前,我会一直等。

电话那端沉默了片刻:“兰儿,其实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

我终究也没有等来我的爱情,或者说随着岁月流逝我觉得那越来越不是我渴望的爱情。我嫁给了隔壁电气焊的穷小子张滨,他和我一样是个孤儿,像当初我爱林放一样虔诚的爱着我,以一个朝圣者的灵魂,把我供奉在心灵的至高点。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可以不谈爱情,到了最后,我们发现其实我们可以什么也不要,而只要爱情!

无言的结局

总有一些事、一些人会在经意或不经意间在心中留下印记,有时会*地想把他们记下,又怕赋予文字会显的苍白无力,只求用拙笔写下一份情感,当岁月流失,再翻开发黄的那页,独自品味那曾经属于青春岁月的苦涩与美好。可我不知道要写些什么,意义又何在?

记忆回到十年前,在我的学生时代,一个深秋的午后,那天是我的生日,雨下的特别大,当你站在雨中送我生日礼物的时候、当你骑着自行车送我去车站的时候、当你把唯一的一把伞给我,自己骑车消失在雨中的时候、当你因淋雨而发烧无法来上课的时候、就注定你在我生命的最初感动里成了我心的执著和唯一,从单纯如纸到剪不断理还乱。虽然没有甜言密语,也没有花前月下,有的只是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彼此的心意。就这样我们一起携手走到了毕业。

毕业后,为了能时常见到你,我离开了父母,只身来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虽然条件艰苦,虽然不能每天都能见到你,但那段时间是我一生最难忘的,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人说校园里的恋情好比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也没错。我们嘴里所谓的爱根本是不成熟的,更是一种负担,稚嫩的情感犹如潮水澎湃又澎湃,小小的航船偏离了主航线,最终没能驶进爱的港湾。真的,你对我心灵的伤害太大,让我在20岁这个绚烂多姿的季节里无缘无故地接受了一次情感的洗礼,让年少的我伤心,苦楚,只因你的存在。

就这样我带着满腹的心酸和泪水离开了你回到的家乡,从此以后和你断了一切联系。也许是一种报复心在作祟,经人介绍,我就那样轻易就将自己嫁了,出嫁前,自己暗暗发誓,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有你。

一年后,我的女儿出世了,看着可爱的女儿和疼我的丈夫,我觉得自己很幸福,一晃3、4年过去了,或许人生本该有太多的不如意,结婚几年来,我全身心的爱着这个家,从没有想过我的丈夫有一天会背叛我,可那一天还是来了。我是如此的相信我的丈夫,因为我一直坚信一句话,不放心就是不信任,不信任就是对自己的不自信,无疑,我是自信的,我是那样自信满满的以为他的世界里只有我,但是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的可笑,我的愚蠢,我的失败,我的悲哀!

我痛苦我自责,我甚至不敢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亲人和朋友,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骄傲的,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脆弱的一面。思虑再三,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宽容。虽然表面风平浪静,可我的内心早已是千苍白孔。

10年一瞬间,和你再一次的相见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不变的是彼此的容颜,改变的是我们早已是为人父母。记得你当时问我过得幸福吗?我违心的回答我很幸福。你说你后悔了,可是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这时说出来已经没任何意义了。我只要你过的幸福,我愿噙着泪微笑再微笑。“爱”这个字眼已离我很遥远很遥远,彼此肩上更多的是一份亲情和责任,我们是推卸不掉的,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

走过的路,爱过的人,已从时间的长河里慢慢流失,只有残缺的温馨留在斑斑的记忆中。人生太匆匆,记忆与遗忘交错着,是与非,真与假,爱与恨最终成了无言的结局……

从薰衣草到玛格丽特

蓝色的暗底窗帘,轻薄如蝉翼,透明如玻璃。唯美的月光肆意地铺满了地毯,那一条一条银白色的影落在了乳白色的钢琴上,固执地圈出了一直向往的天地,却不小心地把月光溅上了我的头发。

拨开被风吹在脸颊的头发,我转过身,走向阳台。初秋的的晚风透出一丝令人惬意的凉意,带来一阵不知来源的薰衣草香。奇怪得很,这一阵香气竟遮住了钢琴上那一束玛格丽特浓烈的香气。那种感觉就仿佛两种香气在空气中纠缠着,而最终的获胜者则迈着轻柔的步子,刺激着我的嗅觉,一丝丝地,渗进了我的皮肤,终于,敲开了我的心……

“小煜,有机会我一定要去普罗旺斯看大片大片的薰衣草,你会跟我过去吧?”你微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嘟起了嘴巴,皱起了眉头,生气地看着你。你依旧笑着,手习惯性地绕着我的头发,挑了挑眉,说:“我会‘带’你过去。”我笑了。我记得,你说过,我的梦想一定要由你来帮我完成。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当时的我听了还是很开心。那时的我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楼下路灯边的长凳上有两个人影,相互依偎,紧紧地,仿佛永远不会分开。好像啊,他们和我们好像啊,当时的我们会预料到现在的结果么?夜风扑在我的脸上,薰衣草的香气也如海浪般扑了过来,我要窒息了,这香气压得我透不过气来。到底是哪里传来的呢?我从阳台探出身子,用力地寻找,仿佛这样就可以找到香气的来源。但是,什么都没有,只有空空的马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陌生的行人。我失望地回到房间,暂时逃离那令人窒息的香气,坐在钢琴旁,用力的吸着上面的玛格丽特的香味。我是在期待什么吗?还是仍对那个不可能兑现的承诺存在着幻想?我打开钢琴,手指触碰着那些黑白的精灵,多少次,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夜晚,就如同现在。手指跳跃起来,一个个音符在空气中跳起了华尔兹。你是否还记得这首《天空之城》呢?

“姑姑最近跟我们视频聊天说现在台湾那边物价房价都低了,”

“嗯……”我边弹琴边点头。

“高考后我要去台湾念书,大概会在那边发展,你跟我过去吧。”空气中的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停下跳跃着的手指看着斜靠在阳台上的你。秋夜的微风吹乱了你额前细碎的刘海,你伸出插在裤袋里的手来整理,你总是这样,何时何地都会注意自己的形象。

秋天的夜静得可怕。钢琴上你带来的薰衣草还散发着微香。

我扑嗤一声笑了,抬起头看着你,笑嘻嘻地说:“一点都不好笑,这玩笑很冷好吗?”说完,我低下头使劲地笑,用力地笑,笑到眼泪都掉了出来。我伸手去抹,可是为什么越抹越多,我懊恼地想,不就是一个冷笑话么,干嘛这么不争气,掉什么眼泪!于是越想越气,于是眼泪越掉越多。

你扶住我的肩膀,让我抬起头来看着你。我咧着嘴流着泪说:“你那什么冷笑话,害我冷到想哭!”缓缓,你开口:“我说过,你的梦想要由我来帮你实现。现在,我想带你去实现梦想了,你会跟我去么?”我低着头一直哭,没有回答。你把我抱在怀里,手抚着我的头发,什么都没有说。我哭得更凶了,泪水止不住地涌出来,打湿了你黑色的Tshirt。要是平时的你,一定会立刻脱下来去洗,可是,今天,你没有动,甚至连责怪的话也没说。我感到头发透出了一丝潮湿,我知道,那是你的泪。

你知道我不可能跟你过去,你知道我有我的梦想要去实现,你知道你一旦去了台湾,我的梦想就不可能跟你有任何关系,甚至我,也不可能跟你有任何关系了。可是,我也知道,执意要你留下,你会失去你现在拥有的一切。去台湾姑姑那,是你们一家人早就在计划的事了,但是没想到会这么早。我没有办法留住你,我也没有能力留住你,我甚至没有勇气说让你留下。我只好哭,只有哭可以隐藏我的无助。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自卑过,我恨自己为什么在现实面前会这样渺小,这样不堪一击!

月光洒进来,浇在了我们的身上,冰冷……

停下手指,我凝视着那一束玛格丽特,鲜艳,美丽。不知何时,它的香气取代了刚刚如海浪般扑面而来的薰衣草香,浓烈而醉人。玛格丽特,花语“骄傲”。他走了以后,我疯了似地爱上了玛格丽特,买各种关于它的东西。也许,我想要找回之前那个骄傲的我,那个有梦想就会奋不顾身地去实现的我。

事实证明我成功了。现在的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就有能力实现我的梦想。终于,我明白了,梦想的实现是要靠自己才会有满足感,没有人可以帮我实现所有的梦想。他,永远也不可能兑现他的承诺……

新的生活来得这么快,让我猝不及防,但终于招架住了。我对自己说,我要学会渐渐清醒,看那世界。仿佛永远不会沉沦地大笑着,放肆地笑着。我抬起头望着天空,让月光抚着我的脸,然后,微笑着难过,转身继续拼凑不知被谁撕碎的美丽。偶尔小坐一下,等待着幸福的到来。

从陌生到熟悉

爱到痛了,痛到哭了,于是选择放手。

放手真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通彻心扉。当曾经珍爱如生命的人即将成为陌路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萍水相逢。

曾经以为可以这样牵着手一直走下去,可是放手后才明白我们只是两条平行线,当一切都烟消云散,平行的依旧平行,即使相隔不远,也已是人各天涯,永远都不会再相交。

勇敢的代价是自己先放下,承认自己的失败,接受这种无奈。也只能叹口气,祝福你今后能够幸福快乐,从此,心里难以再起波澜。

我卷缩在角落,等待着伤口的平复,体会那种敢爱敢恨敢失去的洒脱,虽然我不可能做到真的敢失去……

幸福的感觉也许只能刹那,刹那过后,是长时间的一个人的精彩。

放手过后,仿佛感觉我的天空真的失去了颜色,天空永远都是黑的,而云永远都是灰的。

失去了你,总觉得失去了生活的意义,而朋友却劝我说:你什么也没有失去,你只是回到了认识他以前的日子,继续你以前的生活而已。我这才释然,就像烟火不可能永远的挂在天际,我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火的日子呢?

我承认我是一名凡夫俗子,永远不可能逃出纠缠的情网,逃不过爱与被爱的旋涡,心碎后,是漫无边际的寂寞,真的寂寞吗?或许吧~!再也不用为猜测你的心思而绞尽脑汁,也许真的可以会感觉到轻松一点。是真的想开了吗?真的可以平静的面对你吗?纵然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但我也不会落泪。

我一次次的问过自己:爱你我会怕吗?而每次答案都是肯定的,是的,我怕了,真的怕了,我已经脆弱的再也经不起那种痛入骨髓的折磨,于是决定我放了你,同时也给了自己一条生路。把你凝成一幅画,深深的刻在脑海里……看着,想着,可是我永远不会再成为画中的人,置身画外,才能更好的欣赏到画的美丽,不吗?

真诚地对你说声:再见,珍重!然后转过头,洒脱的走开,让背影烙在你的脑海里,什么时候当我能够用释然的心态去回忆我和你的点点滴滴,我才可以体会到放手后的美丽。也许很快……也许……永远不可以……

上帝让我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你,我……哭了

一次次的说这次真的放下了,不知道自己还能这样骗自己多久……

网恋手记

我喜欢上“花醉红尘”社区的时候,也喜欢上了一个叫花无双的女子。我叫雪落尘,这个名字是认识花无双之后取的。在此之前,我可能叫张三,也可能叫李四,这并不重要。以前我不常去“花醉红尘”,偶尔去了,也只是翻翻别人回复我文章的帖子,翻着翻着,我就看到了一个新鲜的名字,接着就找到了她那些闲散淡然的文字,还有一张清脱如莲的照片,而且资料显示跟我还在同一个城市。我决定要留在这里了,然后还给自己取了这个同样古典而优雅的名字。

花无双也经常挂在网上,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她的帖子,总是那么清新淡雅,又总是那么充满闲情逸致,好像成天都是吃喝玩乐,好像流泻的文字也不过是她养着的一群宠物狗。我喜欢这种懒散的感觉,她一发帖,我马上就跟上去,在她的文字后面屁颠屁颠地发表一些指手画脚的评论,全是些好听的肉麻的话。这一招看似俗套,平时却屡试不爽。不过对花无双来说,我所有的努力,都好像没有响应的一个程序一样得不到回应,让人无比郁闷。

当然,在这个文学社区里,爱慕花无双的人并不只我一个。比如小李肥刀,算是比较知名的网络写手吧,发表过不少闭着眼睛编出来的网络爱情故事。我们都笑他,问他的故事为什么老是俗得掉渣?可是每回他发了帖,总是会被置顶,也总会有很多人掉着眼泪跟帖子。想一想,其实我们都是俗人。

只有花无双不是。她对小李肥刀的爱情故事总是不屑一顾。偶尔回个帖,也是一声发自鼻翼的“嗤”声之后。再加上一句毫不客气的反问:“小儿科,这也算是爱情吗?”常常气得小李肥刀直跳脚。这样反复几次,小李肥刀竟然对花无双动了心,并四处扬言一定要把花无双斩获马下。

那段时间,社区里真的很热闹。小李肥刀就像一个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人,频频在社区里发表写给花无双的情书。开始是一天一封,后来发展到每半天一封,最后一天可以写好几封。我也跟着瞎起哄,不停地在这些情书后面再三声明,说我才是花无双男朋友的最佳人选,任何人都不要有想法,否则责任自负。可花无双天天没事儿一样,照样牵着她那些像宠物狗一样的文字到处闲遛。

小李肥刀对花无双冷傲的态度很有意见,转而改变战略。开始到处散布一些关于花无双的小道消息,一会儿说他见到了花无双,一会儿又说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各种闲语碎语像苍蝇一样飞满了“花醉红尘”的上空。

我还是坚定自己的立场,处处替花无双维护辩解,处处与小李肥刀为敌。为此,我与小李肥刀的争吵升级到了对骂版,你一句过来,我一句过去,要多毒有多毒。不出半个月,几乎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我跟小李肥刀为争宠花无双斗得头破血流……

花无双终于打破沉默了。她主动发消息给我,问我干嘛老是护着她。我说,没什么。就觉得你我有缘。她果然发过来一串问号。我便给了他那个预谋已久的解释:看看我们的名字吧,你以“花”起首,我以“尘”作结,不正应了“花醉红尘”四个字吗?她无言。我又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交你这个朋友了。她说好啊,活了二十几年了,正好还没有一个谈得来的人。我说,那我就做你谈得来的那个人吧。

跟大多数有网恋一样。一切都俗得不能再俗,我们从这个冬天轰轰烈烈地开始,到下一个春天冷冷清清地结束。

我们见面了,做那些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花无双躺在床上,像一只熟睡的小花猫一样蜷成一团。后来她醒了,对我说,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我很疑惑,你以为我走了?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我,看了很久,就像在数着我脸上的青春痘一样。她接着说,你不觉得我们都应该走了吗?说着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我看着这个清脱如莲的女子——见面之前,她是那样不可琢磨;见面之后,她还是那样不可琢磨。我轻轻地问,我们还会不会见面?良久,她才发出轻微的叹息,然后背起包准备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又返过头来说,谢谢你,你是第一个问我还会不会见面的男人。

但是从此就没有再见。我在“花醉红尘”里给她留言。她很久才回复说,雪落尘。我不喜欢像你这样的瘦男人,我喜欢像小李肥刀那样的胖男人,他刚刚送给我一个10克拉的大钻戒,我们准备明天一起私奔了……

这个借口看上去真的不错。或许故事也该结束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叫雪落尘。在叫这个名字之前,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小李肥刀。你知道的,一个叫小李肥刀的人,他不一定就是个胖子,而且就算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他也一定买不起10克拉的大钻戒。

分手旅行

分手是一种解脱,意味着另一段感情的开始。

(一)

当一个人再不适合自己时,就不要再勉强,感情有时是需要学会放弃的。所以我选择了放手,一个人坐在飞往马累国际机场的飞机上。不要说我会因为上一段感情而在万里高空中哭泣,不会,因为我是——萧雨,一个不会为感情的背叛者流下一滴多余的眼泪的人。

“Rain,对不起!我喜欢上另一个女孩了。”当交往了1年零3个月的男友跟我说出这句话时,我并没有一丝难受,相反的,反倒轻松了很多。我并没做错,只是我们彼此已经不适合了——因为我的不会撒娇,不够小女人。我没有怪他,最起码他没有欺骗我,而是选择坦诚的跟我说明白。但是家人朋友还是会为我担心,于是递过了机票让我去散散心。

马尔代夫,天堂般的度假地,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马尔代夫,这个99%都是水的地方,也许会跟我很配吧。Rain是天上下到地上的水,只是在天上时会多了一分洁净。所以我想,这个地方会是我回忆里的天堂。

我住的是库打辉拉岛上的度假村——四季度假村,站在只是它其中一小部分的水上平房,我开始不再怀疑,旅游团的宣传上对它的形容了——岛即是度假村,而度假村即是岛,12英亩的岛屿就全是度假村的范围。水的国度,水的世界,真正的一片蔚蓝。BLUE——另一层含义既是哀伤,这样的感觉是来自于它自身的色调,还是我的心情呢?

导游小姐是位漂亮的女子,她说在这样漂亮的海景中谱写爱情的罗曼史是最浪漫不过的事情。

“来这里度假的单身贵族很多,各位团里的姐妹们可要加油哦!”这是分房间钥匙时,她对每一个旅游团里的姐妹们说的。奇怪吧,这回来旅游的竟都是清一色的女生,而且竟全是单身。

晚上,她带着各位姐妹们去玩夜间潜水。听说在夜间潜水可以看到平时所看不到异样的美景,在海里看天上的星星,似乎就在身边,盈满身旁。可惜我的水性不好,为了不成为鱼儿们的果腹食品,我选择了一个人去散步。在海滩上看夜景,也别是一番风味,虽然看不见鱼儿睡觉是什么模样会是件挺可惜的事情。

银色的海滩,呼呼吹过耳际的海风,我漫无目的的走着,竟然不知不觉间,走上了为连着海滩上别墅的木台子。这样的日子,会有七天,不用应付庞大得吓人的人际关系。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过去的一切一切。

“小姐,你踢翻我的桶了。”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子的声音。

中文?我脑子一下嗡了,除了旅游团的人,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异国度,还可以遇见本国人。

我低下头,看了看脚边踢翻的桶,自己的漫不经心真的给别人带来了一些小困扰。

那位拥有完美磁性声音的男子,同样拥有完美的样子。尖挺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唇瓣,浓密的剑眉下长翘的睫毛盖住了他的眼睛,刀削般的下颚、隆起的喉结,这是我第一次那么认真的凝视一个男子。

“我脸上有什么吗?”他感到好笑的问着,也是这一问,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对不起。”我为我踢翻他的桶和自己的失态抱歉,然后准备继续自己的孤单之旅。

“不坐下来聊一会吗?”他挽留。

“我……”夜里和陌生男人待在一起,似乎不是个明智的决定。但是,他看来并不是什么坏人,因为作为坏人,他似乎又太好看了一点。

“我邀请你,留下来陪我聊天,可以吗?”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寂寞。

我坐了下来,就在他身边,把脚浸在海水中,失去了热情阳光的海也失去了它暖暖的温度,冷冷的。我不会游泳,大概一辈子都只能这样泡水了吧。

“一个人来旅行?”他问,并且把鱼杆收了回来,放在身后,他对人对事也许都是那么的专注,这是我的猜想。

“恩,和旅行团来的,玩七天充充电,然后再全力投入工作。”

“一般女孩子一个人出来旅行,只会有一个原因哦。”他浅浅的笑着,嘴角微微上扬,他也许不知道,他的笑竟有种阳光的味道。

“哦。”我应得有些心虚,莫非我满脸都写着“很受伤”三个字。

“你失恋了?”他问得好直接,一点都没想过这样问一个女生,是多么的不礼貌。

“失不失恋,似乎都跟你没什么关系吧,我和你不过刚刚认识。”我抬起手腕,指着上边海蓝色的手表。“才3分钟21秒。”

“缘分不是用长短来计算的。”

我没有出声,他没有说错,缘分真的不可以用时间来计算,我和那个他交往了整整三年,最后还不是抵不过他和她的三个月。

“你没有选择和你团里的人去潜水,是因为你还没有办法释怀你心中的痛,你需要自己一个人独处来抚平心上的伤,所以才一个人游荡到这里的吧。”

“我不去潜水是因为我不会游泳,不想淹死在海里。”我辩解,他似乎能看穿我的心似,为什么?他不过是个陌生人。

“有时候和朋友在一起,比一个人疗伤要好得更快。”他从深蓝色的牛仔*中摸出一个褐色的海螺,小小的,布满了小圆点。“送给你,做为我们认识的纪念。”

“你是不是念心理的?似乎多了解别人似的。”我起身,朝来的方向走回去。我怕他了,怕他清澈的眼睛真的可以看见——我心上的那道口子,一滴,一滴,仍在渗着血。

对,我根本不可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的坚强,我的无所谓,我的大度,都是我装出来的。三年,不是三秒呀,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如今,这层让我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保护膜正一层层被他剥落,我不敢,不愿在待在这儿了,他的好心,也许只会给我带来更大的伤害。

“喂,你要回去了吗?”我没有回头,听见他在身后喊着的声音。

“你明天还会来吗?”他似乎没有放弃的念头。

我直走,像是完全没听见。

“我会等到你来为止,明天8点,还是这里,不见不散。”他声音还是那么的好听,而且满满的带着自信。

萧雨,难道你着了他的魔了,我质问着自己。为什么对于这个陌生的男子,我会那么的在意,只因为他看到了我的心?

呵!我的心,残破不堪的心;我的心,一颗因害怕而几乎要封闭起来的心。

(二)

“小雨,你真的不跟我们去潜水吗?昨天你没去就好可惜哦,今天怎么又不去。”导游小姐惋惜的对我说,听她们说海底真的是个美丽的让人往返的世界,到了下边你宁愿自己成了一只美人鱼,以贝为裳,以珠为链。

“我想如果我要去潜水,也得让自己先学会游泳吧。”我不介意把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告诉别人,因为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再完美的人也不例外。

“那你自己逛逛咯。”导游小姐笑了笑,和团里的其他人走了。

她们对潜水,特别是夜间潜水总是乐此不彼。

“逛逛……”我念着这两个字,那个陌生的男子还会在那里吗?或许他只是乱诌的,或许他只是在寻我的乐子。

我是怎么了?竟然毫无意识的走到了昨晚遇到他的那个地方。看到的只是没有人影的海滩,才感觉好笑。我竟然相信他了,一个陌生人的一句戏言。我背过手,一个人站在海风中,听着海风过耳的呼呼声。

“你还是来了。”幽幽的男声还是从身后响起。

我回过头,是那张俊逸的面庞。

“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很久?”他笑着,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然后拉我坐了下来。

“你等了我很久?”我疑问,随手将细纹凉鞋脱了下来,放在一旁,将脚浸入水中,我爱那种感觉,冰冰的凉凉的,可以让心情舒畅起来。

“是呀!因为你没说你几点会来,害我一整天都待在这里守着。”他指着身后的别墅间。

“你住那里,你骗谁了?”我不信,那可是一个晚上就要花2950美圆的贵宾房,一般人怎么会住到那里呢。

“我没有骗你,我可真的在那个观景阳台守了一天了。”他说得认真,淡淡的带着点孩子气。

我没说什么,只是微笑。他有一种魔力,让自己的愉*染到别人。

“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好看。”他撩了撩眉间的头发,然后从裤袋子里又掏出了那个小小的褐色的海螺。“你遗忘它在我这很久了吧,再不拿它会难过的。”

扑哧一声,我笑出了声。他的语气,他的动作让我好象回到了校园般,没有顾虑没有烦恼,只有青春和欢笑。

他伸出手来,手干净而修长,“我戴盛阳很高兴认得你。”

“我萧雨很高兴认识你。”我学着他的调子,然后哈哈的笑了起来,忽然间,心底的一切在这一刹那释放了,不再担忧什么,因为我此时是快乐的。

不记得马尔代夫的海有多蓝,不记得马尔代夫的沙滩有多美,我只记得那个夜晚,是如此的美丽(三)

“小雨,又去夜游呀?”导游小姐像是看到我的秘密,话里透着笑意。

我拿起从国内带来的那个银制的十字架,“对呀,羡慕吧。”即使我不说,似乎团里的每一个姐妹都知道了我的小秘密。

“幸福的女人,你去吧!”导游小姐是很开朗的人,她比出一种国王召唤骑士出征的调调。

第六天,这是我到这个水的天堂的第六天,它带给我的不只是快乐,因为它让我认得了他,一个陪我聊天,陪我玩水,陪我吹海风的人。

他像阳光,给了我不一样的温度。

我如约坐到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海边平台上,我答应过他今天给他一个惊喜,他也说今天要告诉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是什么呢?我很期待。

人们开始从海边离去,而他依旧没有出现

他是忘了吗?还是……

我等了整整一天,黄昏的样子很美,可惜只有我一个人欣赏。可是我不会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他也许只是今天有事了,明天也许他就能来了。

对吗?对吧……也许我的想法是对的……

“小雨,我们要回马累了!快点哦!”导游小姐催促着我。

“就来!”我将旅行袋交又她保管,然后走到度假村里的柜台。

我用蹩脚的英语问道:“请问一位叫戴盛阳的先生住在这里吗?”

服务小姐拥有马尔代夫阳光一般的笑颜,“请稍等,我帮你查一下。”

约莫过了一分钟,她回答道:“很抱歉,戴先生在昨天上午就已经退房了。”

“知道他去哪里吗?”我抱着一丝希望。

“对不起,我们这里并没有记录,小姐还需要什么帮助吗?”

“恩”我紧紧的拽着他给我的褐色海螺。他本来就是萍水相逢,就如再别康桥里的那样,轻轻的来,又轻轻的去。

“这个海螺请你帮我转交给那位先生,如果他回来了。”也许我该把他留下的最后的痕迹一起舍去,他本就不属于我,不是吗?

“可是,他也许不回来了呢?”小姐好奇的问,我似乎给了她一个难办的问题,一个陌生的人,一个可能一辈子都完不成的任务。

“那就送给你吧。”我笑着,不再回头。

再见了,我的马尔代夫。

再见了,我那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

我能感觉到,嘴角的那抹笑——很苦。

原来感情从来就没有来到过……

(四)

喧闹的城市,繁杂无趣的工作足以让我忙得像个陀螺。我以为我可以忘了一切,那个迷人的地方,还有那颗可爱的海螺。

戴盛阳,他到底会不会只是我自己的幻影,从始至终,我一个人编织的美梦。我记得,他曾教过我,当自己不开心时,可以把不开心的事写在海滩上,当潮水打上来又退下去后,心情便会变得很好,可惜他不知道,我的城市里根本看不到海。

从感情旋涡里,他将我拉出来,但却又把我推进了一个更大的空洞。原来失恋的伤心是比不上人海茫茫里思念一个人来得痛的。

失恋,最起码还可以知道你那曾经的爱人怎样,不用凭空想象。

我根本不知道要怎样去想他。

除了他的名字,我一无所知。他是在南方还是北方?我永远不知道……他的出现仿佛童话,而他的不见似乎也只是童话故事到了尾声。

毕竟生活还是生活,童话中的王子是不可能是现时生活中的灰姑娘走到一起的。

所以,那个梦就让我一个人放在心里吧。

“萧雨到我办公室一下。”老板大概又要给我什么新的任务了,也许是去了一次马尔代夫的缘故吧,似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应该是休假够了,所以也就不停的把工作丢给我。

无所谓了,因为空闲只会让我想念,所以不如让自己忙碌些。

老板递过一个蓝色的文件夹:“这是今晚要和朗文公司签定的合同,你先拿着,今天晚上又你来接待他们。”

朗信公司?那可是个跨国的高科技的大公司,又怎么会了我们公司合作呢?

“不愿意吗?”老板问。

“不是,只是……”只是为什么会让我这个小职员去接待这样的贵客。

老板也露出一幅不知所以然的的表情“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他们那方特别要求一定要你去接待,搞不好,萧雨你遇到贵人了。”

“是吗?”我晦涩的笑了笑,第一次,老板露出那么“亲切”的表情,我知道因为此时,我是个能为他捞上一大把钱的工具。

“我会努力的。”我轻轻的合上办公室的门,无论如何,是真也好是假也好,我不在乎他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变化,我只是我,我只是会做我分内的事。

特别的时刻,特别的相遇

原来你离我是那么的近……

N星级饭店,一个人傻傻的等人。

只所以不愿接待人,是因为等人也是件很繁人的事。

“萧雨,我总算找到你了。”他依然是那个他,不可思异的又走如了我的世界。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傻等着,当门口吱呀一声开启的时候,走进来的竟然是他。

他似乎更阳光了,不仅是微笑连声音都带着点暖暖的味道。

“戴盛阳?”这样的见面是我从没想过的,似乎也太戏剧化了。

“怎么会这么巧!”他竟然就是对方公司派过来的代表。

“怎么可能是巧合?”他拉过椅子坐到了我身边。“我可是找了你很久才找到的。”

此刻再见到他时,我竟有些小小的恨他。“为什么那时你没有来。”对,我很在意,我不想再被人欺骗了。是因为委屈吧,眼角酸酸的,我不能在他面前很好的控制情绪。

不告而别并不美丽。

因为他的一个不告而别让我学会了怎样刻骨铭心的去思念。

“你呀也真是的,连个口信都不给我留,害我回到马尔代夫再去找你的时候,除了我送给你的海螺安然无恙的回到了我的手上,剩下便连一点信息都没有。”他开玩笑般的口吻,轻松而随意。

该生气的是我吧?他负了约,让我以为这段感情就这样完了,让我以为我只是做了一个很真实很美丽的梦而已。“那天,你为什么不出现?”

“你很在意?”他笑了,“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嘛!”

“我只是随便问问。”口是心非是我的特长。

“撒谎。”是不是我的脸上写着字,为什么每次撒谎都被他看破的。

“我那天接到公司的文件,急着要我回去开会处理。”他不经意的拉起我的手。

“为什么不跟我讲一声?”即使是很急,也可以给我留一条口信呀。这个不成为他开脱的理由。

“我有在我的房里留字条呀?”

“你的房里?我从来不知道你住在哪里?”总不能满世界的乱闯就为了他的一个字条吧。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啦!”他说得信誓旦旦。

“哪有?”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就住在后边的那幢房子吗?只是你不信而已。”

我一时傻住了,他的确有何我说过,只是我真的不相信,然而他现在的身份,似乎住在那里也不足为奇了。

“我带了文件来了,不知道你是否可以签字了呢?”我开始转移问题,当然这也是为了自己好,要不回了公司也不好跟老板交待。撇开他的手,我从袋子里拿出已经准备好的文件,可是此时,却又不想递过去了。

因为他签了文件,是不是就会离去了呢?说我自私也好,我并不希望他离开我。

“那么心急,好吧!那我就先签了文件。”他像是看不出我的心思,毫不犹豫的拿过文件。

我递过钢笔,此时像是递去一把斩断我们缘分的刀子。

他始终还是在那白得刺眼的字上签上了他的名字。

我伸出手,“合作愉快!”当然,脸上的笑意全是勉强着自己挤出来的。

当然,以后还需要你多照顾呢!他的话里,似乎透着另一个意味。

“什么?你不是签了字就要走了吗?”

“你那么心急赶我走呀?”他像变魔术般,把那只我遗弃了不止一次的还落再放在我的掌心上。“这次你可不许再丢它了。”

“我就是中国地区的总公司的负责人,萧雨小姐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了他的手,紧紧的将我的手握紧。

“你不走了吗?”我憋了好久的眼泪,总于还是流出了眼角。不过不同的是,那是最最幸福的泪珠。

他看着我温柔的一笑,用他那修长的指尖轻轻的拭去我的泪。“当然,我的傻女孩!”

(六)

那个混账,明明说过不走了,可是还是走了,虽然没有不告而别。

在相处一年零六个月后,可恶的他竟然还是迈上了飞机,回美国总部当他可爱的经理。

不过,一同迈上飞机的还有一名女性——我。

受不了他的甜言蜜语的攻势,我真的笨笨的跟他回了美国。

这次跟他回去,可能就真的不回来了,因为我做了一个决定,很冒险哦——那就是我决定嫁给他。

我会问他,为什么这个幸福的女人是我,因为这一切来得都太不可思异。我和他不过是七天之友,他为何愿意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见我,追求我呢。

他总是笑着说——缘分

相识是一种缘分,相恋也是一种缘分,是天的安排再加自己的努力,便让我认识了你,让我将你留在了身边。

这是我听到最肉麻的情话,也是因为他这句话,我愿意放弃我在这里的一切,跟他回去,做他的新娘。

原来分手不代表了结束,而是代表了另一段幸福的开始。

原来可是忘掉过去,来接受另一份爱情。

原来分手的旅行就是谱写爱情乐章的笔。

是好是坏,我不知道,我只期盼,我能和他幸福到永远。

我只期盼,这段感情能永远洋溢着甜蜜的味道。

我坐在他身边,紧紧的握着他有力的大手。

“你不会是幸福的泡影吧。”飞机开始起飞了,我害怕——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我的傻女孩。”他回馈我一样,将我握得更紧,“如果你愿意我会一直握着你的手直到你要放手的那一天。”

我不说话,因为我愿意相信他的甜言蜜语。

如果爱情真的让人变成傻瓜,那就让我一直傻下去吧……

七天的旅程,带来的原来是幸福的味道。

盛开的羽毛

北梁是个小村子,二十来户共计不到一百人。老顾住在东首,他有三十多岁,长期的劳累让他看起来面容粗糙且老相。其实老顾不是很好看,说具体点,丑,但不是吓人的丑。也许因为这样的长相,自小自卑的老顾就不怎么爱说话。关于婚姻大事也完成的比其他人要晚很多。

老顾结婚那年整三张,这在北梁村这么个年龄才成家可以说是第一个,好来老顾的婆娘的相貌还挺出众,这也让长期忍受外人歧视的他在心理上稍稍得到了些安慰。老顾的老婆祖籍云南,他们的儿子顾格在六七岁的时候还不知道,知道老顾的老婆是个云南女人那年顾格刚上小学。第一天上学顾格的到来就遭到了大家的非议。

顾格,有个小女孩神气十足的问他,*是个南方人,你也是南方人。

我不知道,顾格的回答绝大多数是这一句。

小南蛮子。一个小男孩出言不逊的喊着,他飞快的向*场那边跑去,十足的幸灾乐祸。

其他的几个男孩一起起哄起来。小南蛮子,小南蛮子,老爹是个痴心汉子,*跟着人口贩子,生了你个小王八蛋子。

顾格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意会到最后的一句话是骂人的话,于是就冲着那群小男孩大吼到。你们干么骂人,我又没得罪你们?顾格的眼睛里在那个瞬间滚动着泪花。

上课铃响了,立刻平静了。进来的是个女老师,开始点名,一个一个的,一共二十二名。女老师介绍说,我姓孟,从今天开始我当你们的班主任,一直到你们小学毕业。这时,孟老师看见顾格,他在后面一排无声的哭泣着,个子矮小的他小得几乎让孟老师无法注意到。孟老师说,最后排的那位小同学,你为什么哭啊?顾格抬起头,看见孟老师大大的眼睛忽闪着,像一潭清澈的水,睫毛飞翘,顾格感觉雾蒙蒙的。

孟老师又问了一句,顾格这才站了起来,还是一直不说话。

你个子那么小,到第一排来坐吧。孟老师说。曹小宇同学,你个子高,和他调换一下。

凭什么让我和他调换。我不愿意。曹小宇就是刚才奚落顾格的那个小男孩,鼻子下面还挂着干了的鼻涕。他是个小南蛮子,我不愿意和小南蛮子调换。

你个子那么高,还在最前面,要学会体谅一下矮点的同学。孟老师和蔼的劝导说。

顾格也纳闷,为什么看孟老师雾蒙蒙的,原来是自己的眼眶里充满了眼泪,不雾才怪。孟老师问,是谁欺负你了?

一个小女孩站起来,指着曹小宇说,是曹小宇欺负顾格,他说顾格的爹是个痴心汉,顾格的娘是个南蛮子,还说顾格是个小南蛮子。

顾格看见前面位子上的这个个子高高的女孩头上有左右各一的羊角辫子,像个小刷子,冲着天,她的红格子的小褂在她的身上穿起来也非常好看。孟老师说,岳小荷同学请坐下。然后他走到岳小荷旁边的位子,说,曹小宇,你和顾格同学调换一下,老师说你还不听了?顾格,把你的书本收拾一下。

顾格从岳小荷身边走过时,他敏锐的鼻子闻到了淡淡的清香。他在那天的夜里始终晃动的是岳小荷那冲天的羊角辫子和被包围着的这淡淡的少女的味道。

岳小荷是个爱打扮的女孩,她不是那种乱花钱的打扮,而是喜欢把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小玩意佩挂在自己身上。原本帮助顾格在上学的第一天解了围,很让顾格佩服,岳小荷这样更让他牢记深刻。一时,岳小荷的服饰成为校园里女孩们纷纷效仿的对象,代表了一个圈子里的流行时尚。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顾格看见前面远远的岳小荷在晨曦的光芒里一闪一闪的,不知道是什么饰品,走近一瞥才发现是一支羽毛,一支公鸡的长羽毛。很明显。那支羽毛异彩闪耀,不经意的插在她的发尾上。这在顾格看来很新颖,也很好玩。于是他就夸耀岳小荷说,岳小荷,你今天的头花真好看,又是你自己发明的吗?

岳小荷站住,冲着顾格愤怒的说,小顾,我帮过你,你还这么损我啊!告诉你,我今天就没戴头花,今天我起来晚了,洗了把脸就来上学了,你还说我的头花好看,不是损我是什么?她说完,愤懑的走了。

顾格和他的老爹属于一种性格,有点自闭症状。在那天的早晨的阳光里,他傻了不知多长时间才反过神来。

不几天,学校里开始流行起了这样一种饰品,马尾辫子上顺一支羽毛,有的女孩插的羽毛格外鲜亮,在阳光下发出类似孔雀羽毛一样光泽,这让很多男孩好奇不已。顾格知道,女孩们效仿的是岳小荷,岳小荷根本不知道其中原由,顾格知道,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晨曦里,那支鲜亮异彩的羽毛曾迷失了他睡眼朦胧的眼。幸亏早晨的雾气大,不仅掩饰了他的尴尬而且还把他的眼睛无意中清洗了清洗。孟老师也发觉了这样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只是认为孩子们很可爱,很有创新意识,别无他意。

她们在效仿你,你自己还不知道。一次,顾格遇见岳小荷,打算向她摊牌,告诉她其中原因。你自己真的不知道,那天早晨你还笑话我,不相信我的话。

岳小荷很聪明,明白顾格说的是什么事,她专注的看着顾格,等待他下面的话。

那天你的头上有一支羽毛。顾格说。

羽毛?岳小荷纳闷。

一支公鸡羽毛。顾格说。不过很漂亮。真的。

岳小荷慢慢相信了顾格的话。她说,那天我没有插羽毛啊。也没有插头花。而顾格坚持自己看见的,他说,就是有,我没骗你。

冬天水面结冰了,风从土地上吹过,把春天的希望掷向孤寂的北梁村。

村庄上很多人家都不愿意在这样的天气出门,岳小荷也一样,因为她是女孩,女孩在冬季一般都跟女人们学针线活计,岳小荷也喜欢侍弄手工活,这样她可以更加打扮自己的装饰品。

冰面厚实的日子,顾格喜欢到冰上滑冰。滑冰车的样子很奇怪,在一块不大的厚木板上钉两条木条,再在每个木条上固定两个粗铁条,放到冰上之后,人可以坐在厚木板上用两根铁扦一撑,在冰面上行动如飞,绝对没问题。下午又下了雪,冰上一层白霜。顾格已经玩了一段时间了,逐渐又有一些男孩来到冰上,其中曹小宇一直踟躇在岸边。顾格看得出曹小宇没有滑冰车,但他知道他很羡慕。

曹小宇距离顾格很远,似乎没发现顾格的存在。顾格想,最好别理他。

让你再坏!顾格憎恨着。

等转了个大圈回来,顾格发现曹小宇不见了,于是也就松了口气,他知道曹小宇很霸道,喜欢欺负他,这是他的习惯。所以学校里同学们都叫他小霸王曹小宇,大概冬季的缘故,小霸王蓄起了长长的头发,就更加显得凶巴巴的。虽然寒假了,但得罪了曹小宇,早晚逃脱不了的,开学了他会照样让你补回来。正想着,顾格的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你个小南蛮子,给老子下来。

顾格在遭到一击后,迅速从滑冰车上掉了下来,他在冰上滑行了有五六米,在一丛枯草边停滞住。你干么欺负人,顾格的确有了愤怒。曹小宇凶神恶煞步步逼近弱小的顾格,这让他感到了一种压迫,无可奈何的压迫。曹小宇人高马大黑黑壮壮,以顾格一己之力与之抗衡在他现今的年龄恐怕很难实行,再加之曹小宇蛮横无理一副势必要压制顾格的愣劲,让顾格也确实有几分惧怕。

再咋唿煽你!曹小宇说,你个小南蛮子。

这是顾格上学那年所发生的最让他伤心的一件事情,顾格刻骨铭心的记忆无法挥去那种屈辱,他回到家,老顾的老婆,也就是顾格的娘,问了顾格一句,你的滑冰车呢?

不用你管。顾格说,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漂亮的云南女人纳闷了。因为我什么?

因为你是南蛮子,所以我就是小南蛮子。他们都叫我小南蛮子。

老顾从里屋出来,骂骂咧咧的。放他娘的屁,是谁说的,你告诉我。

曹小宇。顾格脱口而出,这或许是源于他对曹小宇的憎恨太深了。

老顾欲要出门找曹小宇算帐,被云南女人给拦住了。你还嫌事情不乱啊,她说。

第二天,顾格在自己家门口玩,岳小荷路过,她知道了昨天曹小宇欺负顾格的事情,于是她说,小顾,以后离曹小宇远点不好吗?他看见岳小荷就说不出话来,憋得脸通红。她走远的时候,顾格看见岳小荷头上的头花没有了,就是那个羽毛头花。

整个冬天,顾格都不敢轻易出门,他害怕再遇见曹小宇。但他又渴望出门,渴望出门能遇见岳小荷,哪怕只看她一眼也行。一天,下了雪,很大,没多大会的时间就已经没了脚脖子,踩上去松软松软的,很舒服。老顾也很高兴,也是他难得的高兴,从来没有笑脸的老顾的脸上泛动着丝丝喜悦。好雪,好雪,真是好雪啊。瑞雪兆丰年啊。云南女人难得从老顾的嘴里能听到这样诗意的谚语,也笑了笑,说,看把你高兴的,今天允许你喝点酒,也好御御寒。那不还有只老公鸡吗?也炖了开开荤。孩子正在长身体,也该给他补补,好长个啊。行啊,云南女人爽快的答应了。

这个时候,顾格还在睡觉,他每天都做噩梦,每次都会从噩梦中惊醒,这次也不例外。但这次顾格看见了窗外雪白雪白的,知道下了雪,于是就兴奋起来,立马穿上衣服,连脸都没顾上洗。顾格一跨出门呼吸到了第一口格外清新的空气,肺部分外舒服。他从雪地上抓起一把冰凉凉的雪,握成雪球向院子外的树上投去,树叉上一窝喜鹊嚓嚓叫着飞了,悬了一圈复又返回在树上,惊诧的鸣叫。顾格也咯咯的笑。老顾从厨房里出来训斥到,你这是干啥?赶喜鹊不是把喜气给赶走吗。顾格就把雪球往其他的地方投,雪球在与其他物体接触的瞬间粉碎,很精彩。顾格就更加咯咯的笑,老顾也笑。云南女人在用菜刀杀鸡,就是老顾说的那只老公鸡,公鸡的脖子被割断的刹那,鲜血四溅,把洁白的雪渲染的格外刺眼。树叉上的喜鹊也给惊得嚓嚓叫个不停,或许是因为看见了鲜血的缘故,那血在雪地上的确很刺眼,给一切都是一种刺激。

我要那些羽毛。顾格突然说,给我留着,我要。

云南女人说,你要那些毛有什么用途?

不用你管,这是我自己的事。顾格的语气让云南女人感觉到了生分。

还没等顾格反应过来,就感到屁股上挨了一脚,怎么给*说话呢?没教养的王八羔子,养你还养瞎了!

顾格跑到屋里,很委屈。他讨厌老顾和他这样的相处在一起,他觉得自己还不抵一支鸡毛。一上午,顾格郁闷着,中午吃饭时也没怎么说话,草草扒拉了几口饭就到自己屋里写寒假作业去了。翌日,雪下得更加猛烈了,几乎把乡间的树、房屋、道路、沟壑等等都给湮没了,只有一眼的雪白。顾格穿了很厚的衣服,他要到北梁村后面的那条小河边去看看,看看那里是不是也和自己现在看见的一样,全是白色的世界。

在路过曹小宇家的那个胡同时,他故意绕了个弯恐怕会遇到那个小霸王曹小宇。让他没想到的是没有遇到小霸王反而遇到了岳小荷。岳小荷更加漂亮了,花花绿绿的棉袄,崭新的棉裤,还有头上那撅撅着的羊角辫子,煞是可爱。顾格你去哪里?岳小荷甜美的话语让顾格感到亲切。我去看看河里是什么样。顾格很拘谨。他又说,岳小荷,你干什么去?在家没事想去雁雁家玩去,她说。顾格知道,雁雁是个活泼的女孩,平时在学校里和岳小荷关系甚密,形同姐妹,顾格的脑海里立刻想起雁雁那胖乎乎的脸蛋,一笑眼睛一道缝的那个同学。

这时,顾格猛然想起一件事情,就给岳小荷说,岳小荷,你等我一下,我有个东西要给你。顾格说完,就往自己家里跑,不到片刻就回来了。

给。顾格双手捧着那几支他特意精挑细选的公鸡羽毛,那些羽毛异彩绚烂,仿佛金丝织就一样。这是什么?岳小荷不解了。那次我没骗你,你的头上戴的头花就是这个,顾格说。确实很漂亮。你没注意吗?现在很多女孩都跟你学呢?岳小荷笑笑,她心里也知道这一点。但就是纳闷到底是什么原因。于是她说,小顾,你知道吗?昨天我看见*在雪地里给你捡这些羽毛,*对你真的很好。你不像我,我娘天天躺在床上,一辈子都不可能起来,有这样一个娘疼你,多好啊。

关于岳小荷头花事件一直是个谜,岳小荷美在其中,她也觉得这个恶作剧成就了她的自信。对于顾格,在那些羽毛盛开满校园甚至整个北梁村的时候,他得知了这个恶作剧的始作俑者是谁,但他没有宣扬得满城风雨,而是偷偷的跑到村边的河边,用小石子投向水中的鱼儿。那年如老顾预言的一样,也的确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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