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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天气渐显凉意.广州街头树木上的树叶开始凋零,偶尔过来一阵北风,把那些已经枯萎的叶子从树上扯下来,让它们随风飘扬,寻找各自的归宿。
这天,凯森在公司忙了一天以后,正出门准备回家,刚到大街上却看到了文杰。
文杰穿着长衫,外面却披了一件西式的大衣,显得不伦不类的。一见凯森,他便迎了上来笑着说:“走走走,我们吃蛇去。”
“吃什么蛇?”凯森莫名奇妙地问道。
“你没听说过吗?秋风起三蛇肥,现在正是吃蛇的好时候。狄克和弗兰克不是老想着说要吃蛇吗?我今天在蛇王满订好位置了。走吧!”
于是,四人便一起过了沙面岛西桥,向不远处位于桨栏街的蛇王满而去。
蛇王满是广州城里最具特色的饭馆。它位于城西靠近十三行的桨栏街,以专营活蛇而闻名。蛇王满铺面不大,楼高三层。楼前挂了一块不算太大的木制招牌,上书“蛇王满”三个大字。在入口处摆满了一式大小的竹笼,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蛇。无论是你叫得出名字的,还是你根本没见过的蛇,都可以在这些笼子里找得到。
文杰订了三楼的一个雅座包厅。四人入席就座后,一个瘦削的汉子便提着一个竹笼进来了。他放下笼子,说了一句:“客官,你们要的蛇。”说完便探手进笼,抓出一条两米长短,有胳膊粗细的眼镜蛇来。汉子的左手抓住蛇的头部,那蛇身很自然就缠绕在了他的整条左臂上了。汉子右手翻出一柄锋利的小刀,在蛇身腹部划了一下,并迅伸出三只手指探入蛇腹挖出一个拇指大小、青黑色的蛇胆来,放进一旁桌上早已斟满米酒的白瓷酒杯之中。紧接着,汉子在蛇头颈部下刀,刀刃划开了蛇皮,汉子揪住突出的蛇皮往下一拉。整条蛇皮与蛇身分离了,那血淋淋的蛇身还在不断地扭动着……
凯森、狄克和弗兰克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狄克在缓了一口气以后,又连吞了一口口水,才回过头问文杰道:“杰克,我们就吃它?”
文杰笑了起来:“不吃它吃什么?你们不是想吃蛇想了很久了吗?怎么,看了又怕了,不敢吃了吗?”
狄克和弗兰克对望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怕什么?有什么不敢的?!”
说话之间,那汉子已将笼子里其余三条蛇如法泡制了。另一个伙计把泡着蛇胆的四杯米酒端到了文杰他们跟前。
文杰伸手拿起了其中一杯:“来吧,各位。我们先喝了这杯蛇胆酒吧!”
凯森拿起了酒杯,扭头看着两个牛仔。狄克和弗兰克犹犹豫豫地也拿起了杯子。
文杰慢条斯理地说道:“这蛇胆酒有两种喝法。一是就这样一口喝下去。另一种就是这样……”说着他拿起筷子伸入杯中,挑破了胆囊,然后又搅拌了两下,使整杯酒变成了暗暗的青色。文杰把酒杯放到了唇边,抿了一口,洋洋得意地看着凯森等人。
凯森耸耸肩,学着文杰的样子把蛇胆挑破,把酒和胆汁搅混。他也喝了一小口,甘苦的酒液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
“味道不错吧?”文杰笑着。“这蛇胆酒可有不少好处。其中对男人而言,它最大的益处就是壮阳。来吧!狄克、弗兰克,你们想怎么样喝呀?”
两个牛仔对望了一眼,一起拿起了杯子,同时仰头一口把酒灌了下去……
凯森笑道:“他们呀,不怕死,但怕苦。”
文杰摇摇头:“你们这叫浪费!”
凯森回过头看着文杰:“杰克,今天怎么不把玛格莉特叫上?”
文杰苦苦一笑,无奈地说:“我让人去请了。可她说没兴趣。”
“你们到底怎么啦?都说要准备结婚了,还搞什么呀?”凯森举着那杯蛇胆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
文杰摇摇头,也喝了一口酒:“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在英国住了这么多年,现在的想法早就跟你们一样了。你们洋人不是老是说要自由吗?玛格莉特现在就是要这一样东西。所以我和她这婚约,也就成了妨碍她得到自由的障碍了。”
“自由有什么不好?”凯森笑了笑。“难道你们大清国没有自由‘这东西’吗?”
文杰很认真地想了想:“说真的,我还真的不和这自由二字该如何翻译成中文。”
凯森摇摇头:“有朝一日,当大清国真正有人懂得了什么是自由,那么大清国就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好像与我们这些生意人没有多大关系。”文杰也学着凯森的样子,耸了耸肩膀。
凯森仍然摇了摇头:“这跟谁都有关系。只不过现在我们谈论这个话题,有点不合时宜罢了。”
“对。我们今天的话题应该是吃蛇。”文杰笑道。
说话之间,伙计已经送上了四碗蛇羹了……
酒过三巡,文杰见凯森他们喜欢吃,便让伙计又加了三条蛇和一斤米酒。就在这时,包厅的帘子突然被掀起了一角,沙皮探头进来,一见文杰便满脸堆笑地低声叫了一声“三少爷”。
文杰回头一看,见是沙皮,便挥挥手让他进来了。沙皮进了包厅,边向凯森等人点头哈腰,边用不知从那里学来的英文“哈喽哈喽”地打招呼。文杰扬手打断了沙皮:“得了,沙皮。别在这里给我充洋人了。你小子又惹什么祸啦?急得跑到这里来找我,一定不是好事。”
沙皮缩了缩脑袋,凑到文杰身边,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道:“三少爷,告诉你一件事。谭德轩回来了。”
文杰刚喝了几杯酒,反应有些迟钝。他愣了一下,才抬起眼睛盯着沙皮:“你、你说谁?”
“谭德轩,就是以前谭和堂的少掌柜,被官府遣送回乡的那个。”
文杰微微皱了皱眉头:“你没看错?在哪里?”
“在河南,河南有一座关帝庙您知道吗?他现在就住那里附近,我的一个小兄弟,叫马骝。他也住在那一带,认出那姓谭的了。我也亲自去看了一下。果然是他。怎么样,三少爷?要不要报官把他抓起来?”
文杰瞪了沙皮一眼:“你别胡来!谭和堂都让官府查封了,我想他弄不出什么动静来,只是在乡下呆不下去了,回省城混口饭吃而已。这样吧!让你的兄弟给我继续盯住他,有什么事跟我说。记住了,别胡来。”说着,他掏出了一张小额银票递给沙皮,把他打了。
回过头来,文杰沉思着端起杯子喝了口酒。
凯森感觉到文杰的情绪有点变化,便问道:“出什么事了?那个谭和堂不是让你买下来了吗?”
文杰笑了笑:“谭和堂的事,我正在办。估计很快能办下来。其余的倒是小事。”
沙皮没有看错,德轩和林天确实已经回到了广州。
送走了黄德滋那一批太平军以后,德轩和林天又回到了顺风堂,继续在冯三峰那里帮忙。林荣还算守信,并没有找顺风堂的麻烦。新宁县令李佑才心里虽然猜到了冯三峰和“长毛”有关系,可自己不少的私货都是经顺风堂进出的,当然也不愿多生事端了。但是经此一役,顺风堂却元气大伤,不少以前的大客户知道顺风堂和“长毛”有关,都纷纷与之结束了合作。顺风堂的生意一落千丈。
也正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件事情生了。正在翠湖里的谭照突然去世了!
事情的起因是德轩的未来老丈人聂举人突然遣人过来退婚。退婚,在当时来说可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同时更是一种羞辱。这种羞辱对于早已病入膏肓的谭照来说,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是难以承受的。在当晚,谭照便急病攻心,瘫倒了在床上。孙半仙为师兄把脉问诊后,立即与谭大奶奶商量,派人连夜骑快马到广海通知德轩,让他马上赶回翠湖……
德轩闻讯后,与林天一起紧赶慢赶,终于在天亮前回到了翠湖,见到了谭照最后一面。谭照似乎是憋着最后一口气等儿子回来,见到德轩后只说了“谭和堂”三个字,便瞪着眼睛含恨而去了……
接下来的七天,德轩是在木然中渡过的。在父亲的“头七”过了以后,德轩在父亲的新墓前嗑了头,又回到家里拜别了母亲,便与林天一起回启程回到了广州城。
德轩这次回省城是要完成父亲的遗愿,重建谭和堂;另一个目的就是要报仇,仇人就是卓文杰!
在离开了广州城数月以后,德轩终于又回到了这里。这些日子的历练,已使这位当初的药铺少掌柜平添了几分的成熟,甚至有一点沧桑。这一点,一直陪伴在德轩身边的林天看得最清楚。与德轩和林天同行的还有孙半仙。孙半仙是奉谭大奶奶之命,陪同德轩回广州的。
由于自己是被官府遣送回乡的,所以回到省城后德轩不敢再找以前药铺的熟人,也不想在珠江北岸露面。德轩和林天、孙半仙商量,决定先到珠江边找熟悉这一带的司徒伯和阿兰。司徒伯和阿兰见到德轩、林天和孙半仙都十分高兴,让他们在自己船上暂住。但德轩心想住在司徒伯这船上也不是长久之计,便婉言谢绝了。阿兰灵机一动,就带着德轩三人来到了珠江南岸一个小客栈。当时的广州城区主要是在珠江北岸。南岸,除了沿江一带有些富商的花园外,再往南走就是从其他乡村来到省城寻找活路的平民百姓聚居之地了。而德轩和林天所住的客栈就在这里。客栈没有独立的客房,两个大房都是所谓的“通铺”,房费十分便宜,来投宿的大都是在为码头上干苦力的人。
睡在德轩旁边的是一个十**岁的年青人,大家都叫他“马仔”。他自我介绍说,他大号叫马子壮。马仔是这个客栈中的有钱人。他从小跟着父亲做木工活,虽然父亲去世时他还未满师,可手艺也算不错。现在在河南(广州人对珠江南岸的习惯称呼)一带,马仔的木工算是小有名气,不少人家里的桌椅坏了都爱叫他去修理。没活的时候,马仔就跑到江边码头上帮人搬货。像广州这样的通商口岸,每天都有大量的货物进出,当然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做搬运工作了。马仔长得三粗五大,比别人扛得多跑得快,钱自然也就赚得多了。如此日积月累,马仔就成了河南一带这些穷人中的有钱人了。马仔与司徒伯一家的交情不错,有空常到司徒伯的船上吃粥,司徒伯的船上有什么东西坏了,他也免费地帮忙修理。他听说德轩三人是司徒伯和阿兰的朋友,就十分热情地与德轩他们聊开了。闲聊中,德轩说想尽快找一份工作,马仔便拍着胸脯说,他可以介绍他们到码头上打工。
旁边的孙半仙一听便跳了起来了:“你、你是让我们少掌柜去干苦力?!”
德轩按住孙半仙,苦笑了一下:“师叔,都什么时候了?还少掌柜少掌柜的?有活干就有钱赚,总比在这干吃饭强。苦力就苦力,我去。”
林天点点头:“对,马死落地行。先干着再说。我跟你一起去。”
“可德轩呀,你怎么说也是个秀才,有功名之人呀!怎么能去码头干苦力呢?要是大奶奶知道了,那那……”
德轩摇摇头:“早就没什么秀才了!师叔,这事别提了。”
“可你临走时不是跟大奶奶说,回省城要重新搞谭和堂的吗?要不我们就在那边河岸上的关帝庙前摆个摊,先干起来吧。你记得平叔吗?他现在就在那里当庙祝。应该没问题的。”孙半仙还想说服德轩改变主意。
德轩想了想,说道:“这倒是好主意!但一个地摊,师叔你一个人已是绰绰有余了。我还是到码头上去。哎,师叔,平叔不是在白云山葛洪道院吗?怎么跑到这河南地来了?”
“杯中物误事,早让人赶出来了。没办法,只有跑到这小庙容身了。”孙半仙叹了一声。
“那好,我们这就去找他。”德轩站了起来。
孙半仙笑道:“德轩,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性急了?找王一平,给带酒。我们还是先去买两瓶酒吧!”
“我倒把这事忘了。”德轩回头问马仔。“马仔,这附近有买酒的吗?”
马仔应声站了起来:“有呀,过两条街的成珠楼。那里的酒很好的。走吧,我带你们去!”
道士王一平自从由于贪杯而被葛洪道院的主持赶了出来以后,好不容易在珠江南岸找到了这座破落的关帝庙作为容身之所。庙小自然香客就少,王一平在这里温饱总算无忧,可酒钱就不那么容易赚到了。
珠江南岸河网纵横,向来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其中江湖绿林也有不少,这些人多半都信奉武圣关帝,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江边上这座关帝庙就应运而生了。可近些年,官府在两广一带追剿太平军残部,殃及池鱼,就连同常在这一带活动的大小盗贼也一起剿了。绿林好汉们纷纷闻风而逃,哪里还顾得上这小庙之中的关圣爷呢?于是关帝庙的香火日渐哀落,最后连守庙的道士都溜之大吉,这样王一平才得以安身。平叔在这里陪伴着关圣爷,成仙是指望不上了,可修心养性还是可以的。每天除了打扫一下庙里庙外,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因此睡觉成了平叔修炼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天中午,平叔正在睡梦中与周公对饮,突然朦胧中似乎有人走了进来,紧接着他闻到了一股久违的酒香。
酒鬼的鼻子对酒香的反应是多年在酒海中浸泡出来。这一种反应很自然地刺激他其他的神经,他扔下了周公不管了,眼睛还未睁开,赶紧一挺身坐了起来……
“酒鬼平,在做梦喝酒啦?”孙半仙笑嘻嘻地侧着脑袋看着平叔。
“哎哟,半仙!”平叔睁眼一看,叫了起来。“你不是随着谭大掌柜一家回新宁了吗?”
“刚刚回来,这不,来看看你。”孙半仙在平叔的床边坐了下来。“德轩还专门给你带了两瓶酒。”
“平叔,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吧?”德轩把两瓶酒递给了平叔。
平叔见了酒,两眼着光:“无恙无恙,就是缺酒。”他接过酒瓶子,立即打开了其中一瓶,仰头喝了一大口,闭着眼睛享受了好一会儿,然后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怎么?饿了很久了?”孙半仙笑着。
平叔抱着酒瓶子,好像怕别人抢了去似的:“可不是嘛?我都跟那些来进香的人说了很多遍了,关圣爷最喜欢喝酒的。可就是没人拿来。还是少掌柜想着老道。哎,少掌柜,怎么站着,快请坐。这两位是……”
德轩把随行的林天和马仔介绍了一下,大家就围着屋内仅有一张八仙桌坐了下来。
平叔问道:“听说谭和堂让官府查封了,那你们住在哪里呀?”
“我们现在跟你是邻居,就住在过两条街的那个客栈里。”德轩答道。
平叔想了想:“我这里后面靠河那边有几间小房子,很久没人住了。你们要不嫌弃,修补一下就可以住进去。”
德轩点点头:“我们正想着在客栈里住着,不是长久之计呢!那可真给好好谢谢你了。”
平叔笑道:“谢倒不用,有酒喝的时候想着老道就行了。不过那房子真给好好修一下才行。”
“这个没问题!包在我马仔身上。”马仔拍拍胸脯说。“不过,谭大哥,我也想搬过来跟你们一起住。可以吗?”
德轩笑了起来:“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哎,马仔,听说你是有钱人呀!现在又省下房钱了,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马仔讪讪地笑着:“我想到金山去,去淘金。你们不知道吧?听说这金山有好多金子呢!一锄头下去,就能刨到金子。不过,那金山被人淘了这么多年了,我想也差不多了吧?幸亏前些日子我听人说,现在又有一个新金山。那里的金子更多,连锄头都用不上,一脚就能踢出两块金子来。”
林天拍了拍马仔的肩膀,笑着说道:“一脚踢出两块金子?真有那么好的事,那就没有穷人了!”
孙半仙听得正入神,挥挥手冲林天说:“阿石你别打岔!马仔,继续说继续说!”
德轩回头看了孙半仙一眼:“师叔,你也想去淘金?”
“有何不可?!”孙半仙瞪了德轩一眼。“德轩呀!如果真的能淘到金子,那么师兄的遗愿不是能实现了吗?”
德轩心里一动,但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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