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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王侧着脸扫了几眼,古铜色的脸上浮现出为难神色:“靖安司居然是这样的来头……麻烦,真麻烦!”他焦躁地把雪饮子往旁边一扔:“闻家那么点破事,从去年拉扯到今年!还没完了!你说这个张阎王,痛痛快快死了不就得了嘛!为何节外生枝!”
永王一提这名字,胃部又开始痉挛。他生平最讨厌麻烦,这些贱民一个一个不肯去死,让他心里委屈得不得了。封大伦微微一笑道:“其实殿下倒不必担心这个,闻家之女,已经在熊火帮的手里,想来张阎王不敢造次。”
“哦哦,闻染啊,那女人倒不错……”永王用手指刮刮嘴角,露出贪色的笑意,然后眉头微皱,“本王在菩萨前立过重誓,不再追究他们。如今这么做,岂非欺骗菩萨?不妥,不妥。”封大伦道:“殿下您又不知情,是熊火帮出于义愤而出手的,不算违誓。”
永王被这个道理说服了,心道这熊火帮果然善解人意,于是脸色大为缓和。封大伦见时机差不多了,开口道:“不过——放任张阎王在外头,终究是个祸害。殿下还需早点安排,把他弄回牢里才安心。”
对付张小敬,得用官面手段,封大伦不过一个九品主事,品级太低,非得借永王的势不可。
果然,永王的眼皮跳了一下,这句话可是说到他心里去了:“你说怎么安排?”
“靖安司抽走张阎王,走的是提调手续,不是脱罪,所以他现在仍是戴罪之身。最好请几位相熟的御史,参劾靖安司滥任囚徒,有失体面,逼着他们把张阎王撵出来。”
永王猛一摇头:“这个不成。御史们都是属疯狗的。去找他们帮忙,只怕他们先盯上我,传到父皇耳朵里……啧啧,本王可不去触那霉头。”
大唐的御史们身负监察之职,可以风闻奏事。他们没事就盯着长安大大小小的府衙署卫。哪里有疏漏,他们会立刻扑上去狠狠咬上一口,将事情搞得越大越好,六亲不认,无论百官还是贵胄都很头疼。
封大伦连忙又道:“在下还有一计。可以请大理寺行一道文书,以推决未尽的名义索要囚犯。就算靖安司那边推拒,咱们也能试探出对方用心。”
这计乃是府衙之间正常的行文往来,不露痕迹。永王想了想道:“这个好。本王正好与大理寺里的一个评事有旧,你去跟他说就成。”
大理评事是从八品下,负责参议刑狱,详正科条,做这件事再合适不过了。封大伦连忙请教姓名,永王望着天空,想了好久,才开口道:“呃……好像姓元,跟曹王妃有点关系,哦,对了,叫元载,字我忘了。”
封大伦在袖口记下名字,匆匆告退。此时球场边缘鸣锣,新罗婢们连忙拿起骑袍、幞头,要给永王换上。永王却不耐烦地斥开,心绪不宁地在原地转了几圈,胃部那种不适感,却越发明显。他终于抑制不住,飞快地跑到一个净桶旁边,大口大口地吐起来。
就在这时,远处西南方向隐约传来一阵鼓声,鼓点急促,每一声都敲在呼吸之间,格外让人心烦意乱。永王用袖子擦擦嘴角,虚弱地一挥手:
“不打了,回府!”
曹破延这一惊,非同小可。
他不过只转头了一瞬,怎么女人就消失了?井亭距离四周墙壁都有几十步远,就是飞鸟也没可能这么快就飞过墙头。
呆愣两个弹指,他终于反应过来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井边,趴在井栏边往里张望。果然,如曹破延预料的那样,这女人居然跳到井里去了。
这口井的井底只有浅浅的一层水,闻染俯卧在水中,一动不动。曹破延喊了一声,对方没有反应。
这女人投井到底是因为怕受到侮辱,还是怕被利用去反对她父亲?曹破延并不关心,他现在关心的是怎么把她给弄出来。隔着这么远,他没法做出判断,她到底是真摔死了还是装晕。
这在平常,一根井绳便可解决。可对现在的曹破延来说,却成了一个几乎不可克服的大问题。
之前在旅贲军的突袭中,曹破延被崔器一弩射中手肘。虽然经过包扎已无大碍,但无法用力。单靠一条胳膊,不可能把她给拽上来。而他偏偏又不能去货栈里找人帮忙——他们都在忙着阙勒霍多的事,一个弹指都不能浪费。
一个简单的困境,居然把曹破延给生生难住了。
曹破延围着井口转了几圈,俯身下去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井壁,上面有一串浅浅的凿坑,错落有致,应该是修井工留下来的。若没有特别的技巧,一般人很难徒手攀爬。曹破延转念一想,为何一定要把她弄上来呢?
死了就一了百了。就算那女人没死,也别想靠自己爬上来。只消井口盖个盖子,用石头压紧,就是一个天造地设的牢笼。
如果右杀贵人想要的话,可以随时来取。曹破延还有正经事要做,可不能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曹破延略觉遗憾,他难得对中原女子动了一点恻隐之心,想让这位女儿给父亲留下点什么。可这女人宁可投井,也不肯写下书信,看来中原女人比想象中要倔强得多。曹破延不由得想起王忠嗣,那可是草原的煞星,无情顽强,残酷狡黠。每次他的旗帜出现在鄂尔浑河畔,都要卷走比河水还多的鲜血,让牛羊都为之胆寒。
有其父,必有其女啊。
曹破延小时候听祖辈说过,曾经的突厥狼旗是何等风光,数次逼近长安,连大唐皇帝都为之战栗不已。而现在的他们,却龟缩在草原一隅,在大唐兵威下苦苦支撑。他这次前来长安,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想看看这座曾见证了祖先荣光和屈辱的大城,并亲手毁掉它。
“真想堂堂正正地击败一次长安哪。”
带着淡淡的遗憾,曹破延找来一块破布,丢到井下,把闻染的身体盖住。破布和井底颜色相近,这样即使有人俯瞰井口,也看不出里面有人。然后他把井口用几块石头压好,离开了货栈。
这一处坊可比北边荒凉多了,附近几乎没有人烟,只有几排废弃已久的破旧房屋和土地庙。不时有乌鸦飞过缠着破布的幡杆,甚至还有野狗出没,一闪即逝。
曹破延一边警惕地左右望着,一边信步朝着外街走去。走过约莫两个街口,才看到一处坊内小市,小贩们以卖汤饵、胡饼、菜羹等廉价吃食为主,周围还有些卖针头线脑的杂货摊。在不远处的土坡上,有一处悬着个青葫芦的小院,院墙不高,门口摆着三口大青瓮。此时有几十个衣衫褴褛的乞儿散落在院子外头的斜坡上,横躺竖卧,一派慵懒。
这里应该就是龙波所说的病坊,据说此地专门收容长安城乞丐病患,还会提供诊疗和药物。曹破延实在不能理解,大唐的钱难道真是没地方花了?草原可从来不养这些废物。
曹破延径直走过去,闻到阵阵酸臭。乞儿们像山猴一样互相捉着虱子,晒着太阳,对这一个闯入者毫不关心。他微皱着眉头,搜寻戴着花罗夹幞头的人。这并不算难,因为大部分乞儿都是裸头散发。
很快他就找到了目标:有一个人正靠着一棵松树打盹,他身上裹着布袍,身下垫着脱了毛的旧毡毯,头上歪歪戴着一顶花罗夹幞头,在一群衣衫不整的乞儿中,显得格外醒目。
“我需要几个人。”曹破延走到他面前,单刀直入。
那人打了个哈欠,用沾满眼屎的斜眼懒洋洋地打量了他一下,没说话。曹破延从腰间解下一个曲嘴小银壶,壶两面各錾刻着一匹栩栩如生的奔马,这是他在草原骑马时随身携带的酒壶。
“如果你能做到,这件东西就归你了。”
“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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