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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之后,我会给我的孙子讲这样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个发财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一转眼,扔海里了,这是我年轻时犯的最蠢的错误之一……孩子,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爷爷不指望你考博士后,但一定要有宽广的知识面,最起码要知道全球各种农副产品的市场行情,不然,就算你成为了小说主角儿,发财的机会握在你手里你都会与它失之交臂……
丢失了价值十万的金枪鱼,我们十分懊恼,尤其是当我们自己啃着压缩饼干,就着凉水当晚饭,却看着人家在餐厅里对着原本属于我们的金枪鱼生鱼片大快朵颐的时候,这种懊恼很容易转变成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阶级仇恨。我们的目光如同恶狼一般通过鱼眼挨个扫视这群不知死活的人类,心中的凶兽疯狂咆哮着要把他们撕成碎片,以祭奠我们那随风飘逝的外快……
多亏这条非常珍贵的金枪鱼,我们见到了船上大部分人,了解了船上的人员和岗位分布情况,并且通过衣着分辨出船上一共有48名荷枪实弹的佣兵,还通过摆在餐桌上的鱼头偷听到葫芦娃被关在货轮底层的仓库里,由五个人昼夜不停的看管着……现在万事俱备,我们摩拳擦掌,等待着午夜的降临。
虽然夜已深,除了部分值班人员其他船员都早早睡觉了,但那群佣兵依然警惕的留守在自己的岗位。对于专业的佣兵而言,白天和黑夜是没有区别的,他们不会因为夜晚降临就放松警惕,也不会因为环境相对安全就应付差事,尽管现在风平浪静,他们依然尽职尽责到甚至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用老胡的话说,佣兵是这个世界上最敬业的一群人,因为不敬业的都早早死球了。
借着夜幕的掩护,我们的船靠近到离货轮三公里左右的位置,这是夜视仪和热成像设备探测的极限距离,如果不在这个距离外解决放哨的佣兵,我们就无法再向前。
其实现在的情况对我们更不利,人家好歹还有夜视仪和热成像,我们却连把狙击枪都没有,要隔着三公里无声无息的解决哨兵,听起来更像是天方夜谭。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有枪也没用,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能在三公里外精确打击目标的狙击枪。
“现在怎么办?你们谁发功把放哨那小子做掉?”我问道。
老胡把背在背上的布包打开,从里面抽出一把造型古朴,两头略弯的长弓,弓大的出奇,几乎有一人高,整体泛着凛冽的金属光泽,手腕粗细的金属弓臂上绷着牛筋和不知名的金属丝绞成的弦子,老胡轻轻的拨动弦子,发出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
满意的点点头,老胡从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随即双臂一灌力,整把弓在轻微的吱扭声中张开一个如同满月的弧度。
如果别人说他可以用弓箭射中三公里外的靶子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的吐丫一脸,但老胡我却是相信的,要知道胡家第一代先祖,胡家二爷就是靠偷窥眼……咳!千里眼横行江湖的,其宿敌蛇精为了取哥七个炼丹费尽心机生擒胡家兄弟,却唯独对二爷痛下杀手,不惜扎瞎二爷的眼睛,足见对二爷千里眼的忌惮,有千里眼傍身,老胡射杀千米之外的目标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老胡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前方,瞄了好久,突然手一松,一道残影闪过,老胡手中的箭消失不见,我赶紧举起望远镜看,只见趴在观察点隔离栏后面,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的哨兵……依然完好无损的趴在那里,老胡射歪了!
“好长时间不玩这个了,有点儿手生,”老胡脸一红,辩解道,“刚才那箭就算找感觉了。”
我用蚊子哼哼般的声音跟杜非说道:“这准头,幸亏咱没顶个苹果让他试弓……”话还没说完,老胡一脚就踹了过来,我赶紧闭嘴。
好吧,这是我的错,我忘了老胡家除了有千里眼之外,顺风耳也是一绝。
也许正像老胡说的那样,他通过第一箭找到了感觉,第二箭很顺利的射中了哨兵的面门,从望远镜里,我看到那小子的脑袋像被砖头砸中的西瓜那样碎成一团,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从放倒哨兵开始,我们的偷袭便进入了倒计时,根据老胡的经验,巡逻队和哨兵每五分钟联系一次,连续两次联系不上就会拉响警报,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在十分钟内清理完甲板上的敌人,警报一响,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给葫芦娃准备后事了。
孙守财一推操纵杆,我们的船悄无声息的朝货轮靠了过去,老胡翻出一根绳子,系个绳圈抛上船,正好套在船帮上。老胡示意我们稍等,自己一马当先的朝上面爬去。
我们在下面等了一会儿,老胡才招手让我们上去。我上去的时候,看见地上躺着两个全副武装的黑人,被老胡敲晕了软绵绵的扔在地上,老胡在他们身上摸索一阵,没有找到自己合用的武器,骂骂咧咧的踹了他们一脚。
“我们分成两队,从左舷和右舷分别行动,这样可以快一些。”克里丝提议道。
“你们?行吗?”老胡迟疑道,“他们都是职业战士,警惕性很高,想偷袭他们可不容易。”
克里丝不说话,突然向身后甩出一鞭,正好缠上刚刚从甲板拐角处走出来的一个佣兵的脖子,鞭子猛然收缩,如同蟒蛇一般死死勒住佣兵,那小子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这巨大的力道勒的直翻白眼,十分干脆的撅了过去。
那小子的身后还站着一名同伴,发现情况不对立刻举起了手中的枪,不过已经晚了,克里丝借着鞭子回缩的力道,如同黑色的猎豹一般贴着甲板一闪而至,空中灵活的一扭腰一脚蹬向那名佣兵的喉咙。
克里丝那尖锐的高跟鞋鞋跟死死的蹬在那名佣兵的喉咙上,巨大的惯性直接把那小子踹飞出去,还没等落地就已经失去了意识。
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那佣兵的手指搭在扳机上都没来得及开火就被克里丝解决了,整个过程除了两人倒地时的闷响没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这在佣兵界被称之为无声击杀,不是精通偷袭暗杀的特种兵玩不出这种花样。
“嘿,有意思!”老胡一脸欣慰笑容:“这是我儿媳妇吧?我们胡家的儿媳妇就该找这样的!”
我稍微想象了一下克里丝身穿皮衣皮裤,手持皮鞭,揍得葫芦娃满地捡小钱的样子,只感觉不寒而栗,葫芦娃果然就是小受的命啊!————————————————————————————————求收藏啊,大家的支持是狸子码字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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