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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今夕何夕,见此邂逅(3)

赵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时眼睛内幽暗黑沉,可这一笑却仿似令满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内点点璀璨的光芒闪动。
云歌看得一呆,脱口道:“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

赵陵的笑意敛去,自己有多久没有真心笑过了?是从那个夜晚,躲在帘子后,听到父亲要杀死母亲时吗?太想忘记,也在努力忘记,可是每一个瞬间只是越发清楚……

赵陵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到云歌颈间,“你到长安城后出示这个给守门人,就可以见到我。”

云歌低头细看,一条好似黑色丝线编织的绳子,手感特异,看着没什么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像是女子的一副耳坠。

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摘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佩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佩……”赵陵小指头钩着腰间藏着的玉佩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心里莫名一涩,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绾着发髻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像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

赵陵盯了她一会儿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用力点头,“爹爹和我讲过诺言的意义,这是我许下的诺言,我定会遵守,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也一定要等我。”

云歌的眼睛专注而坚定,赵陵知道她人虽不大,心志却十分坚定,此话定会实现,伸掌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第一次有人如此待她,珍而重之,若待成人,云歌欣然而笑,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

云歌摸了摸他锁着的眉头,“我做噩梦,或者心里不高兴时,娘就会唱歌给我听。以后你若做噩梦,我就给你唱歌,我会唱很多歌,我还会讲很多故事。”

云歌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花儿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云歌的声音犹有童稚,温馨舒缓的曲调荡漾在夜空下,听得人也轻快起来。

云歌见赵陵微笑,心中十分欢喜。

虽是童谣,歌词却别有深意。云歌对词意显然还未真正理解,反倒赵陵心有所感,一直沉默地凝视着云歌。

歌声中,云歌没有让赵陵睡去,反倒把自己哄睡着了。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知道她睡觉不老实,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的更是自己。

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我昨日还想把我家喜欢偷宝石的小狼的故事讲完。”

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

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

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

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儿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二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儿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穿云裂石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赔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的,“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出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觍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只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工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冰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

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

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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