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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造反不能轻赦(上)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事实上,若所犯之罪属于十恶不赦,则不在赦免之例。
在朱棣看来,造反属于广义的十恶不赦。但明太祖大约是因为自身经历与其他开国皇帝不同的缘故吧,他特别同情农民,因此农民起义的首领若是接受招安通常都会从轻处理。据说,明太祖在逝世之前交待朱允炆的最后一句话便是“善待子民”;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在煤山自缢时留下的也是类似的话。事实上,整个明朝,对待愿意投降的农民起义军有很多都是从轻发落的。

导致朱高炽挨批的那道奏折恰恰与农民起义军有关。

靖难之役虽说只是内战,但对平民的日常生活同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那伙农民起义军的前身只是一股普通的遭受天灾的流民,由于当时朝廷的重心在皇位争夺战上,因此在赈灾方面反应迟钝。朝廷赈灾迟一天,灾民的肚子就得相应地多饿一天当流民之中已经有人饿死后,他们便攻占了官府的粮仓。当时知县试图镇压流民的暴乱,谁知道却引火烧身,导致连县衙也被暴民占领。

到了这种地步,朝廷自然是派兵前去镇压。

按时间顺序叙述便是:

建文朝派遣军队前往该县;

流民闻风而逃,躲入了山区;

因为朝廷当时的重心在于皇位争夺战的缘故,待流民退入山区并且等了一段时间却没任何消息后,建文皇帝又将封山的军队调往了与北军作战的前线;

建文朝崩溃,燕王登上皇位;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股流民又从山区走了出来;

当地知县急报;

朱棣派军队前去剿匪;

这伙农民起义军再次闻风而逃躲入山区。并且派人与领军将领联络。表达了投降地意图;

因为不敢擅自答应农民起义军提出地投降条件。领军将领便写了奏折请示。

应该说朱高炽处理这道奏折时思路也算正确。看到这道奏折后。朱高炽想了太祖皇帝对这类事一贯地处理方式;又想了父皇从前虽然严厉。但自从登基后却变得温和了许多;还想了今年是父皇登基地第一年。若是接受农民起义军地投降可以消除戾气。增加一些祥和气象……综合这些情况。朱高炽草拟了如下处理意见:

“若贼首诚意投降。则赦其无罪。凡投诚并确系为生活所迫地平民百姓。赏盐一斛、酒一坛。粮菜茶肉若干。”

当天晚上,朱高炽被召进了御书房。

朱高炽忐忑不安地进入御书房时,皇上正在宵夜。见太子来了,朱棣三两口将鱼头豆腐汤喝光,然后开始说正事。

“召你来,是为了关于那份山贼请求招安的奏折。”朱棣接过黄俨递过来的水漱了漱口,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的处理意见太过妇人之仁。”

朱高炽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朱棣,发现他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壮着胆子说道:“儿臣以为,那伙贼人老弱妇孺加起来也不过五百……再者,儿臣想着今年是父皇登基的第一年,若是接受那伙贼人的投降可以消除戾气,增加一些太平熙和盛世景观的气象。”

朱棣沉思片刻,说道:“你能够从消除戾气,增加祥和气象的角度考虑倒也不错。不过,若贼人未曾攻击县衙,赦其无罪倒也无妨。然而贼人曾经攻占县衙,其性质已经属于造反。这种造反贼人的首领,理当遇赦不赦。”

朱棣平静的态度大大鼓舞了朱高炽的信心。

“父皇,贼首王水平自辩说,攻击粮仓以及县衙都是流民自发所为,他只是事后被众人推举成为首领的。按大明律,造反首领应处以剐刑且株连九族,若不减免王水平所犯罪行,他又怎么肯投降呢?朝廷的大军多花点时间固然能够将之围剿干净,但所费钱粮却是不菲,何不给他留条生路?”

朱棣对朝廷轻易赦免造反的首领非常反感。崇祯年间,张献忠、李自成之流多次投降张献忠反复次数较多,李自成也至少投降过一次),若当时朝廷不赦免已陷入绝境的贼首,那么张献忠后来就不可能屠杀那么多平民,而李自成也不会最终逼死崇祯。

对于具体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朱棣的看法是这样的:少了任何一个人,地球会照样转动;但少了某些人,历史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比如说,若刘邦很早就死了,将来会形成楚汉相争的局面吗?或许分封制度不如中央集权制度更适合当时的中国国情对于这种观点,朱棣持怀疑态度),但即便有其他人挑战项羽说不定没了刘邦,项羽根本遇不到挑战者),而且还能成功战胜项羽在楚汉相争的初期项羽占据绝对优势,刘邦数次落荒而逃时都与死神擦肩而过,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多少也有些运气的成分),但新成立的王朝还会确定国名为“汉”吗?新王朝的各项制度也一定与汉朝一模一样吗?

所以说,朱棣认为如果在张献忠和李自成陷入绝境时就干掉他们,中国的最后一个汉人政权说不定能够缓过那口气。当然,由于为当时的小冰川气候导致中国北方大面积减产,农民在即将被饿死的威胁下还是会选择造反,少了张献忠、李自成或许会出现赵献忠、钱自成。但问题是并非每个造反者都拥有那么大的野心忘了最初的陕西起义领袖到底是十八家还是三十六家,反正这些人当中除了张献忠和李自成外,其余诸人有没有相应的能力倒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并没有相应的野心,因此对朝廷不具有根本性的威胁。

另外,朱棣如此反感轻赦农民起义军也与他的政治观点有关系。

朱棣小时候在学校所学的知识里,黄巢是英雄、李自成是英雄、洪秀全是英雄……似乎凡是出身不高并且造反的都是英雄。

然而长大后朱棣却吃惊地发现:那些家伙别说没资格称之为英雄,是否能够将他们称之为人都不好说!

黄巢不说了,朱棣不知道黄巢的部队是否创下了吃人最多的世界纪录这样一个人居然能够获得正面评价,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

李自成呢?别说他在客观上帮助愚昧落后的满清政权入主中原,致使中华文明险些沉入深渊,即便假设李自成最终成功当上了皇帝,老百姓又能过上好日子吗?看看他手下大多数重要将领都是些什么货色吧!

至于说洪秀全……造反尚未成功便大兴土木建造皇宫,其他诸王也是怎么奢侈便怎么建造各自的王府;高层个个都拥有数不清的女人满足他们的淫欲,却不允许百姓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若有违反便处死;百姓的收获全部缴入圣库,连吃饱穿暖都无法保证,可高层却成天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如果说当时满清政权散发着腐朽的臭味,那么太平天国的上层权力机构却散发着令人窒息的恶臭!!!

除非脑袋被门夹过,否则朱棣绝不可能赦免这样的人。

当然,也不是说绝对不能赦免任何反贼首领。

以崇祯年间的反贼为例。如果在张献忠、李自成陷入绝境时彻底将之彻底剿灭固然是好,但郑芝龙应该怎么处理呢?朝廷确实有机会在张献忠、李自成发展壮大之前将之剿灭,但当时的朝廷对郑芝龙这样的海盗却没办法用武力彻底解决。固然,朱棣准备大力开展殖动,也就是说大明帝国将会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但朱棣同时也知道,直到二十一世纪海盗也不曾绝迹,可以想象,想要在十五世纪彻底消灭海盗是多少困难的一件事将来若是遇到大股难以剿灭的海盗,朱棣没准也会考虑剿抚并用,而不是单纯地只依靠武力。

事实上,历史上的永乐皇帝对于大股海盗采取的是剿抚并用的策略。

以“抚”为例:

永乐三年1405年正月,也就是郑和首使西洋同一年的前几个月,明廷又遣“行人谭胜受、千户杨信等往旧港招抚逃民梁道明等”。梁道明,广东南海人,初贩爪哇,后挈家移居旧港数年。三佛齐为爪哇攻破,易名旧港,国中混乱,梁道明乘机起事据地,被众人推为首领,闽、广流移数千人相从。在谭胜受等人之前,指挥孙铉出巡海南,曾遇其子与二奴,孙铉将其挟持归朝。到此时,谭胜受因与梁道明同乡,带了梁的家奴赍敕招谕。道明受感化而入朝,获赐甚厚,其众改由施进卿代领。这次招谕梁道明,明廷煞费苦心,既有以同乡之谊的谭胜受为使,又以梁道明之子为质,迫其就范。而厚赐归者,正以激励来者。明廷招谕流人归国之愿于此可见一斑。

以“剿”为例:

明朝陈祖义祖籍广东潮州,明洪武年间,全家逃到南洋入海为盗。盘踞马六甲十几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海盗集团头目之一,成员最鼎盛时期超过万人。战船近百艘。活动在日本、台湾、南海、印度洋等地。劫掠超过万艘以上的过往船只,攻陷过五十多座沿海城镇,南洋一些国家甚至向其纳贡。明太祖曾悬赏50万两白银捉拿他。后来,他逃到了三佛齐今属印度尼西亚)的渤林邦国,在国王麻那者巫里手下当上了大将。国王死后,他召集了一批海盗,自立为王,陈祖义成为了渤林邦国的国王。明永乐五年,他诈降郑和,郑和识破他阴谋,施巧计发动突然袭击,当场杀死海贼5000多人,并将陈祖义活捉。永乐五年1407)九月郑和回国,并把陈祖义押回朝庭,朱棣下令当着各国使者的面杀掉了陈祖义,并斩首示众,警示他人。

对于梁道明和陈祖义这类人,朱棣同样打算采用剿抚并用的策略而且还是先抚再剿。

之前,朱棣颁布的《移民奖励办法》规定:自行移民关外、海外者,其移民首领依据所拥有的基本采邑领之多寡,将获得朝廷所册封的有邑贵族爵位。根据这个规定,宋代、元代以及明朝洪武年间因各种各样原因移民海外的汉人,将有资格成为大明帝国的有邑贵族梁道明、陈祖义等人同样有这个资格。

朱棣提前了三年多时间,遣“行人谭胜受、千户杨信等往旧港招抚逃民梁道明等”。所谓的“抚”,并非是允许对方投降并率众回国,而是将其册封成有邑贵族。使其人成为大明帝国开拓海外的爪牙,使其所占之地成为大明帝国的海外殖民地。而所谓的“等”,也不仅仅是指旧港的梁道明等人,而是生活在海外的所有略有名气的华人首领。

相信海外华人不会拒绝这种好事。

另外,陈祖义之流接受册封后如果继续海盗生涯,只要别抢到华人头上,随便他们怎么烧杀抢掠都行。否则,朱棣将派出陈祖义宿命中的敌人郑和去维护秩序。

……

既然对海盗是可以抚的,那么为什么对内陆的贼寇就不能宽恕呢?难道是因为剿灭海盗较难,剿灭农民起义军相对容易些,而人性中欺软怕硬的本能导致自己形成了思维定势?

想到这里,朱棣不由产生了一丝动摇。可惜的是,这丝动摇在脑海里却仅仅只是一闪而逝,随后朱棣便立即推翻了刚才的想法:欺软怕硬确实不好听,但如果不欺软怕硬,难道去欺硬怕软?!

朱棣拍拍自己的脑袋暗自想道:刚才脑子里难道进了水?

PS:有个疑问需要求教大能。

已知五口之家保证温饱需二十八贯,移民花费主要是路上的食宿、到移民屯后的种子粮和基本口粮官府移民还提供耕牛,但暂不考虑这类费用)。因为初期移民之中很多都是光棍,而且由于授田按户计算,原先家中成年男性超过一人者,必然会选择分家以便获得更多的免费土地。因此,移民的户均人口应该远远低于五人,暂且将之定为户均三人吧。这样算起来,从山西到辽东,五口温饱之家一年的生活费供三个人移民,应该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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