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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黄里透红的路灯,照得深秋的夜像黄昏一般,点点冷雨轻轻飘落,我把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徘徊在校园的梧桐树下。天上没有星星,四周一片宁谧,所有怀旧的思绪纷至沓来,让我想起了远在家乡的枫。
五年前的往事象退色照片乍现眼前,蓝天白云都已经模糊一片。
那还是上高中的第一天,同班六十多人,我几乎谁也不认识,呆呆地站在教室外面。突然,有注视的目光灼烫了我的脸,一回头,我便看见了一双亮得让人心颤的眼睛。那是个陌生的清秀男孩,却又象在心灵深处某个角落见过似的,我们相视一笑。
第二天,我们做了同桌,我这才知道,他叫枫,比我大两个月。枫幽默开朗,常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他自己也笑,笑容灿烂得像五月的阳光。没几天,我们就熟悉了。不久,我便惊讶于枫的博学,特别是对于当代文学,他独特的见解,往往令我这位“才女”自叹不如。其实,在班上,我虽有“才女”之誉,却对课外书涉猎很少,尤其是当代小说,几乎一片空白,可枫那时已侃侃谈起《雪城》、《动物凶猛》了。为了不让枫嘲笑我的浅薄,我只好借来一大堆书恶补。不过,我对唐诗宋词的如数家珍,枫也蛮佩服的,算是满足了我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我和枫都喜欢金庸,但我们经常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发生争吵,闹得面红耳赤仍不肯罢休。握手言和后,我们会一一给书中的人物画像,还配上简介。当然,一切都是在课堂上进行的,被老师发现了好几次,把画收去撕掉。
欢乐的时光一天天地飞逝,我和枫的友谊日益深厚,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直觉告诉我,有些什么已经到了发生的对候。一次晚自习,我正在背书,枫沉默了半晌后,忽然用异样的声调小声地对我说:“萱,和你在一起,我觉得特别快乐。”他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闪烁着随时准备燎原的火。我心慌得厉害,仿佛有好多话就要涌出,但情怯让我选择了逃避,我什么也没说。
那天过后,我和枫便生疏起来,很少讲话。一星期后,我们换了座位,就莫名其妙地不讲话了,可我仍能感觉到枫默默地关心着我,我们是心心相通的。偶而,枫也会向我投来注视的目光,我总是惊慌失措地躲开。我变得越来越不对劲,凡是枫喜欢的,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去接受。听别人说枫迷上了陈百强,我竞买下了整整十二张Danny的专辑来听,来学。枫喜欢的歌手总是时常变换的,不久,他又被罗大佑感动,于是我只好无奈地转移目标。我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枫。
尽管我极力掩饰,好友情还是发现了我的秘密。“傻丫头,为什么不告诉他?”倩鼓励我。我苦笑着说:“不,我相信他会来找我的,我等着。”倩摇了摇头,枫是很骄傲的,这在班上谁都知道。
后来,枫和我一道进了高三文科班。可是,几个星期后,不知什么原因,他退学了。这以后,我很少看见他,但还能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过了两个月,知道他开了家歌厅,生意很兴隆。又过了半年,知道他恋爱了,女友是卖时装的,他很爱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为考大学而努力奋斗着。那天晚上,我抛开了所有的书本和试卷,在朋友那里喝醉了酒。情放弃了她的物理考试,赶来照顾我。她拉着我的手说:“萱,你这是何苦!”我呜咽着嘶声说:“我不甘——心!”然后捂着被子痛哭了一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醉酒,心痛的感觉却比头痛强烈得多。我的心仿佛被划开了一道极深的口子,久久不能愈合。
在那段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志冒失地闯进了我的世界。志是个顶优秀的男孩,高大而帅气,我们班的学习尖子,也是学校里有名的体育健将。志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自修时,他会悄悄送来万金油和水,学累了,他会拉我到*场打打羽毛球。志还花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不厌其烦地给缺少数学细胞的我讲解一道又一道难题。我和志的交往,在校园里不知引来了多少女孩妒忌的目光。在很多时候,志都让我感动不已,但我们也仅仅停留在友情上。
高考结束了,在等待分数的漫长日子里,志常跟我和圈子里的朋友们聚会,一起唱歌、打牌、游泳。朋友们有时也开我和他的玩笑,让我们俩尬尴得脸红。一天晚上,本来约了四五位好友去看电影,谁知风云突变,下起了大雨。当我赶到老地方的时候,只有志在守候,街灯把他挺拔的身影拉得老长。志揽住我的肩说:“萱,做我的女朋友吧。”他眼里的深情如一潭湖水。我犹豫了,我明知自己不可能爱上志,却又不忍拒绝他的真诚,我们走到了一起。最初,我们也曾制造了许多浪漫,编织了许多甜蜜。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场恋爱是难以有结果的。志和我性情、爱好都相差很远,在一起时常常无话可说,我们不是一对合适的情侣。更糟的是,本来我以为我能忘了枫,可在我心深处,枫的影子依然那么清晰,赶不走,挥不去,这让我对志有一种负罪感。
一个多月后,通知书下来了。我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志则去了遥远的北方一所著名的学府。志走的那天,我到车站送他,他动情地握着我的手,说:“萱,我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志的眼里噙着泪花,我知道他深爱着我。
开学后,志频繁地给我写信,几乎每隔三四天便有厚厚一封,诉说他的相思之苦,而我却往往半个月才回一次信。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思念得最多的,不是志,竟是枫。偶然翻起以前的日记,掉出了一张书签,记得是曾准备送给枫的。淡雅的白底蓝边,漂亮的隶书写着几行诗句:为何总在相遇时/觉得你我早已熟悉/为何总在你的眼里/觉得自己一览无余/原来你是我的知己。霎时,一种难言的伤痛击中了我,枫的形象从四面八方涌来,将我围得透不过气。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只有和枫在一起,我才会真正快乐。内心的煎熬让*渐消瘦,在痛苦中挣扎了半个学期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给志去了一封信。在信中,我说:“志,你是个好男孩,可惜他早来了一步,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了容纳你的空间,命里注定我们只能做朋友。”志收到信后,当天就给我打了电话;他用平静得近乎淡漠的语调说:“萱,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爱情是经不起距离的考验的。祝你幸福!”志显然误会了我,但我没有作任何解释,我为伤害了这样一个善良的男孩感到深深的内疚。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我在家乡的街头遇见了枫。他还是老样子,只是清亮的双眼失去了旧日的那种摄人光彩。寒喧两句后,我淡淡一笑,说:“有空来找我。”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其实,我们俩家隔得很近,只是心已经离得太远,太远。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光一如既往地流逝。尘封的情感夹在书页里,已久久不曾翻动,而回亿却绽成了永不凋零的花朵,清香弥久。如今,枫已和女友订婚,志也找到个活泼的北方女孩,我还是原来的我。几片舞倦的黄叶飘落在我脚下,远处依稀传来苏慧伦纯净的歌声:如果不是倔强让人变得愚蠢/幸福不会变成被甩上的门/我想我们都是好人/可惜拥有太骄傲的灵魂……可惜只有做朋友的缘份……我鼻子一酸,有种咸咸的东西就要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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