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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从临街的县政府招待所醒来,我看了看头顶白灰剥落的天花板,感到有些难以置信。宽大的房间,潮湿的被褥,以及简朴的陈设,都说明这一切并非梦寐。窗户是开着的,我静静地听了一下外面的声音,似乎除了一两声自行车铃铛的响声和远远的一阵拖拉机的咚咚声外,没有更多的声音。这让我想起了保罗·西蒙的那首名为《寂静之声》的歌,也许,我现在听到的,就是这种寂静的声音。
时间还很早,我原以为我会因昨夜的长途跋涉而昏睡到中午才起来。可没想到竟会醒得这么早。我推开窗户,看到远处黑色的屋脊像波浪一样起伏,细碎的鱼鳞瓦片犹如一片片激起的浪花,而中间一条条狭窄弯曲的小巷却如浪花之间相互撞击后所产生的裂纹。更远的地方,可以看到那条雾气蒸腾的河流,河对岸朦朦胧胧的房屋。还有高耸的城门楼和隐隐约约的一段低矮的带有城垛的城墙。
隔壁传来了几个人的说笑声。从他们的普通话里,我猜测,很有可能就是来这里写生的那些建筑系的大学生。昨天晚上,当我找到这家惟一还亮着灯的招待所时,里面的服务人员就是把我当成他们中的一个人才开的门,要不然,昨天晚上我很可能会露宿街头。等他们的声音渐渐消失,四周重新静下来,我才从窗边转过身来。
我穿好衣服,洗漱了一下,还特地取出剃须刀刮掉了这几天长出的胡子。擦了擦已经被水汽模糊的镜子,看了看镜中因睡眠不足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觉得自己似乎和过去有点不一样,但到底哪里不一样,却不是很清楚。只是总感到眼前的这面镜子没有把自己的某种东西照出来,而这某种东西正是我觉得自己应该有的,或者是想拥有的东西。我突然意识到我这次来凤凰的真正目的,我所要寻找的,也许并不是桃叶,而就是这种东西。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吃惊,我偷偷看了一下镜子,门外似乎并没有人偷听或偷看,实际上这也不可能,但我还是有些惊慌,好像自己的内心被别人一下窥破了一样,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和耳朵在发烫,我不敢再看面前的镜子,转身走了出去。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过了一会我才慢慢平静下来。这也许是我想得太多了。当务之急,是应该先填饱肚子再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除了几块饼干外,我几乎什么东西也没吃。我把背包整理了一下,拿出了记有桃叶通讯地址的笔记本,可想了想,我还是把它放了回去。
在纷乱的思绪中,我关上门下了楼。经过服务台的时候,我问值班的女服务员,那些写生的大学生到哪里去了。和昨天夜里值班的那个男服务员一样,她可能也以为我和他们是一批的,就告诉我到老城去了。这个女服务员的年龄估计和我差不多,留着一头整齐的长发,穿一件黑色的西服,里面是一件白衬衫,一副很职业化的装扮,但她戴的那副圆圆的黑框近视眼镜,和她一开口就露出的两个酒窝,又显示出她的学生气来。
“今天是你值班吗?”
“是。”她很客气地向我点了点头。
“我想找个地方吃点本地的东西,小吃那种,你看哪里好?”
“这个,你出门顺着大路往一直往前走,看到一座角楼走下去就是。小吃店老街上有很多。”
我说了声谢谢。把屋门的钥匙放到了柜台上。
“有什么贵重东西要存吗?”她又看了看我。
“哦,没有,我现在最贵重的东西就是我自己,丢不了。”
她被我这句话逗笑了。
“那就好,你回来叫我开门就是了。”
“能告诉我你姓什么吗?”
“我姓陈,叫陈丽,美丽的丽,你喊我小陈好了。”她大方地说。
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并不多,而且大多都是骑自行车和走路的本地人。我按小陈的指引找到了那座角楼,从旁边的路口拐进了一条房檐低矮,麻石板路面的老街。这里的人明显多了些。街两边有很多小店,都是老式的门面,临街摆着柜台或灶台,有不少都是卖当地的特产姜糖和米酒的,还有的是一些普通的杂货店,剩下的就是各种小饭店了。我钻进一家挂着老海记米粉馆招牌的小吃店,走到窗口的一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这间房屋有一半是架空的,外面就是我昨天晚上看到的那条河流,有人打着伞,正从竖在河面的一长溜碇上走过。清澈的河水下,是一缕缕绿色的水草。我坐在一个小竹椅上,望着对岸的吊脚楼,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坐在对面的一家小饭店里在看这边的自己。这种感觉很怪。一个小姑娘拿着一张硬纸板做成的菜谱来问我吃什么,我看了看,问她早上吃什么,她顺口说了一句牛肉粉。我说那就给我来一碗。小姑娘以为我在开玩笑。我就指着菜单上的“牛肉粉”三个字给她又看了一下。她这才放心地向门口的灶台走去。
不一会,一碗漂着尖尖的红辣椒的牛肉米粉就端了上来,我虽然有些怕辣,可还是硬着头皮把它吃了下去。然后,我又叫了一碗。
我被辣得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但我要的是就是这种感觉。我擦了擦额头冒出的汗,长吁了一口气。只有在这个时候,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感到,我是真的到了凤凰,这是一种真实的感触,我知道,此时不仅我的精神,还有我的身体,也抵达了凤凰这座偏远的小城。
离开这家名为老海记的米粉馆,我在一个摊头买了一袋土黄色的姜糖,往嘴里扔了一块后,拐进了另外一条小巷。
细雨中的空气显得清新而湿润,由一块块青石板或红石板砌成的道路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像迷宫一样的小巷幽静而漫长,紧挨在一起的屋檐下,雨珠像透明的珍珠似的不停地滴下来。我在想,桃叶就住在这其中的一户人家里,推开院门,也许就能看见她的那张忧郁然而却是沉静的面孔。
我能想像出她的惊讶的神情,甚至她的局促,不安……
然而这一切,更多的只是一种可能,甚至是梦幻。因为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打开这扇门。
也许,这样做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
晚上,我重又找到了那家老海记米粉馆。饭店里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还是走到靠窗的那张桌子边坐了下来。那个站在门口的小姑娘也认出了我,笑嘻嘻地拿着菜谱走了过来。
“是不是还要吃牛肉粉?”她问。
“不了,我想吃点饭。”我接过菜谱,扫了一眼,让她给我炒两个本地的好吃的菜。
“那就炒个腊肉,再炒个小鱼好了。喝酒吗?”
“什么酒?”
“米酒,都是我们自己做的。”
“好的,就喝这个。”
在这座小城里晃了一天,我也有些累了。挥挥手,让这个机灵的小姑娘赶紧去忙。
此前,在时断时续的小雨中,我先去看了*首任总理熊希龄简陋的故居,又去看了一家紧靠江边的正在整修的祠堂,在里面,我碰见了一群正坐在房檐下写生的学生,看样子,他们就是和我住在一起的那批建筑系的大学生。看他们画了一会后,我边走边问,又到沈从文的故居去看了一下。出来后,我买了包饼干,坐着一辆拖拉机颠簸着出了城,到当年为*苗民叛乱而修建的一段人迹罕至的城墙前去转了转。因为年深月久,城墙有很多地方都已经残破不堪,有几次,我踩在松动的城砖上,差点就摔了下去,但我还是在上面一直走了很远才折回来。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钩陈稽古的人,我之所以迫不及待地去看了这几个地方,只是因为这些地方都是桃叶过去和我聊天时偶尔说起过的。我很想知道,桃叶在看这些东西时,她看到了什么,又能想到什么。而当她提起这些地方时,她又想起了什么,看到了什么。
小姑娘推荐的两个菜都很好吃。腊肉我以前吃过,可这种把两寸左右的小鱼晒干后炒成的菜也这么好吃,我倒是没想到。从窗口射出来的灯光在河面上静静地闪耀着,似乎有无数的小鱼正在下面游动,徘徊。对面的吊脚楼也星星点点地亮起了灯光,里面影影绰绰地似乎有人在坐着饮酒。
从清晨就开始下个不停的绵绵细雨如今已经无声无息地停止。一轮几乎是透明的月亮正清晰地从一朵朵棉花一样的云层中钻出。它像一面弧形的镜子一样把这条流淌的河水,还有河岸两边高高低低的吊脚楼,坐在里面的人和盛满酒的酒杯,都一一照亮,洒上了一层银色的光芒。
我很快就喝完了用一个锡壶装上来的清凉的米酒,然后又要了一壶,不,应该是两壶才对,因为我喝了第二壶后并没有停下来。
而事实上,我也不想停下来。
“你不知道,你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满脸是血,都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闹鬼了呢。过了好一会,才敢把门开开。”
小陈坐在我的床边,正帮我削着一个让我感到陌生的苹果。
我摸了摸自己有些沉重的额头,上面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对昨天夜里的事,我的脑子里似乎只剩下了一些连不起来的碎片。我挪动了一*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可能动作稍微猛了一点,后脑勺里马上就像有个人拿着螺丝刀拧了一下,疼得我龇牙咧嘴,哎哟了一声。我知道,这是昨天晚上喝酒太多的缘故。米酒醉起来如此难受,我倒没想到。
小陈忙把削了一半的苹果放到一边的茶几上,问我是不是还很难受。我摇了摇头。
“我昨天是一个人回来的吗?”
“是呀,你还挺清醒的,直到我把你送到房间,才不行。”
“昨天晚上你一直在这里?”
“还好,到早晨看你没事了才走。这不,我已经回家睡了一上午,顺便来看看你。”
“谢谢了。”我看了看窗外昏黄的阳光,觉得时间好像在某一点上凝固了一样,分不清是早上还是下午。“现在几点了?”
“下午三点多。你要不要吃点东西,我可以让厨房去给你做。”
“不是很想吃东西,喝点水就行了。”趁小陈起身给我倒水,我下了床,在地板上走了几步后,感觉似乎好了点。
小陈把水递给我,然后继续削那只苹果。可能是昨天晚上我们一起相处了一夜的缘故,她和我之间的关系好像也不再像刚见面时那么程式化和客气,而是非常自然,随意,似乎我们早已相识。可能不是正式上班,她今天换上了一身在这里还显得比较少见的蓝色的牛仔服,显得很时髦。
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我们分着吃好了。”我示意把它切成两半。“要不我会受之有愧。”
“这有什么,你太客气了。”她说归说,但并没有反对我的意见。“你是来旅游的吗?”
“就算是吧。”我咬了一口苹果,对旅游这个词感到有些不适应。
“我看你和那些画画的大学生不一样。”
“是吗?哪里不一样?我怎么感觉不到。”我笑着问她。
“很简单,我看见你是空手出去的,又空手回来。”她调皮地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还喝醉了。”
“那倒是,”我爽快地承认了,“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不过,我也不是专门来旅游的,我来这里,是想找一个人。”
“找人?找谁?”她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我这才感到自己有些过于随意了。我喝了一口水,掩饰了一下。
“找谁?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找我自己吧。”
本来,我说这句话意思是想让小陈不再对我找人这件事感到奇怪,不料真的说出口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做作得可笑。但她似乎并不介意。
“哦,你讲的这个意思我懂。有时,我也觉得找不到自己。早上起来,去照镜子的时候,看着自己,觉得怎么也不像自己,穿什么也不像那么回事。”
我想起昨天我照镜子的时候产生的想法,不禁有些惊惶,可她的神色并无什么异样,她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
“你看,我只顾自己说了。”她突然看了看手表,想起了什么,“这样,我还有点事,等一下就会有个医生来给你换药,你如果今天不走,明天还可以见到我。”
“好的,我想我今天还走不了。”
小陈显然很高兴,她轻巧地拉开门,回头笑着向我摆了摆手,轻轻地关上了门。
我走到盥洗间,看了看额头上的伤,尽管我没有什么感觉,但看样子伤得不轻,厚厚的白纱布上居然也有渗出的血迹。我回忆了一下,模模糊糊的,好像昨天晚上额头碰了什么东西一样,但在哪里碰的,具体又是什么东西,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拿起毛巾,蘸了点水,把脸上没有被小陈擦干净的血迹重新擦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洗漱一下。同时,也把染上了几点血迹的白衬衫换掉,找了一件灰色的圆领衫穿上。
等我把这一切忙完,一个穿着一件肥大的白大褂的中年女医生背着印有红十字标志的药箱走了进来。她让我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检查了一下我的伤口后,又给我换了点药。
“好了,没什么大问题了。不要碰到水,也不要剧烈活动,以免出汗,小心伤口感染。过两天我来给你拆线。”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我说。
“什么,我缝了针?”我有些惊讶。
“怎么,小陈没对你说?你的额头不知被什么划了一下,足有这么长,”她把手张开,让我看了看。“昨天晚上,我缝了五六针才把伤口缝好。不过,没关系,小伙子,你的伤口比较靠近发梢,破不了相。”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新包好的纱布,感觉有些难以置信。这么一小点不疼不痒的伤,居然会引发出这么一大堆麻烦来,倒是我之前没想到的。看她背着药箱要走,我忽然想起医疗费的问题。
“算了,都是小陈的朋友,就不要嗦了。”
她暧昧地向我笑了笑,转身走了。
我知道她误会了,可想想也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就把她送到楼梯口,说了声再见。
晚饭的时候,我以为小陈还会来,就等着,可直到过了吃饭时间,她还没有来。我只得到附近的一家小饭店随便吃了点东西。饭后,我感觉精神好了很多,就到大街上去转了转,可正规的商店全关门了。还好,马路上也有一些像是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带着妻子或小孩在散步,我也跟在他们后面走了一会。可不久就觉得浑身发热,头也疼了起来,我想起那个胖医生说的话,不敢掉以轻心,只好百无聊赖地返回了招待所。
隔壁的房间里,那些画画的学生正开着门围在一起在打牌,把扑克摔得啪啪作响。在他们的身后的床上,放着绿色的大画夹。墙上还贴了几幅他们的作品,看样子,他们似乎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宿舍。因为白天已经见过他们中的人一面,我就走了进去,问他们是哪里来的,一个学生告诉我是长沙的一个大学的,我问他们还要在这里待多长时间,他说他们刚来,大约还要好几个星期,到5月底才离开。
我点了点头,脑子里有了个主意。
第二天早上,我睡了个懒觉。然后不慌不忙地起了床。正在刷牙的时候,我听到一阵敲门声,我来不及漱完,只好含着牙膏沫拉开了门。小陈一闪身走了进来。
“本想一上班就来看你的,可今天我们领导一大早就把我们抓住训了一通话。”小陈说。
“是吗?”我随口问了一句,继续去漱口。
因为领导刚检查过工作,小陈在值班时不敢马虎,和我聊了几句后,很快就跑了下去。我也跟着离开了招待所。按昨天的计划,我先找了一家文具店,买了一个最大的文件夹,本来我是想像模像样买个画夹的,但售货员却听也没听说过这种玩意儿,只得买了这个凑数,炭条也是一样找了铅笔替代。然后,我又转了几家商店,给自己买了顶软塌塌的黑色遮阳帽。把自己装扮好后,我就像那些学建筑的大学生一样,一个人走到了那条把凤凰分成两半的小河边,装模作样地画起了周围的风景。
尽管有很多年都没有摸过这套家伙,可从小练过几笔素描的我,还是很快就找到了一点感觉。我画了附近的小山,鳞次栉比的屋顶,线条柔和的石板路,还有那条在阳光下波澜不惊地流动的小河。我一张一张地画,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回忆中渐渐复苏,又渐渐成型。
这天晚上,我在灯下给小陈画了一幅素描。在画的时候,我总感到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在牵引着我,我只是觉得我画得出奇的快,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几乎能听见我的心在怦怦地跳动,甚至,我觉得,它的响声就连坐在灯下的小陈也能听到。我感到非常紧张,偷偷地瞥了她一眼,见她凝神不动,才放了心。但也许是这种急迫的心情,使我居然遗忘了画小陈脸上的那副眼镜。而这张除去眼镜的素描,眉目之间所流露出的正是桃叶平日常见的那种恍惚的神情。
更让人惊讶的是,不知是灯光的原因,还是我的心情的原因,眼前的小陈也正变得和这幅画所画的模样越来越像。
我感到有些口干舌燥,起身到盥洗间就着自来水管喝了一大口凉水,然后又洗了一把脸。等心跳变慢后,才重新走了出来。
小陈正在出神地看我的画,过了一会,才回头对我说,这幅画很像她自己。我赶紧说还没画完。要她重新坐到灯下,画了起来。很快,我就给她加上了那副眼镜。我几笔就完成了。做完这件修补工作,我才感觉到自己不再那么紧张,也不再那么急切了。
“像我还是挺像的,可一戴上这副眼镜,好像就不那么直接了。”小陈拿着这张画在灯下颠过来倒过去仔细看了好几遍。“刚才没画眼镜的时候,我看了心里似乎震了一下,好像这幅画抓住我身上的什么东西。可现在,不知怎么搞的,好像一下子没这种感觉了。虽然,表面上看,这幅画更像我现在的这个样子。”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我不能把这一切说出来。但小陈的话也提醒了我,她是有很多地方像桃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许她们身上本来就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或者说,她们之所以能打动我,很有可能就和这些相似的东西有关。
不知为什么,小陈看了这幅画后,情绪似乎也有些低落,很早就告辞了。
这一夜,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在黑暗中,借着月光,我从背包里拿出记有桃叶地址的笔记本,犹豫着是不是该看一下上面的字迹。我反反复复地翻动着,有一次,甚至都已在无意中翻到了那一页,可我还是放弃了。
天快亮时,我喊醒了值夜班的服务员,告诉她我想去画日出,让她打开了门。我走出招待所,大街上一片静谧,人们都还沉浸在黑色的睡梦之中,可能没有人知道今夜的月光是如此的明亮和皎洁。除了我。但我即使知道,又有什么意义呢?
白天狭窄的街道这时也显得分外的宽阔,但这更增添了空间的虚无。只有地上滚动的纸片和枝头轻轻摇曳的树叶,才使我的脚步声变得实在和真实。我走上那座横跨河流两岸的风雨桥,看到像水银一样发亮的河水正从桥下一点一点地流走。
我叹息了一声,把笔记本上那页记有桃叶地址的纸撕下来,然后从当中撕开,叠在一起后再把它撕开,然后再叠到一起,一直到撕得不能再小为止,我才把它统统扔到了河水里。
做完这一切,我回到招待所,蒙头就睡。而这一次,好像比哪一天都疲倦,我睡得是这样深沉,以至于在朦胧中听到小陈的敲门声和呼喊我名字的声音,都没能醒过来。我只是吃力地想,我一定是身在梦中。在梦中,一切都是软绵绵的,周围的景物,桌子,椅子,还有床头的那台总是充满雪花没有任何信号的黑白电视机,都正在一点一点的变形,像熔化的蜡烛一样失去了固定的形状。它们和达利的那副软塌塌的挂在树枝上的钟表的画混到了一起,都变成了我梦中的风景。我想挣扎起身,可是却感到自己的身体已经消失,我只剩下一线细若游丝的思维,然而它却像只风筝一样飘到了我所不能企及的高空。
我发烧了。我看见小陈和那个胖医生就站在我床前,但却感觉到她们的声音忽远忽近。
“没事,”那个胖医生说,“就是有点发烧。”
看到我睁开眼睛,她又让我伸出舌头看了看。
“伤口没问题,我马上给他打一针,再吃点药就好了。”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通过看舌头来诊断伤口是否发炎的,很想笑一下。可看到小陈严肃的神情,只好强忍住了。
“这下你可得老实点了。听说你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出去了?”
我点点头,挣扎着坐了起来。看来,这次是真的遇到麻烦了。
胖医生叫我侧过身,让我扒下裤子,然后在我的屁股扎了一针。小陈可能有些不好意思,就去给我倒了一杯水,帮着我把药吃了。
又说了几句闲话后,胖医生终于关上门走了。小陈问我是不是要吃点东西,我摇了摇头。可看到小陈失望的样子,我就改了口,让她给我削了个苹果。小陈显然对我的身体状况很担心,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和我聊了一会天。不知怎么搞的,我却始终提不起精神,就借口还想休息,把她劝了回去。但没想到,她走后,我连一口苹果都没吃,就又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深夜,我从梦中醒来。在一盏不知何时打开的床头灯的昏黄的光线下,看见小陈和衣躺在我旁边的两张拼起来的椅子上,身上盖着一角被子。她可能是等我睡着后又悄悄回来的。她睡得很香,居然连眼镜也忘了摘。可能是梦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在朦胧的灯下,她一直在微笑。她的笑容显得温和而单纯。
我静静地看了她一会,探过头,轻轻地吻了她一下。小陈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害羞地笑了笑,抬起胳膊搂住了我的脖子。我抱住她,低头又吻了她一下,这一次,小陈重新闭上的眼睛没有睁开。我感到她的*像我的脸颊一样烫,有一股新鲜的玉米的香味从她的身上散发了出来,把我深深地笼罩了进去。我就像回到了童年,在阳光下,在抽穗的玉米地里尽情地奔跑,绿色的玉米叶子划过我的脸、*和每一寸皮肤,在我身上留下一道道痕迹,它是如此清晰,又是如此清新,我几乎能感觉到我身体上的每一点激动。
我和小陈分开后,小陈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她在床上支起一只胳膊,侧着身子默默地看着我,我忽然觉得有些不自然,也像她刚才一样,假装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拍我的脸。
“你看,我都忘了,刚才我是戴着眼镜的。”
她扶了扶眼镜,似乎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这才意识到,我和小陈*时之所以能够这么轻松,又这么愉快的原因。
“没什么,这样也挺好,你要是不戴眼镜,那不就不是你了吗?”我想起了前些天给小陈画的那副一开始没戴眼镜的头像,桃叶的影子像面镜子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
“是吗,我倒是觉得不戴眼镜的时候我才是我,戴上眼镜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总感觉不是那么贴切。”
小陈摘下了眼镜,像一根藤蔓一样缠住了我。可是这一次,尽管我能感觉到她柔软温暖的身体和她的热情,却没有能兴奋起来。
“你看,我只能和我想像中的你一起*,不能和你感觉到的那个你亲热。”我不无困惑地说。我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和桃叶在一起*呢?即使是桃叶的身体,比如那个摘下眼镜的小陈,仅仅是她的替身,或者是她的形象也不行,为什么?我爱她,可是我的身心却无法和她交融,我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因为,她并没有拒绝我,但我在面对她时,却总感到无能为力。这里面,一定是有了什么变故,也许,从一开始起就是这样,只是我没有感觉到罢了。虽然语言、表情可以欺骗我们,可以把我们伪装起来,但是身体不能。特别是这个身体是真实的,又无所求的话。我想,必定是我的身体感觉到了桃叶的身体所表达出的那种朦胧的,隐晦的,但却是真实的东西。
我记得大胡子曾对我说过,要想真的认识一个女人,只有上床这一条路。其实,要想真正的认识自己,何尝不也是这样呢?
“早知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不戴眼镜了。”小陈笑着说。
“那倒不一定,有个英国人说,如果把他的衣服一件一件脱掉,那他就不存在了。这就像一个洋葱,要是一层层地剥下去,最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再说,这个眼镜挺配你的。”
这些话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看的,具体是谁说的也忘了,而且,我当时也并没有把它当回事,但现在突然一点点地浮上心头,不禁觉得说得很有道理。
“我和你想的不一样,再说了,你讲的都是外国人的说法,我觉得我们就像花生一样,只有把厚厚的壳和里面的外衣一层层的剥开,才能看到真正的果实。”小陈戴上了自己的眼镜,俏皮地说,“就像你,看样子很严肃的,是个书呆子,可实际上,还是很有意思的。”
我忍不住笑了,重新翻到了她的身上。当然,这一次,我没有再对小陈说抱歉。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小陈已经不见了。她准是害怕值班的人发现,偷偷走了。可能昨天晚上和小陈折腾得稍微厉害了点,我还是感觉有点头昏脑涨。好在小陈上班不久,又把胖医生叫了过来,这次打了两针。而且,不知是两针都扎在了同一个地方,还是胖医生的身段严重影响了我对针头粗细的心理感受,打第二针时,我疼得龇牙咧嘴,忍不住叫了一声,把胖医生吓了一大跳,差点没把针头钉到我的骨头上。
但也许正是这次疼痛,才使我从一整天昏昏欲睡的气氛中醒了过来,我喝了几口水,感到好像笼罩在脑子里的那片雾气正逐渐散去,眼前的东西也都清晰了起来,不再像昨天那样怎么都看不透,把握不住。
小陈问我是不是要吃点东西,我点点头,不过我马上又摇了摇头。在床上躺了一天多,我感到闷得厉害,很想到外面去走走。
“我还是到外面走走再吃吧。”
“那也好。不过,最好还是在我下班前回来。”小陈沉吟了一下。
“没问题。”
我看了看表,才不过10点多一点,还有一个下午,我都可以拿着画夹在外面晃荡,时间应该说是足够了。
实际上,小陈并没有什么大事,她只是想在下班后带我到她住的地方去看看而已。在身后的自行车铃声和不时迎面走过来的神色慵懒的行人中,她领着我穿过了几条弯曲的小巷,在一扇临街的木门前停了下来。我原以为房间会很小,进去后才发现,这间狭长的小屋的面积并不小。里面的一切都井井有条。推开正对着门的窗户,就可以看见下面那条正在金黄色的夕阳中潺潺流动的河水。
“怎么样,这里还可以吧?”小陈回头望了一下安排得整整齐齐的小屋问我。
“不错,就你一个人?”
“是。我父母都在乡下种田。高中毕业我没考上大学,刚好,我舅舅在县政府工作,找了点关系,把我安排在招待所做事。这间房子也是向一个亲戚借的。”
“你自己做饭?”我看了看门口的灶台。
“当然,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麻烦吗?”
“还好,平常我一个人也没什么事,习惯了。”
“没有男朋友?”
“男朋友?哦,前段时间有一个,不过吹了。马上就会再有一个。”看到我困惑的神情,小陈笑着说,“别人介绍的,后天就见面。为了结婚。”
“这应该叫相亲。”
“那该叫你什么,男朋友?”小陈一边淘米一边俏皮地问我。
“不知道,”我踌躇了一下,“你说呢?”
“弄那么清楚干什么呢,”小陈扶了扶眼镜,“这样也很好。男男女女在一起,要是都为了结婚,还有意思吗?”
我看了看小陈,感觉有些惊讶,小陈的话好像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但我听了,却又觉得并不意外。
“精辟。”我想起了高前的这句口头禅,觉得用在这里很合适。
“你说什么,结婚?当然了,为什么不呢?顺其自然,该结婚就结婚,也没什么不好。”
“说的是。”
尽管小陈没听清楚我的话,但我觉得她说得很好。我忽然觉得自己跑这么远来找桃叶,即使见不到她,或者说,即使像现在这样,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想再见她了,也没什么关系了。仔细想想,这些也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不管是勉强桃叶,还是勉强我自己,都是不自然的事,既是不自然,又何必勉强呢。
小陈把饭煮上后,开始洗菜切菜。我打开了一台放在墙角的电视机,可屏幕上一片雪花,连换了几个台都是一样。我只好摆弄了一下电视机上的两根天线,才在一个频道里看到一个人模糊的身影,他似乎正在播送新闻。我把电视机关掉。走到窗户边,点上了一支烟。晚风带着一股水腥味从河面上飘来,我深深地呼吸了一下,对面的山顶,只剩下一块云在边缘还闪着一线红光。昏暗的河边,有人正在哗啦哗啦地洗着什么东西。我忽然想跳到河里,让自己清醒一下,或者把自己也好好地清洗一下。这种*是如此强烈,以致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我赶紧用力吸了几大口烟,才让自己略微平静了一点。
“喏,看看我的影集吧,我这里过会就好。”
我回过头,看见小陈把一本影集放在了我身后的椅子上,她转身又忙着去炒菜了。我拿起这本像32开的新华字典一样大小的影集,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照片大多是黑白的,而且,有很多张上面的人像都很小,可能是焦距没对准,显得很模糊。一看就知道,拍照的人技术很差。当然,也有一些是在照相馆照的,布景上的用颜料涂画的*图像和一旁摆放的塑料花盆又太清晰了,让人感到非常的虚假和拙劣。尽管如此,这些照片还是像放电影一样,把小陈的过去和现在连成了一片。
“很难看,是不是?过去不会拍照,把人照得很丑。”小陈把一盘炒好的菜端到了桌子上,探头看了看我。
“那倒不,小时候都是这样的,我也有很多这样的照片,现在看看倒很有意思。”我说的是真话,这不光是因为小陈很上相。过去的东西,尤其是自己留下的东西,不管好坏,也无论过了多少年,总还是有些难忘的。
“你看这张照得怎样?”小陈拍了一下手,把影集拿过来,翻开一张照片让我看。这是一张彩照,照片上是六七个穿白裙子的女孩,三个人坐在前排,小陈和其他几个人站在后排。可是,我的眼睛还没有来得及在小陈身上停留,就看见了坐在前排的一个女孩,我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桃叶。
我重新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想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我看了站在旁边的小陈一眼,让她拿盒火柴来。实际上,我手里就握着一只打火机,可居然没意识到。在这里见到桃叶的身影不仅出乎我的意料,更出乎我的计划,我的意思是说,我已经不准备再见到她了。可她却偏偏在不经意之间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感到有些手足无措,似乎出现在我眼前的并不是一张照片,而是她本人。
“这个人是谁?长得很像你嘛。”我点上烟,抽了一口后,忍不住指着桃叶问小陈。
“哦,她,我的一个高中同学,不过,和我不同班,毕业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到照相馆拍纪念照,路上碰见了她,就把她拉来了。你怎么会觉得她像我?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说我们长得像。”
“不知道,可就是感觉你们有些地方很像。”
我看了看小陈,表面看起来,她的确与照片上瘦弱的桃叶相距甚远,但我却固执地认为,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对了,她好像考上了你们南京的大学。”
“是吗,现在呢?”
“她去年退学了。前几天我们还碰见过。”
“为什么?”我的心突然跳了起来。我甚至感觉到嘴里有些干。
“怎么,你对这个有兴趣?”小陈问我。
“倒也不,只是觉得好奇。”我合上影集,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口,假装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到了黑暗的河水里,红色的烟头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转眼就不见了。
“那话可就长了。你要真想听,等我把菜都端上来再说,要不然饭就凉了。”小陈说。
我想我一定是失态了,因为当饭后小陈问我是不是对她炒的菜不满意时,我居然都忘了说声客气的话。我放下筷子,看了看眼前只动了几筷子的菜,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它的味道。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哦,不,没有,就是头稍微有点晕。”显然,我的态度多少让小陈有些惊讶。为了掩饰自己慌乱的神情,我只好撒了个谎。我假装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没想到,它真的开始热起来了。
我想,这个时候,大概木偶匹若曹的鼻子有多长,我的额头就有多高。
火车再次鸣响笛声之后,我最后又看了一眼空荡荡的站台,还有黄色的车站小楼后面青绿色的山峰,不禁怅然若失,我感到似乎有些东西被留在了这里,它们很可能是永远地留在了这里,但我却无法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
当窗外穿着制服的车站工作人员目送火车渐渐驶出这个小站时,在山峰的背后,远远地,我看见了一片白色的云正向这边飘过来,在蓝天的映衬下,它像一朵菊花一样慢慢绽开了。
我没有让小陈来送我,尽管她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并做好了准备。但我还是拒绝了。因为,这里的东西,我是说,一切的事物,我什么也不想带走。就连眼前飘来的那朵浮云,我也要忘记它。事实上,我在想到这点的时候,就已经忘记了它。
可一路上,桃叶的事却如影随形,使我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下来。深夜,我在摇晃的硬座车厢中打开我买来做画夹的文件夹,在头顶昏暗的灯光下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写我这几天在凤凰的观感。结果可想而知,没写几句,我就把笔转到了桃叶的身上。
这是个情感纤细而敏感的姑娘,她在高中时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但这个老师却已有家庭,而且,更为无望的是,这个老师并不知道她爱自己,这当然是一种无望的爱。之后,她离开故乡,到外地读大学,她试图忘记这一切,也以为自己真的忘记了这一切。然而,数年后,老师的妻子不幸死于车祸,当她得知这个消息后,过去的记忆复活了。她那沉睡已久的爱也随之苏醒,她在经过一番挣扎后,重又回到了故乡,并准备嫁给她所爱的人……
我看着自己写下的这些轻飘飘的文字,感觉相当混乱,就像漂在水面上的绿色浮萍一样,既无分量,也无形状,更不知所云。我把它揉成了一团,从头顶敞开的窗户缝里扔了出去。那团白纸连个影子也没留下就刷地一声不见了。
火车在黑暗的山谷里奔驰,不时激起一片空洞的回声。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点上了一支烟。车厢里的人不多,前面只有几个人的头在靠椅上颤动。我看不见他们的脸,更不清楚他们此时在梦中想些什么。我只知道自己的大脑像块结冰的池塘一样动弹不得,我正吃力地在上面行走,我希望能够用力踩碎脚下的坚冰,可是外面越来越深的夜幕和车内越来越凉的空气,却使我的希望变成了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从武昌火车站下车后,我坐上了一辆公交车,半个小时后,我到了华中师大。可能是车速较快,加上柏油路面不够平整的缘故,公交车每走几十米,就会像蚂蚱一样往上蹦一下,整个车厢也随之咣当作响,让人立即感受到了这个似乎有些杂乱粗糙的城市的某种风格。
进校门后,我沿着一条宽阔的大道往建在山坡上的校园走去。这天太阳很大,我背着旅行包走了一会就开始发热,好在路边栽的都是高大的法国梧桐,我就走到了树阴下。令人奇怪的是,在这条路上,我走了很长时间也没碰到几个人。我想,可能是这里离主校区还远,所以人才会很少。
但我这个想法是错的,当我一路走下去,终于看到绵延成一片的教学楼和一些院系的办公楼时,却依然没见到几个人。偌大的校园里空空荡荡,似乎像一堆搭出来的舞台的布景一样,在正午的阳光下显得生硬、虚幻,没有活力,而这时应该正是上午学生们下课的时间,这也是一个大学里最热闹的时间。我渐渐有些怀疑,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因为,今天才不过刚刚10号,学校要过一个月才会放暑假。
按照一块路牌的指示,我找到了图书馆,门卫看我背着旅行包,上来问我找谁,我报出了方湄的名字,他也不是很清楚,指了指楼梯后的一条走廊,让我到编目室问问。编目室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的几只吊扇正在呼啦呼啦地旋转,在一张张宽大的桌子上,堆满了各种开本的新书。有几个人正坐在后面埋头吃饭。我敲了敲门,问方湄在不在。一个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她去食堂吃饭了,让我进来坐一会,等她一下。我不想打扰他们,谢了谢他后,转身准备到图书馆门口去等方湄,可走了两步,就看到方湄迎面走了过来。她理了个很短的头发,像个小男孩一样,上身穿了一件尖领的白衬衫,下面是一条过膝的牛仔短裙,脚上的球鞋系着长长的白鞋带,显得十分精神。
寻无所爱之旅(11)
“啊,是你,你什么时候到的?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方湄显然没想到我这个时候会来找她,又惊又喜,像个小孩子一样,跳过来就要拿我的旅行包。
“刚到。”我笑了,“你怎么把头发搞那么短?”
“实习很忙的,没那么多时间去洗头发,”她朝编目室扫了一眼,压低声音说,“天又热,就索性剪了。你还没吃饭吧,先把包放下,我带你去吃饭。”
在几乎空无一人的食堂里吃了一份名为豆皮的武汉小吃后,我们在校园里转了一会。方湄看到我有些疲倦,就把我带到她住的地方,让我休息一下,她则赶紧到图书馆去了。
我到盥洗间冲了个凉水澡,然后坐在方湄的房间里抽了一支烟,不知怎么搞的,我突然感到心里很乱,但我随后就让自己平静了下来。我看着一缕一缕缓缓升起的香烟的烟雾,不禁想,生活越是乱,我越是应该不乱。我觉得事情经我这么一思考,好像真的就变得清晰和有条不紊起来,我心安理得地倒在床上,感觉挂在头顶的蚊帐渐渐像一片在风中飘动的树叶一样,摇摇晃晃地落了下来。我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黄昏时,我醒了过来,然而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感到奇怪,按理说,方湄这个时间应该下班了,但她并没有回来。我只好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呆。过了一会,看看方湄还没有回来的迹象,就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随便翻了起来,不料书中夹有一封打开的电报,我看了一眼,原来是方湄的母亲昨天打来的,说是自己生病了,希望方湄能尽快回南京。这让我不禁有些担心,不知道我现在来找她,会不会对她的安排产生影响。
听见门锁在响,我赶紧站了起来,方湄推开门,看见我手里正拿着这张电报,一下子笑了。
“嗨,这是假的,我昨天已经到邮局给她打过长途电话了,她很好,想让我拿这个电报请个假,早点回家。”
“那我送你回去好了。”我想也没想就说。
“真的?那太好了。本来我还在犹豫呢,我们实习要到7月份才结束,你要是答应,我明天就去请假。反正,现在也没人管我们。”
“没问题,刚好我也想回去看看,这样,明天等你请好假后,我也给家里打个电话,然后就和你一起回南京。”
方湄看我态度如此坚决,高兴地伸出一只手来和我击了一下掌。尽管我们有几个月没见面,也没怎么联系,她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活泼、直爽,惹人喜爱。
我们到一个小饭店吃了晚饭,还一起喝了一瓶冰镇啤酒,然后沿着校园里一条长长的道路往前走去。也许是暮色将临,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虚假的校园似乎也像演员一样卸下了做作的面纱,正向本来的面目回归。而白天里弥漫在校园里的那种空洞的安静也正由一种源自脚下的这块土地的踏实的宁静所代替。
这是夏日里的一个漫长的黄昏。夕阳虽已将天际完全染红,但并未坠落。而远处高大的树木和各种建筑的屋顶在这落日的余晖中犹如一片林立的帆樯,使人恍惚觉得走入了莫奈的《日出·印象》之中。方湄拉着我的胳膊,走在我身边,从她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既是如此真实,又是如此清新,使我不禁对我这一个多月来的生活感到困惑和不解。似乎转眼之间,那火车上的陌生的旅行,凤凰城里闲适的日子就已成为梦寐。它是那么遥远、虚幻,闭上眼睛,它像一幅印在脑海里的画一样触手可及,但只要一睁开眼睛,它就不再存在。
我突然有些不安,因为,小陈的影子一下跳到了我的面前,我想到在我离开时小陈的怅惘和留恋,还有她出人意外的举动,她并没有留下我的联系方法,她把我写给她的地址看也没看就放到我的旅行包里。她说她不需要这个,以后能想起来有大家这么一段交往就够了,想不起来也没关系。而且,她说,她对我的态度也是一样的。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在此时此刻陡然想起了她。
方湄显然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寡言,不过,也许,我本来就是一个寡言的人。所以,她的情绪并没有因为我的沉默而受影响。我们翻过了一座平缓的小山,又走过了一大片荒地,来到了南湖边。方湄拉我坐在湖边的一块石头上,看对岸已经模糊的山头,湖上的凉风像暗蓝色的夜幕一样,不时激起涌动的湖水,敲打着我们脚下的石块。方湄紧紧地依偎着我,直到看见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明亮起来,才起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晚上,方湄留我在她的房间休息。在翻开地图讨论了一下明天的活动后,我们俩就像住在一家旅店的陌生人一样,各自倒在一张床上睡了去。
在梦中,似乎方湄吻了一下我的脸。我几乎能感觉到她细细的呼吸和她身上的那股淡淡的好闻的气息,但我并没有睁开眼睛。我感到她的举动自然而亲切,我静静地侧着身躺着,就像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清楚一样。
寻无所爱之旅(12)
第二天刚上班,方湄就去请了假,出乎她的意料,图书馆带她实习的老师一点也没有为难她,马上就同意了她的请求。方湄很高兴,回来就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让我立即陪她一起去汉口买船票。没过多久,我们就用力挤上像沙丁鱼罐头似的塞满了人的公共汽车咯噔咯噔地跳动着往武昌通往汉口的轮渡码头驶去。沿街低矮的房屋,因年代久远而发黑的墙面,和路上杂乱的人流和车辆,都让人感觉到武汉这座城市的嘈杂,纷乱和破旧。所以,当我们在长江大桥脚下的中华门轮渡码头下车后,面对开阔的江面和对岸高耸的龟山和山顶上像火箭一样直刺云天的电视塔时,心胸为之豁然。
我们乘轮渡过了江,到汉口的江汉关码头买了第二天到南京的船票后,方湄带着我在繁华的江汉路转了转。路过一个邮电局时,我进去给家里挂了个长途,把我的行踪告诉了他们。然后跟着方湄,按照她昨天晚上构思好的计划开始边走边逛。
这是一次精心设计的武汉美食之旅,她和我先到五芳斋吃了个豆沙包,又转过头来到四季美买了一客汤包,从四季美出来,沿着中山大道还没走多远,我们又到蔡林记吃了一碗热干面,然后方湄又把我领到做豆皮最正宗的老通城饭店去吃了一顿豆皮外加一碗甜甜的血糯粥,我以为这次美食之旅到此将要告一段落,实际上,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可她还意犹未尽,腆着肚子又把我拉去吃了一顿瓦罐鸡汤才真正结束。
我很奇怪她对这里的街道和老字号的饭店会如此熟悉,方湄笑着说,“你没看到,我都已经晒黑了吗?”
方湄拿下她戴的草编的宽檐遮阳帽,让我看她的脸。说实话,从昨天见到她到现在,我倒还真没注意到她的脸变黑了很多。不过,她被晒成红褐色的脸和胳膊,却显得很健康,很有活力。
“还好,只要眼睛不变小就没关系,你知道,老外穿着比基尼花大钱到沙滩上暴晒就为了把皮肤弄成你这种颜色。”我逗了逗方湄。
“你是说我的眼睛小吗?”方湄故作严肃地戴上了帽子,“那你是喜欢大眼睛的女孩了?”
“不,异性相吸嘛,我的眼睛不戴眼镜都已经够大了,再找个和自己一样的人,岂不有重复之感,整天和另一个自己在一起,也很痛苦。我又不像个女的,可以每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烦。”
“那倒是的。”
方湄板着的脸松弛了下来。
出发前,方湄坚持要我和她一起穿上在江汉路买的两件白色短袖的圆领衫。我看了看她胸前印着的那条腾空而起大黑鲨,又低头看了看我自己的白圆领衫上的一模一样的大鲨鱼,感到我和方湄走在一起像一对洋娃娃。还好我自觉我的模样显得比较成熟,以这副打扮走在方湄身边不至于太过俏皮,也就接受了方湄的建议。
我们从汉口码头上了船,在一间四等舱里放下了我们的行李后,就到了舱外,站在船舷后面看我们乘坐这艘江申轮鸣响浑厚的汽笛慢慢离开码头,向下游驶去。这时正是下午3点多钟,太阳照在江面上,光辉耀眼,从江上刮过来的风带着一股温热而潮湿的气息,把我和方湄身上的宽大的圆领衫吹得呼呼作响。望着越来越开阔的江岸,和逐渐多起来的青色的芦苇荡,方湄突然伤感起来。
“过去,我很想让爸爸暑假的时候带我坐一次轮船,可他总是一天到晚待在画室里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要不就去山里去写生,怎么也找不到时间,每当我抱怨的时候,他就说以后,如今真的到以后了,他却没有了。”
看着腾涌而去的江水,方湄轻轻地把头扭到了一边。
“我也很喜欢坐船。不是那么快,很稳,而且一直是在河上走,不像火车在铁轨上走那么费力,而且,它的笛声听起来很浑厚,不管远近,听起来都不刺耳,对了,你看,还有江鸥在飞。”
江面上,一群灰白色的江鸥,正迎着船头的浪花在上下翻飞。其实,我是乱说一气,因为我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说什么才好。
“不过,现在有你陪我也很好。”方湄把头扭了过来,伸手搂住了我的一只胳膊。“我就是因为想坐船才申请来武汉实习的。”
黄昏时分,我们早早吃了晚饭后,就到船尾的甲板上看落日,直到江面上洒满金黄色的月光,才回船舱休息。第二天早上,我们又早早起来,和很多人一起挤到船头的甲板上,看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弥漫在江面上的白色的雾气也一点点散去,高耸的船头像剪刀似的把江水像绸子一样裁成了两半。白色的浪花飞溅而起,在风中变成细细的水沫,向人的脸上飘来,新的一天,就这样带着新鲜而潮湿的空气开始了。
我突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在灿烂的霞光中,我忍不住吻了还是睡眼惺忪的方湄的脸。这也是我到武汉后第一次吻她。
寻无所爱之旅(13)
“原来你还没忘记我呀,我还以为你失忆了呢?”方湄就像是在端详一个陌生人,回头看了看我。
“哪里,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我知道她在说什么,一定是我这两天无意中流露出来的对她的距离感让她心有芥蒂,我把她往怀里紧紧地搂了搂。
“真的?那,再吻我一次看。”方湄抬头看着我。
我低下头。这次是吻在她的嘴上。她的*温暖而湿润,让我感觉就像是照在身上的阳光。
轮船在江面上平稳地行驶,不时可以看见逆江而上的船只鸣响汽笛,与我们擦身而过。那些站在甲板上和船舷上的乘客,和我们一样的激动,隔着奔涌的江水,我们互相招手,大声叫喊,就像久别重逢的故人一样。虽然我们并不相识,可能将来永远也不会相识,但在这条流淌不息的大河上,我们却都想问候对方,认识对方,并祝福对方。
也许是身在这艘远离了纷纭人事的客轮之上,也许是眼前这条永不停止日夜奔腾的江水,使大家第一次意识到了人生的短暂,也因此让我们变得如此单纯,又如此真挚。
我突然希望这条船一直在长江上航行下去,像这不停息的,在阳光下散发着潮湿的水腥味的江流一样,驶往无边无际的大海,永远不要靠岸,永远不要停下来。
下午,方湄拉着我一起到轮船上的录像厅里把香港导演吴宇森拍的《英雄本色》又看了一遍。像我平时去过的那些录像厅一样,这艘轮船上的录像厅也是在前面的一张桌子上摆上了一台投影仪,观众席是一些凌乱的折叠椅,地板上也扔满了瓜子壳和烟头。所不同的是,挂在两侧舷窗上的黑色的幕布不时被江风吹起来,给这个闷热的空间里不仅带来一丝亮光,也带来了一些新鲜的空气。
方湄可能把这个录像厅当成了舞厅,在临出发前突然想换条裙子,所以当我们走进黑糊糊的录像厅时,影片已经开始了。随着一阵枪声响过,周润发扮演的小马哥西服革履,穿着风衣,咬着火柴棍,手拿双枪出现在银幕上,这个镜头我已经看了不止一遍了,可方湄却是第一次看这部片子。也许是以为这部片子和那些制作粗糙演技拙劣的港台电影没什么差别,一开始,她就像录像厅里的很多女观众一样,一边看一边劈里啪啦地嗑瓜子,还不时回过头来吻我一下。可不久她就手里拿着瓜子发起了呆。在影片结尾,当重情仗义的小马哥在与对手枪战中饮弹身亡时,方湄居然把脸搁在我的肩膀上,偷偷抹起了眼泪。好在第二集马上接着播放,周润发又以小马哥的孪生兄弟Ken重新回到银幕上后,她才破涕为笑,在突然响起的嗑瓜子声和打火机声中一口气嗑了一把瓜子。
显然,小马哥为朋友不惜两肋插刀的古典情怀深深感染了方湄,当然,这里也不排除周润发俊朗的外形和潇洒的举动所具有的吸引力。不过,从录像厅出来后,我们站在船舷上,看岸边起伏的芦苇像绿色的烟雾一样时隐时现,方湄直言,与大块头的周润发相比,她还是喜欢我这种个头适中的人。
这倒不是自卖自夸,我和方湄站在一块,还真像一对金童玉女。而这种感觉是我过去和桃叶在一起时所没有的。以前,我总觉得桃叶像个谜,她似乎生活在两个世界里,在另外一个我所不能了解的世界里,我是不存在的。只有在当下的这个世界里,我才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到自己模糊的影子。如今,虽然我对她所生活的另一个世界有所了解,可依然感到困惑,我指的不是对那个世界困惑,而是对她为何如此执著于那个世界感到困惑。
我不知道,如果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方湄,她能不能够理解,我想,或许,对她来说,这不是能不能够理解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接受,又愿不愿意选择的问题。这才是关键的问题。我想起了高前曾经对我说的,像桃叶这样的女孩已经不多了,难道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吗?这时,我忽然意识到,高前是武汉人,我应该在武汉和他联系一下才是,很有可能,他已经回到武汉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怅惘,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的这次南京之旅似乎也太过简单了,实际上,我之所以愿意陪方湄回南京,有一大半没有说出口的原因,就是想看看高前,还有大胡子他们的情况。
“江水要是能倒流就好了。”看着滚滚东逝的河水,我感慨了一声,“这样我们就可以重新回到武汉了。”
“是的,我刚才也这么想,我真希望我们的旅行现在刚刚开始。”方湄也喃喃自语道,“今天我们在船上再睡一夜,明天一大早就要到南京了。”
她把身子往我身边靠了靠,似乎也有些惆怅。
江上下起了蒙蒙细雨,细细的雨丝凉飕飕的吹到了我们的脸上和*的胳膊上,浪花好像也大了起来。天空的倒影在像镜子一样的江面上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江水清冽,有一种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随着雨雾渐浓,我们的轮船再次鸣响了汽笛,那悠长浑厚的声音就像寺庙里的钟声一样回荡在江面上,久久也不消散。
我知道方湄没有说出口的是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她所想的和我所想的一定不一样。
在船上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睡得很晚。在黑暗的船舷边,我和方湄数着岸边的航标灯,一直到记不清楚具体的数目才回去休息。而这时,船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了梦乡。当我们回到船舱时,甚至连一个打鼾的人也没有了。在这样一个宁静,清凉的雨夜,似乎每一个人都在梦中找到了自己的那个不为人知的却又是充满了温馨的家。
方湄没有像昨天一样爬到上铺去休息,而是和我一起睡在了下铺。在发动机声和一阵一阵从舱门吹来的江风中,她像一条鱼一样搂着我,我感到她的身体也像这清新的江风一样,虽然让人难以把捉,但却令人迷醉。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方湄,更没有拒绝自己,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那个自己会躲避,会拒绝我的这样一个选择,尽管为什么会躲避,又为何会拒绝,而我又怎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并不可知,可是我并没有让我失望,也没有让方湄失望。
然而,当我从方湄身上下来,静静地趴在床上潮湿的毛巾被和凉席上时,我却感到了一丝隐隐的后悔,这倒不是因为方湄是把自己的第一次委身于我,而是我觉得这一次似乎更多的只是我的那个我需要,而不是发自内心的我,这个清醒时的,能够看见也看见了自己干了些什么的我需要。
我突然觉得,此时,这一刻,还有刚才那一刻之前的所有的时间里,我和方湄并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忽然明白桃叶和我之间所保持的那种若有若无的距离了,这并不是她有意为之,而是身不由己,甚至,就是她自己也未必知道的一种自我情绪的流露。
也许,对桃叶来说,那个世界,那个存在于凤凰的世界才是真实的,才是值得她选择的,事实上,她已经用自己的行动选择了那样一个世界。可对于我来说,我却不知道究竟哪一个世界才是真实的,才是值得我选择的,而且,这两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模样,又是什么,我只知道,我的生活,还有我所生活的世界,在这一刻,突然变成了两个,三个,或许更多个,今后我将再也无法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将时时刻刻患得患失,分分秒秒面临抉择和诘难,我将再也无法以平静之心得过且过,并随遇而安。
我忽然想痛哭一场。直到这时,我才理解了桃叶,理解了她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也理解了当初她为什么要拒绝我,后来又同意了我的原因,还理解了她为什么去北京参加智力竞赛的原因,也许她只是想暂时躲开正变得咄咄逼人的我,也躲开她自己,她的那个和我生活在同一个时空里的自己,或许,她只是想在漫天飞舞的大雪中让自己好好思考思考,可能,也就是在这时,她听到了自己昔日老师的消息。
枕巾上,似乎有些凉,我想,大概是我的泪水不小心把它弄湿了。我将原谅桃叶。其实,我在这个时候想到她,就已经原谅了她。
真正不能原谅的,也许还是我自己。
借着舱外走廊上的昏暗的防水灯,我看到方湄的脸上闪着泪光。方湄给我的印象,是活泼而开朗的一个女孩,我还从未想到她会流泪,这让我不禁有点紧张。我顾不上说话,赶紧侧过身子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亲吻着她脸上的泪水,我感到又咸又凉。我想也许是我刚才弄疼了她,就低声向她道歉,可她却摇了摇头。
“和你没关系的,我只是想到以后自己就没有理由再像一个小姑娘那样生活了,有点伤感而已。”她叹了口气,轻声说。
“为什么?”我觉得她的理由很奇怪。
“我是我自己的了,你看,我不再是个小孩子了,我妈也就不能管我了。”
“你要告诉你母亲?”这次,我更感到吃惊了,而且,不仅是吃惊,甚至是有些担心了。
“看你急的,不是这个意思,你是不是怕我妈来找你拼命?老实说。”看到我的样子,她居然忍俊不禁地笑了,在灯光下,她那像珍珠一样漂亮的牙齿一下露了出来。
“做人要诚实,到时候你可要证明,我们是周瑜打黄盖,你可千万不能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我感到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也忙故作轻松,开起了玩笑。
“你放心,她不会知道的,我只是觉得自己过了这一关,就真的长大了。有些事情,我也就可以自己做主了。没必要事事都要听我*。比如,我就可以不再让她给我介绍男朋友了。”
“这个,我可以保证,我一定做你男朋友的超级替补,随叫随到。”这次,我是真的轻松了起来。
我准备随缘,因为,不管生活在哪一个世界,我首先都得面对眼前的现实才对。
从下关码头上岸后,我们乘公交车沿着中山北路到了鼓楼。一路上,粗大的法国梧桐浓密的枝叶像撑了一个长长的阳棚一样,把马路上的阳光挡到了头顶之外,车上的乘客和路边的行人也都还像过去似的气定神闲,不紧不慢。
让人把从武汉带来的那种说不出的紧张气氛一扫而光,心情也像从树缝里漏出来的阳光一样明亮起来。
我先把方湄送到家门前,然后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南大。和我在回来时一路上看到的一样,校园里的法国梧桐树也还是像以往一样遮天蔽日,面积不大的校院里也依然是来人来人往。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而我所经历的,还有听到的一切仿佛并不存在。有一刹那,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回到了另外一个南大,一个虚假的,不真实的南大,因为,眼前这幅图景并不符合我此前对南大的想像。而且,我并未因自己的想像和现实不一样,就认同我所看到的现实。
我打开宿舍的门,里面乱七八糟,门后的书架也倒了,地上到处扔的都是书,还有凉席,一个椅子也倒在地上,有个开水瓶的胆也坏了,一拿起来,就哗啦哗啦响,洒了一地的玻璃碎片,亮晶晶的,只晃人眼。也不知道是谁弄的。我放下行李,把房间整理了一下,然后光着背坐在高前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点了一支烟,把腿翘到了桌子上,边抽边考虑下一步我该何去何从。
可能是太累了,我还没怎么想,就打起了盹。要不是宿舍管理员赵师傅来敲门,我真不知道会睡到什么时候。他让我在一张名单上登了个记。我问他这是干什么,他说他也不知道,反正学校要这样做,他也只能照办。
我谢了谢赵师傅。然后又点上一支烟胡思乱想了一会,但直到把一包烟抽完,我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晚上,我躺在床上,一个人静静地把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仔细想了一遍,可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尽管当时的情况我都历历在目,但却想不清楚为什么会那样,又怎么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感到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强有力的推动和控制着这一切,但这只手却并不自知。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惟有身陷其间的我们来来往往,不知所云,也不知所踪,我想起了高更的那幅散发着神秘气息的,令人不安的油画的标题: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代的人到了这种时候,或者到了这个年龄,都会问这个问题,但我可以肯定,只有这个年龄的人才会对此感到如此困惑和迷惘,也许对其他的人来说,比如,大胡子,还有我的父母,它只是一场普通的感冒,很快就会痊愈,而对那些比我们小得多的孩子,它最多只是一篇作文的题目。
我知道,同样的事情,亲身经历过的人,感触是不一样的,更不会只是一场普通的感冒那么简单,它很有可能变成肺结核,即使恢复,也会在肺里留下看不见的阴影。当我们不得不用力呼吸时,它就会显现出来,成为我们心里,或者脑海里的阴影。也许它同样看不见,甚至感觉不到,可它比看得见的东西更可怕,更不让人觉得危险,而我们的悲剧是,这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它已经发生,必将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张张倒下,直至砸到最后一张牌身上,而这最后一张牌,很有可能是我们最珍惜的那一张牌,也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后,用心砌好的第一张牌。
而这张牌,是玻璃做的,像心一样,容易破碎。
我原以为大胡子见到我会很激动,谁知他就像昨天刚见过我一样,打了个招呼后,就继续在柜台里忙碌了起来。我问他要不要帮忙,他摇了摇头,让我等一会,先让他把这些架上的磁带收起来再说。我看他正在把架上的一些磁带收到一个纸箱里,问他怎么回事。
他叹了口气,向我晃了晃麦当娜的磁带,告诉我工商局有个朋友刚来关照过他,说是马上可能又要扫黄,要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带来的污染,像麦当娜这种天天喊着自己像个*的人的磁带自然得藏起来了。说完,他自己也笑起来了。
“听听,宛若*,多好,不像我们,我们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什么狗屁东西,还不如人家麦当娜诚实,别人最多说自己只是像而已,而我们干脆说自己就是。”
大胡子拿着磁带盒在柜台的边上的划了一下,把磁带放进了录音机里,马上,麦当娜那性感的声音就在小店里响了起来。
尽管麦当娜在这首歌里所表达的意思与大胡子所说的完全是两回事,但我还是能理解他的意思。
“也许,”我边听麦当娜唱边说,“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觉得自己是不是*,而是有人怕我们像麦当娜歌里唱的一样,找到新的爱人后,感觉自己好像又变成了个*,一高兴,把他们扔到一边。”
“精辟,要是高前听了你的这番高论,肯定会说精辟的。他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大胡子打开一个纸箱,里面都是一些古典戏曲和革命样板戏的磁带,“来,帮我把这些带子都摆到架子上去。”
“昨天一回来就听说了。估计不会有什么大事吧?”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磁带,开始一盒一盒地往架上摆。
“你从哪里弄到这些东西的?”看着大胡子的情绪似乎不是很好,我换了个话题。
“这些带子都是我刚开始做时进的,只是没摆到柜台上。”大胡子看了看我说,“那时还不懂行,完全是瞎买,因为没什么人要,我几次都想把它扔了,没想到居然还能派上用场。好了,不说这个了,你看我都忘了问你,到凤凰去见到桃叶没有?”
“没见到。”
“怎么,是不是没找到她?”
“不,找到她了,”我迟疑了一下说,“不过,突然不想见了。”
大胡子转身看了我一眼。他似乎有些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
“桃叶回凤凰是为了和过去她喜欢的一个人结婚。”我只好加了一句。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什么话也没说,回过头,继续往架上摆他的磁带。
“你没事吧?”
“还好,”在麦当娜那像刀子一样的,似乎可以划破一切事物的尖锐的歌声中,我稍稍犹豫了一下,“你看,我不还是老样子,一根眉毛和头发也没少。”
“那就好,”大胡子转过身,又上下打量打量了我,“我说句老实话,你不要生气,我觉得,你该为桃叶高兴才对。”
“我也这么想。”我对大胡子点点头,“我正在努力这么做。”
晚上,我们一起到黑猫吃饭,因为出发前有个人突然来找大胡子谈点事情,我们耽搁了点时间,大胡子和我都还以为可能找不到座位了。可让人奇怪的是,平常一到这个时候就挤满了人的黑猫饭店,却冷冷清清,不仅屋子外的三张桌子是空的,就是里面也没什么人。
我们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点了几个菜,大胡子又要了两大杯啤酒,想和我好好地喝一下。可吃着吃着,就没了劲。过去要三番五次招呼才肯过来换一下杯盘碗盏的服务员今天表现得特别殷勤,几个人在一旁不停地嘘寒问暖不说,甚至恨不得把菜直接喂到我们嘴里。对她们的这种转变,大胡子开始还能应付裕如,可过了一会后,我就看到他逐渐面露难色,说话和吃东西的动作都也都没那么自然了。
实际上,我也好不了多少,本来,我之所以要和大胡子来黑猫,就是为了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来,同大胡子随便喝点什么,聊点什么,让自己放松一下的。可现在不仅不能休息和放松,还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撑着让人无微不至地对自己进行服务,痛苦可想而知。
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天回到南京后,我突然觉得很疲倦,既不想再去主动想什么,也不想再主动去做什么了,甚至,连方湄也不想再见。可我又不愿意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因为那样子,我只会想得更多,而且,孤独得更厉害。我害怕孤独。我想找个热热闹闹的地方,把这些东西都忘掉,不仅包括孤独,就连我自己也忘掉。我感到自己似乎从来没这么累过,也许,这是由于这一段时间以来,我做我自己做的太长了。
我忽然发现,我原来并不情愿做我自己。我想把自己融化在一种和乐和欢快的气氛之中,要有很多人,什么人都行,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一定要很多,他们在一起兴高采烈地喝酒,聊天,还要声音很大,很吵,录音机里放着我听不太清楚的音乐,最好是我听不太懂的外文歌曲,我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就一个人,看着服务员在摆得满满的桌子间来回穿梭,不时和顾客打一下情骂一下俏,并发出嬉笑声,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我要的就是这种氛围,这种东西。如果在平时,我的这个要求也许不算什么,可在今天,它却变成了一种无法实现的奢望。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它不允许你回避,它逼着你走上前去,去做你自己,去成为自己。
在吃完这一顿有史以来我记忆中最长的也是最难吃的一顿饭之后,我几乎是像逃命一样和大胡子离开了黑猫。而且,我们一出门就分了手,甚至,我们两个彼此都忘了说再见,我们好像都害怕再看见对方,哪怕是一眼也都觉得难为情。我想,大胡子也许和我一样,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气氛中,看到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做自己,或者,自己也想变成别人,至少,也要和大家一样,或者,再至少,最低限度也要在这种地方,这段时间里,变得和大家一样。我们总要把自己这件衣服脱下来,休息片刻。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说过,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知道,如果高前听到我这么说,他会怎么想?会不会也像过去一样说一声,精辟。
可有时候,世界就连这么短暂的一个时间也不给我们。
“你怎么说走就走,也不先对我说一下?”
当我告诉方湄,我已经买好了回家的车票的时候,她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也是昨天路过火车票预售厅时,临时决定的。”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现在你可千万不要挽留我,你不知道,每次我在家里住不了几天就想回来,可真要离开了,却又很想回去。就像现在一样,虽然马上要走,可心里也很矛盾,你一劝我,我要是一动感情,留下来了。那我可就回不成家了。”
“放心,我不会劝你的,你走好了。要是你真想留下来,是不会这么嗦的。”方湄看了看我说。
我忍不住笑了,方湄的确说中了我的心思,如果我真的想留下来,我就不会去买火车票了。可方湄不知道,我说的自己的那种矛盾的情感,却也一点都不假。
方湄想去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一直不是很喜欢送别的场面,我总觉得,送别的时候人会变得特别的虚假。因为,人在这个时候不得不扮演一种传统的,习惯的悲情角色,尤其是火车将开未开之际,两个人在站台上磨磨蹭蹭,等待开车的笛声鸣响的时候,非常不自然。因为这时,该说的话已经说尽,不该说的话也还是一样不会说,但又不得不找点什么来说说,真是让人痛苦不堪,所以,火车的笛声一响,送别的人和将要乘车离去的人都会如逢大赦,赶紧转身离去。
之所以会是这样,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变了,和过去不一样了,在这个多变的时代里,我们固然太容易离别,却也太容易聚首,我们常常说再见,可这个再见就像是一个可怕的魔咒,逼得我们真的时时再见,其实,有时我们说再见时,我们是希望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对方。我们是希望我们就此分手,不再见面。
然而,在火车即将启动的一刹那,当我看到站台上稀稀拉拉的送行的人群在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走动时,却突然很想见到方湄,希望看到她在车窗外向我招手,希望她跟着咯噔咯噔滑行的火车在站台上奔跑,我想,我一定会冲下火车,不顾一切地和她拥抱在一起,我要告诉她,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只想和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个幻想,因为,和方湄回去以后,我还是一样会觉得无聊,会无所事事,所以,我克服了自己这种软弱的可笑的情感,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靠在座位上打起了盹。
回到故乡焦作那座马路宽阔的北方小城,每天在从南向北逐渐升起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你会感到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累,可这种感觉让人充实。远处的太行山高耸的山脊和阳光下干燥的空气,蓝色的天空,路边的高大的白杨树,以及在风中哗啦哗啦响个不停的树叶,都让人的心情变得空阔,旷达了许多。
此刻,我已不再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我的身份是宏运公司的职员,每天负责接待前来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并答疑解惑。我们的公司,就在太行山的山脚下,像个农场。每当有客户光临,我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公司后院的一排排由石棉瓦搭起来的养殖场里,去看看我们公司的产品。那些产品个个活蹦乱跳,在太阳下的小池塘中游来游去,身上棕色的毛皮闪着诱人的光芒。我会详细介绍它们的习性,以及常见病的预防措施。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们,如果购买我们的产品,他们将发财致富。因为,我们会回收我们的产品,然后再卖给更多的人。
对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的产品的学名,它叫海狸鼠,也称河狸,是一种啮齿类动物。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从理论上说,它的毛皮可以制作大衣,肉可以食用,*腺的腺体还可以制成名贵的香料,还是很有价值的。至于我们公司,却并不想把海狸鼠搞成那么多东西,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人来买它,让它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然后我们低价回收,再高价卖出,然后让更多的人来买。
这就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父亲早年在军队服役时的亲密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城乡,不分贵*,每个人家里都会养几只由他的公司荣誉出品的海狸鼠。记住,不是毛皮大衣,也不是香料,而是真的活着的海狸鼠,因为,死了就无法回收了。
不过,这个梦想因为工程巨大,显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对此,史叔叔毫不避讳。
“能不能实现不重要,关键是要去做。”他边说边假装随便地盯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这是在现身说法,在教育我。回到家后不久,我就又像过去一样感到百无聊赖,于是,他把我弄到他这里,强迫我勤工俭学。
“我不是不想做事情,是暂时还想不起来做什么事情好。”我想了想说。
见易别难(2)
“这好办,先找件事干起来再说,说不定,一边干一边就有了。”他往地上弹了弹烟灰。“只有傻瓜才会像盖房子一样,先弄个图纸,再一步步按图纸去施工。”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几乎全身心的扑到了卖海狸鼠的事业中去。而且,因为我们的客户基本上是农民,所以,公司里每天都有人下乡。我常主动和公司里的兽医老赵一起在大热天骑着自行车到乡下的客户那里去给海狸鼠看病,喂药。时间一长,我耳濡目染,久看成医。到后来,我已完全可独当一面,像老赵一样,戴着一顶破草帽,背着一个装有注射用的针筒和药物的帆布挎包,骑着一辆破旧的永久自行车,一个人奔走在乡间的坑坑洼洼的小路上,到客户家里去看我们的产品是否运转正常,情况良好。甚至,有一次,我还帮一只海狸鼠接了生。
晚上回来,冲个澡后,我会和公司里的朋友一起去市里打散装的冰镇生啤酒,一直喝到全身冰凉,然后才摇摇晃晃地抓着咯吱作响的梯子爬到公司的平房顶上躺下来,一边听收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朋友们东南西北地闲扯。
从太行山深处刮过来的阵风是如此让人惬意,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酷热。天上的星星也忽远忽近,有时似乎会像雨点一样密集地倾泻下来,有时又像透明的气球一样升上高空,而且,越来越高。偶尔,会有一颗流星急速划过,蓝色的夜幕就像天鹅绒的被子似的一点一点把整个大地都覆盖了起来。我们也不知不觉地*了深沉的梦乡。
这些日子是如此了无牵挂,又是如此的自然,随意,以至于第二天醒来后,我常记不清楚自己是第一个睡着的,还是最后一个睡着的。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一天晚上,当我临睡前按照老习惯,把挂在墙上的日历又撕去一页时,突然发现,8月份的日历只剩下两三页了。
暑假结束了。
还没有从检票口出来,我就看到了方湄站在接客的人群中在向我挥手。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穿了一条宽松的米色卡其布短裤和一件黑色的背心,戴了顶白色的棒球帽,把自己弄得像个正在沙滩上晒太阳的时髦女郎。
“高前有消息了。他现在被关押在南京的一个看守所里,公安局允许每个月去给他送点生活用品。前一段时间,高前的母亲来过一趟南京,在学校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但也没能见上高前的面。”方湄摘下墨镜,迫不及待地告诉我。
“是吗?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有些惊讶地盯了方湄一眼。
“你回家的时候不是提醒我说,你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让我别和你联系吗?”方湄哼了一声,戴上墨镜。“说老实话,要不是你自己说你今天到南京,就是白给我钱,我也不愿在这种大热天来这种鬼地方当迎宾小姐。”
“那倒也是,”看她有些不高兴,我忙向她道歉,“怎么样,中午我请你吃饭。”
“这还差不多。本来就是,人家一大早起来接你,在太阳下站这么久,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方湄从墨镜上方调皮地向我眨了一下眼,“要不然,以后可真没人愿意来接你了。”
“不会的,不是还有你吗?”
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和她一起往公交车站走去。
大胡子总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样子,他一见到我就侃侃而谈。他认为,高前的情况似乎介于好坏之间,也就是说,不好也不坏。这是他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因为,既然公安局还允许亲属探视,送东西,就说明问题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或者说,在公安局看来,高前的问题不严重。不然,按照以往的经验,出了这种事情,一旦人被抓起来后,连死活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见面了。所以,高前应该没什么大事,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放出来。
大胡子告诉我,暑假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曾经来找过他几次,想从他这里弄点高前的情况,其中一个,还是大胡子过去的同学。他想,反正高前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也就是聊聊天,听听音乐,还有就是和小姑娘喝喝酒,一起到外面玩一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把大家以前交往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不过,大胡子讲的这些事我都没有亲历,更没有实感,所以,尽管他对我里嗦说了一大通,我还是不能想像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价值。而且,本来,他不说这么多还好,现在,他这么一说,我感觉,他在应付这件事上,似乎并不像自己说的那么轻松。
我们坐在南大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摆在外面的桌子旁。时间显然已经很晚了,因为我已经连自己手表上的时针和分针都看不清楚了。可不知怎么搞的,坐在我们旁边的一些人似乎和我们一样,也都没有回去的意思。地上的啤酒瓶滚得到处都是。他们也都像我和大胡子一样,光着脊梁坐在椅子上,一人手抓一瓶啤酒在边喝边聊。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以前开学的时候,虽然大家也会到外面喝点酒,聊点天什么的,可似乎很少像今年一样,有这么多人都在外面喝酒,又到这么晚了,还不回宿舍。
不停地喝啤酒,让人的肚子胀得厉害,当我又一次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去街对面上公共厕所的时候,另一张桌子上也有个家伙晃悠着站了起来。他不仅先认出了我,还口齿清楚地向我打了个招呼。原来是哲学系的一个朋友。我告诉他马上上了厕所就回来和他聊。他说他也要去。谁知这小子走过来后就对我说他来不及了,就在当街掏出了自己的家伙,大胡子看到后,也摇晃着走到了路灯下啦啦啦地尿了起来。
好像起了连锁反应,那些本来都坐在桌子边的人也都一个个跑到马路边尿了起来。有个小子还童心大发,拿着一瓶啤酒,把瓶口冲着外面放在*前,嘴里哇啦哇地叫着,一边跳一边假装尿尿,把啤酒沫喷得到处都是。他的这个神来之笔把大家都逗得格格格地笑了起来,不知是谁开的头,很快,每个人都像他那样抱着一瓶啤酒一边乱叫,一边在街道中间蹦起来。
开始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到后来,我也捂住我笑疼的肚子,拿着一瓶啤酒像只青蛙一样哇啦哇啦地喊了起来。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有什么东西随着这喷涌而出的啤酒,一起发泄了出来。可我不久就难受起来,不仅仅是喝多了酒的缘故,我突然觉得很无聊,自己不应该这样,但是,应该怎么样,却又不清楚。
其实,这些也都是一闪念的东西,我甚至想也来不及想,就看见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人每一个都像我一样捂着肚子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我跪在地上,一只手捏着自己的喉咙*着,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像手套一样翻过来,把里面的东西一点不剩的都倒出来。
这虽然不是我醉得最厉害的一次,但却也许是我醉得最难受的一次,那种醉后的感觉让人恶心,让我不仅厌弃自己,也厌弃所有的一切。所以,直到第二天我被叫到系里接受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的训话时,还没有恢复过来。
看守所的警察老王其实很和蔼。我一见到他当着我的面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花白的头发,就感觉他是一个比较好接近的人。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看看我和方湄给高前送来的几件秋天穿的衣服和一些奶粉,示意我们放在旁边。我忙递给他一支烟,他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你是高前的同学?”
“对,我们住一个宿舍。”
“他没什么事,在里面挺好的,”老王看了方湄一眼,掏出打火机点上烟,“你们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会和你们联系的。”
老王可能把方湄当成高前的女朋友了,所以态度很好。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见他一面?”我借机问。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快了吧。”
老王看了看表,从桌子上拿起帽子戴上,“怎么样,我还有个会,要不我们下次再谈?”
“好的,谢谢了。”
我和方湄也赶紧站起来,向他道别。
几乎每一次,老王都这么客气。虽然还是一直没能见到高前,但时间长了后,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高前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和我们在外面没什么两样。开始,我还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到后来,也就逐渐把它当成真的了。
我想,也许,高前在看守所里,也会这么想。而且,我也希望他这么想,尽管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
“你们还年轻,又是大学生,耽误点时间也没什么,当年我们很多人高中没毕业就到苏北农村去插队,养猪种地的,一干就是七八年,最后也熬过来了。”老王摘下自己的大盖帽,弹了弹上面的灰,“所以说,小张,想开点,不管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我赶紧点头,对老王的这番话表示赞同。实际上,老王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我并没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我觉得很有可能,他是想对高前说这番话,不过,也有可能,他对高前已经说过了。
“年轻人,容易*,不过,不*就不叫年轻人了。你说是不是?”老王把我送到了门外,又伸手理了理自己稀疏的头发。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在长长的水磨石走廊上形成了一块块方形的光斑,明晃晃的,刺得老王眨了一下眼睛。老王看起来是真老了,不只是头发少,还满脸皱纹,穿在身上的橄榄绿的警服也皱巴巴的,样子和一个农民没什么差别。我想,这也许是他在农村生活那么多年留下的痕迹。当然,有些痕迹是看不到的。
我向他告别,从灰色的办公楼里走了出来。在大门口,值勤的警察照例要我出示证件并交还老王签了字的会客单。我一一照办。然后,走出了僻静的看守所。
外面正是一天中最热闹,也是最暖和的时候,街道上人来车往,汽车司机着急的喇叭声,翻过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的行人和乱闯红灯的自行车,蓬头垢面的乞丐,两边的店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的喧哗声,还有从一家面包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也都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显得生机**。我从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走过,感到这一切如同幻影,但却又如此真实,它让人困惑、厌倦,可又让人向往、牵挂,然而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会*,就像老王说的那样,不管是否自愿,我们还会或者总会把自己的生命抛掷到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甚至,在我看来,有意义没意义都不重要,正如此刻高前在看守所内度日,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和胡思乱想,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把自己这一辈子——有时我觉得真长——消耗在这个世界上。
见易别难(4)
一个卡车司机愤怒地摇下车窗向我挥了挥拳头,我知道他在骂我,有一刹那,我站在马路中间,似乎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宽阔的斑马线,它好像突然不见了,从我眼前,从这条马路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周围的一切也仿佛,不,是真的不见了。我感到自己忽然孤零零地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景物也看不到,只有一片空虚像大海一样平静地向远处铺展开去。
我问自己,这世界是不是只有一个?如果真的只有一个,那我看见的又是什么,或者说,我想看见的又是什么?
没有人能告诉我。
方湄和我坐在鼓楼的高挑的大屋檐下,在明亮的阳光下,我们感到既温暖又惬意。鼓楼的高台下面,是往来的车辆和行人。瓦蓝的天空飘着几朵像棉花一样松软的白云。从中午到现在,我们已经在这里坐了两个多小时,一杯雨花茶也已冲得没有了茶味,当我又一次摇了摇空空的开水瓶,从桌子边站起来到设在鼓楼里的茶社去换了一瓶开水回来后,看见方湄还是像刚来时一样纹丝不动地坐在椅子上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笑得这么厉害,居然都忘了把手里的开水瓶放在地上。
“你是不是有毛病了?”
看到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像抽风一样笑得浑身发抖,方湄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等我回来再说,”我指了指通往楼下的台阶,“我再上个洗手间。”
我从鼓楼的高台上下来,一路笑到了下面的厕所,从厕所里出来后,我还是没止住笑,我知道,再这么笑下去,就要真的出事了。我合拢嘴,很严肃地伸出手指对一棵树摇晃了一下,不要笑了,我说,再笑可就真要出毛病了。我抬头看了看高耸的鼓楼的赭红色的台基,用手擦了擦笑出的眼泪,可不知怎么搞的,我的眼泪突然又流了出来。而且,似乎泪水也格外的热。
几分钟后,直到我再次平静下来后,我才重又上了鼓楼。可能是这一次时间有些长,看到我从下面上来,方湄就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她还好,只是水喝多了而已。
“那你说说你刚才笑什么?神经病一样。”
“你真想知道?”
“当然。”
“我说了,你不要介意。”
“你说好了。”方湄把瓜子皮放到面前的桌子上,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了,我说。有一次,我和高前在这里喝茶,”我看了看周围的一些喝茶的人,其中有不少是情侣,“就像今天一样,有很多人,高前告诉我说,他能一眼看出喝茶的姑娘哪些是*,哪些不是*。”
方湄的嘴撇了一下,但并没有阻止我说下去。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很简单,只要看喝茶的女孩是不是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上洗手间,如果是,那就说明她不是*,反之,她就是个*。”
方湄把喝到嘴里的茶一口喷了出来。我忙伸手扶住被她差点碰倒的茶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餐巾纸递给她。
“怎么了,这有什么好笑的,神经病。”看到方湄比我笑得还厉害,我真怕她会笑岔气,“小心点,小心把你的头笑疼。”
过了一会儿,方湄才好不容易止住笑。
“才不是呢,我是觉得你们这些家伙真可笑,哪有这种事?高前也真幼稚得可以。如果真是这样,他的这个理论用在男生身上不是更合适吗?”
方湄说得对。这也正是我刚才把眼泪笑出来的原因,但我只是对方湄笑了笑,什么也没对她说。
午后的阳光正在减弱,它就像一面闪亮的镜子一样悬挂在空中,虽然光芒四射,但却不再刺眼,而它的热度也在不知不觉地一点一点地消散。我觉得高前就像这轮冬日的太阳,随着令人炫目的热力的散去,也逐渐显现出了它原来的面貌。
也许,在这个时候,再来谈高前,更真实,也更客观。显然,客观这个词用在这里可能并不一定合适,我的意思只是想说,当高前和今天的这个世界拉开一段距离之后,我们更能平心静气地看待他罢了。
比如,以我现在的眼光看来,我就觉得,高前并不是我们中的另类,他实际上也是一个单纯的小伙子,除了有一些书呆子气外,还有着年轻人与生俱来的热情和理想,这热情可能会因人而异,但他的理想却和我们没什么两样,那就是既抽象又高远,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可就是因为不切实际而让人充满了热情和向往。其实,说穿了,他在本质上和我,和方湄,还有别的什么人,并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我想,要是当时我不去凤凰,或许,我现在也会和高前一样,在看守所里消磨时光。
天空中,那苍白的镜子一样的太阳正慢慢开始变成一枚金色的分币,马上,它还会像一只红气球似的在风中摇摆。我不知道高前是否也在看着这轮即将逝去的太阳,此刻,会不会也像我这么在胡思乱想,如果他当初像我一样去了凤凰,也许坐在这里的就是他。
是的,就在这里,我们曾无数次地看着夕阳缓缓地从不远处南大北大楼的歇山顶的塔楼消失,留下满天的红光,我们也曾一次次地从这里下去,到楼下的厕所去小便,我们看到喧嚣的街道车水马龙,自己犹如站在云端,我们从上到下俯视着滚滚红尘,觉得远离尘嚣,遗世而独立。
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一切都如同幻影,我们其实早已身在其中,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
我盯着那轮似乎在发出响声的红日,有一刹那,我觉得,我就是高前,而同样,那个被禁闭在看守所里的高前就是我。只有眼前这个世界,它什么都不是,可又什么都是。
甚至,我还想,这样一个世界表面上虽然千变万化,可它并不会真的发生变化,其实,它从来没变过,变化的只可能是我们自己,也只能是我们自己。不过,尽管想是这么想,我却搞不清楚是对还是错。
“不一定,有时候世界的变化比个人的变化更快,也更真实,更本质。”听了我这番高论后,方湄立即开始反驳我,“而且,世界的变化力量更大,它让你不得不跟着发生变化。”
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说。她在为自己辩解。不,也可能她只是想说服自己。在考研究生之前的一天,她忽然告诉我,她不准备参加考试了。也就是说,她决定放弃考研究生。
这天晚上,我们在学校的*场上一圈一圈地漫步,天气很冷,但月亮却很亮。我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方湄把手放在我的大衣口袋里,和我的手握在一起。她围了一条时髦的有着长长绒须的白色马海毛围巾,在清澈的月光下,像有一层蓝色的雾一样笼罩着她的脸,我们在铺着黑色的煤渣的跑道上走动时,她的围巾不时从她的肩膀上滑下来,一直垂到她的膝盖下面,被她穿着皮鞋的脚踢来踢去。所以,每过一会儿,她就会把手从我的大衣口袋里抽出来,斜着肩膀用力把围巾甩到身后。而每次,当她做完这一切,把手再放进我的口袋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会变得冰凉,敏感和有力,她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似乎是想从我这里得到温暖,理解和支持。
然而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像,我觉得她并不需要我所能给她的一切。她显然有能力也有信心作出这个决定。事实也是如此。以方湄平时的成绩来说,考上研究生本来就是一件很有把握的事。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去工作算了。因为,我对做学问并不感兴趣,那么再读个研究生干什么呢?”
“放弃这个机会太可惜了。”我斟酌了一下说,“很多人想考还不让考呢。”
“但我不能为了这个机会把我自己放弃了,你理解吗?之所以一直拖到今天我才决定,就是不想让自己后悔。”
“你自己?你想干什么?”我随口问,和方湄认识以来,我好像从来没有听她谈过她自己。
“是的,我自己,但是,”她迟疑了一下,又一次把围巾往身后甩去,“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想要什么,却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和你相反,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感到有些不妥当,因为,很大程度上,我这样说只是为了和方湄的话形成一种修辞学意义上的对仗,而非真的如此。这也是中文系学生的通病之一,有时候考虑问题并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没有实际意义的修辞出发,为了美,而不是为了真,甚至不是为了善,去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其实,我对于自己的那个自己究竟是什么,它究竟在哪里,又有哪些特征,并不总是很清楚,它像模糊的月亮一样在云雾之中忽隐忽现,忽明忽暗,让我感到既难以感知,又不好分辨,更无法把握。
但方湄并没有接着问下去,显然,她已经陷入了她的思考之中。
那么,她想要的是什么?不想要的又是什么呢?她真的像她所说的那么清楚吗?
春节过后,很多毕业的朋友带着眷恋的心情在学校的草坪上彻夜弹吉他,唱歌,喝啤酒,迟迟不愿离开学校,而方湄却早早地拿着上海图书馆的用人通知去报到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对方湄的了解有多么肤浅,又是多么隔膜。
我觉得,我对方湄的了解程度甚至还比不上对自己的了解深。不过,也许正是因为我对自己并不了解或了解不深,也才无法理解方湄,或更进一步地了解方湄。我突然想起了大胡子过去曾对我说过的,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女人只有和她上床的鬼话,不禁哑然失笑。
“上床只是开始,你想,要是连床都没上,还谈什么了解,那不是隔靴搔痒是什么?”
“那你的意思是?”我拿起一盘盗版的莱昂内尔·里奇的磁带问。
见易别难(6)
“当然是反复上床了。反复上床,这样才能加深理解。”
他厚着脸皮笑呵呵地对我说。这家伙一点也没有因我的指责认输,反而更加振振有词。这可能也与他的生意渐渐复苏增加了他的自信心有关。他的小店里,那些去年曾被从架子上收下的录音带就像小店门前的郁郁葱葱的冬青一样,又一盘一盘地冒了出来。
“大家现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胡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磁带,“怎么样,听一听?”
“不了,”我摇摇头,“你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男人。”
“哎,我不开玩笑,你说说。”我严肃地说。
“让我想想,”大胡子这才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想起来了,随便问问。”其实,我一点也不是这样,我是真的想问问他。
“这我倒真还没想过,说不清楚。你能不能让我再想想?”
我本以为大胡子和我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清楚,没想到大胡子会这么为难,我只好笑着摇了摇头。
“可以,随便吧。”
“怎么了,是不是方湄要和你分手?”
这个乌鸦嘴,我看了大胡子一眼,真想像那些率性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往他的脸上吐口唾沫,以表达我的愤怒。
“你是不是希望我和方湄分手?”
“那倒没有,我也是随便问问。”看我有点恶声恶气,大胡子忙向我赔不是,“不是你先问我自己是个什么人吗,我总要知道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吧。”
“方湄今天去上海了,我刚从火车站回来。”
“哦,我明白了,你明年毕业也去上海工作不就行了?”大胡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这样。张生,我没想到你还是这样一个多情小生,难怪每天迷迷糊糊的,像个没头苍蝇一样飞来飞去。”
他说着说着突然看了我一眼,闭上了嘴。
“接着往下说,不要停。”我对大胡子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即使是自己,也是很难知道的,只有走下去才知道。问别人一点用都没有。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只有以后才能弄清楚,也只有你自己才能弄清楚。要我说,你别生气,我觉得,你现在还什么人都不是,当然了,也不是什么人。因为很简单,你还是个学生,我的意思你懂吧,学生,我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还可以选择,同时,也有很多东西等着你去选择。比如,你要愿意,将来可以像我一样,当个音像店老板,或者,你也可以像方湄那样,去当个图书馆管理员。”
“你说得对。”我看了看大胡子,“可要是我什么都不想干呢?”
“那就读研究生,在学校里再待两年。”他头也不抬地说。“一旦工作,就由不得你了。”
如果放到一年前,我也许会想也不想就接受他的建议。原来我也不是没有这个想法,但现在我却对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我说过,这和方湄离开学校没什么关系。但高前不在却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本来他是准备读了博士后留校的,而且,他在入学考试中也考得很好,他未来的导师,那个老头已经在他的录取通知书上签了字,但由于后来他被公安局拘留,这件事也只得打了水漂。俗话说,物伤其类,这不禁让我产生了兔死狐悲之感。
还有别的一些过去经常在一起聊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和诗歌的朋友,虽然不像高前那样连个影子也见不到,甚至,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碰头,甚至,比过去见得更多,可已是徒具形骸。大家有如古人所说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到我的宿舍,不是喝酒,就是打扑克,而且,常常在宿舍熄灯后,把牌桌搬到走廊上迎着厕所里吹来的寂寞的穿堂风打通宵。似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提起精神来谈过去我们喜欢谈的那些东西了。就像一盘磁带一样,那一段好像忽然被抹掉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看得见的变化,校园里不知不觉发生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往常兴旺的讲座没有了,诗歌朗诵会没有了,甚至连在校园里无所事事荡来荡去的人也没有了。我们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山顶洞人,像穴居动物一样整日躲在宿舍这个深洞里,把自己呵护了起来。我们吃在一起,喝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做梦,一起上厕所,好像每一刻,我们都能彼此看见对方,找到对方。但是,我感觉,我们都已经不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人都是一些徒具形骸的身体而已。他们的脑子不是变成了一团浸满了酒精的海绵,就是一副乱七八糟的扑克牌,喏,缺了角的梅花和方块,花色不一的黑桃和红心,还有长得不一样的大鬼和小鬼,就这些。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每天到*场跑步,早晚各一次。下午我会到健身房去对着墙上的大镜子挥舞哑铃,和来这里的人不同,我并不是为了健美,更不是出于自恋,我只是想每天在镜子前看一下自己,看看它还在不在而已。
暑假我没回去。因为大胡子在夫子庙又开了个分店,事情一下多了起来,叫我给他帮忙。一天,听一个来买磁带的朋友讲,像高前这种问题不大的人有可能很快会放出来。这个消息让我和大胡子感到很意外。所以,尽管没到探视时间,我还是马上去看守所找老王打听了一下,老王一方面说他还没听到过这种说法,可一方面却又劝我等等看。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什么也没说,可从他的口气和态度上,我估计这件事十有*是真的。
我和大胡子立即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几个好朋友。大家都很高兴,聚在大胡子家里讨论怎么办。大胡子趁热打铁,给每个人分配了任务,以免到时候高前出来时措手不及。我的任务是一旦得知高前出狱的准确时间,必须马上通知大家,同时买一束花,和一个能搞到车的朋友把高前接回来。大胡子则负责统筹,如订好为高前接风洗尘的饭店,发表欢迎讲话等。在一切都安排好后,有个朋友建议大胡子考虑一下,是否晚上再给高前安排一个小妹妹,让他放松一下。为了慎重起见,大胡子让我们举手表决,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想让人看见自己没有同情心,当然是一致通过。现场气氛热烈,显得非常祥和。会后,我们一起兴致**地共进了晚餐,还喝了不少啤酒。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很久没有这样了,大家都有种感觉,似乎高前已经回来了,他就在我们中间,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致我们都忍不住像过去一样,在列侬低沉舒缓的歌声中谈了会文学。我记得当放到他的那首《昨天》时,有个朋友叫大胡子把卡朋特的磁带找出来,把《昔日重来》放给大家听听,他这么一说,几乎每一个人都笑了起来。倒不是说这首有些伤感的歌不适合我们现在欢快的情绪,而是他借卡朋特的这首歌把大家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让我们有点忍俊不禁。
方湄已经在上海正式上班,因为刚去,工作和环境都需要熟悉,所以她一直没有回来。她写信给我说,她本来想在近期回来一趟,但她母亲前段时间刚到上海看了她,她就不回南京了。我理解她的意思,她是希望我去上海看看她。
我向大胡子打了个招呼,告诉他我要到上海去一趟。他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知道他是害怕我在上海待的时间太长,万一高前出来了没人照应。我让他放心,我去上海其实只是应召见方湄一面,没什么大事。
“说不定,半路不想见了,立即把车头一扭就回来。”我对大胡子笑着说。
“你以为是火车是自行车,说拐就拐?还是老老实实到上海去吧,我这里没问题。”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按照方湄给我画的地图,我从上海火车站出来后,坐公交车到了人民广场附近的上海图书馆。这座仿文艺复兴式的建筑解放前原来是跑马厅,现在用作图书馆,也算物尽其用了。因为过去我曾来这里查过一次资料,所以,很顺利就找到了这个地方。还没下车,我就看见了它的那座高高的塔楼上的圆形的大座钟,在强烈的阳光下,大钟白色的钟面和黑色的指针显得分外抢眼。
当我找到方湄工作的过刊阅览室时,她正一个人坐在门口一张插满了借书证的柜台后,她穿着一件一看即知是工作服的式样古板的白衬衫,胸前戴着一块打有工号的铜牌,正低头看一本杂志。空阔的阅览室里,有几只吊扇在阴暗的光线中缓缓地转动,空气里散发着一种年深月久的老房子特有的清凉而又略带霉味的气息。有几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头拿着放大镜在看发黄的报纸,还有一个小伙子趴在桌子上打鼾。
我用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方湄抬起头,脸上马上露出了笑容。
“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能到呢。”
“买错票了,是快车。”我开了个玩笑。可能是我的声音稍微高了点,方湄赶紧向我竖起了手指,指了指那几个看书的人。
“小声点。怎么样,热吧?要不要我去给你倒点水?”
“不用了。我还好。”我说。
这时,那个小伙子走了过来,方湄接过了绿塑料做的代书板,把借书证还给了他。
“要不,你先进来拿本杂志看看,我还有一会才能下班。”方湄看了看手表。
“算了,我出去转转,过会回来好了。”我说。
图书馆大门出去就是南京路。我往前走了走。在炽热的阳光下,街道两边陈旧狭窄的弄堂,巨大而笨重的西式建筑,似乎都像蜡烛一样正在熔化。只有人行道上拥挤的行人的嘈杂声和不时驶过的带有铰链的加长公交车的咣当声,才让人在这8月的午后略感到一点生气。
在闷热潮湿的空气中走了没多远,我就开始汗流浃背,看看左右传出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的商店和路面反射的刺眼的光芒,我忽然失去了再往前走的兴趣,就转身买了张门票,进了绿树成荫的人民公园。
虽然紧靠着繁华的南京路,但夏日午后的公园里却和图书馆一样人迹罕至,显得既安静又空旷。我向公园深处走去,里面几乎看不见什么建筑物,到处都是粗大的法国梧桐和油漆剥落,露出木质原色的靠背长椅。有几个人躺在长椅上睡觉。我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随着一缕淡蓝色的烟雾从我手上缓缓升起,外面那嘈杂的人流,刺耳的歌声和灰扑扑的房屋,甚至还有刚才的*,都一下子消失了。只有几只不知名的小鸟从高空优雅地滑翔到我面前的树阴下,唧唧喳喳地开始啄食地上的尘土。
在清凉的树阴下,我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我出神地看着这几只在地上啄个不停的小鸟,它们抖动着带有黑白斑点的翅膀,蹦蹦跳跳地在我面前晃动着,似乎十分开心。它们在找什么?地上的尘土中又有什么?谁也不清楚,可它们自己知道,或许,它们自己也不一定清楚,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它们不是在啄食吗?
因为喉咙有点干,我用手掐灭了香烟,把还剩下一大截的烟头扔到地上。一只小鸟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惊惶地盯了我一眼。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近看过一只小鸟的眼睛,它居然像人的眼睛一样,带有感情,这让我不禁对这只小鸟有了一丝说不出的好感。我向它微笑了一下。它好像也理解了我友好的表示,低头去啄食我扔到地上的那只烟头,很快,它就把一些剩余的烟丝啄了出来,看见它往嘴里吞了一些下去,我以为苦涩的烟丝会让它失望而去,谁知它意犹未尽,继续去啄黄色的过滤嘴,我向它做了个手势,希望它能明白这东西毫无意义。可它这一次不仅没有答理我,反而恨恨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嘴叼起了烟头,跳到了离我稍微远一点的地方,继续啄个不停。
不知怎么搞的,看到这只傻乎乎的小鸟发疯一样啄食那只没有用的烟头,我的情绪忽然糟了起来。*的,我想,这只小鸟怎么了,什么东西不好啄,偏要吃这个烂烟头,也不怕噎死自己。我有点生气,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手对这只小鸟嘘了一声。可这次它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动也没动就低头加紧啄起那个烟头来,它是如此急切,我甚至听见了它的尖嘴啄在地上的声。我忍不住往前走了一步,用脚假装踢了一下,它这才重又抬起头来,也许是看到了我可怕的表情,它居然出人意料地叼起烟头,扑棱着翅膀往我前方的一张椅子飞了过去。
我怒不可遏,几乎丧失了理智,几步追上前去。显然,为了一只小鸟丧失理智,在我还是第一次。我有些想不通,这只小鸟怎么这么不识好歹,非要把这个烟头吞到肚子里才罢休?我真恨不得一把把它抓到手里,照它屁股上来一下,或者一拳把它打晕,打开它那毛茸茸的小脑袋看一看,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出了毛病。终于,在我的追逐和一声骂人的“滚”中,它惊慌地扔掉了那只烟头,向空中飞去。我松了一口气,从地上捡起了那只已被它啄烂的烟头,准备扔到放在椅子旁的一个大熊猫的嘴巴里。也真是的,垃圾桶做成什么不行,偏要做成吃竹子的大熊猫,这不是把大熊猫当成了什么东西都吃的猪?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又骂了一声。
“你骂谁呀,朋友?”
一个正抱着自己的女朋友在长椅上打盹的小伙子抬头盯了我一眼,有些惊讶地问。
“对不起,我在说刚才那只小鸟,它把我的烟头叼走了。”我忙把捏在手里的烟头给他看了看,以免发生误会。
“哦,我还以为你在骂我们呢。”那个小伙子爽朗地笑了。
可这次轮到我吃惊了。倒不是说,他这一笑让我感到似曾相识,而是侧身躺在小伙子怀里的穿着一件连衣裙的姑娘可能被我们的对话吵醒了,打了个哈欠后,从长椅上坐了起来。她透过圆圆的黑框眼镜看了我一下,只一眼,她就再也没把眼睛从我身上挪开。
“哎,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我们几乎是同时出口。也就是说,我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这个戴眼镜的姑娘不是别人,竟然是小陈,陈丽。而我是谁呢?就是那个在凤凰县的招待所里曾和她有过一段亲密交往的南京一家杂志社的张生。
我感到,我们的邂逅是如此突然,匪夷所思,甚至让人觉得是假的,但我知道,事情发生得越是偶然,越是难以置信,它就越是真的,因为只有真的事情才会这么荒谬、离奇,才会置一切形式的逻辑和人情于不顾。我在心里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因为这就是现实。
“我来出差。刚好走累了,在这里休息休息。”我忙说。一边向小陈身边那个一脸困惑的小伙子点了点头。
“我们也是。”小陈也反应了过来,转头看了还在那里发愣的小伙子一眼,“他是小钱,我们是来上海旅游结婚的。”
“你们认识?”小钱有点惊奇地问。
“认识,一年多前,我曾去过一趟凤凰,在你们县的招待所住过。”看着淳朴的小钱挠起了脑袋,我的心里忽然一动,我想,这个小钱,要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小的话,应该就是那个热情地开着拖拉机把我送到凤凰的好心的小伙子。但我什么也没有说。
“那真是太巧了。在上海碰到熟人,还真不容易。”小钱开心地对小陈说,“咦,你把我的香烟放哪里了?给这个大哥抽一支。”
“不是在椅子上嘛。”
突然在这个地方碰见我,显然太出乎小陈的意料了。我看见,她紧张地用手拨了一下自己的裙子。转身把一包掉在长椅上的香烟拿了起来,递给了小钱。小钱对她笑了笑,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谢谢老婆高抬贵手。”
看得出,他们两人十分恩爱。
我接过了他递过来的烟,抢先掏出打火机为他点上烟。他深深地吸了一口,似乎非常惬意。
“*的,你不晓得,上午我们在外滩,我抽完烟后,刚把烟头扔到黄浦江里,就有一个老太婆过来罚我10块钱,弄得我一直到现在都不敢抽烟。”
我笑了笑。“是,我也被罚过钱。不过,我是在马路上扔烟头被罚的。”
“都一样。”他也开心地笑了。“上海这个地方好是好,可就是管得太严了。”
“桃叶还好吗?”也许是被小钱直爽的情绪所感染,我的情绪也跟着放松了起来,就顺口问了小陈一句。可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一出口,我就后悔起来。但已经来不及了。
“她,你不知道吗?她已经死了。”小陈似乎对我的问话并不感到突兀,反过来,倒是对自己的回答有些不满。“你看我都忘了,你当然不知道她的事了。”
“什么?”我被她弄糊涂了。
“不是你问我桃叶怎么样了吗?她自杀了。去年冬天死的,是跳的河。”
这次我终于听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说,桃叶自杀了。
“怎么回事?”我问,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你们说的是她呀,我知道了。我还以为你们说谁呢。听说那个女孩这里有点问题,她可能是在大学里读书把脑壳读坏了,大学上了一半就不上了,非要回来嫁给她的一个中学老师,可那个老师的老婆刚死,死活不肯,她一生气,就跳了河。”
小钱一手夹着燃了一半的香烟,眉飞色舞地用另一只手比画着说。
我看了看小陈,小陈点点头。“是,埋她的时候我还去了。太可惜了。”
“怎么会这样呢?”
“嗨,都怪我们那里太落后,人的思想很封建,经常有女孩为了这种事情想不开跳河。还有的跳崖呢,从山上跳下来,把自己摔得个稀巴烂。有时连胳膊腿都找不到。”小钱用手敲着自己的脑袋说。
我恨不得让他的手变成个铁做的仙人掌,像他说的那样,把自己的头砸个稀巴烂。
“你们还要去哪里?”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我忘了戴表了,几点了。”
“快四点了,我们还要去淮海路呢。你看看,都忘了。”小钱转身看了小陈一眼。
“我还有点事,要不,我先走。”我也问小陈。
“好的,欢迎你以后再到凤凰,到时候让小钱陪你喝酒。”小陈微笑着,举起右手向我摆动了一下手指说。“小钱很会烧菜的。”
“那就一言为定。”我向小陈伸出手,和她握了握。“我最喜欢吃凤凰的特色菜了。”
然后,我又和小钱握了握手。“祝你们幸福。”
分手的时候,我再次认真地对小陈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
虽然嗦,但这是真话。我说的都是真的。但我希望我能永远忘记小钱和小陈。如果不行,我希望把今天的这个下午忘掉。要是实在忘不掉,那我希望我所看到的和听到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这一点,或者说,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我觉得并不过分。
也许是天太热了。从公园里出来,重新走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街道上,我觉得热得厉害,再加上渴得也很厉害,身体似乎有点吃不消。本来,我还想不起来要干什么,可既然这样,我还是回了图书馆。
路上,我买了瓶冰镇的可乐,打开盖子后,我一口气喝完了它。这当然是不容易的。因为可乐里的二氧化碳太多了。我感觉肚子胀得很厉害,很厉害,真的。然后,我又给方湄买了瓶冰镇的矿泉水。
方湄正站在图书馆的大门里向外东张西望,看到我回来,她似乎又惊又喜。“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以为她马上要下班了。其实不是。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回不来了。”她说。
晚上,我和方湄一起吃了顿饭,我的胃口很差,几乎什么也没吃,就只喝了点冰啤酒。我以为我很能喝,叫小姐拿了两瓶,都打开。可我一瓶都没喝完。最后还是方湄帮忙,才勉强喝完了一瓶。不过,不能喝并不是说我醉了。开始方湄也是这样想的,可后来看我一点事也没有,也放了心。我只是感到难以下咽而已。啤酒是青岛的,百分之百的原产地出品,我对它的质量是很有信心的。所以,当我们买好单后,我不顾方湄反对,坚持提着剩下的那瓶啤酒,陪她在华灯初上的南京路上走了好一会儿。
因为方湄住在单位的一个拥挤的集体宿舍里,我就没有到她那里去,为了不影响她第二天上班,我们就在南京路附近找了家招待所住了下来。招待所的房间虽然小了点,但一应俱全。我先冲了个澡,然后关上灯,倒在床上看电视。
方湄洗好后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从盥洗间走了出来,在电视机的蓝色的荧光下,她甩了甩自己不知何时留长的头发,站在我面前,用刚才在街上买的长梳梳理了起来。随着她摆动的身体,一些清凉的水珠带着芬芳的香气不时洒落到我的脸上。她的肌肤也像晶莹的珍珠一样在荧光下闪耀着一层银色的光芒,她那露出一半的线条柔和的*,还有长长的似乎拥有自己生命的微微颤动的大腿,都让我感动。我的眼睛突然湿润了起来,觉得这一切都弥足珍贵,我伸手搂住了方湄的身体。方湄稍微挣扎了一下,然后听凭我慢慢地吻她的*,她的*,还有她的肩膀,*,鼻子,眼睛,眉毛,还有两个漂亮的耳垂,长长的黑发,优雅的背,柔软的*,富有*的小腿,以及那像手风琴的琴键一样光滑精致的脚趾。
在昏暗的光影中,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的带有水腥味的空气和我湿热的吻混到了一起,方湄轻声*着,紧紧地抱着我。在外滩方向隐隐传来的轮船的汽笛声中,我们就像沙滩上的潮汐一样一浪又一浪地翻滚着,向前一点一点地延伸开去。我感到自己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强烈的**,似乎想把方湄的每一寸皮肤都*一遍,每一种神情都记在心里,还有她的每一声*,每一个姿势,每一次不同的吻和身上每一种独特的味道,也都像我们相互交融的身体一样融入到我的记忆深处。
随着那最后一朵浪花缓缓从我们身边退去,我像一条疲惫的海带一样在水中慢慢飘动着,最后无力地倒在了床上。我的心情似乎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我能感到窗外渐渐变凉的风正一点点*着我的肌肤,就像看到拧小的水龙头里的水从自己的手臂上像绸子似地淌下一样。公交车从楼下咣当咣当地驶过,我想,里面的人一定不是很多。电视机里,好像正在放一个香港的电视连续剧,里面的女主人公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我睁开眼睛,方湄侧着身子静静地躺在我旁边,和我一样疲惫的她也早已闭上了眼睛,但一只手还搭在我的身上,似乎害怕我会随时离开一样,我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一下。她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看着她努力翘起的嘴角,可以肯定,她其实已经徘徊在梦乡的边缘,果然,过了一会,当我再挣扎着低下头看她时,她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看着她的脸上露出的宁静而满足的表情,我也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我醒了过来。天花板上的吊扇还呼啦呼啦地在头上旋转,它的叶片在窗外路灯灯光的折射下,就像硬纸板做的一样。我轻轻地把搁在我身上的方湄的手拿开,光着脚下了床,关掉了吊扇的开关。电视节目不知何时已结束,屏幕上只剩下了一片作响的雪花,我盯着它看了一会,那些跳动的黑白小点不断从屏幕深处涌出,它们成千上万,可怎么也组不成一幅像样的图像,我觉得这很像我现在的心情。是的,很像。我把手从开关上移开。让它继续作响,继续一片雪花。因为这才像一台电视机,有时是有图像的,清晰的,有时却没有,像现在这样只是一片空白。
我拿起摆在电视机旁边的那瓶啤酒,它似乎还是冰的,这真令人高兴,我用牙齿把瓶盖咬开,倒进了我的茶杯里。我推开纱窗,趴在已经凉下去的窗台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黑夜里像玉米穗子一样的高楼,空旷的街道,像一根根蜡烛似的孤零零地亮着的路灯,还有天上的一点点黯淡的星光,感到这一切都如同幻灯片,一张张地在我眼前闪过,我仿佛能听见幻灯机在放映这些幻灯片时的清脆的咔嚓声。伴随着这种咔嚓咔嚓的声音,过去的一幕幕也从记忆中跳到了我的面前,可是它们就像电视机上的那些变成碎片的雪花,只是一些纷乱的黑白小点,它拼命跳动着,碰撞着,可怎么也不能形成一个清晰的图像。每一张画面上的影子都是模糊不定的,就像焦距不准的照相机所拍的照片,上面所有的东西都影影绰绰,若有若无,尽管我能感受到,甚至几乎能看到画面里的一幅幅场景,但我就是无法抓住它。我知道问题出在何处。我告诉自己不要假装不清楚,你明白这一切。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想在那些图片中找到些什么。
事实上,桃叶就在刚才出现在我脑海中的那些场景之中,在这些场景里,散发着桃叶的气息,有她的声音,她的一颦一笑,还有她身后的背景,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南京的城墙,被我们翻得乱七八糟的一块块巨大的城砖,飘洒在北京上空的寒冷的雪花,还有凤凰的一些不知名的街道,以及那条将凤凰分成两半的河流,它像岁月一样流淌不息,又像一盘没有擦净的录像带,随着机器缓缓转动,屏幕上逐渐映射出一些斑驳的碎影,可是它再也无法复原,在忽明忽暗的画面之外,只剩下一些旧日的印痕引起的恍恍惚惚的噪声。
我把剩下的酒像水一样喝到了肚子里,我觉得自己的身体一下凉了下来。很好。我对自己说。当我们想到过去,希望过去能够再来时,就说明它真的已经过去了,就像我现在感觉到冰凉的啤酒,但在我感觉到它时,它却早已经从原地消失了。也就是说,当我们想到过去时,我们想要的那个过去,其实是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我忽然意识到,它的命运将只属于将来。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个点上,它还会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还会像今天一样不得不思考它,体味它,只是它不再属于过去。和现在相似,我将不可能再复原它本来的面目,我只能重新勾画它,演绎它。也即我只能想像它,而不是回忆它。我认为,回忆一个事物和想像一个事物显然是有差别的,而且,也应该有差别。至于这具体的差别是什么,却说不清楚。
想到了这一点,我的心情变得开朗起来,我觉得自己的逻辑这么清晰,证明自己还算坚强,虽然暂时还找不到需要我坚强的理由,但我终于可以再次入睡了。
我拉上窗帘,关上电视机,并且把空空的酒瓶放回原来的地方。我对自己说,我将一觉睡到天亮,不,准确地说,我将一觉睡到自己醒过来为止。
第二天下午,方湄请了假陪我。我们沿着南京路走到了外滩。还好,这天虽然温度和昨天差不多,但因为有台风,午后,天色逐渐转阴,否则,在炽烈的阳光下,走在光秃秃的南京路上,不中暑也会晕倒。
从黄浦江上吹来的大风把我们头顶的树叶刮得哗哗作响,我和方湄趴在外滩低矮的防汛墙后,看着漂着油污的江水和慢慢停泊在岸边的轮船,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感,似乎什么东西都要离去,什么东西都会来临,可只有自己像这流水一样难以改变。
“怎么可能,要改变也只能是改变自己。”方湄以为我说错了话,“难道你还能改变别人,改变这个世界?”
“你说的也对,可对我没用。因为我本来就不想改变别人,或者改变世界。”
“那别人要改变你呢,或者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是这个世界要改变你呢?”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说,“我走一步看一步。喏,就像看书一样,我一页一页地往下翻,不急着往前看,也不时时往后翻,像这艘轮船,随波逐流,走到哪里是哪里。”我指着一条从上游鸣着汽笛缓缓驶近的油轮说。
“要是河流突然改道,比如,突然从西向东流呢?”
“那我也许会搁浅。”我毫不犹豫地说,“这是命。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我不怨天尤人。”
“为什么?”方湄也认真起来。
“不知道。就好像我在出发的时候就带了捕鱼的网,现在突然叫我用这个网去抓虾,肯定要泡汤了。所以,既然如此,我就以不变应万变。”
“继续抓鱼?”
“对,继续抓鱼,哪怕没有鱼,也抓,就当是锻炼身体。”看着方湄越来越严肃,我觉得有必要缓和一下谈话的气氛。“这就像谈恋爱,你不爱我也没关系,只要我还爱你就行。我爱你,是因为我要爱你,不是你爱我我才爱你。”
但我的话效果适得其反。
“你的意思是说,”方湄笑着问我,“我爱不爱你都没关系吗?”
“不知道,”我也只好尴尬地笑了笑,“你的这个问题太具体了,让我很难回答。”
“穿帮了吧?我就知道是假的,你的这套理论根本经不起推敲。”方湄得意地笑了起来。
“哪里,理论本来就不是用来指导实践的。”
我辩解了一句,也笑了。不过,我说的是实话,这个问题我倒真还没想过。但我并不认为经得起推敲的东西才是真的,或者才有存在的可能。我觉得,越是经不起推敲,越是漏洞百出的东西,就越有可能是真的。生活怎么可能会像数学公式一样精确,又怎么会像它所推导的算式一样展开呢?真正的生活是可笑的,它不是一块被打碎的玻璃,能够重新拼合到一起,它是没有理由的,更无逻辑可言,逻辑是后人强加上去的,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当然,这也是没有理由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在沙滩边漫步的小孩,我喜欢神秘的大海,因为我们这个世界还无法赋予它自己的逻辑,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是永远,不要穷尽它的奥秘,所以,它随时会出人意外地冲上来点什么,比如一些说不上名字的贝壳,而我捡到什么就是什么,即使两手空空,我也毫不沮丧。
当然,这些话我都没有对方湄说。我说过,我不想去改变别人。显然,这个别人也包括方湄。
我们沿着江边的防汛墙一直走了下去。在经过延安东路轮渡站的时候,方湄忽然跑到我前面去买了两张轮渡票,然后哗啦一声扔到检票箱,拉着我就向里面冲了进去,在栈桥的铁门即将关闭的一刹那,跳上了轮渡。
“我们要去哪儿?”我感到很奇怪,对岸的浦东除了一些破旧的仓库和吊车外,什么也没有,而且,我们本来说好,要到城隍庙去的,半路却突然上了轮渡,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先别问,上楼再说。”方湄看我愣着不动,回头拉着我就走。
其实这个时候轮渡上的人并不多,完全没必要再爬到楼上去。可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又被方湄拉上了楼梯。上面的人寥寥无几。方湄拉着我走到了船舷边,在汽笛声和轮船的震颤声中,外滩那一排高大的西式建筑像一圈积木一样向后退去,海关大楼高耸的大钟刚好指向整点,远远地,我似乎听到了它的钟声正在敲响。一群灰色的江鸥从水面上振翅飞到空中。
“明白了吧?”方湄用手指着那些鸟,“看。”
“明白什么?”我有些困惑。这些江鸥从船尾掠过,它们的体形远比人们想像的要庞大得多。它们的腹部是白色的,而翅膀却很黑。
“为什么拉你坐船呀?”
我这才注意到,方湄穿的那件圆领衫,就是我们去年夏天从武汉回到南京时一起买的那件胸前印有一条黑色的大鲨鱼的白色圆领衫。我一下笑了,没想到方湄这么小孩子气,原来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很成熟的女孩,应该对这些小情小调不屑一顾才对。
“怎么,触景生情了?”我问。
“有点。”方湄扶着船舷的栏杆,继续看那些在空中翻飞的江鸥。“要是能像这些鸟就好了。”
江水像面镜子似的反射着天空中的一片片发亮的阴云,从远处吹来的风带着夏天的炎热和黄浦江特有的难闻味道,浦东的那些高大陈旧的仓库和正在转动的橘黄色的吊车的长臂像一张照片里的风景一样,逐渐变得清晰和立体起来,让人觉得过于真实。
我想起去年我们一起乘船顺江而下,沿岸景色如画,有如游动在一曲交响乐中,虽然与世隔绝,但却不知疲倦,今天却只能在小小的过江轮渡里看着两岸的不是风景的风景,来回穿梭,有如一只在铁笼中表演飞车绝技的摩托车手,虽然来去如风,但却让人厌倦。此情此景,想必方湄一定心有所感,我的心里也不禁有一丝莫名的悸动和忧郁。
“做鸟不好,鸟和人一样,怕寂寞,你看,它们一直跟着轮船飞。”我想开个玩笑,宽慰一下方湄。
“不怕寂寞就好吗?”方湄转头看了我一眼。
我只好又一次把视线投到了空中,看着那几只还在水面上扑动着翅膀的鸟,我觉得它们一定是因为很无聊,才这样飞来飞去。
也许是这种沉郁的气氛让方湄有点意兴阑珊,所以我们坐了一个来回后,方湄就和我下了船,往城隍庙走去。
可能是拥挤的房屋挡住了从黄浦江上刮来的风,当我们拐进通往城隍庙的街巷后,空气一下子闷热潮湿起来。一路上,我和方湄都沉默不语。似乎,我们都在等着什么事情发生,以打破眼前这种沉闷的,说不清楚是自然产生的还是人为形成的令人不安的气氛。
当城隍庙那些仿古建筑的尖顶刚出现在我们面前,天空突然劈劈啪啪地落下了豆大的雨珠,我不禁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场雨来得正是时候。可路边除了一排局促的沿街小店外,就是一棵棵不能遮风挡雨的法国梧桐,我看了方湄一眼,拉着她就往前跑去。透明的雨珠沉重地打在我的脸上和头上,让我感到一阵深深的清凉,与此同时,一股从热得发烫的街上升腾而起的水腥气,也弥漫到了空中。
方湄显然对我会拉着她跑这么远没有准备,直到我们在雨中一口气跑到城隍庙入口的一座骑楼下,她才想起来从包里掏出一块手绢,一边去擦脸上和头发上的雨水,一边*。不过,她也对这场不期而至的大雨感到非常高兴。
“早就该下了,我刚才就觉得要下雨。”她大声说,就像自己的预言应验了一样。忽然,她把手绢往我手里一塞,顾不上和我打招呼,向马路对面的一个小店冲去。不一会,她拿着两杯刨冰从雨里跑了回来。
我还从来没吃过刨冰,就学着方湄的样子,用勺子挖了一块冰,直接送到了嘴里,然后举起杯子灌了一大口清凉的绿豆汤。
“怎么样?”方湄问。
“不错。”
“再来一杯。”
“好。”
我顺手摇了摇空空的杯子。我的话音未落,方湄又像刚才一样冲到了雨里。这一次,我想到了,但我没有阻止她。
“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顾末冉没想到自己会穿书,还是从自带万人迷属性的大美女穿成原书中的丑女配角。 被要求渣女收心,乖乖撮合原书男女主也就算了,可为什么她在现实世界中曾经喜欢过的白月光男神陆霖也出现在了书里? 顾末冉揉揉脸,醒醒,这是书里!他只是个跟陆霖长得一样的角色!于是她决心好好逆袭,势必要跟这个&......ldquo;白月光”再续前缘。 直到某天,顾末冉突然意识到,书里的陆霖和现实的陆霖,怎么好像不止是长得像呢……【展开】【收起】[>
萧织淼在通过一次神秘的游戏内测进入到了一个真实的异世界中,通关游戏副本后获得奉献点向神明兑换恩赐获得特殊能力和稀有物品。 为了早日通关游戏回归正常生活,萧织淼开始了她的通关(屠神)之旅。 萧织淼在过副本时惊险又刺激,却没想到到了最终boss面前,他们一个比一个放水厉害,各种稀有物......品不要钱似的塞给她。 boss一号:“狗屁神明的东西都是破烂,我给你的才是好东西,拿好不许丢掉也不许给别人!” boss二号:“我躺好了,来上......来打我吧。” boss三号:“神明都是狗屁,不许要他们的狗屁恩赐,要我。” boss四号:“爱我,不许害怕!” 萧织淼:嗯???你们这些boss都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个跟妖精似的勾引人呢?! 当她重新站立在这片颓废大地,他们会站在她的身后做她最坚韧的后盾,揭露伪神之面,将真正的光散落在她身上。 而她将举起残剑,屠尽伪神!【展开】【收起】[>
下界境界分为:灵空境、雷结境、元婴期、风灵境、元海境、灵冰境、金丹期、化神境、溯神境、神帝。 仙界境界分为:半仙、仙者、武仙、真仙、金仙、仙王、仙皇、化仙、仙帝、万古太仙。 魔界境界分为:魔者境、聚魔境、铸魔境、宿魔境、万魔境、玄魔境、乘魔境、诸魔境、天魔境、仙魔境。 天地混乱,魔族入侵,下界将要迎来一场巨大的灾难!一个莫家废物,实力一直停留在灵空境二星,但是他去坦银城猎杀妖兽的时候,意外拥有了一个叫最强无敌顶级神尊系统,帮助莫一路之远!直到莫成为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一位强者。 【新书《九武独尊》正在连载中!超火热!快来看看吧!】[>
大炮新闯荡江湖,他信奉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哲理,捞偏门挣快钱,结果马失前蹄,被警察抓了…… 后来他与同伴偷渡澳岛,他左手捞钱,右手捞命,凭着一腔热血,开启他的狗血人生。 钞票满天飞,你钱入你袋。[>
谢隐:吾有匹夫之力,可撼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