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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留头不留发

第三十二章留头不留发
大军抵达了广宁城,便在城外扎营修整。//在等待有邑贵族军队前来汇合的间隙,按照战前的营例,每日允许出营一成五。

神机营从南京走到这里花了一个多月,虽说可以借助畜力,但行军这么长时间哪有个不疲惫的?因此大兵们都三三两两约着相熟的同伴进城玩耍。

钱成年青,不象金铭那么坐得住,因此便也约了一帮子狐朋狗友,然后换了便装进城。

说是进城,其实只是去广宁城外的市集。在钱成的印象中,广宁卫是军户辖区,城内顶多只有几家做军人生意的商铺,比不过内地稍大一点的县城。然而出乎钱成意料的是,广宁城外的集市却异常热闹,杂耍的、说唱道情的、摆摊算命的、各色卖汤饼小吃的贩子摆满了整个集市,人来人往得甚是嘈杂,集市里甚至还有两座新开的酒楼和一家ji院,叫人一眼看去,简直会误以为自己正身处江南某处繁华之地。

然而更令钱成惊讶的是,集市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当中,汉人倒还正常,但蒙古人和女直人的脑袋上全都只有寸许长短发——简直就象刚刚还俗的和尚一样。

钱成将疑惑的目光移向火耳灰者和巴特尔,却发现他们的眼睛瞪得比自己还要大,显然他们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钱成满怀着疑惑进了一家酒楼,然后选了一间雅座。钱成点了酒水然后吩咐小二赶紧上菜,然后又叫一个卖唱的。

等了一会儿,酒菜上来了,卖唱地也进了雅间。这卖唱的似乎是一对母女,女儿才十三四岁光景,虽说形容幼小,但那两道细眉之下的一双水杏眼倒也流转有神。母亲也不显老。体态比女儿略微丰盈一些,显得风韵犹存。

女孩进了屋子后只瞟了钱成等人一眼。便两手搓弄着低头不敢看人。那中年妇人大方一些,问过客官想听什么曲子后,便坐在墙角叮咚砰鸣调弦。不一会儿,筝声叮咚响起,似寒泉滴水般清凄,紧接着女儿便似歌似吟缓缓咏唱起来。

那位少女果真手段不凡,时而道白。模仿不同性格的角色个个声情毕现;时而鼙鼓一击丝弦再起,顿时又清音缭绕。虽是寻常俚语道情词儿,被她唱得字字句句勾魄**。

听了一会儿,钱成端杯吃了一口酒,说道:“想不到这个僻壤偏镇里歌女,也能为此雅音!”

一旁侍立的小二赶紧为钱成满上酒,笑着说道:“这位爷您就不知道了。她们都是良善百姓,并不在乐籍。只是在乡村社集里学了点乡下把势,哪里及得上乐籍里调教出来的姑娘们。人家走路那份贵重,那份仪态,脸盘儿身材带出来的体尊……客官您若是去隔壁地ji院就知道了。”

小二吸了口口水,怔着脸眨着眼想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那才叫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需尽欢”。他尽可能搜罗着自己的“学问”,说得绘形绘色,口水四溅。结果钱成顿时“噗”地一口酒喷在桌子上,连火耳灰者、巴特尔这两个蒙古人都笑是喘不过气来。

小二惶恐不安地一边拿着抹布擦桌子,一边忙不迭地道歉。

钱成缓过气来,笑着说道:“没事儿,只是下次若客人正在喝酒,你可千万别卖弄你地学问。”

又听了卖唱母女喝完一曲,钱成心里有心事,因此打赏后吩咐她们离开。接着。钱成向问小二:“对了。我问你一件事儿。我们进来时,你瞟了我的朋友们好几眼。是怎么回事?”

那小二也是个健谈的,见钱成并没有生气,于是便说道:“诸位客官是初次来广宁吧?”

待钱成点头后,小二瞟了眼火耳灰者等人。“一看就知道。来这里的蒙古人、女直人一般都递过头。象他们这样留着长发的,多半都是第一次来广宁。”

“这其中有什么缘故?”

“也没啥,就是人头换茶叶给闹的。”

在众人迷惑的注视下,小二得意地侃侃而谈。

“当今皇上制定了以人头换茶叶政策,在广宁、开原两处设立了三座固定地马市。”

“无论是谁,只要用将大明为敌的部落民的人头拿到马市上,就可以用人头来换票据或是直接兑换大明宝钞。在辽东这一块地方,西边的鞑靼人和东北边的野人女直部落都还没有臣服于大明,所以不缺人头。”

“那些票据分为茶票、粮票、盐票、布票、油票、铁票等等。只要有足够的票据再加上大明宝钞,蒙古人和女直人便可以在马市随便买这些物资——不过小人听说,茶票、粮票、盐票等票据的总额都是有限制的,是为了防止那些部落囤积物资或将之转卖给与大明为敌地敌对部落。”

“说是以人头换茶叶,其实除了茶叶、铁器等物受到严格限制外,有些东西却是敞开了供应——只要蒙古人和女直人有足够的钱就可以。马市上还有一些商品是不需要票据便可以直接购买的,比如说书籍纸张、笔墨、丝绸、珠宝、古董等奢侈品。若是买到了足够的基本生活资料后,无论蒙古还是女直部落的贵人都会再购买一些奢侈品。”

“最开始情况还好,都是朵颜三卫、海西女直、建州女直的首领率领着部众去敌对部落打草谷,抢完之后,投降俘虏地作为奴隶,被杀死或重伤的则割下人头,拿到马市上换取需要的物资。可是后来情况却渐渐发生了变化,一些以抢劫为生的马贼、强盗也加入了割头地行列。”

“那些马贼、强盗对茶叶、粮食、盐巴等物也有需求。但需求量不大。所以他们将所猎取的人头小部分换取票据,大部分却直接换成大明宝钞,然后来集市里消费——在集市直接消费不用任何票据,有钱就可以了。”

“由于马贼、强盗们都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刀口舔血的生活,手头上有多少钱就会花多少钱,结果这个集市便越来越兴旺。反过来,集市越兴旺。提供的物品越丰富,马贼强盗们便越喜欢大明宝钞——若是有钱都花不出去。那么马贼强盗们也不会对割人头有那么大的兴趣。实话告诉您,您别看集市上热闹得得紧,但是和城里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算。城里那才是真正地销金窑,吃喝玩乐无所不有。”

“不过,用人头换票据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地事情。先是马市的官吏验证,验完接受后。人头还要送到北平去再次验证,通过验证后,再送到京城地烈士陵园,听说朝廷打算用骷髅头搭建一座京观,用以祭奠为国捐躯的烈士。听说书的讲过,烈士陵园里每个人都能够被封神——至不济也能成为一名天兵。客官您想啊,天上的仙境那自然是好得没话说,但天兵肯定也希望能够有人服侍对吧?所以皇上就把骷髅头建成京观。作过法事之后,让那些被杀死的狄夷死后成为天兵的奴仆。”

相对于文人而言,相信死后还有另一个世界的武人更多些。凭钱成这群人地官位,战死沙场后多半是进入第二层,上天之后,手底下自然有天兵可以使唤。然而皇上为天兵准备奴仆的做法却仍旧令他们觉得心中熨贴。因此听到这里。钱成等人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

小二见客官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便讲得越发起劲了。

“这验收人头的程序是层层把关,层层检验,谁敢从中动手脚?所以官吏们都很仔细地检查,只有鞑子人头和女直人头才能换到票据。听说有个吃猪油蒙了心的家伙还想用汉人的人头冒充,被马市的官吏当场揭发,结果他自己的人头反倒挂在了马市的木杆上。”

“蒙古人和女直人地人头值钱了,那些遵纪守法的,自然去与大明为敌的部落去获取人头。但这世上不遵纪守法的人也多。一开始是兀良哈蒙古人去割鞑靼人的人头,建州女直和海西女直去割野人女直的人头。可后来。不时就有兀良哈、建州女直和海西女直地部落遭受袭击。也是人头被人割走。”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这是鞑靼人和野人女直在进行报复。无巧不成书。有一天一个蒙古部落的部民到马市买盐,发现嫁到另一个部落的女儿的人头被别人拎在手里,这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原来,那些无良的马贼强盗不管是不是鞑靼或野人女直,只要是卖得出去的人头都是他们猎取的对象——当然,他们只割蒙古人和女直人的头。汉人的人头白送给他们也不要。”

“发现是发现了,可这官司打起来也难。那伙马贼狡辩说,发现那个部落正往鞑靼人那边迁移,显然准备投敌——这种投敌叛变地反复小人,任何人都有权诛杀。前面一个官司还没打完,后面又发生了一件事。几个女直人在集市里喝醉了酒,当夜走不了,只好在集市外地帐篷里凑合一宿。这一凑合就出了大事。第二天别人闻到帐篷里的血腥气味,进去一看,吓得腿都软了……您猜怎么着?里面有五具无头尸体!”

“后来,据说是皇上想出了一个办法。让臣服于大明地蒙古人和女直人都剃成寸许的短发,那样,别人割了他们的头也没用,自然也就不会发生那种不必要的袭击事件了。”

“蒙古人和女直人一想,这个办法倒也合适。既然已经臣服于大明了,古有‘断发明志’一说,剃个头是多大个事啊?反正蒙古人和女直人又不象汉人那样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自始也’的观念。于是兀良哈蒙古人,建州、海西女直人就纷纷开始剃发明志了。”

小二撇撇嘴。“蒙古人的发式倒也罢了,那些女直人脑袋上留一条小辫子,说是什么金钱鼠尾辫,真是难看,还不如剃成寸许的短发看得顺眼呢。”

听到这里,巴特尔想到自己的父亲兀良哈郡王,想象着那位严肃的蒙古大汗也是一头短发的形象,强忍着笑意,面色古怪地问道:“所有臣服大明的部落把头全都剃了?”

小二瞥了巴特尔一眼,抿抿嘴。

“基本上都剃了吧。现在有句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朝廷并没有强制蒙古人和女直人都剃头,即便不剃头而又进了马市或集市,官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另外,那些远处的部落如果不剃头,朝廷也不至于派遣大军前去清剿。但问题是,如果你留着蒙古人或女直人原来的发式,那便很容易惹来袭击——验证人头真伪的官员只能分辨人头到底是不是蒙古人或女直人,又认不出人头的主人原先到底是否忠于大明。”

巴特尔和火耳灰者对视一眼,然后问小二。

“一颗人头值多少钱?”

小二盯着巴特尔的脑袋,说道:“您这样满头黑发的,值十贯。”

然后他又将视线移到火耳灰者的脑袋上。“您已经有白发了,半花白的顶多只值三贯。如果是全白,那就只值一贯了。”

见小二这么比喻,巴特尔和火耳灰者有些哭笑不得。他们俩气度大,没说什么。可火耳灰者手下的一名世袭百户哈三帖木儿却勃然大怒。

“滚出去!”

话刚说完,小二自己也反应过来了,刚才那两句说得实在不象话。见客官发怒赶他走,便赶紧顺坡下驴灰溜溜地跑了出去。

小二早都跑得不见影子了,哈三帖木儿仍自骂骂咧咧的。

“只要有一根长矟在手,千军万马老子也敢冲过去。啊呸!老子这颗头难道只值一贯?!”

钱成瞅着哈三帖木儿那天生的少年白,不由吞声一笑。当年皇上俘虏火耳灰者时,正是这个哈三帖木儿手持长矛冲过去营救。虽然没能成功,但哈三帖木儿这种骁勇过人的表现连皇上也为之侧目。这样一个勇士的脑袋,居然只值一贯钱……

巴特尔和火耳灰者相视苦笑。

巴特尔问道:“你剃不剃?”

火耳灰者摇摇头。“我是带刀宿卫,打完这一仗就回京城,没这个必要。”

巴特尔闻言说道:“我现在也可以不剃,反正打完这一仗还会回京城就读蕃学。可我毕竟是有邑贵族,将来迟早还要回到草原上生活,那时却多半还是要剃头的。”

“草原上的生活异常艰苦,哪怕是王公贵族,也只是不过是帐篷大点,柴火充足点。每次遇到狂风、雪灾,即便是王公贵族也不能保证毫无危险。这里繁荣得简直象塞外江南,将来就蕃之后,恐怕大多数辽东的有邑贵族都会找理由隔三差五来此消遣。我大约也不能例外。”

巴特尔摸着自己的脑袋,喟然叹道:“若不剃头,这颗大好头颅也不知道会被谁得去——战死沙场倒也是我辈所向往的命运,但如果没死在沙场,反倒被哪个宵小割去换钱,而且只换区区十贯钱,岂不是死不瞑目?”

见气氛有些尴尬,钱成连忙举起酒杯。

“来,来,别光说话,喝酒!你们也别嫌少……我这颗大好头颅,白送给别人都还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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