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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墟有市

公孙鞅到头来还是不知道成龙哥哥是谁,我是谁不说,他自是不知道,不过他也不会去多想,相交这些时日,他已然知道,我是谁总会口出怪言,言不及意,意不喻表,表不为理,与他争这口舌之道,实不为智者所为。\//
“话说……其实些微小事,我寻一亲兵带你去就是了,何以一定要拉上我?”公孙鞅还是有不明白的,所以他还是要问的。不懂就问,这正是年青的智者所为,问出来了,那知识就是你的了,不问,就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

“废话,”我是谁很嚣张道:“带个小兵哪有你这个中庶子威风,再说有小兵能有你的钱多吗?不够你还得借我呢。”

公孙鞅一拍脑门子,感情原因是在这里头。这也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就是他公孙鞅了,人品好,人要借,他但是有,岂有不借的道理,我是谁是摸明白这个人了,当然要把这个备用的钱袋子带上,不然,买不到他想要的东西,可不是亏大了么?

至于借钱?我是谁觉得,一个合格的理财专家,是一定要学会负债经营的。

再说了,借公孙鞅的钱,那公孙鞅一定不好意思连连催要,时间长了,一年,十年,二十年,这钱指不定还还不还了,到时不还了,哪怕我是谁家大业大了,可蚊子再小,也是肉呀,能省一点,不是好事么?

兵营就在墟镇之边,抬脚也就进了。

墟镇,说是镇,其实非也,也不过是几面有围的土墙,高不高,低不低,大大小小,三五十间的院房,算不上大,但这却是这四邻村子赶吁的围子,于是有商人建了这房子,再围上几面土墙,这才算是个镇,这也是这个时候这个岁月的一道风景。

没有显赫的叫卖声,也没有吵嚷,一切都很平静,各个商户架支起了自己的字号,由着军爷们自己进入,观赏,看中了,才论及价格,一切显得有条不缕。

我是谁左看看,右看看,但他并没有买,这里有剑,有长兵,还有食物,甚至有酒水,还有一支支经过了加工的箭头。

对箭头的加工有两中,一种是箭头,有多样的箭头,还有一种是箭头上的用料,商家的聪明之外显出来了,他们不会卖你原料,而是卖你箭支。有乌冬的箭头,有蛇毒的箭头,还有鸠毒的箭头。

军队士兵里也有自己加工的箭头,用尿淋过的,用大便污了的,但这种东西不是立时做出来的,因为非战时做出这种东西,太恶心了,自己还要带在身边,可以的话,谁都不想这样,所以,有钱的话,买上一两根,刻上自己的名字,一经射死了敌军的大人物,这功劳,大大的,升官,做火箭似的,不要做火箭了,只要升成管人的官,那还不比做小兵好?

所以,有钱的小兵兵们对这种加料的箭头是十分的喜爱,但有钱,一定会买。当然,前提是,你得是个弓弩兵。

不过这一点很容易,因为能做弓弩兵的都不是穷兵,弓兵是体力活,弩兵也是技术加体力活,所以他们的钱比一般的步兵要贵,在大魏,第一待遇的是车战兵,第二待遇的是魏武卒,第三待遇的,就是他们弓弩手了。

我是谁什么都不是,他甚至没有自己的剑,所以他什么都是要的,但目前,他什么也看不上。转了一会儿,他受得了,公孙鞅可受不了了。

“你到底想要什么?”公孙鞅话里有气,耐心再好的男人,陪再美的女人逛街,都会累,何况我是谁是个男人,还不是美女,公孙鞅火,理所当然的。

“不是要货比三家么?我花钱,当然要最好的,我和那些傻瓜不一样,买东西,不买最贵的,只要最好的。”我是谁永远不会缺了辞令。

“说得好,买物不喜贵,唯尊好,那位军爷,当可光顾小号一二。”一名大商行了过来,在他的身后,两名剑手昂然而立。

“贵号是?”问的是公孙鞅,魏国大商他知其泰半,是以才有此一问。

哪知道,他这边一问,那大商却是跳了起来,身子一冲,到了公孙鞅的身前,一个长长大大的深揖,道:“可是丞相府卫鞅?”

公孙鞅立知这是一个知道自己的,当下道:“尔何人,知鞅之名?”

大商起身笑得好似牵牛花:“在下郑重,是郑氏商号之门下,前年曾往丞相府行礼,见过公子(在战国,公子是一个高贵的称呼,不是五胡之后,那些啊猫啊狗的都叫起公子来了,先,你至少得是一国王族,公孙鞅是卫国王族,所以当得起这个称号。),公子大才,别人不记得,郑某是一定记得的,没想到千万之幸,竟得公子贵足而临,喜之不尽矣!”这也是他的知机,看出公孙鞅出生于相府,假以时日,又一个魏国丞相也是不一定的,这正是看人不看眼前,而看长远。

公孙鞅本身就是大才,出入过相府的人都是知道,公叔痤与公孙鞅名为师徒,实则是友,公叔痤很多行政要令都是在公孙鞅的协助下而行的,商人之所以为商人,看人的眼光是断断不能错的。公孙鞅也不以为意,向他表露出此种情景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郑管事不必多礼,在下这回是陪我这位小兄弟置办身行头。”

公孙鞅说着,在我是谁的耳边道:“你的行头来了。”

魏国大商,郑、白、贾、魏。名大商就是大商,是说这个商户可拿出堪比于国的财富。

郑氏自是其中之一。

在魏国,大商之中,魏名第一,魏国公子卬就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他的生意不是实物,而是参股,公子卬雅人,好雅乐周礼,但凡是这种贵族情趣的喜乐之事,没有他不知道的,所以很多商户借助他的名号,向他行礼,公子卬也以此为商,要求在对方的生意里参股,所以,他手下虽无实业,但每年下来,却是可以白白的吃很多钱。

其次为白氏,白氏就是前大将白圭创下的生意,白圭精于做生意,他在世的时候,言我不能再活下去了,再活下去,天下的钱都要叫我赚光了,所以天容不下我了。这话虽是荒唐,也可见明白氏生意之豪,不过,在白圭死后,白氏的生意在魏国萎缩了很多,现在,白门新主女公子提出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理论,把国内很多生意结算了,改在各国开生意,结果,虽然白门的生意在各国是不大,但合在一起,却是很多了,甚至可以说是稳。人说战争影响生意,但各国大战,总不可能全都打起来吧。

至于郑氏和贾氏,前者多做铁具兵器的生意,后者做米粮生意,各有千秋,在魏国,也是一支独秀的。

是以看到这郑家的管事,公孙鞅心中感叹,生意来了,没想到郑氏会出现在此,可能这只是郑氏的一个小家头,想要赚点私钱,这很正常,郑家太大了,和魏国的大头生意做完了,再来这行军路上做做小生意,也是正常。

古时行军并不是似现在这样带小跑的行进,因为古时战争很长,在战国时,一方守,一方攻,不要说打十天半月了,就是打上半年的也是比比皆是,所以公叔痤这一路救兵自是走得不徐不疾,要知道,公叔痤和上将军庞涓一向不对付,庞涓觉得公叔痤是个保守的老头子,公叔痤学得庞涓是个喜兵好战的疯子,魏国再大的国力也吃不住这个疯子这样不停的打仗,不是你庞涓太嚣张,至于引来韩、赵攻魏么?搞不好连秦国也会引来。

所以,大军的行军才会这样慢腾腾的,甚至士兵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睡觉。

不过,仗还是要打的,所以面对将至的韩、赵二国,公叔痤还是要小心,同时,最让公叔痤担心的,正是秦国。

的确,秦国是个穷国,秦穆公这个老疯子死时把国中良将大臣带着和他一起陪葬了,国人大恸,始有黄鸟问世,后经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祸乱四世,把穆公时的底气又磨光了,又赶上了魏国不世名将吴起出世,这疯子同样对秦国开战,谁叫你秦国内乱哩,不打你打谁?

结果,一战之下,吴起大破秦人五十万大军,河西之地尽失,秦国始由大国,而衰。

后来天不弃秦,看吴起太过份了,没事干老欺负人家,不就是穷点么,好,把你赶走,结果吴起离秦,到了楚国,没多久,这个不甘于寂寞的老头子就死在楚国之乱里。

而在吴起走了以后,秦国的新君赢师隰即位了。

这也是个疯子,秦都本在雍城,结果赢师隰第二年就把国都迁到了栎阳,也就迁在了魏国的眼皮子底下,这还了得,即位才一年,就敢做迁都这样大的事,你说赢师隰的雄心有多大?这老儿志气有多高?贵族们还反对不了,夺回河西之失地,这个理由太光明正大了,任谁也反对不了,再说了,人家赢师隰自己都不要命了,老窝都安在了栎阳,打起来,要死还不是他死?人家连死都不怕了,贵族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而在这之后,老疯子就开始了他在秦国的穷兵黩武,一次次的向河西进兵,摆出了一副和魏国死掐的样子,要知道,魏国,这可是魏国,自三晋分封之后,魏国由文侯变法,为天下霸者,国力最强,兵力最雄,实力最大,更有鬼谷子门徒庞涓在国中为上将军,这样的一个国家,穷秦竟然敢打。

结果魏国理所当然要报复,但是,问题出来了,他们不知道,也没想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不压于吴起的疯子,人家吴起最多就是杀了老婆,看不上魏国小公主。但这个赢师隰却是个破罐子硬碰美玉的疯子,魏国在一次次的交手中,赫然现,秦国穷是穷,但这个国家的人太善战了,一个个都不要命,打起仗来全都不怕死,因为,在他们面前,是他们的国君,赢师隰每战身先士卒,而对这样的君主,这样的国王,魏国这才害怕,可来不及了,河西之地是吴起打下来的,吴起却不在了,而庞涓虽好,只有一个,魏国却是太大了,大到,一个上将军明显是镇不住场子的。

在这种情况下,秦国终于在赢师隰带领下,穷其功,毕役于石门,石门大捷,向世人宣告了魏人非是不可战胜的这个事实,于是,天下人心动了。

由于魏国的一家独大,早早的就让韩、赵二国不满,于是两国连兵,攻打了魏国。

因为他们知道,两国一连兵,别人或许会看笑话,但有一个人一定不会光看的,他一定会打击魏国,这人就是赢师隰。

不先打垮了魏国这头大老虎,韩、赵二国怎都有可能给魏国吞了。要知道,韩国从来都是小国,国小民弱,兵也不怎的。而赵国,更不要说了,总有是戎狄之患,国中还有一个中山国,内部不宁,怎么能忍得魏国这样独大下去?

同样,燕国也好,齐国也罢,包括楚国,没有一个国家不想看魏国笑话的。

于是,这才有了韩、赵攻魏的战事。

郑重大讶的看向我是谁,我是谁老老实实的样子,一头乱已经系在脑后,公孙鞅想让他扎起来,但我是谁不干。“头皮疼。”这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理由,但公孙鞅由此觉得这真是一个隐士级的人物,如此的自由散漫,但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武人,当然是个世外高人了,大争之世,世有野贤,这太正常不过了。

总有人虽有大才,却不喜欢受人拘束,他们或隐于野,或兴于商,就是不肯出仕。

在公孙鞅看来,我是谁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而且他的身上还有着为人所不知的故事,比如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道路野径之边的,怎么会光着身子的,如果不是因为从哪方面看他都不似是个探子,老公叔早就看也不看的下令杀了他了。

但公叔痤素有相人之能,他看出了这人的不凡,所以留下了他,并没有杀他,而是收之为门客,这里的门客说得上是一种客卿,如果我是谁不知趣,那不要说了,公叔痤八成会杀了他,但我是谁同样也聪明,他也的确是没地方去,干脆就跟着这个老头混饭吃了,并且,我是谁觉得公孙鞅这人不错,都是年青人,没有代沟,就愿意和他交流,两人就这么的走到了一块儿去。

“不知,这位兄弟称呼?”

“江河浮萍本无根,天涯有姓君莫问。”我是谁叫我是谁,这名字说出去解释就是半天,还不如不说,神秘点好,在这时,神秘主义占上风。谁叫这时是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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