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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告别邹军,化了装,打扮成一个落魄的走访郎中的模样,身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洋布衫子,穿一双方口布鞋,头戴一顶半新不旧的草帽,左肩上挎一个帆布包,右手拿着一把折叠纸扇,在黄昏以前,离开了县城。他没有按照一般人常走的路线——走大路,他选择的是山间小道。
快落山的太阳,霞光万道,映红了半边天。这彩霞,照着连绵起伏、峰峦叠嶂的群山。山变得更青翠,更秀丽,更壮美。群山万壑,锦绣如画。他多么依恋这里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他来到这里不久就听说,这里在很早很早以前,也是一个国家,名叫沙佗国。当时的君主,是一个叫沙佗的人,治国有方,使贫困的百姓脱离了饥寒。百姓在他死后,为了纪念他,为他修了一座魁星楼阁。这偏僻的山乡,这落后的古城,有着神话般的传说,有着悠久的历史。要是今后有机会再到这里,一定饱享眼福,领略大自然赐予的雄伟壮丽,迷人心志的风光。保护这美好秀丽的景色,又创造出更新更奇的东西,让这穷乡僻壤穿锦著绣,壮美多姿。
他爬上一个又长又陡的山坡,来到山巅,举目朝四周眺望,远处,延绵不断的山峰与天相接,天山一色;近处,残阳的余辉洒在广袤的原野上,像无数的金丝把大地和蓝天连在一起。那一座座高高低低的山峦,像一个又一个的绿色的珠子放在一张宽大的荷叶上。他留恋这美好的景色,但是,他却不敢停留。一股又一股的凉风扑面而来,他没有先前那么热了,也不感到先前那么累了。他振作了精神,把身上的十万分之一的地图打开,仔细地看了一下,收起地图,藏在腰间的口袋里,下了山,进入一片茂密的树林里。
天黑了,他拿出携带在身上的手电筒,时不时地亮一下,照着狭窄的山间小路前进。
飞鸟归巢,走兽隐洞。他走在密林里,时时听到飞鸟拍打着树枝的声音。有时,从地上传出悉悉嗦嗦的响声。那猫头鹰的声音,也不时地传来。这一切,他似乎已经见惯不惊了。他一点儿也没有惊恐害怕,还是一个劲地大踏步地朝前走。他穿过这一片密林,来到了一条小溪边。潺潺的溪水由西而南,不停地流淌着。如同一支和谐的曲子。他沿着小溪走了一段路程,见前面有灯光,无疑,这里有人家。此刻,他的心里在想,肚子早已饿了,要赶路,还得有精神,身上没有食物。在这深山老林里,夜已经深了,农家户还点着灯,在做什么呢?他想前去借食,向农家买点东西来吃。但是,他又一想,不行。一旦这家人,心怀歹意,用心不良,岂不是自投罗网,误了大事。于是,他还是忍受着饥饿,拼命地赶路。一定要多赶路程,说不定,敌人已经在追我了。晚上,有利于行动,他很快走到那有灯光的人家户对面,原来这条溪边小道正在农家户的对面,这里是个半圆形的小坝子,农家户座落在半圆形坝子的中心。溪边小道与农家户相距一箭之地。他刚走到农家户对面,狗就“汪汪汪”地叫起来。屋里传出了声音:“有人,半夜三更地干啥子的。”“小心,看是不是棒老二来了。”“别管他,来一个,捡一个;来两个,捡一双。”“大哥,还是小心为好。现在社会混乱,好人坏人,一时难以辨别清楚。”这是几个男人的声音。
狗,几只狗还在“汪汪汪”地叫着。小王还是没有理睬这一切,他迈着轻巧的脚步,熄了手电筒,屏住呼吸,凭着过去赶路的经验,朝前走着。边细心地观察周围的动静。他没有走多远,只听得后面“呼呼呼”的声音。这是什么声音,是狼,是野猪?他警惕起来。说也奇怪,这“呼呼呼”的声音没有靠近他,只是从他的身边穿过。他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镇定了一下,又继续赶路。
夜深了,暑气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夜风轻轻地吹着。他走得十分疲倦了,肚子也饿得厉害,他心里着慌,尽力抑制,还是没有办法。他突然想起了水。他便走到溪边,洗了洗手,双手捧起水来就喝。这水,真不好受,有些苦涩。他也没有考虑许多,尽情地喝。水喝足了,他感到有些精神,又继续赶路。
没有走多远,他的肚子剧烈地痛起来,冷汗从他的身上、额头上滚出来。他失去了支撑力,倒在地上,一切都不知道了。
这时,保警局的一、二、三中队的士兵,正兵分数路,追赶、搜捕小王。袁作孚对一、二、三中队的中队长许愿,活捉王文书,赏大洋一千块;打死王文书,赏大洋五百块。于是,三个中队的中队长都亲自带着一个排的人,去执行紧急任务,希望获得重赏。
这天晚上,四个中队,兵分数路,朝几条主要线路追寻。走到半夜,人人走得脚熩手软,个个走得唉声叹气。长官不想赶路,士兵只望驻足。因此,就走到住家户,管他三七二十一,愿意与不愿意,住下来。第二天,又吆吆喝喝地边走边搜寻。一中队的队长,是袁作孚的心腹,他一心想早点抓住王文书,天刚亮,又带着士兵沿路搜查去了。
“中队长,他会不会走小路呢?”一个尖嘴猴腮的士兵对中队长说道。这句话提醒了他。于是,他便带着士兵,离开大路,朝小路走去。爬坡上埂,下坡下坎,走了好长一段路,都没有人家。大家的肚子早已饿的“呱呱”叫了,多么希望碰上一户人家。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一片果树林,真不错,是梨树,大个大个的梨子挂在树上。简直是天赐佳果。这些人,随手摘下梨子就吃,“好甜,好香。”大家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中队长,我们这顿早餐够味。”一个士兵得意地说道,递给中队长一个。
中队长拿起梨子,大口大口地吃,没有吃几口,一个大梨只剩下骨头了。
尖嘴猴腮的士兵,在中队长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独自一个人去了。不一会儿,他得意忘形地跑回来,在中队长的耳边窃窃私语。中队长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色:“兄弟们,我们要立大功了。立了大功,大家放假五天,举行大宴。”士兵听他这么一说,都露出了得意的神情。一声吆喝,大家都跟着中队长走了。尖嘴猴腮的士兵成了向导,在前面带路,他们沿着一条小溪前进。
原来,尖嘴猴腮的士兵,在前面遇到一个老者,这人把在前面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士兵。说在前面二三里路的地方,有几个人正在围着一个快要死的人。这个快要死的人像是个走访郎中,但他已经不省人事了。几个人就把他抬走了。这个老者只知道这些,把知道的情况完完整整地告诉尖嘴猴腮的士兵。他想,这病人一定是逃跑的**王文书了。便急急忙忙地跑回来,悄悄地告诉中队长。
他们走了一会儿,来到小王经过的一片小坝子。小溪对面的狗“汪汪汪”地叫起来。先是一只报信的狗,随后便是几只黑色的、黄色的、灰色的狗从屋里冲出来,望着对岸的行人,“汪汪汪”地大叫着。
中队长和士兵在尖嘴猴腮的士兵的引导下,继续朝前走。这家深山里的住家户,房屋是一座四合大院,由青砖碧瓦建筑而成。这小溪两岸都是稻田,水稻已经含苞抽蕙了。看这庄稼长得蛮不错的样子。这究竟是一户什么人家呢?中队长心里奇怪,他们又走了一会儿,按照老人说的地方,已经走到了。不错,这里有压倒乱草,还有血。中队长心里得意,寻到蛛丝马迹了,他们停止了前进。王文书,这人十有**是他。在附近搜查,凡是有人家户的,都要搜查。中队长和尖嘴猴腮的士兵,就坐在那里等待消息。日到中午了,三路士兵都有气无力地来到中队长身边:“报告中队长,我们连一户人家都没有看见。”
“中队长,我们搜了三户人家,都是穷得水都舀不上灶的。连一个男人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中队长,这山旮旮头,屙屎不生蛆,这山又是石块板板,那山又是光秃秃的。除了一些柏树、松树以外,啥子都没有。”
三路人马汇报完了,这使中队长很有些失望,脸上露出了不悦的神情,正要发尖嘴猴腮的士兵的脾气。尖嘴猴腮的士兵却先说道:“中队长,这穷山沟沟头,一般人家连肚子都填不饱,哪个还有闲精神去管别人。依我看,起初我们看见那个四合院的人家,倒不是一般的人家。说不定王文书会被他们弄去了。即使没有,中队长,我们的嘴总得吃点才行。腰包里,这个。”
“不说了。大家再回过头去找。”中队长命令道。大家又往回走,朝刚才那个大户人家走去。
几只狗又“汪汪汪”地狂叫起来。
来到这家人的大门口,狗叫得更加的厉害。这一伙人,都把短枪、长枪握在手里。一边对付扑来的恶狗,一边大声吆喝。屋里还没有人走出来。几只凶猛的狗毫不畏惧,朝这一伙人拼命地扑来。突然,一只黄毛大狗咬住了中队长的脚。“唉哟”一声,中队长倒在地上,脚上的鲜血流出来,浸红了裤子。尖嘴猴腮的士兵举起枪,“砰砰”两声,那只大黄狗惨叫两声,跑了两步,倒在地上不动了。其余的狗叫着跑了。
大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鹤发童颜,银须过胸的老者:“谁在外面放肆,大叫大喊的?”
尖嘴猴腮的士兵扶起队长,忙对老者说道:“老先生,你家的狗咬伤了我们中队长,快付汤药,要不,我们就不客气了。”
“你们到我这里来干啥子?”老者心平气和地说道。
“哼,装什么蒜!我们是县保警局的,追捕逃跑的**,听说你们一家收了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要是窝藏了**,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尖嘴猴腮的士兵威吓道。
“照你这么说,那个逃跑的**就一定在我家里了?”老者没有发气,仍然心平气和地说。
“当然啰。”
“哼,你还装啥子正经,**嫌疑犯就藏在你家里。”另一个棱眉鼓眼的家伙说道。
“你们闹个球啊,进去给我搜。”中队长一边呻吟着,一边怨恨道。
“嘿,且慢,我得先说清楚。要是你们搜不到你们所要找的人,怎么办?”老者还是心平气和地说。
“找不到又啷个,难道还要给你赔礼道歉不成?”中队长气哼哼地叫道。
正在这个时候,大院里又走出一个人来。这个人刚一走到大门口,大家只一眼,便惊得目瞪口呆。这是一位年方二八的绝代少女,真是天姿国色,举世无双。
“爹,别理他们,他们要想做啥子,就做啥子。”她微启朱唇,银铃般的声音吐了出来。
“玉凤,还是先讲明再说。”老者一点儿也没有生气地说。
中队长一伙人还犹豫不决的样子,想冲进去,又不敢轻意造次;要是不进去呢?又怕放跑了**分子。还在迟疑不安的时候,少女进去了。里面又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人来,看样子,像是管家。
“老爷,你就进去吧,外面的事,我来给他们说一说。”管家道。
“也好,也好。”老者说完走了。
管家问明了情况以后,说道:“长官,这不是一般人家,这是潘文华军长的岳父家。这老者是潘军长的岳父大人,是一位晚清的举人,别人都叫他余举人。你们看这门外的两根石柱上的天灯嘛。”
大家一听,有的伸舌头,有的脸色吓得苍白,真是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了,幸亏没有闯进去,不然的话,也真他妈的闯祸了。彼此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中队长听管家这么一说,本想进去搜一搜的念头也被打消了。于是对手下的人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有啥子不放心的呢?”
“长官和各位兄弟,进去喝杯茶再走。”管家显得很客气的样子。
“谢了,谢了。”中队长带着手下的士兵,忍着伤痛,饿着肚子,一瘸一瘸地走了。
“中队长,我们还是该进去看一看才是。”尖嘴猴腮的士兵说道。
“还看,还看个卵子。就是**分子在里面,你也不敢惹。袁局长、谢主任还能动潘军长一根小指头?国民党执政,他是军长;**执政,也少不了他的军长。”中队长气不打一处来地说。
大家没有得到半点的好处,还碰了一个软钉子,不安不逸地继续在山路上走着。
管家见这一伙人走远了。走到死了的黄狗面前,见地上有滩血。他走进大门,叫来两个长工,把死去的黄狗埋了。说道:“这狗死得也太惨了。”他把情况禀告了老者:“老爷,他们已经走了。”
“钱先生,你给所有的人打招呼,家里的事一概不得外扬。”余举人对管家说道。
“老爷,一切你放心就是了。你的洪恩,我一辈子也报答不尽啊!”
“爹,那个郎中的病很危险,又吐又泻。现在脉搏很微弱。”玉凤跑到余举人面前。
“钱先生,太医几时能够来?”余举人也有些焦急地问道。
“最迟不过申时。”管家说道。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长工带着一位年老的医生来了。
老医生给病人诊脉以后,对余举人和玉凤说道:“这病人的脉如葱管,属二十八怪脉象,外实内虚,要注意,症状危险。”说完,他处了一个方子,又从身上的口袋里取出丸药,“先服这个。”他还说:“这种病,是痢疾,重了容易死人。”
“老师,你一定要医好他。他好了,我们会好好酬谢你的。”玉凤急忙说。
太医临走前,还告诉了治痢疾的单方。长工急忙去找,又急忙去煎成药水,给病人服。
玉凤和爹爹看了病人服药以后,病情没有恶化,但只是没有上吐,还没有止住下泻。玉凤心里十分担心,已经是一天多的时间了,病人现在还口饭不进。她不能静心地睡觉,虽然有长工看护病人。她跑到厨娘那里好几次,厨娘按照她的意图办了。结果,病人还是一口东西也不想吃。
第二天,她亲自在病人的身边看护,给病人喂药,时时安慰,一直守了半天。
终于,病人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睁开了眼睛:“你,你是……。”他无力地问。
玉凤的脸上有了笑意。用汤勺一勺一勺地给他喂饭,他又等了一会儿,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你的病好了以后,我就告诉你。”玉凤莞尔一笑地说道。
经过两天多的精心治疗和护理,病人的病好多了。又过了两天,病人康复了。玉凤来到病人的身边:“先生,你的一切秘密,我全部都知道。你就是保警局追捕搜查的**在逃犯王文书。”她说道,但是,毫无恶意,粉红的瓜子脸上,笑盈盈的。
“那你怎么知道的?”小王十分严肃地说道,既成瓮中之鳖,只得做最不幸的打算。
余举人家乃是书香门第,玉凤是余举人的幺女,秉性聪明,天生丽质,才貌绝伦,是余举人的掌上明珠。玉凤生性豪爽开朗,却不失礼义。与潘军长之妾为异母姊妹。余举人有两个儿子都在外做官。身边只有玉凤,传之诗书,导之礼仪。她到成都去生活过,但是他觉得家乡的生活别有风趣,于是中学毕业后,就回家,准备来年再就学深造。四天前,她到镇上去,刚出门不久,就看见王文书瘫倒在地上。几个长工去护理,发现了地图和一支手枪。她立即叫长工把王文书抬回家,并且不准长工走漏风声。还没有动身,一个老者经过。他们没有理他。老者走后,他们便把王文书很快地抬回家。玉凤把情况告诉了父亲,余举人迟疑了一下,便和玉凤一起,同全家人七手八脚地给王文书治病。后来,县保警局的官兵就来了,要搜查。玉凤把情况详细地告诉了王文书,他深受感动。他振作了一下精神,对玉凤说:“余小姐,感谢你们父女俩的救命之恩。”
玉凤“哈哈哈”地朗笑道:“王先生,用不着了,将来你只要能想到在不幸的时候,是穷山沟里的一个弱女子救了你的一条命,那就够了。”她收敛笑容,变得严肃起来。
王文书又对余举人说了一些感激的话。余举人用手捋着长长的胡须道:“王先生,没有什么。你也放心,过两天,我派人送你到眉山。”
“王先生,我们这里不敢说万无一失,但是还可以说得上平安无事。”玉凤接过话说道。
过了两天,小王和玉凤,各自坐着一顶花轿,像一对新郎新娘出门一样,由几个轿夫抬着,在山间崎岖狭窄的小路上行走。王文书坐在花轿里,很不是滋味,心里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一样难受。他深感内疚,他实在对不起玉凤小姐,对不起余举人父女俩了。
玉凤呢?也有自己的心思:王先生才貌出众,举止文雅,言谈非凡。今日落难,明天高飞,像一只受伤的雄鹰。他将来会大有作为。少女的情窦初开。要是弄假成真,鸳鸯一对,那才——,嗯,她的脸热了,红了,像三月里盛开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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