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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多劫女子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变得十分好狡。

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山君”孙疆。

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

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

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

——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

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兴问罪之意。

两人冲突愈烈。

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

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

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

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

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

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感觉:

一是熟悉。

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

二是悚然。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

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湾”那儿,传来凄厉且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

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

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己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

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就变得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

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绊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便表明心迹。

“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

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

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

“为什么?”

“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至不让我接近你。”

“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

摇红这才明白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

花影绰绰。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

“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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