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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回忆是颗催泪弹〔6000+〕

沈乐君收回怒视李成玉的目光,直直的看向高高在上的安永辰,一字一字的说道,“我没有!”
“你说没有就没有了?”安永辰起身走过来,一双眸子里藏满了戏谑的笑意,“那干坏事的人会自己承认自己干坏事了吗?”

一旁的两个老执笔窃窃私语,“没想到看着沈执笔这么老实,原来还会干这样的事啊,不许泄露文书内容,那可是司归第一条呢!”

“嗯,我看她不会轻易承认的,恐怕就得用大刑了,刑部审犯人的本领那可是一绝!”

刘妮想张嘴为沈乐君解释些什么,嘴唇蠕动半天还是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如果沈乐君真的去了刑部,重刑之下必有冤狱,但如果那样的话,自己就再也不会被人怀疑了!

李成玉焦急的看着阴沉的安永辰,又看了一眼事不关己的刘妮,最后跺着脚说道,“乐君不是那样的人,可能是我们大家都猜错了!”

安永辰歪过脸来看向李成玉,“沈执笔不是那样的人,那李执笔是吗?”

乐君,乐君,她跟你很熟吗?叫的这么亲热!

“我?”李成玉被噎了一下,就在安永辰以为他没有话要说,准备转过脸时,李成玉大声说道,“沈执笔活泼善良,不会故意泄露文书的,就算有一两句也是无意识说出去的,被有心人听见也不无可能,属下愿为沈执笔担保!”

沈乐君不屑的瞥了李成玉一眼。

刘妮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说了两句情,但都是些没有水分的话,她才不会傻到跟沈乐君连坐呢!

“行了,念着沈执笔是新人的份上,这件事就到这,罚奉三个月,下次不得再犯,如果再犯,绝不轻饶!”安永辰最后说道。

得,白白被冤枉,还白干三个月,沈乐君郁闷的走出议事厅,向自己的屋子走去。

“沈执笔!”李成玉紧走两步,想追上沈乐君。

沈乐君听见李成玉的声音就烦,要不是他多的那一嘴,大家怎么会怀疑上她?沈乐君装作没听见,继续无精打采的走着。

刘妮走过来拉住了沈乐君的胳膊,“没事吗?就是罚奉而已,别往心里去,你知道那个时候我也不能多说什么的!”

“我知道。”沈乐君勉强笑了笑,这样的事大家躲还来不及了,刘妮能为她说两句话就算不错了,她跟她的交情又不深,能要求人家做什么!

“沈乐君!”李成玉小跑到二人的身前,微微有些喘息,“今天晚上咱们三聚一聚吧,我做东,就是三个月的月奉而已,没事,我请你吃三个月的早饭!”

沈乐君轻哼了一声,从李成玉的侧面绕了过去。

李成玉又赶紧追上沈乐君,“沈姑娘,对不起啊,我不是诚心在大厅里说你的,我就是顺嘴这么一说,没想到别人就当真了!”

“李成玉你离我远点,猫哭耗子假慈悲!”沈乐君伸手指着李成玉的鼻尖吼道,然后气冲冲的加快了脚步。

李成玉还要再追,刘妮伸手拦住了他,“李公子,乐君正在气头上,你还是别去碰钉子了,过几天她消消气就好了!”

通政使司的门口,安永辰装作巡视,来回的走来走去,他远远的看见沈乐君走过来,刚要迎上前,门口停下了一辆豪华的马车。

安永辰转过身看去,很快马车的帘子被人撩开,公孙紫鹃一身华丽的蓝紫色落地长裙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我还说得让人进去通报呢,没想到你出来迎我了?”公孙紫鹃笑意盈盈的走向安永辰。

安永辰这才猛的想起,下朝时,公孙紫鹃跟他说了一声,晚上柳尚书过寿宴,公孙紫鹃顺路接着安永辰一同前去。

“柳尚书的请柬上写的不是申时吗?怎么这么早就去?”安永辰淡笑着问道。

公孙紫鹃作为去年的状元娘,能力出众,才智过人,年纪轻轻就被圣上封为二品的礼部侍郎,当然,这个二品的官衔里面有多少是看了丞相公孙良的面子,就只有圣上一个人知晓了!

“我闲着也是没事,正好提前过来了,想看看你有没有空,随我去一趟琳琅坊,我看上两对耳环,都很好看,想让你帮我挑一挑!”公孙紫鹃走过来挽住了安永辰的手臂,“你没有那么忙吧?”

二人说话之际,沈乐君等人已经到了通政使司的门口,她淡淡的撇了一眼在一旁拉拉扯扯的二人,随着其他人敷衍的喊了声安大人,公孙大人,然后出了大门,向最近的道口拐去。

李成玉在后面追着她,“哎,沈姑娘,你怎么从那拐了?这样走不是绕远了吗?”

沈乐君连理李成玉的心思都没有,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些堵的难受,脚下的步子更加快了几分。

公孙紫鹃又拉了安永辰的胳膊一下,他才回过神,收回注视沈乐君背影的视线。

“你怎么了,看什么呢,这么出神?”公孙紫鹃向安永辰看的方向望了望,除了一帮收工的下属,没有别人啊,还都是男的,唯一一个女的,还穿戴的那样寒酸,一副穷乡里出来的土鸡样!

“哦,没什么,咱们走吧!”安永辰略微笑了笑,向公孙紫鹃的马车走去。

公孙紫鹃刚下来时是跳下来的,小厮没来的及放马镫,安永辰拽着马车的门槛,一个使劲,还没等登上马车,眉头就猛的皱了起来。

“怎么?上次伤的胸口还没好吗?”公孙紫鹃立即上前,伸手扶住了安永辰的胳膊。

“哪有那么容易好的,外面的伤口好了,太医说里面的伤口得经历一个夏天才能痊愈!”

“想也是,那么长的一道刀口,恢复的一点事也没有怎么也得些日子,你要是身体还不舒服,别逞强,圣上不会不通情理的!”公孙紫鹃劝道。

“没事,我平常注意一点就行,窝在家里太无聊了!”安永辰笑了笑,将话题引开。

刘妮在二位大人身边走过时,尽量露出得体的笑容,但安永辰和公孙紫鹃谁也没看她一眼,刘妮有些尴尬,有些失落。

那位公孙大人就是去年的状元,刘妮见过她去年游街,当时公孙紫鹃就是一席大红裙衫,胸系红花,意气风发的样子,天之骄子也不过如此吧!

今天公孙紫鹃一身落地长裙,更多了几分妩媚,肌肤吹弹可破,发黑如墨,雍容华贵的像是一朵最尊贵的牡丹。

安大人一身苍青色官袍,身姿挺拔迎风而立,气质高华,风骏雅洁,神圣的让人不敢直视。

他们两个站在一起才是真正的郎才女貌,似乎只有对方才能配的上自己。

而刘妮她自己呢,曾经还想拿那喇叭花自怜,其实跟人家比起来,她不过是上不得台面的狗尾巴草罢了,穿的是九品的官袍,戴的是廉价的首饰,就连平日里用的胭脂水粉也都是在大街上买的最便宜的,跟人家怎么比?

刘妮直接回了租房的小院,从床铺低下拿出自己的包袱,打开后里面是她一直没花的十个金元宝。

刘妮仔细检查了一遍这个十个金钉子,确定没有特殊记号了才放心的将两个踹在兜里,其他的八个走出院子,找准了一个旮旯处,将他们包好埋进了土里,然后又将花盆搬了过来,这样就算来人搜查也是搜查不出来的。

做好这些,刘妮洗干净手,换了身她最好的衣服,出门直接奔着卖首饰和胭脂水粉的店铺而去。

沈乐君坐在院子门口的小板凳上,依着墙看着天空的晚霞出神。

她最初对夫君的幻想就是安永辰,嫁进安家也是以为嫁给了安永辰,但知道自己是冲喜的媳妇后,她对安永辰的态度改观了,有些怕,有些厌恶。

从什么时候对他的感觉不一样了?沈乐君恍惚的想,是从在后院池塘边的小亭子里,安永辰送给她中秋节礼物?还是从在白云山的亭子里,他对自己讲他们兄弟两小时候的事?还是在草原上自己对他的依赖?

说好了要重新生活,说好了要脱离安家,为什么看着曾经那么熟悉的一张脸对自己视若无睹,心里竟是如此的难受?

厢房里,莫文莫武担忧的看着沈乐君,不知主子为什么这幅忧郁的神情,更不知该怎么去劝。

沈乐君忽然站起身,匆匆忙忙的走进东屋,然后从梳妆台上的暗格里拿出那支金丝楠木琉璃发簪,那紫色的琉璃依旧优雅的散发着淡淡的光晕,明澈透亮的颜色像是将清泉拘在里面一般,美的让人晕眩。

“永泰,为什么你不在了,什么都不一样了?”沈乐君轻轻的摩挲着发簪的金丝楠木柄,上面的花纹是安永泰当初一下下用锋利的寒铁匕首刻上去的,仔细看有些部位的花纹不那么完美,隐隐还能看出雕刻的痕迹。

正是这样的花纹,才能感觉到安永泰的用心,沈乐君含着泪轻轻的用脸颊蹭着那发簪的木柄,仿佛能感受到安永泰微带着茧子的手的温度。

“永泰,永泰,你能感受到吗?我想你了!”两行清泪流下,沈乐君哽咽道,“如果你能感受到,就来入我的梦吧,我真的好想你!”

沈乐君蜷缩在床上,将被子蒙的高高的,全身蜷缩成一个团,手里拿着琉璃簪放在胸口的位置,闭着眼睛忍不住的流泪,直到枕头上阴湿了一大片,直到她哭的累了,才沉沉睡去。

安永泰也就是君与坐在千里之外的松福港的一个小茶馆内,面前放着一壶上好的雨前龙井,身边的窗子开的大大的,湿漉漉的风从窗子那吹进来。

十一月的天气,松福港并不十分冷,许多的植物还继续葱郁着,小茶馆窗户外就移栽了不少的翠竹,十一月的天气,那竹叶依然绿的娇俏。

安永泰伸手摘了两片竹叶,用拇指轻轻的擦去竹叶上的浮土,接着将两片叶子叠在一起,放在嘴边吹着不知名的曲调。

悠扬的小调像是一阵旋风,将窗外残留的绿色送进了屋里,让本来客人就不多的小茶馆静的更厉害了。

王美涵算账的动作停了下来,听着悠扬的小调微微出神。

直到一曲作罢,屋里又开始了有谈话聊天的声音。

王美涵亲自泡了一壶桔花茶,提着走到君与这一桌,站在桌边微微笑了一下。

“大人要不要尝一尝这桔花茶?秋凉了,正是喝桔花的时候!”

“好啊,那就尝尝老板娘的手艺了!”安永泰嘴角微微勾起,他虽然没有专注过谁,但周围人的一言一行都印在脑海里,包括王美涵亲自泡茶。

“让大人见笑了,还是不要嫌弃我拙手笨脚的好!”王美涵拿过安永泰的茶杯,将茶杯里剩下的茶水倒在窗外,接着从新倒上新泡的桔花茶。

“我说这竹怎么长的这般好,原来是日夜都能喝到老板娘的好茶啊!”安永泰侧头看向那长势颇好的竹子。

“大人又说笑了!”王美涵抿嘴笑了笑。

“老板娘不尝一尝吗?”君与抬手抿了一口桔花茶,桔花清新的香味沁人心脾,喝了一小口,嘴里就余下桔花特有的淡淡清香。

王美涵平日里无论对客人还是对松福港的县令,向来不假辞色,现在君与的一句话,她就走到对面的位置上,拿起一个空杯子,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王美涵喝了一口后,将茶杯放在桌子上,看向正在专心赏竹的君与说道,“大人刚才吹的曲子很好听!”

“是吗?瞎吹的。”君与收回看着窗外的视线,慢慢转过头看向王美涵。

王美涵长的的确很美,唇红齿白,娇艳的眸子会说话一般,不愧是自己曾经的青梅竹马!

“我曾经认识一个故人,他会用柳叶吹曲子,吹的也很好听!”王美涵慢慢低下了头,眸子里带着淡淡忧伤。

“哦?是吗?”君与问了一句,不再接话,伸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桔花茶。

“大人可会吹送别?”王美涵突然问道。

“送别?”君与先是证了一下,这个名字很熟悉,接着一个曲调跃入了脑海里,不等他再问,对面的王美涵已经清唱起了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王美涵唱到一半,君与就拿起桌子上的竹叶跟着吹起了送别的调子。

一曲作罢,君与放下竹叶,再抬头,王美涵已经哭的梨花带雨了。

“老板娘怎么哭了?”君与有些不解,“是在下吹的太难听了,老板娘被吓哭了吗?”

王美涵噗嗤笑了出来,伸手抹了一下脸颊上的泪,“大人就会说笑,大人的曲子每个音节都在点上,要说你吹的不好,恐怕这世界上没有比大人吹的更好的了!”

“没想到我还有这个才能啊,明天没有饭吃了,可以上街吹曲乞讨了!”君与打趣道。

王美涵象征性的笑了一下,然后视线定在桌子上的一角,轻声说道,“我原来有个青梅竹马,就是刚才跟你提的那个会吹曲的朋友,他在边疆时,我经常去看他,我们两会一起去骑马,一起去看日出日落,一起烤肉吃,当野花盛开时,他就会背着我在野坡上的花海里跑!”

“你见过成片成片的野桔花吗?”王美涵突然问道,不等君与回答,她继续说道,“我见过,是我这个朋友带我去的,金黄色的海洋一般,比夕阳还要美,淡淡的花香随着微风拂在脸上,甚至会让人有错觉,已经到了仙境,而我就是他的仙子,他一个人的仙子!”

“你很爱他?”君与颇感兴趣的看着王美涵问道。

“是,我很爱他,他就是我的一切,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做,我愿意用我拥有的一切东西换和他长相厮守!”王美涵急切的说道,说完最后一句话又顿了一下,接着眼神暗淡下来,“但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为什么分开?”君与追问道。

“为什么?”王美涵仰起头,泪水还是从眼角滑落,“因为我的家人阻拦,因为我们有缘无分,因为另一个女人的介入!”

“另一个女人的介入?他很爱那个女人,所以才不要你的吗?”君与猜测着问道。

“不是,当然不是!”王美涵几乎是立即大声吼道,“那个女人是家里给他安排冲喜的,冲喜你懂不懂?就是用钱买来,没有感情的!”

君与的表情顿住,有些同情面前的女人了。

王美涵也发现了自己反应激烈,深吸一口气,才慢慢的解释道,“对不起,我失态了!”

君与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微微勾起,摇了摇头。

“永泰是一个特别负责的人,他既然娶了那个女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他都要尽他作为夫君的义务!”王美涵解释道。

君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抬头看了一眼茶馆里稀稀落落的人问道,“茶馆的生意怎么样?”

“还行,毕竟喝茶不能当饭吃,也就是现在这个状态了,不能跟日日爆满的饭店比!”王美涵静静的坐在哪里,恬静的笑着,跟刚才激烈争辩时判若两人。

爱情果然是会令人疯狂的,君与感叹着,接着问道,“那要不要我投资帮你开个饭店啊?就像松福港泾河边那个悦来客栈一般?”

悦来客栈是松福港最大的客栈,它建在河边,河道上商船来来去去,几乎承载了松福港一大半的客流量,每日客人爆满,好多后来的客人还要和其他人拼桌。

王美涵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样挺好的,每日结余剩下的银子够我和店里两个小伙计吃饭的就好!”

君与点了点头,不再劝说。

窗外一阵暖风吹过,远处的枫树沙沙作响,窗边的绿竹枝叶摇曳,将带着清新气味的风送进茶馆来,吹动着发丝,深吸一口气,洗涤着内心的各种*,净化了身上浓浓的血腥味,再睁开眼,仿佛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

这个有些冷清的茶馆,挺好!

刘妮再休沐时,将准备好的一车东西搬进租来的马车里,家里的每个人她都买了礼物,上好的白面和精米更是满满的两大袋子,每个弟弟都有一身新衣裳。

家里有六个弟弟,刘妮却是准备了七身衣服,她总是这样,事情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忘不了被她爹娘卖走的小八弟。

那一年宁县闹旱灾,地里颗粒无收,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她娘抱着小八一夜没有合眼,轻轻的拍着小八的后背给他哼唱着乡下哄孩子睡觉时唱的小调,就算孩子睡熟了也不舍得放下。

天亮时,她爹就从外面领来一个中年的男人。

她娘将提前做好的新衣服给小八穿上,临走前又给四岁的老儿子蒸了一个参水的鸡蛋羹。

那是她们家唯一的一只母鸡下的蛋,平日里她娘都是不让吃的,攒十个就能去地主家换两票黑面。

其他的几个弟弟都在旁边看着小八吃着鸡蛋羹,小八的小手用勺歪着鸡蛋羹递给最小的哥哥,含糊不清的说道,“七得得,你也吃吧!”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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