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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一百一十天。
崔善算了算时间,竟已错过了双11——去年这时候可是疯狂打折网购呢,而今却被关在空中花园坐牢。

可她时常又会怀疑——我真的是个杀人犯?

脑袋像被油炸般疼痛,不想把所有秘密暴露在X面前,说不定这个变态会半夜爬下来,把自己强奸再杀死的。

不过,X通过航模送来了一本书,满足了崔善的要求。

封面上印着纤细的书名《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边缘毛糙而发黄,似乎常被人翻看。菲茨杰拉德是谁?翻开第一章,她默念出几行字——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崔善只知道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从来就没拥有过多少优势,除了脸。

惘然合上书本,回想这辈子看过所有的书……南明高中图书馆,灵异传说的阁楼上,容老师给她推荐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因为,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给的书,她看得特别认真仔细,还难得做了读书笔记。印象至深的情节,莫过于邓蒂斯的越狱成功——当她在空中监狱,绞尽脑汁想了一百多天,各种办法都尝试过,却骤然开窍了。

清晨,崔善并没有如往常那样醒来,而是继续躺在墙角下。X的航模降落,她也没去拿食物,仿佛熟睡不醒。小直升飞机的叶片不断转动,时而飞起时而降临,甚至停到她的被子上,想要把她弄醒过来,但她一动不动宛如尸体。

幸好背朝着外边,确信X看不到她的脸,还可以睁睁眼睛咬咬嘴唇。等待了一两个钟头,航模把食物扔在地上,独自起飞离开庭院。

整个白天,始终保持这个姿势,感觉身体越发僵硬,下半身都已麻木,血管里爬满小虫。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对面望远镜背后的眼睛,一定也是如此怀疑。

X会为此而抓狂的!

崔善耐心地等到深夜,她明白不能轻举妄动,随时随地有眼睛注视她,不仅是遥远的对面窗户,也包括这四堵墙壁。

后半夜,听到什么声音,虽不敢抬头往上看,但有人抓着绳子从南侧墙头降落。

X来了,她的耳朵贴着干草堆,任何震动都能感觉到。

他沉默着靠近崔善,呼吸热热地喷到耳鬓边。然而,X没有触摸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她是一具尸体——难道他才有恋尸癖?

不能再等了,天知道X会有什么危险举动,比如奸尸之类的。崔善压在身下的右手,早已抓紧一枝坚硬的细树枝,藏在厚厚的被子底下,可以轻易刺入泥土,当然也能刺破肉体。

四分之一秒,利器戳入X的胸口。

就像从前无聊时用圆珠笔刺穿作业本,手指虽已麻木,依旧感到阻力的瞬间,某种清脆之声,几乎没有一滴血溅出。

凌晨时分,无法看清X的脸,只有一团模糊的影子,他没有尖叫,沉闷的喘息都不曾有,只是往后退了几步。

该死的,她没有抓住树枝,这把杀人的武器,不知道有没有刺穿X的心脏?他的胸口插着锋利的树枝,好似被弓箭射中的士兵。

杀了他——这是崔善逃出去的唯一希望。

她狂怒地大喊起来,冲向X颤抖的黑影,没想到他竟抓住树枝,把插在体外的部分硬生生折断,还剩下一截留在胸腔之中。

这下崔善成了赤手空拳,再也不敢靠近这个男人。

X没死,他很愤怒,会杀了崔善吗?

她恐惧地跌倒在地,蜷缩到石榴树丛中,哭喊着求饶:“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简直扯淡,这种话连自己都不信。

等待中的惩罚却没有到来,一分钟过去,崔善抬头瞄了眼空中花园,期待能看到一具男人的尸体,或是躺在地上的痛苦身躯。

X消失了。

崔善到处寻找那个男人,难道是刚才低头之时,X顺着绳子爬了回去?费力地仰望南侧高墙,只剩下黎明前黑漆漆的夜空。

“喂!你在哪里?你下来把我杀了吧!求求你了!王八蛋!”

她确信X可以听到,除非刚才穿越去了异时空。

沉默几分钟,什么东西从天空掉下来,直接砸到崔善的脑袋上。

靠!

小心地从地上捡起,发现是X的录音笔——他还没走,想让她说下去?太疯狂了吧?

录音笔里有他急促而艰难的声音:“你杀过人?请把你杀人的过程告诉我!”

崔善蹲在地上,摸到一两滴新鲜血迹。X的血,年轻男人的气味,很干净,没有烟草味。

于是,她机械地对着录音笔说——

小时候,只要我喜欢某样东西,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就一定会得到。妈妈最讨厌薄荷味道,但电视里天天放广告,许多同学都在吃那款薄荷口香糖。我总是逼着妈妈买,当她终有一天拒绝,我就从她的钱包里偷了几块钱,悄悄去街边买了吃。

春天,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认真的。

他说我是个可怕的女人。而我问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妻子?

五年前,当他在事业低谷期,程丽君的父亲帮他渡过难关,妻子只比他小两岁,很多人都以为他们同龄。他辞去了律师的工作,帮助经营程丽君的家族企业。刚结婚那两年,他们一直想要孩子,却因为她的问题而要不上。开始,他总是回避这个问题,经我几番追问才回答——输卵管阻塞。

林子粹说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怎么能跟我说这些,这是她的隐私,对不起她。

身为女人,我很同情她,真的!

后来,发生了那场空难——林子粹劝妻子不要去认尸,可她偏偏不相信父母已双亡,一定要飞过去亲眼辨认。她在停尸房看到残缺不全的尸块,依稀分辨出两个人的模样。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可怕,现场还有许多更惨的尸体,有的被烧焦了,有的露出了内脏,扭曲成孩子般的大小,林子粹当时就呕吐了……

我单纯地想起了被爸爸杀死的小白。

原本,程丽君的性格就怪异,何况生不出孩子的毛病,再加上如此强烈的刺激,很快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如果不吃安眠药,就会在凌晨处于癫狂状态。幸好家里房间多,林子粹快两年没跟她睡过一张床。她的脾气越来越坏,几乎不再跟他说话,而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是当年大学同宿舍的三个闺蜜。

我怜悯地摸着林子粹下巴微微冒起的胡茬儿,直接说出他的命门——他不能离婚,否则就会一无所有,因为所有财产,都在妻子的上市公司名下。

林子粹的脸色一变,立即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准备要走。我从背后抱住他,乞求不要离开。我知道贫穷是什么滋味,我也不想再回到那样的生活里去,永远都不想。

这句话让他突然转身,胡茬儿将我的眉心刺痛:小善,其实,我和你都是同样的人。

同样的人才会走到一起,命中注定。

他的眼泪打湿我的肩膀,我也咬着他的耳朵说话,仿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有人在偷听。

我要他成为我的丈夫,至于他现在的妻子,交给我来解决吧。

怎么做?林子粹恐惧地从我怀中退出。

既然,程丽君有严重的抑郁症,长期生活在痛苦中,这是常人无法理解,更难以忍受的——她说过想死吗?

面对这样致命的问题,他的嘴唇在发抖。抑郁症不是有自杀倾向吗?林子粹承认了,一年前,妻子在家里的浴缸中放满热水,割腕自杀……在她断掉最后一口气之前,正好有个同为家庭主妇的闺蜜来看她,才救了她一条命。

我问她现在还想死吗?林子粹犹豫片刻后点头。

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让她受折磨般地活在这个世上,不是一件更残忍的事吗?也许……请不要害怕,我们这么做,也不过是帮她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看着窗玻璃照出自己的脸,白皙的皮肤竟然像圣母,简直头上要发出光环了——所以,这不能算杀人,不是吗?

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自认为反而在救人。把一个女人从煎熬中解救出来,让她没有痛苦地离去,同时也让她的丈夫得到自由,简直是个拯救者!他说还不够了解我。是啊,我也不够了解我自己。

他劝我清醒一下吧,就当刚才那些话,全是无聊的玩笑。

而我勾在他身上,抓紧他冰冷的手,放到我的肚子上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他是个聪明男人,手指都颤抖了。

没错,我怀孕了!

从这一刻起,我们开始酝酿杀死他妻子的计划。

其实,我之所以想要杀了程丽君,还有个林子粹所不知道的原因——我怀疑我妈妈的死,虽是工作中的意外,却可能遭受了性格怪异的女主人虐待,她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反复设计各种方案,甚至在卧室模拟血流遍地的情景,我用鸡血来代替人血,再艰难地用拖把与毛巾擦干净,以免警察发现蛛丝马迹。不过,这种暴力行凶的风险太大,万一失手连自己性命都堪忧,希区柯克的杀妻电影《电话谋杀案》,结果凶手反而被女人勒死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几乎不见到一滴血,让人误以为她是自杀的。

林子粹说妻子每晚十二点准时睡觉,会吃大剂量安眠药——我不是没想过在药里动手脚,但长期服用安眠药的人自然很小心,吃错药的可能性极低,如果硬往她嘴巴里塞,即便成功也会留下痕迹。

但是,在她吃药睡着以后,据说是打雷都惊不醒的,直到次日天明八点自然醒。

若不能入口,则只能入血——五月的一天,我们在海滩的夕阳下散步,林子粹突然冒出一句。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的侧脸,追问他刚才说了什么。

而他茫然地耸肩,我没有继续问下去,却在心里反复地思量——入血?

忽然,我看着一大团燃烧的落日,挽住他的胳膊,凑近他的脸,几乎紧贴在一起,抬起手机自拍了一张。

看着手机屏幕里我俩的自拍照,他的表情却有些尴尬,当我说要把照片删了,他却摇摇头就说给我留个纪念。

这是我和林子粹唯一的合影。

眼看着斜阳把海水染成血色,我们两个在沙滩留下的脚印,转眼被海浪淹没冲刷,我却想到了注射杀人。

虽然,这种方法罕见而麻烦,却干净利落而毫不痛苦,许多自杀案例都有过。对于长期患病打针吃药的人来说,或许早就习以为常。

两周后,我提出计划——利用针筒和致死剂量的药物,趁他妻子在凌晨熟睡,潜入卧室肌肉注射,几分钟就能杀死一个人,伪装成自杀。法医虽会检测出死者体内有安眠药,但许多自杀者为了确保成功,也为了减少死亡时的痛苦,往往同时也会服用安眠药。

林子粹却担心,妻子死后,他将继承遗产,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警方首先会怀疑他。

看着林子粹阴沉的面色,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牙齿间的战栗声,仿佛他已被戴上手铐,随着囚车押往刑场执行死刑——同样也是注射。

必须要有不在现场证明!

但这个太难了!我不可能为他作证,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否则……

沉默半晌,屋里安静得能听到心跳声,我突然抱紧他,咬着耳朵说——我去杀人!

我真的在“咬”,牙齿几乎要把他的耳廓撕下来,他惊慌地将我推开,捂着耳朵说:小心!别留下伤痕!

杀人那天,他可以去外地开会,跟许多人在一起,保证有绝对的不在现场证明,而我去他家杀人!

他把我推开,就要穿鞋往外走,我拽紧他的胳膊,触摸他故意不戴婚戒的左手无名指。

林子粹说不能让我为他冒险犯下杀人罪。但我不怕。他说自己怕得要命。

豁出去了,我板下面孔说:我以前杀过人的。

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他会不会对我充满恐惧,再也不敢躺在我身边,害怕哪天我就把他给杀了?

杀人不是开玩笑。

眼前闪过七岁那年,老宅的天井里,小白被爸爸砸到墙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的画面。回头看着窗外的天井,墙头伸出茂密的夹竹桃,似乎也渗透出莫名的血来。

我茫然地倒在地板上,伸开四肢面对着天花板,一如此刻我面对着楼顶上荒芜的天空。

六月,杀妻计划实施。

先购买几支训练用的针筒,又从护士学校弄到一本专业教科书。我故意淋雨着凉感冒,把病情说得很重,专挑男医生撒娇发嗲,让他给我开药打针。我在注射室坐很长时间,打屁股的自然不能看,但仔细观察手臂上的肌肉注射——这才是我准备杀人的方式。

不过,别人给你扎针,跟自己给自己扎针,针孔的部位与角度完全不同。于是,连续两个星期,我在家反复训练用针筒扎自己的上臂,代价是难以忍受的疼痛,以及一个月不能穿无袖的衣服。

我去过他家踩点,悄悄躲藏在角落,把进入别墅区的路线,包括怎样打开房门都熟记于胸。他给我画了家里的草图,告诉我哪些东西不能碰,如何最快地找到卧室,以免在七八个房间中迷路。

那个凉爽的午后,隔着茂密的树丛,我远远看到四个女人,坐在别墅花园里喝茶。她们的年龄都相仿,看起来都像是家庭主妇,看起来穿着体面生活优渥,戴着金银首饰,身边放着LV或爱玛仕的包。

反复辨认过程丽君的照片,我一眼认出了她——虽然她才是主人,却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随意地绾着头发,穿着丝绸睡袍,看起来有些虚弱,目光散淡地仰望天空。她也不算丑,中人之姿罢了,若非上市公司的女继承人,林子粹怎么可能成为她的丈夫?

另外三个女人,有个明显是产后发胖,面孔有些浮肿。还有个看起来过分显老,烫着一头方便面似的短发。只有一个尚显年轻,保养得有些光彩,像个美少妇。

她们在说什么隐秘的话题?反正林子粹也不在家。程丽君的神色有些慌张,不慎打翻了一个茶杯。

虽然,我有着比她们年轻迷人的种种优越感,但更自卑——她比我有钱,有钱得多,她的钱也来自男人,但是她的父亲。

还有嫉妒。

她是他的妻子,而我算是什么?女朋友?情妇?小三?姘头?

对不起,杀了你,这一切都会解决,他是我的,而你的——也是我的。

杀你的时间,定在了6月22日,凌晨一点,这天也是我的生日。

提前一周,我才去购买真正的杀人工具。

早已做了充分准备,耗在网上查看各种药理学与毒理学论文,甚至去了几趟科技文献的图书馆。药店里可以买到两种非处方的注射药剂,分别是治疗皮肤病与妇科病的,但如果把这两种药混合使用,并且剂量翻倍的话,即能迅速致人死亡。

我总共跑了三家药店,购买齐了普通的一次性针筒、两种不同的注射药剂——每一样都要了发票,这在计划里是非常重要的。

全程我戴着口罩与墨镜,根据林子粹提供的妻子近照,穿着与她相同的一套衣服,把自己弄成类似发型——出门前照着镜子,简直就是那个女人翻版,我们的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我可以叫你一声姐姐吗?

为什么这样做?自然为了迷惑药店职员,让人觉得来买药和针筒的是程丽君本人。而在同一时刻,林子粹正载着妻子行驶在高架上,无人能证明她不在药店。

再过七天,我就要杀死镜子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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