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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还乡

我死死地盯着同伴,良久之后才问出来一声:“你是谁?”
同伴回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我是谁?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看着他的脸,精神在这一瞬间有些恍惚,我忽然记起来了,这个同伴,似乎是我的老乡,确切的说,是我的邻居,没准还是什么远房亲戚。

我们俩年纪相差不大,是一块来到战场的。想不到一天不到,就阴阳相隔了。此情此景,真的是令人唏嘘。

我的尸体被背起来了,我的魂魄跟在他身后。

老乡一边走,一边感慨:“要是不背你,我就可以捡一副铠甲了,真倒霉。”

士兵的生命就像是稻草,但是士兵自己不这么看。于是我这棵枯死的草被带到了军营里边。

队长说,军营里面不许放尸体。让老乡把我烧了,随便捡几块骨头揣在兜里就算了。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老乡很想带我回去,但是他也不敢违抗军令,不然的话,明天他也会变成尸体。

于是他在荒野中燃起来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将我的尸体吞没了。

在电视上,我经常可以看到火葬。火很大,烧得很旺。但是在现实中我才发现,其实尸体很不容易烧。

先是发出烧猪毛一样的臭味,然后是焦味。火已经灭了一半,尸体只是变得焦了一点,黑了一点而已。

老乡无奈,又去捡了一些枯柴,放在尸体上面。火重新燃烧起来了,然后我的尸体散发出来了一点香味。很像是烤肉的味道。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就是烤肉吗?

味道引来了人多袍泽弟兄,他们流着哈喇子跑过来,发现火里面烧得是人之后,就晦气的啐了一口,失望的走了。

老乡一边加柴一边感慨,说我挺幸运的,想好现在军中粮草充足,不然的话,士兵们看到我的肉,未必能耐得住饥饿。

战场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你说它军纪严明,它确实很严明。令旗一挥,有进无退,哪怕进一步是死亡。但是与此同时,它又泯灭了人伦,士兵什么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抢劫,吃肉……人都要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还遵守什么狗屁的道德?

老乡絮絮叨叨的,和火中的我聊着天。夜已经深了,我也烧得差不多了。

老乡找来一根树枝,在木灰里面拨了拨,找出来两块骨头。我也不知道这是那一部分。

总之,他把这两块骨头用一块白布包起来,贴身捆在腰间,至于剩下的部分,就混着草灰挖坑埋了。

来年这一块土地上的杂草,一定长得很茂盛。

做完这些的时候,已经快要天亮了。老乡叹了口气,嘟囔着说:“希望明天不要太困啊,不然恍恍惚惚的,让人一枪扎死了,那就太倒霉了。”

可惜,老乡并没有等到天亮。早饭的时候,敌军来袭营了。战马奔驰,长刀挥舞,踹翻了营帐和铁锅。

老乡看着那一锅饭,感觉很可惜。然后他拿起长枪来,杀了最近的一个士兵。

这一次,他如有神助,勇不可当,一脸杀了五个人。但是在战场上记住一个规矩:你是生是死,要看概率。

他的运气就很不好,有一个敌军,正好提着枪扎了过来。而他的枪恰好好在别人胸口上。

于是他只能用身体挨了这一下,顿时就被扎了一个透明窟窿。

老乡也倒下了。毫无疑问,他死了。

幸好,老乡的朋友发现了他,把他的尸体带回去了。像是烧我一样,他也被人烧了。

我们俩都变成了白布裹着的一个包袱。上面写着各自的姓名和籍贯,然后背在了陌生人的背上。

到后来,我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人背我们。总之,每换一次,都会多一个包袱,这说明,又死了一个人。

大战终于结束了。我们是得胜的那一方。我听人说,隐王犒赏三军,每个士兵都分到了半瓶酒,一大碗米饭。美美的享受了一番之后,就被打发回家了。

解甲归田,并不是真正过上太平日子。

现在暂时不需要打仗了,我们就得种地。等需要的时候,就扔下出头,抓起长矛向前冲。

总之,几经辗转,我的骨头终于回家了。门前的那颗歪脖子树,已经长得很粗了,如果把它砍掉,数数年轮,我会发现已经过去了十年。

十年过去了,我家还是原样。只不过更加破败了一点。

唉,没办法,唯一的男人去打仗了,能勉强吃饱饭就不错了,哪有余力再盖房子?

我媳妇出来了,只是十年不见而已,她的头上已经生出来白发。媳妇找了几件我的旧衣服,将我的骨头裹起来,请了几个人,把我葬在了祖坟里面。

可怜呀,我连一口棺材都没有,几件衣服就打发了。

不过没关系,能有一件衣服也算是不错了。人既然已经死了,就不要要求太多。棺材再金贵,那又有什么用?

那天傍晚,媳妇在我坟头上垂泪。我这才知道,我的女儿已经嫁人了,这很好,很不错。

对方给了一些聘礼。聘礼不多,却足够我儿子一转手,去迎娶另一家姑娘。

可惜我儿子运气不好,刚刚成亲,就被拉去当兵了。那媳妇可不是什么三贞九烈的人,把家里的细软收拾了一下,跑回娘家去了。

一个月不到,又嫁了另一个男人。当然,也收了一份聘礼……

儿子已经很多年没有消息了。也不知道是否还在人世,我叹了口气,忽然觉得我不该关心这个,我已经死了,干嘛还要为活人操心?

我在坟茔中孤零零的躺着,这些年我一直试图弄清楚,我到底在什么地方。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我好像在找我的肉身,可是……我的肉身不是已经被烧了吗?

忽然,我听到一阵歌声,从远处传来,一直传到我的耳朵里。歌声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然后,我看到了葬礼。有一些伤了的士兵,抬着一些死了的士兵。当然,更多的士兵没有身体了,只有两块遗骨。

他们缓缓地走到我坟茔旁边,然后开始挖土。

转眼之间,一个坟坑就挖好了,然后他们将一个年轻人的身体埋了下去。

他很面熟,但是我不认识。

等到木头刻的墓碑竖起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是我的儿子。

他也已经战死了。

看来我老颜家的香火是彻底的断了。我欲哭无泪,随后又觉得,我有什么好哭的?我已经死了,干嘛还要操心这个?

香火断了就断了吧。来生我要投胎到李财主家,据说他们家天天吃肉。

哎……我上次闻到肉味是什么时候来着?好像是烧我自己的时候。

有句话叫心想事成,我有点相信这四个字了。因为我刚刚想起李财主不久,我就看见他了。

他手里牵着一头耕牛,耕牛后边跟着我媳妇。

李财主一双眼睛,在她身上打量来,打量去的。

过了一会,他嘿嘿一笑,说道:“我这头牛,可是咱们乡里最好的了。懂事,能吃苦,你用它干活,不费劲,省心。”

媳妇连连点头。

李财主把缰绳递给媳妇:“我不收租,你随便用。”

媳妇受宠若惊。

李财主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要我说,你一个寡妇,又死了儿子,实在可怜。你搬到我们家去怎么样?好吃好喝的养着你……”

我一听这话,怒从心头起,大喝一声,从坟墓中冲了出来。

周围的鬼魂都劝我,说道:“兄弟,算了。咱们都死了,还操心活人的事干嘛?”

我回头,看见自家坟头上绿草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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