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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老瞎子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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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

回到家中,公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埋在灶里的熊掌给挖出来。【愛↑去△小↓說△網w qu 】

熊掌上用火山泥包裹,被炭火烤的炙热,一不小心碰到,烫得他直叫。

火山泥已经被炭火烤得发白,轻轻一敲,上面烤干的泥土就从熊掌上脱落,上面的细毛也跟着掉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干净的掌肉。

公良取掌的时候特意取了老瞎子的右掌,这时除去细毛,看起来特别的肥腴厚润。

之所以取右掌,其实是有原因的。

他前世曾经看过一篇笔记,里面写道:“黑熊习性最爱吃蜂蜜,长白山的蜜蜂窝,十之八九,都筑在倒卧地上的枯树里。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来螫,它在深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后藏在大树窟窿里冬蛰。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别灵活,冬眠的时候,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专供舐吮,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所以剖取熊掌烹调的时候,一定两只分锅而炖,有人说以掌抵住谷道那一只,炖好之后总带点臭味,弃而不吃,这不过传说揣测之词,不足深信。不过一只掌一冬不动,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的了。”

也是因为看到这篇笔记,所以公良取老瞎子熊掌的时候特别闻了一下,见右掌有蜂蜜味,而且肥大,才取了右掌。

老瞎子其实和他前世见过的黑熊是一个品种,但比较高大。

普通黑熊因为视力差,所以被称作熊瞎子。而老瞎子这个称呼是因为这是黑熊中比较老的黑熊,体格远远要比一般黑熊大,而且性情十分凶残,但还没到凶兽级别,勉强脱离普通野兽范筹,进入猛兽行列。

老瞎子熊掌去毛洗干净后,公良依照以前学到的处理熊掌方法将熊掌放入锅里焖煮,一个小时后迅速取出冲冷水,取去皮壳、趾爪、骨头。

然后将熊掌洗净,抹上一层厚厚的蜂蜜,而后放在锅里用文火再煮一个小时。

这次煮过的熊掌看起来明显比原来大上一倍多,掌身变得更加柔软。

公良等熊掌冷却后,就开始剥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难剥,着实很是考验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后,再放到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公良将打来给熊掌吊汤的山鸡、飞鸟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兽骨熬成的浓汤中,再将整只熊掌放入一起炖煮,并放了一些新鲜的小溪鱼进去。

熊掌本身并没什么味道,必须借助这些材料才能入味。

大约又炖煮八九小时,熊掌终于煮熟。公良轻轻用筷子戳了一下,掌肉中的胶质不停往外冒,整个熊掌差不多已经被炖的融化了。

做这道熊掌,足足花费了他两天时间。

前世他没别的爱好,就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旅游,一个是美食。美食尤其凌驾在旅游之上。那时候他就喜欢熊掌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只是当时国家保护,而且自身财力有限,根本没吃到这些东西。不过他倒是把如何处理这些东西的技巧给学了下来,来的这里,看到这么好的食材。他若是不吃,那岂不是傻子。

老瞎子熊掌因为还不入凶兽级别,所以小石兄弟也可以吃。

只是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个心眼,打算收着,等晚上再偷偷拿出来吃。

可惜小石兄弟这两天时常来他这里,知道今天熊掌熟了,就坐在他家中准备吃东西,哪也没去。

下午公良还要去练长矛,他生怕出门后炖煮的熊掌被两个家伙给偷吃了。没奈何,只得将熊掌端出来和他们共享。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屋里还有一个赤罴掌,那是凶兽,他们不能吃,到时候还不是自己一个人享受。

这次公良没忘记圆滚滚,飞快的盛了一碗熊掌给它后,就跟埋头对付熊掌的小石兄弟抢了起来。

熊掌胶质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炖得滚烂。掌肉间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块肉。所以用筷子根本夹不到,必须用勺子舀。

公良舀了一勺熊掌放入口中,只觉一股鲜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夹杂着山鸡、飞鸟、溪鱼、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可言。一尝就停不下,不会儿,一小锅熊掌就被他们三人吃得精光。

老瞎子熊掌毕竟不是凶兽肉,是以只能尝下味道,根本没法从中获得半点能量。而且和小石他们这对特别能吃的兄弟在一起吃饭,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想混个肚饱都难。所以,公良只得另外去煮了些东西来吃。

不过尝过熊掌后,他倒是期待起赤罴掌的味道来了,那赤罴掌足足有一抱大,够他吃一顿了。

吃完东西,公良就带着长矛和一对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来到抓溪鱼所在瀑布旁边的树林,他就开始练习起来。

于是,瀑布旁边的树林就成了他练习长矛的目标。使用长矛没什么技巧,无非是直刺而已,非常简单,只要做到三个字“快、准、狠”,就无往不利。

以前公良练过的崩拳中其实也可以应用到长矛之中,应该说崩拳更加切合长矛,因为都是如箭般直刺。

越是简单越是没有花俏的东西,练起来虽然容易,但精通却难。长矛也是如此,学起来简单,但若要练到刺如疾矢,收如奔雷,却非常不容易。但不容易公良还是坚持练着。只一会儿,一棵树就被他刺得千疮百孔。

练了一阵长矛,休息下,他又开始练习投掷短矛。

将短矛投掷出去容易,但要练到精准的刺中目标,却需要时间,而公良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练着。渐渐的,他能穿着四百斤的铁甲扛着巨大圆木跑得飞快,飞矛刺出收起也能如疾矢奔雷一般迅速,短矛也有了一定的准头。这时,部落勇士狩猎归来,属于他的狩猎又要开始了。

见勇士狩猎归来,公良连忙跑去找首领要来几袋凶兽血,除了留些自己用,其它的就全倒入种植三色稻的稻田中。

说也奇怪,将凶兽血倒下去后,原本颜色青翠的三色稻苗竟然慢慢变得浓绿,苗身也开始缓慢的生长起来。

看来这三色稻还是要凶兽血浇灌才行,要不然以前浇水长得很慢,都没这么快。

不过凶兽血也不是每天都有,现在只能寄望于下面的凶兽内脏了。虽然凶兽内脏的气血精华少,但也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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