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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此为防盗章  马萧排第四, 霍柯第五, 朱尔旦第六。
霍柯笑道:“朱尔旦你这个人啊,连抽签都是垫底儿。”

朱尔旦闷声道:“运气不好。”

其他人心想, 你这分明是运气好,排最后还不好吗?十王殿被前五个都趟平了。

韦兴贤向外看了一眼, 仰脖喝一口酒:“不磨蹭了, 说去就去!”颇有几分豪爽。

众人送殡一般的将他送到门口, 推开门发现外面下了小雪, 夜空中点点白雪,簌簌而下, 配合着北风,可谓夜雪飘飘, 北风萧萧, 一片凄瑟。

韦兴贤顺手抄起门口一个伎女的竹伞,撑起来走进了雪地,接过小厮手中的灯笼,一边走不忘回头吩咐:“你们谁不许跟来。”

他的小厮担心的道:“少爷,这黑灯瞎火的,使不得啊。”

“滚开!”韦兴贤回头决绝的道:“谁都不许跟来,小心讨打。”

王瑞和霍柯大声道:“放心吧, 我们绝不会跟去的!”说完,翘脚眺望了片刻, 关门回去喝酒了。

韦兴贤一个撑着伞走在去十王殿的路上, 寒风一吹, 酒醒了不少,只觉得耳聪目明,对周围的情况体会的分外清楚。

耳畔是刮过的刺耳寒风,前路是慢慢银白的雪地。

路上没有一个人,静的吓人。

只见不远处的荒山上也洒满了银白,视线所及,皆是一片惨白。

月光惨淡,但偶尔会从云朵后亮出身影来,将他的样子在雪上拉得长长的。

韦兴贤忽然听到身后一响,吓得一个激灵,回头见是一只鸟站在树枝上,他松了一口气,继续走。

雪地湿滑,他一手拿伞一手提着灯笼,走的坚信,但总算顺利的到了十王殿前。

十王殿不知是哪个年代的村民建造的,破破败败,但一直香火,不知是哪些人在供奉。据说有人曾经看到过殿里的判官审鬼神,香火鼎盛了一段日子,但许久以来,都没再听说过判官显灵,香火稀落了些,不过仍有零散的乡民供奉。

韦兴贤上了台阶,跺掉靴子上的雪,缓缓推门,破败的门发出渗人的吱嘎声,里面黑漆漆一片,没有半点光亮。

他站在门口,只觉得吹出来一股冷气,不禁遍体生寒。

他不知道,就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殿内,有两个冻死鬼正在窃窃私语。

“这大半夜的居然有人来这里自投罗网,这是老天爷送给咱们哥俩的机会。”

“是啊,谁叫他在这风雪天,一个人赶路的,算他倒霉。”

两个鬼渐渐现身,他们穿得单薄,抱着肩膀还在不停的打哆嗦,他们生前是两个贩卖杂货的小商人,路过阳信县被人偷了钱,无处栖身,只得屈身在城外的破十王殿,不想突然天气骤变,下起了大雪,两个人就这样被冻死了。

死后无法投胎,也无鬼神管他们,只能等着找到替死鬼脱身。

每到夜里,他们就会重复死前的情况,浑身瑟瑟发抖,这样的日子,每一天都要度过,何其难捱。

韦兴贤不知殿内的情况,只是本能的觉得里面有危险,不愿意迈开步子。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一咬牙走了进去。

殿内的两个冻死鬼,齐齐冷笑,只不过鬼语,人听不到而已。

韦兴贤一进殿,就打了个哆嗦,他抖了抖身上,提着灯笼快步的走到供桌前,就见供桌后面的正位摆着个阎罗像,赤红的面孔,瞪两个铜铃大眼,威严而骇人。

他咽了口吐沫,余光瞥见左边还有个判官像,不敢扭头,赶紧去看供桌上的贡品。

“咱们怎么取他的性命呢?不如在他回去的路上给他设置一个陷阱吧。”

“慢着,这人身上有官气,咱们还是不要动的好。”能做官的人,命格尊贵,一般鬼神不能近,若是强行加害,像他们这样没道行的孤魂野鬼很容易魂飞魄散。

“可他分明不是官。”官员出入都有随行,而且多少有威严的官威。

“他不是官,但他的血亲是官。咱们还是不要惹了,触怒了官家,很麻烦的。”生前是做买卖的生意人,最怕的是官,这样的性格延续到了死后。

怕官,连官的儿子也怕。

韦兴贤全然不知,只觉得这里阴风阵阵,很是寒冷。他见供桌上供着一盘糕点,已经风干了,落了一层灰。

他捡起一块,吹了吹,塞进袖中,便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出去。

两个鬼影在他身后重新现身,望洋兴叹,没办法,谁让是一位衙内呢。

韦兴贤得了糕点,在路上轻快的走着,这也太简单了,有点不尽兴。

他一进别墅的院子,守望他的小厮便赶紧迎上来,接过灯笼和竹伞,请他进了房内。

韦兴贤将袖中的糕点拍到桌上,声音清脆悦耳,仿佛落下一颗棋子:“瞧见没,十王殿上的贡品,下面轮到谁了?”

霍桓弱弱的举手:“是我。”

“我跟你说,相当轻松,我现在都觉得这个挑战没有丝毫难度了。”反正他完成任务了,可劲的吹牛。

霍桓见韦兴贤安然回来了,想必是没什么危险的,仰脖喝了一口酒,借着酒劲也出了门,结过小厮手中的竹伞和灯笼,按照指使,往十王殿走去。

霍桓见地上有韦兴贤留下的脚印,便沿着他的足迹走着,嘴里背着《论语》。他不如前人淡定,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一路跑进了十王殿的。

韦兴贤走后,殿门没关,他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两个冻死鬼站在黑暗处,高兴的刚要现身取这书生的小命,只觉得一股气流冲来,大叫一声不好,飞身逃出了大殿。

“这人文气冲天,是得到文曲星点化的,以后会进士及第。”

惹不起惹不起,两个鬼在空中瑟瑟发抖。

地上的霍桓也瑟瑟发抖,他迅速的摸了一块糕点,揣进袖中,转身撒腿就跑,泥水溅满了衣摆。

他一口气跑回别墅前,喘匀气儿才走了进去,大大方方的将糕点摆出来:“韦大哥说得对,的确没什么恐怖的。”但若是让他再走一趟,他死也不会了。

王瑞见前面的两个人都太平的回来了,尤其是霍桓,只有十四岁。

他很有自信,笑着饮尽一杯酒:“到我去走一趟了。”

平日里王瑞做什么,从来没人管,王永德听说儿子交了道士朋友,不禁没阻止,反而很赞成,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嘛,多条朋友多条路。

王家上下都知道何云一是王瑞的座上宾,所以他出入王家,如同在自家一般没有限制。

这一日,天空飘起了雨夹雪,气温转凉,王瑞命人在廊檐下架起了烤肉的架子,请何云一吃烧鹿肉,鹿肉烤着吃有特殊的香味,别的做法,不免浪费了食材。

何云一不给面子,人到了之后瞅了眼:“我不吃鹿肉。”转身就走。

“你不是说只有四禁不吃么,鹿,碍着什么了?”王瑞纳闷,难道因为鹿是道家的吉祥物?他记得鹤和鹿都是神仙的坐骑,难道坐骑也不能吃?

他追上去,拉住何云一的衣袖:“那就不吃鹿肉了,咱们吃点别的。不过容我想想,牛是不吃的,猪肉烤着又太腻。”

“你怎么整日就知道吃吃吃的?”

“人活在世,不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么。最近天气不好,不能出去郊游,你又不喜欢看戏。美色,你肯定是不沾的。”王瑞灵机一动:“慢着,有些道士是不限制的,你能不能?你若是能,那太好办了,我知道几个地方……”

何云一恨不得拍死王瑞:“闭嘴!我要回去打坐了,你自便罢,我寻到师弟的行踪便离开,你不用太费心了。”

吃人家饭受人家管,王瑞不想管何云一,只求他在以后有求的时候,何云一看在如今悉心供奉的份上,肯出一份绵薄之力。

既然何云一有正事,王瑞不好勉强了:“唉,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打坐罢。”

等人走了,他自个无聊的在廊下烧鹿肉吃,肉香陪着连绵不绝的雨雪,颇有几分情调。

此景此景,他忽然诗性大发,低头烧炙鹿肉的时候,轻吟道:“雪儿偏解饮,只要金杯满。谁道雪天寒?翠袖阑干暖。”

一心烤鹿肉的王瑞,不知道远处的屋舍的屋檐上趴着一只橙红色的狐狸,一身溜光水滑的橘红色毛皮,雪片落上而不沾分毫,四个黑色的爪子踩着脚下的屋檐,黑琉璃般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王瑞。

黄九郎只能保持这么远的距离了,因为它感受到就在离王瑞不远的地方有一股不能招惹的气息,应该出自法力强大的道家高人。它若是再靠近一些,被对方察觉到就危险了,所以它只能远远的看着王瑞。

它见他雪天烧鹿肉,又吟诗为赋,心想,他的确是个有几分风雅的人物,不似那些凡夫俗子,或许真的很特别,能帮助自己也不一定。

黄九郎看得出神,忽然这时发现王瑞抬眸向它这边看来。

它作为一个有近五百年修行的狐狸,视力极好,只在一瞬间就将他看了个清楚,他生得颇好看,有种纯净的少年气。

话说王瑞抬头取作料的时候,不经意一抬眸看天,竟看到远处的屋檐上看到一只红狐。

狐狸怎么在屋檐上?他皱皱眉,赶紧揉了揉眼睛,待再去看时,屋檐上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自己眼花了?他视力极佳,至少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如此。

“刚才你看到了什么没有?在远处的屋檐上。”

王瑞问书童文顺,文顺正烤的兴起,笑嘻嘻的道:“小的只顾着低头,没看到屋檐上有什么东西,哎呀,好了,好了,熟了,少爷。”

“就知道吃!”王瑞拍了他后脑一下。

王瑞就当自己出现了幻觉了,没往心里去,吃完鹿肉,袖手在廊下发散热气,看着初冬第一场雪,心情大好,这种天气就该吃饱了喝足了睡一觉。

正打着哈气,这时丫鬟来报:“少爷,霍家少爷来了,说有重要的事儿要见您。”

霍柯来做什么?

王瑞在客厅见到了一脸兴奋的霍柯,正确来说,他的表情是幸灾乐祸。

“王兄,你猜怎么着了?那个眼睛长到头顶上的蕊云,得了一种怪病,脸上长了个像碗口那么大的黑斑,而且还在扩大,要不了多久,那脸就没法看了。”霍柯笑道:“妙妙妙,不知是哪个神仙替我出的这口恶气。”

跟个伎女置气,这点出息。王瑞打了个哈欠:“就这事儿?我知道了,再见,我要回去睡觉了。”

“别啊,够朋友就陪我去金兰楼逛逛!”霍柯拉住王瑞的衣袖,把人往外拖:“你整日睡觉,岂不是浪费大好青春,生时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

不管三七二十一,霍柯连扯带拽把王瑞弄出了家门。

王瑞兴趣缺缺的陪着霍柯来到玉满楼在伎女面前找存在感。

进了门一打听,原来蕊云别说找人要梳拢的钱了,连客人都不用她接了,被打发去后厨洗完了,说是客人看大她脸上的黑斑,怕她传染,就是不传染,也倒胃口,嫌弃的不得了。

霍柯和王瑞来到后厨,正巧看到蕊云蹲在门口,用个木盆在洗碗。

她听到一回头,王瑞见了,吓了一跳,她白皙的脸蛋上印了个碗口大的黑点,像是雪地上落了个墨点,这是好听的,不好听的话,简直像墙面上落了个鸟屎。

霍柯靠在门框上,啧啧啧的冷笑。

蕊云斜眼看他,大概是想起之前自己的骄傲和如今的落魄,不由得落下一滴眼泪:“你尽管笑吧,早晚要受报应的。”

“我的报应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但是我却知道,你的报应已经来了。叫你趾高气扬,狗眼看人低,瞧瞧你现在模样,早晚你连碗都没得刷,被扫地出门去。”

王瑞拦住霍柯:“你少说两句吧,蕊云姑娘,你脸上这怪病是怎么得的?”他感觉和燕云光脱不了关系。

蕊云正要说话,就听外面有喊道:“蕊云,蕊云,我来了,你在哪儿?”

这个不知低调的大嗓门,王瑞和霍柯听得耳熟,互相对视,不约而同的道:“朱尔旦?”

小沙弥不满的哼冷哼,突然看到抱着槐树的女尸,大惊失色:“追你的是这个东西?”当即吓的屁滚尿流爬回寺庙里了,半晌呼啦啦出来一众和尚,先围着槐树看那女尸,又围着王瑞,最后一个老和尚吩咐道:“快去报官,让官府来处置这尸魔。”

老和尚倒是和蔼,对王瑞开口道:“施主,贫僧释空,敢问施主从何而来?可还有其他人被这尸魔所伤?”

“先让我进去喝口水,行不行?”

“施主请,施主请。”

王瑞被请到寺中,和尚给他端来热茶还有早点,他吃了几块糕点,渐渐恢复了体力,将发生的事情大概讲给了释空主持。

释空捋着胡须若有所思,王瑞不知道他在若有所思个什么。

“近日颇有一些流言,说有一个黑色的山妖控制刚死的尸体吸食活人的精气,十分了得。”

“所以你们才见死不救,怕被拖累?!”王瑞不要求人人见义勇为,但出家人难道不该慈悲为怀吗?既然扛着出家人的大旗收着香火钱就该行出家人之事,见死不救,佛祖见了怕是也不饶他们。

释空面无表情:“阿弥陀佛。”

见不死补救就别想要香火钱:“实不相瞒,我是县中大族王家的儿子,平素里我家里没少捐献香火,出了此事,我要劝劝我爹好好考虑一下了。”

这下子主持有表情了,眼睛大睁,转身质问道:“昨晚是谁值夜,怎地不给公子开门?”

小沙弥吓的瑟瑟发抖:“主持您吩咐过,说最近不太平,晚上寺门紧闭,任何情况不许打开的。”

“住口!今日起面壁思过三个月!”

王瑞内心不为所动。凭这寺庙的风气如此令人无语,兰若寺这地方日后被魔物占据,一点不冤枉。至于那个困住女尸的老槐树,王瑞总觉得它就是以后成魔为害一方的树妖姥姥。

幸好有兰若寺这个标志性建筑物,他终于知道他穿越到哪里了,他穿越到《倩女幽魂》中来了。

早就觉得这个世界怪怪的,有事没事阴风阵阵,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倩女幽魂》。

不过就现在看,兰若寺香火鼎盛,离姥姥出山还早。

他可以平静的在这个世界当个路人甲了。

王瑞不想多管闲事,再说他也管不了,何况那棵树从某程度来说,还救了他一命。

倒是这个破寺庙,他很想拆了。

自从王瑞亮出身份,全寺对他的态度登时上升了几个等级。

在等待官府的人员的空挡,他顺便还在客房睡了一觉。

这一次,睡的又香又甜,等沙弥唤醒他后,他精神抖索,仿佛霉运也一扫空了。

韦知县听说兰若寺门前发生了诈尸事件,亲自赶了过来,当面审问当事人王瑞。

一见王瑞,两人皆是一愣。

韦知县倒吸一口凉气:“本县只听说有个王生遇到了诈尸事件,不想是贤侄你。”

作为当地的首富之家,王家自然和历届知县都有深入的交流,尤其王家常把银两和字画送去给韦知县,拉近两家的友好关系。而王瑞和韦知县的儿子一起在县学读书,更是好朋友,常在一起玩。

这一次,韦知县的儿子韦兴贤,因为生了场大病,没有参加乡试,正在家休养,要不然也跟着王瑞去济南府考试了。

王瑞见了韦知县,如同见到家人一般温暖,当即鼻子一酸:“伯父,我昨天险些死掉。”

释空和尚和一众庙中的和尚都屏住呼吸,见这王公子这般有来历,是知县的座上宾,完了,摊上大事了。

果然韦知县听完王瑞的讲述,怒道:“尔等出家人当慈悲为怀,却见死不救,本县觉得这庙中定有没度牒的假和尚,本县一会便派人好好查上一番,若是查出纰漏,严惩不贷!”

释空不停的滚着佛珠,闭眼直念阿弥陀佛了。

“少爷!少爷!您还活着哇哇哇哇———”文顺这时候从人群中挤出来,直扑王瑞。

王瑞闪身躲过:“见我活着,你还哭个屁,等本少爷死了再哭不迟。”

文顺没扑到人,直接跪在他跟前,拿王瑞衣衫的下摆擦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道:“小的真的担心死您了,小的跑了几步就摔下土坡昏倒了,醒来发现天都亮了,心想小的没被女尸吃掉,那女尸一定是奔着少爷去了,您凶多吉少啊啊啊,哇啊啊啊啊——真的没想到您还活着——”

王瑞将下摆从文顺手中抽出来:“不许擦鼻涕!”

文顺便拿着自己的衣袖大擦了一把鼻涕,继续咧嘴哭。

王瑞这时候看到昨天客栈的老翁走出人群,当即指着他道:“你这老儿,身为店家,你真的半点不知道真相?昨天遇到你的时候,你鬼鬼祟祟,十分可疑。”

韦知县一听,当即令衙役抓住老翁。

老翁颤抖道:“老爷饶命,老爷饶命,老朽就是主动来说明情况的,不会逃的。老朽的儿媳前天病死了,没有棺材下葬,儿子昨天一早进城买棺材去了,儿媳的尸体一直停在家中。昨天晌午时候,来了个年轻道士求喝水,老朽给了他水,他对老朽说屋内有尸气,可能要有尸变……老朽……老朽……”

韦知县见他支支吾吾,厉声道:“赶紧说来!”

“老朽对那道爷说,会不会说话,你才诈尸!那道爷是也暴脾气,回骂老朽,你全家早晚都诈尸!然后便拂袖而去了。”老翁道:“昨天傍晚时候,老朽的儿子买棺材还没回来,老朽听到儿媳停尸的房间有异响,十分害怕,觉得那道士说的可能是真的,便沿着他离开的方向找他,结果在路上遇到了这位公子和他的书童,就将他们领回了小店内。”

敢情他昨晚是去追那道士,在路上遇到他和文顺,为了赚钱,不顾死活的将人领进了店内。

文顺一听,当即大骂:“你这遭瘟的老咬虫!险些被你害死!可怜那几个车夫全被你害死了!”

老翁忙道:“没、没全死,活了一个。”

韦知县叹道:“这叫活着那个如何回乡解释啊,出来四个人就回去一个人,本县给那人写就一封书信说明情况吧。”

王瑞则道:“我愿意出五十两资助那人将老乡的尸体运回乡安葬。”

周围人纷纷发出感慨:“王公子真是仗义疏财。”

王瑞微笑的跟大家招手,这叫散财免灾,他最近有点倒霉,做些好事,或许能转转运。

韦知县捋着胡须对老翁道:“你这老儿,虽然人不是你杀的,但你明明发现情况却熟视无睹,依然让客栈接客,着实可恶,杖责三十为戒,但念你年事已高,让你儿子代你受罚,另外罚你不许在阳信县境内经营客栈,若是发现,严惩不贷。”

老翁磕头道:“大人英明。”

就剩下处置那女尸了,韦知县命衙役将女尸从树上拔下来,却见女尸的双手如铁条钢构一般的插|进树内,一众衙役使出吃奶的劲儿才将她移开,就见她指甲插的痕迹简直就想是凿子凿来的一般,呈现左右四个小空洞。

若是插在人身上,真是心肺都会抓出来。

王瑞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文顺见了又要抓他的衣摆擦眼泪,被他一脚甩开了。

韦知县当即宣布:“将女尸就地焚烧!”

释空和尚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在寺庙烧前烧女尸很不地道啊,但眼下天大地大,知县最大,他不满意也不行,只得让小和尚们取来柴火,堆在女尸身下,点了火,将尸体烧了。

女尸烧出一股股黑烟,满是腥臭味。

众人捏着鼻子,待烧的差不多了,看热闹的乡民零零散散的便离去了,毕竟最精彩的地方已经结束了。

韦知县和王瑞则一直看到将女尸烧成尸骨为止,才松了一口气,尤其是王瑞。

韦知县大声宣布:“尸变事件结束,以后任何人不许再谈论此事了!”也不管乡民听没听教化:“好了,回县衙!”

王瑞跟着韦知县一众人往县城赶,虽然天色渐晚,但有官方护送,王瑞一颗心揣得稳稳当当。

刚一进城,就见一路人马迎面而来。

为首的人骑在马上,见到王瑞一行人,喝止身后的队伍,下马接过家丁递上来的灯笼,往这边走来。

王瑞觉得来人很面熟,来人更觉得王瑞面熟。

“大堂哥!”王瑞借着那人手里灯笼,认出了来人,正是他们王家旁支的亲戚王瓒,按照辈分王瑞叫他一声堂哥。

王瑞很激动,因为王瓒和他关系很好,经历一系列波折,终于遇到自己家人了。

王瓒也很激动:“听说兰若是闹尸变,说是个姓王的书生,下午时才传来确切的信,那王生叫王瑞。你爹和我爹还念叨不会是你吧,到底是不是你?”

王瑞弹了弹身上的灰尘,恨不得摆个造型:“昨夜被尸魔追逐的人,正是我。”

清官那种卖艺不卖身的,实在是少数,全国也就南北二京有。

老道士的确是个“老”道士,风烛残年的感觉,牙齿似乎都掉光了,憋着嘴巴,浑身散发一股臭味,不过看他破衣烂衫穿草鞋的样子,这股臭味跟一身破衣裳“相得益彰”。

老道士揉了揉眼睛,盯着王瑞和霍柯看:“贫道见蕊云姑娘,二位公子为何也在场呢?”

“就是,你们两个算怎么回事?”蕊云剜了霍柯一眼。

王瑞扇子一摇:“反正老鸨允许了,不用在乎我,你们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

霍柯坐在一旁冷笑,不发一言。

“那好。”老道士笑呵呵的上下打量蕊云:“听说你梳拢的银两可以由鸨母定,但人得由你自己选?哈哈,这便是在找如意郎君了。”

蕊云很冷淡的道:“是这样不假,没想到道爷也来凑热闹。”

霍柯此时大方的道:“道者,你亲她一下,我就给你一百两银子。”

这不是成心恶心人么,就老道士这副尊荣,不需要真的给蕊云破身,亲她一口估计够她阴影一辈子的。

王瑞忍不住道:“你有钱没地方花了?算了吧。”

蕊云警惕的道:“你们敢!”

“哈哈,怕是要让公子失望了,贫道不缺银子。”老道士说着自破口袋中取出一锭金子搁在桌上,蕊云是见过世面的,不为所动,老道士呵呵一笑,摸进口袋又取出一锭足金来,见蕊云仍是不说话,便又摸着取出来一锭,自此开始,只要蕊云不叫停,他就不停的从口袋中摸出金子来。

王瑞紧盯那道士的破口袋,厉害了,难不成是聚宝盆,可以无限制的往外冒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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