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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光弹奏的琵琶曲《欢沁》戛然而止时,众人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安西治下,诸国的琵琶曲也不乏有欢愉的曲子,可是众人仔细回味,都觉得不如沈光这首琵琶曲来的轻快灵动,便好似那妖艳动人的胡姬和明媚动人的少女间的区别。
“沈郎啊沈郎,某听了你弹奏的曲子,怕是再听不下旁的乐师所奏,你说日后叫某该如何是好?”
高仙芝大笑着说道,有了沈光作陪,便是去了长安城里,他也不怕丢了脸面。
“都护喜欢,某自将曲谱献上,便是某不在,都护也可叫乐工们演奏。”
沈光虽是从小学的琵琶二胡,其他众多的乐器都会上几手,可是要说这演奏的技巧,他绝比不过那些以此为生,浸淫几十年的乐工。
听到沈光言语,四周众人也都是正色相待,弹琴奏乐终是小道,这位沈郎君倒是胸怀志向的,高仙芝麾下,几个对沈光无甚敌意的年长幕僚不由这般想到。
高仙芝亦是闻言而笑,朝沈光举杯道,“大丈夫当志在四方,这杯某敬你。”
“谢都护。”
沈光回到案中,举杯一饮而尽,这时候高仙芝唤了在外等候的乐工们入内演奏乐曲,虽说不如沈光弹奏的新曲那般叫人惊艳,可在座的都是摸刀的厮杀汉,这声色愉人在他们心中终不如马上征战,豪取功名与富贵。
宴席间,有不少人朝沈光敬酒,深谙这传统文化的沈光来者不拒,他的酒量乃是天生,在学校时也时常被校长拉着去陪领导喝酒,眼下不过是低度数的葡萄酒,这些人哪里灌得醉他。
一轮酒喝下来,沈光只是微醺,眼神依旧清明,叫主座上的高仙芝越发欢喜,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真有千杯不倒的海量,怕是比起封二也只强不弱,待他回到龟兹,左有封二,右有沈郎,定要设宴好好杀杀程千里他们的威风,叫他们知道便是这酒国争雄,他高仙芝也照样胜过他们。
沈光是新人,这般大出风头,总会叫高仙芝麾下的某些老人们心有不快,于是这劝酒便劝得越发勤,只不过他们没有把沈光喝趴下,倒是先把自己给灌倒了。
“来来,沈郎坐某边上,莫与这些醉狗计较。”
高仙芝如何瞧不出手下有些老人在针对沈光,不过让他高兴得是,沈光居然把那几个蹦跶出来的蠢货都给喝趴下了,叫他极是欣赏。
沈光坐在高仙芝身侧,两人年纪虽差了快二十岁,可都是样貌英俊,坐在一块儿倒像是两兄弟般,叫底下坐着的人们羡慕嫉妒不已。
推杯换盏间,沈光又和高仙芝喝了数轮酒,才故意做出不胜酒力的样子,然后将他那编好的身份来历当做故事说于高仙芝听。
“都护不知,某虽自幼出身在江南,可是少小便随父母离家万里,去了碎叶镇……”
沈光的故事里,他阿耶乃是吴兴沈氏的分家子弟,开元年间应募长从宿卫,去了万里之外的北庭都护府,当时碎叶镇往复于大唐和突骑施的控制中,最后他阿耶战死沙场,阿娘带着他改嫁于河中的胡商大贾,直到去年阿娘病逝,他才动了东归的念头,却不曾想到了于阗时遇上吐蕃人,身边随从尽殁,只他策马逃出生天,最后为牙兵们所救。
“这吐蕃人端的可恶,他日某定当率大兵讨伐暴蕃,为沈郎出这口恶气。”
沈光的故事说得零零碎碎,高仙芝醉意上涌也听得模模糊糊,可是心里却相信了这故事,因为开元年间,北庭大都护盖嘉运征讨碎叶镇大胜后,曾留下少部分军队屯田戍边,朝廷当时对战死的有功将士,会给出三四转的勋官告身用作恩赏荫其后人。
这一晚,酒宴散去,高仙芝拉着沈光同榻抵足而眠,其余人则被赶下山去住在军帐里,沈光虽有些不习惯,可也硬着头皮和这位老帅哥睡在一起,好在高仙芝的酒量一般,只拉着他说了几句话后倒头就睡,才让他没觉得太过尴尬。
翌日清晨,当高仙芝起来时,发现身旁早已人去榻空,不见沈光踪影,出了精舍,他才看到正在练枪的沈光。
“都护。”
“不用管某,继续练着。”
高仙芝本以为沈光不谙武艺,甲胄刀枪是用来做样子的,可是如今看来,沈光的武艺不差,那杆精钢长矛全力刺出时能发刺耳的啸声,可见是下了苦功的。
旁边有牙兵打了热水过来,高仙芝擦洗后,又用柳枝青盐漱口,端着碗小米粥继续瞧沈光练枪,直到沈光精疲力竭地收矛后,他才放下喝干净的粥碗道,“沈郎的枪术是家传吗?”
“算不上家传,只是跟着阿耶当年练过几式。”
沈光的辛酉刀法是完整的,可是练习的长枪刺击技术便是纯粹的实战用法,并没有所谓的招式之说。
“你这枪练得还算扎实,不过是步战的使法,马上施展不开,改日等到了龟兹,某来教你马战称雄的武艺。”
高仙芝年少时就是以骁勇著称的猛将,时常策马当先杀入敌阵斩将夺旗,但随着年岁日长,地位益高,再也用不着他冲锋陷阵,一身武艺难免松弛下来,不如往日。如今瞧见正值风华正茂的沈光,难免心痒难耐,想将他培养成麾下文武双全的大将。
“多谢都护。”
沈光大喜过望,他练的枪法只能算是基础,真要到战场上放对,他是全然没有半点把握,能得到高仙芝传授武艺,当真是意外之喜。
“对了,都护,这孩子是沈某在寺中收下的随从,还请都护允他随某同行。”
听到沈光言语,多闻紧张起来,不时抬眼去偷瞧那位颇为威严的高都护。
“既是你随从,自当带上,不过到了龟兹城,不可逗留军中。”
高仙芝看着那脑袋上长了层青茬的小光头,伸手撸了把后道,沈光连忙称是,眼下正是大唐盛世,莫说安西四镇,便是其余军镇也没有少年兵,只有年满二十的青壮方能成为军中健儿。
日头高高升起时,沈光领着多闻和法能这位方丈道别后,跟着高仙芝下了山,他的甲胄自然放在车上,而他只将那柄连高仙芝都极为喜欢的青鞘长横刀挎在腰里,骑着匹白色骏马,同高仙芝并肩而行。
这时候初春将过,路上积雪化去大半,滋润着大地,随处可见绿色的大片草甸子,浑然没有后世半点荒漠的样子,沈光在马上欣赏着这难得的景色,心中若有所思。
大唐年间正处于全球气候的温暖湿润期,不独这安西大地,就是吐蕃所在的青海高原上亦是气候温暖,雪水充沛,遍布耕田牧场,吐蕃才得以国力强盛,人畜繁衍生息,能够和大唐争夺陇右河西并西域河中,即便同样吃上伤亡惨重的败仗,只要退回高原上休养生息几年,又能继续和大唐争夺霸权。
“龙马,抱抱”某女不知廉耻的伸出手臂,朝着旁边的少年伸去,某男一脸不愿,但还是双手一伸,把某女抱在怀中,某女露出邪邪的微笑,更加靠近某男。“呐,龙马,痛痛,呼呼”某女眨着灵动的大眼睛,望着远处正在打网球的某男,迈着腿往某男走去,某男一脸黑线,他刚刚打到兴头上说的,但看到某女大眼中充满了薄薄的雾气,抬起某女的手轻轻的吹起。“龙马,亲亲”某女继续发挥厚颜无耻的功力,某男一脸尴尬,刚想跑,这时,某女,一脸邪恶,拉着某男,轻轻的说,龙马害羞了,没事,我来主动就好了,说完,踮起脚尖,吻了上去,随即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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