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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作为三个臭皮匠中的一员, 叶爹也被叫了过去。
“赶紧帮忙想想择, 你是没看到四个老家伙走路都颤巍巍的, 能干啥, 那个小的也就六七岁,我就是再狠心, 也不能让小孩子上工啊。”马队长抽了口烟,“而且镇上的干事还给我暗示了,不能弄死了。”
“这不是抓个刺猬在手里嘛,左也不行右也不行的。”多烦!
“他们什么来头啊?”叶爹有些好奇。
马队长嘿嘿笑了两声, “我还真打听了,都是从京都来的,其中一家子带小孩那个男的是大学的教授,那个孩子是他们孙子,另一个是个医生, 最后那个是大资本家。”
“嚯!以前可都是大人物啊!”宋会计也没想到那几个落魄脏的和灾民似的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
叶爹感慨了句,“虎落平阳啊, 队长, 咱多少年交情了,还有老宋,我有几句心里话, 说完我就不承认啊,你们听听。”
“别废话!”
“你说!”
“虎落平阳下一句是啥, 是被犬欺, 我可不想做狗, 你说这些人要是没遭难,咱们连边都碰不到,现在到了咱们一亩三分地,咱们尽量别糟蹋人家,也算卖个好,万一…我说万一人家有起来那天,咱们就发了,又不用你费钱费粮…”这是楚喆和他说了队上会来一些接受改造的黑五类,然后提了句“雪中送炭”的话。
他后来琢磨了好一会,觉得很有道理。
可他能力有限,还得看队长接不接受。
宋会计是上过学的,对于教授、医生有天然的好感,对于叶爹这话接受度很高。
马队长还有点转不过来弯,那些可是黑五类,被打倒得对象,他们还能起来?…
不过叶老二说的也有道理,这就好比赌博,赢了他们就赢大发了,输了也没啥,他们没下赌本啊。
“那咱们到底怎么安排他们,而且大队没粮食啊,他们更是啥也没有。”去年粮食减产,都分了。
“县里没啥说法?”宋会计拧着眉头。
“说个屁,就会打官腔,让咱们有困难克服一下,这是克服的事嘛,我去哪给他们变粮食去。”马队长也只有在这敢说点真话。
在领导面前也有点头应是的份。
“这样吧,我借半筐土豆半筐地瓜,再过不到一个月,野菜也该冒头了。我就救救急。”叶爹开了口。
马队长解决了一件大事,高兴的拍了叶老二两下。
叶爹再次强调,“借的,借的!”
就是他想给那些人卖好,也不会白给粮食,老百姓讲究的是救急不救穷。
之后三人又商量了工作,暂时就是起牛粪、喂牛、做土坯,等春播了,再另行安排。
至于做土坯,是要给他们起房,牛棚四处漏风的,冬天住在里面只会被冻死。
至于楚喆会和叶叔叔这么说,一是想到了爷爷,也不知道老爷子是不是也被下放了。
最主要的原因也是知道这场运动终将会过去,这些人肯定会被平反,现在交好那就是抱住了粗大腿。
他听说都给安排到牛棚了,还准备去那边遛遛弯,看看到底都什么人。
不过也许等叶叔叔回来,他就能知道了。
楚喆听到几个人的身份啧啧两声,这些人可能都是行业站在金字塔尖端的人物,估计他们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我答应借粮了,晚上送过去。”到时候队长也会过去,告诉他们这是借给他们的,到秋天分粮再扣。
之所以选择晚上过去,也是怕队员看到,现在家家缺粮,还给黑五类送粮,不是等着闹事嘛。
“叶叔叔,我也跟着去。”楚喆表示很有兴趣。
“行啊!”叶爹把木筐放在自行车上,因为天黑也没骑车,两人慢慢往牛棚那走。
“马上就要开学了,还有啥要准备的不?”虽然还有个考试,叶爹可没想过楚喆会考不过。
在他眼中楚喆再聪明不过了。
“都买了,什么都不缺。”看来他得抓紧时间进城了,看李旭辉那到底能不能弄到东西。
两人很快就到了牛棚,马队长已经到了,正给那些人训话呢,“你们都消停点,别出啥歪道道,你们的粮食供应县里没给,大队也没有,是我们队上人借给你们的,到秋上得还的,我给你们拿了个罐子,烧了水煮个地瓜啥的都能用。”
“队长!我送来了!”叶爹推着自行车过来了。
楚喆站在叶叔叔后面打量几个人,因为有个小火堆,还算能看得清。
这些人都是有些脏,衣服上都有土扑扑的,站在那佝偻着腰,感觉很没精神气。
就连小孩子也很乖,一声不吭的被唯一的婆婆搂在怀里,低垂着头。
大人都是垂着头的,看不清他们的神色。
不过听到有粮食,其中有两个抬起了头。
叶爹把筐抬了过去,他们走出一个灰白头发的男人接过了木筐,“这筐?…”
楚喆差点叫出声来,这个人他认识啊,这个灰白头发的看上去像老头的人其实年纪根本不大,最多三十来岁,因为在后来他可是商界令人闻风丧胆的“白发阎王”严骁。
他因为也是混商圈的,对于他的大名也是听过的,还在特殊场合见过他几次,虽然和他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好像听说他这是一种病,现在是这个样子,二十多年后也和现在差不多,当然那时候他是意气风发的。
没想到啊,他居然被下放到武城县了,这不是粗大腿是金大腿啊。
也许楚喆的眼睛太亮了,加上严骁比较敏感,抬头和他对视了一眼。
楚喆还点了点头,严骁很快低下了头皱了下眉头。
“筐你们用着吧。”总不能让他们把土豆、地瓜扔地上,遭来老鼠不就浪费了。
楚喆已经在考虑怎么接近严骁了,那种敏感的人太刻意了可不行,他得想想有没有什么“桥梁”,降低他的防备。
还真让他想到了,这个严骁一生无子,所以对朋友家的孩子都不错,他就认识一个,他们大院那片叫做冯东平的,上辈子这个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的家伙借了严骁的势,生意做的比他顺利多了。
不过楚喆也没着急,太上赶着也不是买卖。
他还是先去县城找李旭辉。
“旭辉,我找你帮忙买些古董珠宝,我家老爷子就爱这个,我知道你们被抄家了肯定没有,可你们认识的朋友也许有呢,我不让你们白干,每弄到一件,我会按照价值给你发工资,你要钱或是要粮食都可以,你也别急着答复我,回去好好想想,我三天后再来。”楚喆有把握即使他选择拒绝,也不会出卖他。
再说即使他拿出珠宝古董也和他们李家无关,是他们朋友的,他已经在替他们规避风险了。
回到家,他打开账本,年前他要酿酒,共投入成本六十二元五毛,第一次没有产生效益。
第二次苞米价格是十三块五毛,叶叔叔没要,预定了两斤的鹿血酒。
不到十斤的苞米酒掺进鹿血足有十七斤半。
每斤鹿血酒十块钱,刨去给叶叔叔和李旭辉的,卖掉了十二斤,得钱一百二十块。
家里还剩鹿血酒三斤四两的鹿血酒。
酒越陈越香,是不怕放的,他准备在上学之前在酿制一回,可能一时半会卖不出去,这也没什么关系,慢慢来,因为利润实在可观。
等着都卖出去买表的钱就有了。
“叔叔婶子,我和你们说个事儿,昨天我不跟着去送粮食了嘛,我看到个熟人,算是我一个叔叔吧,没什么亲戚关系的的。”楚喆不得不说些善意的谎言,总不能说他知道他以后老牛·逼了,想现在趁着他没起来往人身边蹭蹭。
“你这小子还真沉得住气!”昨天的事今下午才说。
“不是,是因为也没见过几面,所以印象不深,但是他太有特点了,想忘也忘不掉,就是问叔叔筐要不要的那个人,叔叔,你猜猜他多大?”一个谎说出去了,就需要无数个谎去圆。
“咋滴不得四五十啊。”叶爹听楚喆这口气还往少里猜了猜。
“他最多也就三十岁,他是得了一个罕见的病,我初初见他就面熟,琢磨了快一天,才把他想起来。”楚喆中午把谎圆圆乎了。
“虽然不亲,但能遇到就是缘分,咱得照应点,不过要小心别被别人看到,咱别给自己惹麻烦。”叶爹并不反对。
“他啥都没有,我给找两件你叔叔以前的破棉袄,他不会嫌弃吧。”好的她不会给,给的是分家之前穿的破棉袄。
楚喆摇头,“现在什么对于他们都是好的,如果他那么不识好歹,咱就不管了,又不是我亲叔。”
叶爹有些担心,“小喆,他不会知道你的身份,然后举报立功吧?”
他能成功落户口,可是因为他是流浪儿是黑户。
“如果他不傻的话就不会,初初来一个地方就得罪咱们,再说他一个黑五类的话又有谁会相信呢,我还是帮他的。”楚喆摇摇头,这种可能性太小了。
他倒不是认为以后纵横商界的白发阎王是什么好人,他帮助他,他就不会举报。
如果举报成功就能让他平反,你看他会不会举报。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他会好好权衡利弊的,没有太大的利益,他是不会做的,而且他也不傻,就是举报了成功了,他就不是黑五类了,不可能的,他还得罪了叶叔叔、队长(户口是他帮忙办的),以后生活会更难。
叶爹娘也觉得有道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叔叔婶婶不着急,他们现在每天都要捡柴火的,我准备找个机会和他谈一次。”总得让他先接受他再卖好。
别觉得他有什么目的,虽然他就是带着抱金大腿的目的去的。
第二天一早楚喆背着木筐出发了,村民们在哪拾柴火叶婶婶都告诉他了。
从他们家出来下山然后往北走,不算太远就到了。
远远的就看到三个成年人带着小孩子在捡柴,那个婆婆没来。
他们不捡柴根本没法生活,虽然快三月了,可是天还很冷呢,雪还没开化呢。
楚喆很有耐心,看着他们渐渐分散,毕竟严骁是个壮年,他只是面相老,身体还是年轻人的身体,之所以这么虚弱,他猜测虽然有被批·斗的原因,但最可能还是装的,因为大家还是可怜弱者的。
楚喆慢慢跟在他身后,故意发出大些声音,严骁果然敏锐的回了头。
“是你…有事么?”就是给他们送粮食那天来的男孩,但他觉得有些怪,说不清楚为什么。
“严叔叔,我是冯东平的朋友,他给我指过你呢。”楚喆早就想好了怎么说。
害怕他想不起来谁是冯东平,还提醒了下,“冯东平他爹是政府办公室当主任的,肚子可大了。”
严骁哦了声,知道他说的是谁了,是他中学同学——冯大肚。
“你是京都人,怎么跑哈市来了?你们全家一起过来的?”这不是没可能,有消息灵通的,提前到乡下避祸。
楚喆摇头,“我是逃出来的,我想找人救爷爷……”又把他糊弄他姑姑那套说辞搬了出来,“可是爷爷战友已经不在了,我就开始了流浪,后来被叶叔叔收留了,我现在是他们家小女婿。”
“噗…咳咳咳…”严骁直接被口水呛到了,好好的官二代居然做了上门女婿,也许他真的不是最惨的。
“我不是上门女婿!”这个必须说清楚。
“他们家条件应该不错(能借粮还有自行车还能养小女婿),你年纪还小,就先保重自己吧。你也别替你爷爷他们担心,他们都是大人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在别人家要勤快点乖巧些,多讨好讨好你的丈母娘和小媳妇。”严骁安慰了他几句,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乡遇故人,他也是高兴的。
最后两句虽然有些开玩笑,但也是教他怎么做人。
楚喆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当然听出来了,很真诚的感谢,“谢谢叔叔!叔叔,你明天再来,我送你点东西,再见!”
严骁不敢太大声喊,害怕别人听到,他怎么能要一个孩子的东西,万一惹怒了那家人,他和这个孩子都捞不到好。
不过第二天他还是去了,故意和一起的几个人拉开距离。
看到楚喆背着背篓过来,赶紧按住他的肩膀,“东西我不要,我们现在还有吃的…”
“严叔叔,你放心,我和叔叔婶婶说了,说你是我家远方的一个亲戚,因为没见过两次,所以一开始没认出来,他们都觉得太有缘分了,也想帮忙,可是你知道我们不能太明目张胆只能偷偷的,东西不多也不太好,但我觉得你可能用得着,你别嫌弃。”楚喆将东西掏出来,两件带着补丁的棉袄,但是浆洗的很干净。
还有一玻璃罐子咸萝卜条。
看到这些严骁没有推辞了,他现在恨不得抓把萝卜条塞嘴巴里。
他们自从来了这个地方就没吃过盐了,他们身上也没钱买。
初来乍到,也不愿意和马队长提要求,以免留下坏印象。
几个人商量一下,决定再忍几天。
那个学医的老家伙还说人不吃盐不超过十二天就没事。
可是才两天多,他就有些受不住了。
“谢谢你!也替我谢谢你叔叔婶婶,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报答的。”严骁说的很是郑重。
楚喆摇摇头,“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想了想,还是说了,“你们缓几天,等天好了就赶紧做土坯吧,这的冬天可比京都冷多了,没有热炕根本过不去。”
“人小知道的还不少,赶紧回吧,别让人看见。”严骁等不及了,撅了两个细木棍,在雪中擦擦,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萝卜条塞嘴巴里了。
“咸!…”楚喆这话说晚了。
严骁被咸的直皱眉毛,不过也没舍得吐出来,咬吧咬吧咽下去了。
楚喆忍着笑,一本正经的解释,“我婶婶说,你可能吃不了独食,到时候那么多人吃,不咸不禁吃,所以盐就多放了点。”
严骁听到“不能吃独食”,看着萝卜条和棉袄就有些心疼,“回去我会好好和他们说的,保证他们不会多嘴,再加上我也不会让他们知道这是谁给的,他们就是想举报也找不到人。等在一起时间长了都知道什么人了再说。”
楚喆也是笃定严骁不会透露他的消息的,不过听到他的保证还是很开心,证明未来大佬对他很有好感,开始替他着想了。
初抱(金大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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