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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因为亲跳定太多了呢 第七章
张彦瑾和张博文两人说话之间,张修武已经张罗人拿来了笔砚, 张彦瑾也不含糊,他前世的时候, 在高中时期因为一时的兴趣, 曾经画过一些漫画, 对画马蹬, 马鞍的外表自然是信手捏来,三笔两笔就画好了一个人脚踩马蹬,稳坐在高头大马上的简笔画。
张修武还是第一次见到马蹬和马鞍这样的东西, 他惊奇道:“二哥, 你画得这是什么?”
“这就是我给你说的工具。”
张彦瑾把笔放在一旁,指着画中的马蹬和马鞍给张修武看:“人踩得这个是马蹬, 坐的是马鞍,有这两样工具在,骑马疾驰的时候, 就不需要费劲用双腿夹住马肚,防止自己掉下来了, 这样就可以大大避免人力气的浪费,可以让人在比赛得时候注意力更加集中, 马奔驰的速度也会更快!”
“是真的吗?”张修武有些不相信地看着张彦瑾道:“我咋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东西呢?”
张彦瑾也懒得和张修武多解释,他把图纸收起来, 手背一拍张修武的胸口道:“是不是到时候做出来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说罢, 张彦瑾就快速往外走去, 张修武一看时间不早了,也跟着张彦瑾出了宁国公府。
虽是斜阳日暮,可京中依旧热闹非凡。
“这不就是宁国公府的张二郎吗?”张彦瑾和张修武经过一家酒楼,一个穿着华服锦缎的公子哥跌跌撞撞的从大门里面走了出来,恰好挡在了他们二人面前。
“怎么着你强抢人家小妾,被你伯父按住当朝打了五十廷杖还觉得丢人丢得不够,还敢挑衅周二郎?”醉汉打了个酒嗝,满脸嘲讽道:“还是你已经做好了给周二郎当众下跪认错的准备啊?”
醉汉这话一冒出口,酒楼二楼居然传出一阵得意的大笑声。
张彦瑾闻声抬头一看,便和周齐晖得意傲气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张修武也意识到了这醉汉就是故意前来挑衅的,在看到周齐晖,他当即就要上前理论,却被张彦瑾伸手拉住了。
“不,我等着他给我兄弟当众下跪道歉。”张彦瑾冷笑一声,声音无丝毫波澜,只是充满了笃定:“到时候还希望他记住自己说过的话,不要食言才好!”
最后一句,张彦瑾没有看着那醉汉,而是直接抬头盯着周齐晖说的,说完之后,他直接拉着张修武就大步向前去了,一个眼神都吝啬给周齐晖。
周齐晖本想让人羞辱张彦瑾一顿,却不想他自己反倒是被张彦瑾激怒了,他咬牙切齿地盯着张彦瑾的背影吼道:“好,我倒是要看看你三天之后是怎么赢我的!”
“这周齐晖简直是欺人太甚!”张修武忿忿道:“要不是你刚刚拉着我,我就把上来挑衅那小子给揍趴下了!”
张彦瑾拍了拍张修武的肩膀道:“咱们在赛场上赢了他们岂不是更加解气?伯父和瑞国公同朝为官,我们约定比赛可以说是年轻人好胜心强,若是私下里动手,伯父在朝堂之上定然会有不必要的麻烦,与其这样,你何必和他们动手?”
张修武一听确实在理,他瓮声说道:“我就是看不惯他们那种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二哥,你刚刚画的工具管用吗?”
“放心吧。”张彦瑾拍了拍张修武的胸口道:“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带路吧。”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鲁工匠处,张修武上前敲了敲门,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精瘦的老人打开了门。
张彦瑾看这老人头发虽然已经花白,可精神却依旧矍铄,双手上更是覆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想来此老人定然是鲁工匠无疑。
“三郎,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鲁工匠可谓是能工巧匠,他更是救过张仲谦,张修武经常往他这里凑,再加上张修武本就不是注重礼节的人,日子久了,鲁工匠就直接称张修武为张三郎。
“鲁师傅,这是我二哥,你叫他二郎就行。”张修武笑着嗳了一声,便给鲁工匠介绍起张彦瑾来,正说着他一扭头也给张彦瑾介绍起来:“二哥,这就是我说的鲁师傅。”
三人相互打了招呼之后,便坐在了鲁工匠的庭院之中。
“这个是……”鲁工匠端详了一下张彦瑾递过去的图纸,有些疑惑。
张彦瑾便解释道:“鲁师傅,实不相瞒,这是我新设计出来的马蹬和马鞍,这是马鞍,放在马脊背上,中间是木板,外层包裹一层绒布,最外层是皮革,可供人坐在马身上,这马蹬则是悬挂在马鞍上,固定在马身上,在人骑马的时候两脚可以踩踏的地方,这样一来,人骑在马上的时候就会十分稳固,不至于不慎跌落下马。”
鲁工匠端详着张彦瑾画得马蹬的大图道:“这样一说,这马蹬和马鞍像还真是能帮人稳坐在马上啊。”
“鲁工,我今日请我三弟带我来你这里,就是为了请你帮我制作这马蹬和马鞍,由于我不知道马蹬和马鞍的明确尺寸,只能告诉你一个大概数字,所以还要请你费心帮忙测量制作。”张彦瑾站起身,十分郑重地看着鲁工匠。
鲁工匠平日里便是和铁器打交道,张彦瑾今日带来的图纸上画的马鞍和马蹬他还是平生第一次见,他站起来道:“二公子不用客气,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既然二公子相信我,那我愿意帮二公子制作。”
时间紧急,张彦瑾和张修武便拉来庭院之中的马匹,一起帮鲁工匠测量。
三人商讨了一个时辰有余,鲁工匠便把详细的数据确定了下来。
“二公子,老奴今夜便将马登和马鞍制作出一副出来,你们明日过来试马即可,若是明日没有问题,按照这个尺寸,铁匠铺一天便可制作出十副出来。”鲁工匠脸上是难以掩饰的兴奋。
他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马蹬和马鞍这种东西,可是经过张彦瑾的解释和说明,他作为工匠的直觉告诉他,这东西若是制作出定然大有用处!
第二天一早,张彦瑾安排身边伺候的瑞福给陈溯捎话,让他们先训练,等到他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就过去,他和张修武用完早膳之后,便匆匆来到了鲁工匠的打铁铺中。
在看到熟悉的马蹬和马鞍,张彦瑾的眼睛立马就亮了。他拿起马蹬和马鞍道:“对,就是这样,鲁工你实在是工匠之中的好手啊!”
鲁公捋着花白的胡子,乐呵呵道:“二郎,你快上马试试吧!是否达到了二郎你的要求!”
张修武从庭院之中拉过马,张彦瑾则用缰绳将马鞍和马蹬固定在马匹身上,翻身上马,一拍马屁股,便疾驰了出去。
张修武见状,眼睛一亮,便拉着鲁工跑了出去,想要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只见张彦瑾拉着缰绳,稳稳地坐在马匹上,如同坐在板凳上一般。他双腿一夹,身下的马跑得更快了,可是他却不见有丝毫要被摔下去的迹象。
“二哥,你这跑得比我见过的最快的骑手还要快啊!”张修武见张彦瑾跑回来了,连忙冲过去,又是新奇又是羡慕道:“二哥,你下来,让我也试试呗。”
张彦瑾哈哈一笑,便踩着马蹬,翻身下马。
张修武学着张彦瑾的样子快速上马,几鞭子摔在马身上,马跑得比刚刚还要快,可张修武却始终牢牢地坐在马背上。
“二公子,这马蹬和马鞍是你想出来的吗?”鲁工欣赏地看张彦瑾道:“二公子还真是聪慧过人啊!”
张彦瑾笑了笑,倒是十分谦虚道:“说来惭愧,其实我只是想要更加方便打马球而已,所以才想出了这样的法子。”
两人说话之间,张修武已经跑了一圈回来了,他兴奋得满脸通红:“有这两样宝贝,二哥,这一次你稳赢了!”
张彦瑾给张修武做了一个噤声的眼神,张修武这才遏制住了自己的兴奋。
两人请鲁工匠带着人过张府秘密打造十副马鞍和马蹬之后,这才拿着最先制作出来的马蹬和马鞍先去宁国公府后面的马肆。
宁国府马肆之中已经多了十匹上好的宝马来。
张彦瑾趴在铺满狐裘的塌上翻书,这会儿,他旁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丫头在炉端烧梨,梨烤好了后,小丫头更是轻手轻脚地将梨切成一片一片的,然后送到张彦瑾嘴边。
张彦瑾幸福地吃下一片,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尤其让他穿越成一个国公府的纨绔公子,这日子过得,简直神仙都不换。
原本他还有些没能接受穿越的现实,现在,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可埋怨的了。
当然,若是屁股不隐约作疼就更好了。
说来,张彦瑾也是有些倒霉的,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好在被伯父杖打。打的那个狠啊,原身熬不住,便宜了正穿越过来的他,不过这杖刑可没结束,他也生受了二十杖。
想到当时的痛苦,养了好几天的张彦瑾还是觉得屁股又火辣辣得疼起来了,他脸色又青又白,他前世二十八年来可从来没这么被人打过。
偏偏,这头一回被打,还真的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他成了宁国公张仲谦的侄子,大魏京都里有名的纨绔公子张彦瑾。
张彦瑾之前制造的黑锅,他是背定了。
说来这张彦瑾也忒不是东西了,作为开国八国公宁国公张仲谦的侄子,已经是京都顶尖的衙内,以他的身份,要什么女人没有。
更别说他有一张京都贵公子们都羡慕嫉妒恨的的面庞,只要不说话暴露智商,他英俊的相貌和挺拔的身姿绝对能迷倒京城一大半的深闺少女。
而就算他暴露智商了,府内府外,也依然有不少少女对他青眼有加,可惜,这家伙别人看不上,偏看上了一个出身普通单身家清白的小娘子。其实看上这个出身普通的小娘子也没事,张彦瑾还可以歌颂一下这小子是因为爱情,但是这小子一言不合就将这个小娘子强抢回了府。
这一抢可不就捅了马蜂窝了。
张彦瑾当街拖着小娘子回府的事被御史台的周肃瞧个正着,御史在本朝本就有风闻奏事的权利,这都证据确凿了,周肃哪里还不参上一本,这可是能妥妥打响他不惧权贵的好名声。
于是,张彦瑾惨了,还连带着他伯父宁国公也吃了挂落,原本朝中准备北征,八大国公里,朝中都盯着这主帅的差事呢,这不,因为此事被无端放大,宁国公治家不严,纵子行凶,被彻底排挤出此次差事之外。
圣上降下圣旨责打张彦瑾五十杖,张彦瑾这二愣子竟然还想拒旨,好在宁国公张仲谦反应快,立刻按住了张彦瑾,亲自重打起了这个侄子。
张彦瑾心里吐槽了一下这个二愣子几回,突然……他这时候翻到前朝史书记载后,他立刻吐了嘴里的梨。
但依然有一些进入了喉咙里,呛得他直咳嗽。
小丫头被吓了一跳,慌忙过来轻拍张彦瑾,张彦瑾好一会儿缓过来。
他翻书的速度猛然加快,最后脸色便白了。
这里的前朝是大隋不错,但是和历史不一样,隋朝皇帝是姓赵的。隋朝也比原来的江山延长了二十年,二十年后,大隋依然破灭进入乱世,只是之后再也不是李唐,而是姬魏。
之所以变化,是历史在大秦后转了个弯,大秦到了二十一世而亡,然后三国出现再到大隋统一。
张彦瑾在穿越前,看过一本编造的史书,是一个扑街写手以纪传体的方式写出了一部新的史书打脸,通篇文言文,虽然历史仿唐,但是文言文水准被Q大汉语老教授评价非常高,这本史书叫做《魏史》,当时引起微博轰动,无数人抱大腿喊爸爸。
对于这个《魏史》,张彦瑾也一时兴趣看了一些,但没看完。
他就说他对大魏盛元年间觉得莫名熟悉,他根本就是穿越到这部《魏史》里了。
“绿绮,我抢的那小娘子叫什么来着?现在在哪里?”
绿绮一听,顿时小心翼翼起来,低着头不敢看张彦瑾。
“二郎,听瑞福说,那小娘子叫姓李,叫容娘。”瑞福就是张彦瑾的仆人,帮张彦瑾跑上跑下的,原本还有几个,但是因为和张彦瑾胡闹,这次全部被发到庄子去了,二郎身边就只剩下一个瑞福这个老实的。
张彦瑾就是因为想到那小娘子叫李容娘才惊骇的,再问绿绮也是想确定一番。
如今证实,张彦瑾耳朵犹如瞬间耳鸣,什么也听不到,他脑海之中出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人————魏史一位在历史之中毁誉参半的女帝。也是魏朝唯一一位独揽大权,号令天下的女帝!
这位女帝有汉武之志,也有商纣之暴。在她当政期间,大魏府兵打到了地中海,让大魏的京都如同后世繁华的中心纽约一样。
“人呢?”张彦瑾顿时急了,如果这小娘子就是历史那位女皇帝,他可真要哭了,这位,不仅将她前夫满门车裂,还是将她自己的亲生兄弟都五马分尸的存在,后来……杀了自己的儿子就别提了。
绿绮被吓了一跳,二郎怎么看来不像生气,反而有些焦急。
“还在下院关着……”
张彦瑾立刻站起来:“快带路!”希望只是同名同姓!
但是他心中很不妙,魏史记载,这位女帝原本就是襄州人,于盛元十年冬进京投奔亲戚。
绿绮被张彦瑾这么一说,顿时不敢多言,然后就带着张彦瑾出去,院子里守着的瑞福也被这急匆匆的二郎吓了一跳,但也只能跟上去。
一路上,张彦瑾无视仆妇小厮们异样的目光,他很快来到了下院边。
下院屋舍不少,张彦瑾被带到最陈旧的一间房间外,这门外还守着两个年轻力壮的仆人。
“嗯,开门吧。”
“是,二郎。”
“嘎吱~”一声随着房门的打开,张彦瑾一瞬间就闻到了一股陈旧的腐朽气味。
再往里看,除了透过破旧木板的射入的微弱的灯光外,不见丝毫外光。
所以,房间之中,依旧是看起来十分昏暗。
而在柴房靠左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少女。她低着头看不清楚模样,张彦瑾心中一叹。
李容娘感觉门外的人久不进来,她不得不抬起头来,是……强抢自己的张彦瑾?
她紧握着双手,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忍,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她让自己看着门外的眼光显得十分的恐惧,甚至身体都在不自觉的颤抖着。
看到张彦瑾进屋,李容娘身体又不停往后挪,并呜咽喊道:“你......别……别过来!”她的声音在经过几日的没有进食削弱了许多,但依然能让人感觉她心里的那股绝望。
张彦瑾这时候听外头的小厮说,自从张彦瑾挨了打后,这些下人就自作主张地让她这几日只给些粥水勉强让她饿不死。
想到了这里,张彦瑾有股子长叹的冲动,这若是那位女帝,这仇还真结大了。
张彦瑾立刻站住了脚,他摆了摆手,随后试探地说道:“好……好……姑娘,我不进去,这样,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这就通知你爹娘来领你。”
说着,他还笑了一下,希望能让这少女放松下来。
殊不知,他的笑,在所有人看来,要比恶魔的狰狞来得更加可怕。因为,当初张彦瑾在欺负人的时候,脸上便是始终带着这样的笑容。
李容娘心中一紧,“奴……家容娘。你......真的会把我放走吗?”
她颤巍巍的回答,语气之中充满了恐惧。这几天,她虽然被关在这里,但是外头的小厮窃窃私语可都让他听清楚了,这个纨绔因为她的事被皇上打了,虽然表面上看似是皇上替民做主处置了张彦瑾,但她清楚,她的危机不但没有消泯,反而更加危险。
之前不过是一个纨绔看上了她,她总能想法子脱身,可是她没想到,事情会闹得那么大,纨绔权贵是什么性子,李容娘最清楚不过了,他们要面子,而且会面对弱小睚眦必报。
李容娘心里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只希望她的柔弱无害,可以让他们生出一点怜悯,从而放过她。
她也知道这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是……她心里颇为自嘲,她是一个什么身份,如今被关在这里,又能做什么?
张彦瑾趴在铺满狐裘的塌上翻书,这会儿,他旁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丫头在炉端烧梨,梨烤好了后,小丫头更是轻手轻脚地将梨切成一片一片的,然后送到张彦瑾嘴边。
张彦瑾幸福地吃下一片,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尤其让他穿越成一个国公府的纨绔公子,这日子过得,简直神仙都不换。
原本他还有些没能接受穿越的现实,现在,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可埋怨的了。
当然,若是屁股不隐约作疼就更好了。
说来,张彦瑾也是有些倒霉的,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好在被伯父杖打。打的那个狠啊,原身熬不住,便宜了正穿越过来的他,不过这杖刑可没结束,他也生受了二十杖。
想到当时的痛苦,养了好几天的张彦瑾还是觉得屁股又火辣辣得疼起来了,他脸色又青又白,他前世二十八年来可从来没这么被人打过。
偏偏,这头一回被打,还真的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他成了宁国公张仲谦的侄子,大魏京都里有名的纨绔公子张彦瑾。
张彦瑾之前制造的黑锅,他是背定了。
说来这张彦瑾也忒不是东西了,作为开国八国公宁国公张仲谦的侄子,已经是京都顶尖的衙内,以他的身份,要什么女人没有。
更别说他有一张京都贵公子们都羡慕嫉妒恨的的面庞,只要不说话暴露智商,他英俊的相貌和挺拔的身姿绝对能迷倒京城一大半的深闺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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