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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烈风酋长

光明历1071年12月22
深夜。

从华夏在岭西路的边境线往西走,大约六千多里远的地方,奥克帝国烈风斯克邦首府烈风斯克城。烈风家族的老族长奥克斯?烈风?酋长正坐在自己寝宫的宝座上,神色平静的听着属下首席助手的报告。

“酋长,查清楚了,疾风家族猎获的一百多个奴隶确实来自远东。疾风?利爪还在远东招募了超过两百个新手下。他的财政助手又向远东运去了一批货物,主要是粮食、酒和武器,全部都是自产的货色,成本很低。”

说话的是一只毛都白了大半的老狐兽人,名字就叫做诡狐,曾在家族危难时刻陪酋长一起出生入死,是酋长的首席助手,从他可以直呼老族长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是多么深受信任。以至于烈风家族的小辈皇族都不敢对老诡狐有丝毫不敬。

以狮兽人的平均寿命来说,烈风?酋长已经是即将回归风暴殿堂的老头子了。自从烈风家族的上一代被逐出中央邦开始就担任家族的族长,如今已经超过二十年,但是他在家族的威望却是与日俱增,这在喜欢以决斗来决定皇位(自然也包括族长宝座)的奥克皇族中可是很罕见的例子。

近十年以来,族中不是没有小辈试图利用自身的武力和狮兽人的传统,通过决斗来推翻他这个牙齿松动到生肉都吃不下的老头子,成为下一任族长和东北三邦实际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

然而,任何一个稍微露出这种苗头的狮子,哪怕是酋长的亲生儿子,都会很快死于一场疾病——当然,有时候也可能是打猎时太不小心碰到了强大的魔兽而尸骨无存。大酋长对自家血脉都毫不留情的狠辣手段不仅震慑了家族内部蠢蠢欲动的小傻瓜们,也极大的避免了其他皇室家族对烈风领地的窥探。

“疾风家族生了一个好孩子啊。”最近,提起那个只带着十几个手下就远行数千里穿越大森林的奥克斯?疾风?利爪,酋长的语气中总是满带羡慕。

为什么这么做的不是自家的孩子呢?那些叫嚣着家族应当去首都争取皇帝宝座的年轻人,为什么就不能像疾风家族的小子一样先踏踏实实的把自己的实力基础打造的更加牢固一些?

疾风?利爪用来当做前进基地的商栈,明明是自家的产业。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是疾风家族的孩子首先利用起来了?

酋长并不是那种传统的狮子,如果他是的话,就应该挥舞着巨剑与自己所有的敌人——不管是外敌还是家族内部的竞争者正面决斗,以撕碎敌人或者被敌人撕碎为荣。然而他不是,阴暗的、见不得人的、会被风暴之神唾弃的手段才是酋长的最爱,能抓住羊就决不去招惹狼是酋长的信条,因此“最像狐狸的狮子”这种对皇族成员来说极具讽刺意味的外号将注定伴随酋长的一生。

可那又怎么样呢?

酋长统治家族的二十几年,烈风家族已经从被放逐到东北来的弱小族群成长为拥有三个邦的领地,威压东北其他四个皇室家族的“七邦之首”。

无论是在繁华的奥克斯克(兽人的首都)还是在南大陆的荒芜之地,在整个帝国,奥克斯?烈风?酋长都具有极大的威望。

因为他有兵,掌握着相当于整整一个军团的庞大兵力。

虽然酋长本人根本就不在乎,但那些炫耀着自己的肌肉,挥舞着大剑每场战斗都冲锋在前的所谓皇族勇士敢在酋长面前说出那个外号吗?

可惜的是,烈风家族自己的子孙也无法理解酋长的良苦用心,他们或许会愤怒的对背后讽刺自己的其他王子提出决斗要求,也会心不甘情不愿的服从自己向东扩张的命令。但是他们永远不能理解酋长为家族所做的一切。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酋长回归风暴殿堂,族中的继任者一定会把家族的力量投入到空有巨大的荣誉,却没什么实际收获的战争中——或许他们会带领家族所属的士兵去跟南大陆的亡灵帝国拼命,以惨重的伤亡去换取一个死亡骑士或者吸血鬼领主的头颅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炫耀。也可能是去参加对西大陆人类的远征,把家族的有生力量挥霍在人类城堡坚固的城墙上,以踩着自家士兵的尸体首先登上城头为荣。

为什么家族的小傻瓜们就不能安安心心的向东拓展呢?大森林里明明拥有无尽的宝藏和奴隶,更妙的是,那些奴隶空有野蛮的本性,却根本没有合适的装备,抓住他们一点都不费事。等给奴隶装备简单的铁剑和长枪,就可以再命令他们继续深入大森林,猎取更多的财富和土地,家族甚至不用为此流一滴血。

只要再过五年,或许六年。就足够以商栈为核心,在大森林中为烈风家族成立一个新的邦。

这样唾手可得的肥肉不去拾取,自己的子孙偏偏鼓噪着要去啃南大陆那群会动的骨头架子,这是何苦呢?

对比之下,酋长越发的欣赏疾风?利爪的战略眼光了。“诡狐。”酋长对身边的助手吩咐道:“去看看家里谁有女儿成年了,等疾风家的小子下次回来,就去说一下,我要跟他结亲。希望疾风家族也能送一个女儿过来,最好是疾风?利爪的嫡亲姐妹,记住,女方的母亲也必须是皇族成员。”

“酋长,疾风家族会认为这是一种侮辱。”白毛狐狸显得十分为难,家族间的联姻很正常,通常也是强强联合的好事,但这种事需要女方的父亲先提出来,指名道姓的直接要人当然会被当成是挑衅——皇族的女儿又不是女奴,这是把疾风家族当成什么了?

还要求女方的母亲也是狮子,这就是要疾风家族最嫡亲的女儿了。

与地球严格的生殖隔离完全不同,在这个世界上,兽人也好、人类也罢,包括精灵、矮人甚至吸血鬼在内,智慧种族大多是可以通婚的。而且混血儿的种族特征大半继承自父系血脉,比如狮兽人抓住一个人类女奴,生下来的孩子只在身体素质上略差与普通狮子(如果人类女奴足够强壮,这点差异也不会有),从外表来看完全看不出混血儿有什么不同之处的。

类似的是人类父亲与兽人母亲,混血儿通常会比兽人聪明一些,但身体素质可完全看不出还有一半狮子血统(除非人类父亲也是一个强大的高手。)

因此只要是自家血统的孩子,都是很难从外表上看出有什么区别的。但母亲来自皇族,就意味着可以借用很强的娘家势力,这对孩子成年后的独立发展有很大帮助——母亲的政治地位暂且不谈,身为皇族的舅舅们总不至于吝啬到给刚成年的侄子几十个奴隶士兵做礼物都舍不得,如果是混血儿,那自然就没有这种好处了。

“只要是他们能做到,女儿嫁过来就是烈风家下一任族长的主母。”

诡狐立刻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

能成为烈风家族的主母,那就完全不同了,酋长可是曾经把现任皇帝的联姻要求都推掉过的。

“还有,疾风家的小子回来之后立刻让他来见我。”酋长继续命令道:“告诉他,下次出发带上我的几个最小的儿子,十年之内我保他一个邦领主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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