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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被遗忘的蓝星

接下来的日子里,黄格还是一如既往的奔忙,时而觉得自己像没头的苍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感觉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可这就是人生。天生劳碌命的码畜啊,无休止的奔忙何时是个尽头?
天生劳碌难自弃?唉!

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他决定放松一下,早点下班,回家做点喜欢的事情,比如,写写他的奇幻硬科幻,这可真是一个独特的门类哦。还有,把奇幻硬科幻里面的神奇发明真的尝试制造一下。

比如,他买来了好些个工具和材料,来制造那个“高速风力列车”。他的奇幻硬科幻,暂定名“被遗忘的蓝星”。设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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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未来简史:从智人到神人》所预言的那样,蓝星的主人过上了神仙般的好日子。他们几乎无所不能,根本无需再从事辛苦的劳作,无菌工厂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基因被魔改的作物,疯狂地把吸收来的阳光变成糖分、蛋白质、脂肪,以及所有人类的挑剔味蕾钟爱的味道、香气。如果你喜欢,被魔改的红杉,甚至会长成一座适宜人类居住,高耸入云的木塔。而自组织的金属纳米机器人,终日奔忙,从一堆毫无生机的粉末输入,最终自己羽化成各种人类和工业所需的零件、半成品和成品。所谓的产线工人,早已变成了遥不可及的史前传说。

可万万没想到,预言中的第九行星“复仇女神”历经3000万年之后重回近日点,史称第九行星纪元,巨大的引力扰动从柯伊伯带捎来史无前例的流星雨、陨石雨,高能的祸害从天而降,往往一下子就摧毁一个居民区,甚至一座城市,而且灾害的密度越来越大。有资源的蓝星人开始移民到外太空,低端人口不得不在蓝星忍受无穷无尽的陨石雨,眼睁睁看着文明被一次次、一片片摧毁,过着朝不保夕的恐怖生活。

几百年过去了,蓝星上面的文明程度急剧退化,形成了一个个崇拜上古神技的部落和城镇,而那些离开蓝星的上等人,似乎也遇到了未知的麻烦,再也没有回访过这个文明的摇篮,蓝星,被遗忘了。

这是充满信仰,已被遗忘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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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的能量密度在各种新能源里头,是最小的。远远低于水力、太阳能,所以载满货物的帆船,一般只能以低于5节的低速行驶,也就是时速低于9.2公里。这还是摩擦力很小的水面,如果是在轨道上,那恐怕就跟步行速度差不多了。

水面上不需要斥巨资建造轨道,轨道交通还需要那么大的工程量和维护的精力。所以,用风帆来驱动列车,那是够呛,但被遗忘的蓝星没有别的技术,只能用风力,所谓的“高速风力列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痛点的。

办法就是……建造多个风车,把能量存储起来,用机械的方式,用风力把巨大的石块吊起来,相当于把能量变成势能,当列车经过的时候,把势能转成动能,把列车推动。

关键点是在轨道中间设置单向接触点,列车可以平顺碾压过去,但是接触点的另一头翘起来的,可以往前推动列车。据说,现在的300公里时速的高铁,假如忽然停电,滑行的距离可以达到好几十公里,甚至100公里。

在被遗忘的蓝星,恐怕只能用木头做轨道,参数大打折扣,那滑行几公里也是简单的。所以,大概只需要每隔1公里搞一个加速路段,就可以推动列车快速运行了。其实,火车刚刚发明的时候,30公里就算可以了,而今,一些落后的地方,比如:印度,经常还有这种速度的火车,哦,还有大名鼎鼎的西伯利亚铁路。

不行时速是5公里,在一路上多个风力推进器的助力下,提高到10倍应该是毫无压力的。所以,这所谓的“高速风力列车”,理论上大概可以获得50公里的时速,让文明被毁灭的蓝星也能拥有强大的机动能力。

当然,这仅仅是黄格的玩具,绝对没有实用的价值。他就在研究这样的玩具。

当他为他的项目找到第三个工程师的时候,也就是三个月之后,他的小玩具也做好了,只要拿电风扇对着吹,那硬纸壳和木头、塑料等等手边可以收集到的材料制造而成的简陋的告诉风力列车。

管理工程师比自己一个人做项目更加费神费事,因为要知道他们的技能,这增加了更多的精力。工作越来越让他筋疲力尽。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可这就是生活。为了这个该死的项目,他一个人忙不过来,只能依靠不靠谱的开发团队,他从来没想过,原来带团队会这么痛苦。

团队磨合差不多了,更惊悚的事情接踵而来,他开始怀疑微软提供是API不足以完成很好的输入法开发,开发的进度陷入停顿,老板的不满情绪开始积累,对他这个团队颇有微词。

黄格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一座小山正在茁壮成长,如同他的科幻小说里被魔改的落叶乔木,枯叶的营养却逐渐变成了有毒的果实,这可不是果神祭司想要的结果。

有一天下午,老板邀请他共进晚餐,席间,老板诉苦说投资人给他很大压力,说了半天,黄格以为老板要把他的团队解散了,但是并没有,老板还在纠结,或者等着黄格自己说出口。

黄格当然不会主动说出口,他甚至要反抗,会对老板说“再给我一点时间”,绝对不要早早投降,让烈火激发战士的潜能。他绝不会轻易放弃。

如果他的美丽高中女老师知道了现在的黄格这么顽强,一定会夸他的,当年,他名落孙山之后那么轻易就放弃了复读,去了搬砖,然后去了青鸟。虽然他在报考的时候选择了“绝对不服从分配”,决定不成功则成仁,可惜少年的他还是那么容易就放弃。

怀着这种复杂的随时被解雇的心情,有一天晚上,忽然接到唐紫玉的电话,让黄格到一家酒吧去,说林夏好像喝多了,然而唐紫玉现在不在这个城市,所以没法去照顾自己的好闺蜜,而唐紫玉知道林夏不肯让自己的哥哥知道她去喝酒,所以,居然请黄格帮忙,去看看情况,不要让林夏出事儿。

林夏?是谁?想了半天,才想起是林冬的妹妹,一个大美女啊。我天,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连一个大美女都忘了?难道我变成了“无垢者”?这个念头让人惊悚。

不管怎么样,黄格还是去了酒吧,这种地方,他很少去,女孩子要是去了,肯定不是他的菜,所以,他对林夏更加没感觉了。

当黄格出现在半醉状态的林夏的身边时,他感觉无数双男人的不友善的眼睛盯着自己,更有甚者,一个把林夏看成是自己猎物的强壮的汉子出现在他面前,当他搀扶着林夏要离开酒吧的时候。

这汉子真是强壮,胸肌一看就是练过健身的壮士,说不定还是兵王。

“她是我的。”兵王说。

黄格:“她是我朋友。她哥哥是我好朋友。”

兵王冷冷道:“那我不管,她是我朋友,我要送她回家,识相的走远点。”他似乎已经很客气了。

黄格:“要不这样,我们问问这位小姐姐自己的意思。”

林夏嚷嚷道:“怎么没有酒了?我要再来一杯,不要回家,我讨厌那个家。”

黄格:“那我送你去你好朋友的家,唐小姐的家,好不好?”

林夏大摇其头:“不要!我要喝酒,我不想见什么唐小姐。”

兵王邪恶地笑道:“小姐还是跟我走吧,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我请客。我的荣幸!”他做出一副好客如命的样子。

兵王就是兵王,他轻轻一推搡,黄格的位置就被替换了,得,现在变成林大小姐的贴身兵王了。

黄格威胁道:“你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的朋友。”

贴身兵王哈哈一笑:“我酒量很好,不管是敬酒还是罚酒,你都赢不了我的!”

黄格:“那可不一定,罚酒要来了,最后通牒!”他往包里一摸,貌似要出大招。

贴身兵王冷哼一声:“有什么东西尽管尽管拿出来。”

黄格叹了口气,终于把它的隐藏技施展出来——催泪瓦斯!

说时迟那时快,他立刻开火,往兵王的脸上狂喷,好像英勇的救火英雄那般。

兵王没想到对手使用生化武器,霎时间用简洁的咒骂和砂锅大的巴掌阻挡喷雾。但黄格总是能从他的破绽进攻,兵王疯狂咳嗽,一时间让黄格感觉自己会不会误杀了他。

“对不起,我拿错了防熊喷雾,本来防狼喷雾就够了的。再见了,兵王。”他不管这个兵王是不是林夏的朋友,反正受到唐紫玉的委托,要照顾林大小姐。

据林冬说,林夏自从跟前任分手之后心情一直都不咋地,可能跟自己还有点关系,所以,更加要照顾这个富家女了。

他把林夏推进了自己的车,一辆跑不了多远的国产电动车,还是双座的,便宜的要死,因为是插电式电动车,没有牌照费,更加便宜得惊人,他都买得起。

他把林夏带回了自己的出租屋,还是跟别人一起合租的呢,室友还没回来,这货整天在外面浪,经常很晚才回来。

把林夏丢在自己的床上,他骇然发现貌似自己刚才干了一票大的!而他迟钝的神经,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这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不管了,反正也没发生什么。

接下来,他也不打算做什么,等林夏醒来,然后……可能送她回家。

从冰箱里找点饮料来压压惊。

到了后半夜,林夏酒醒了,爬起来,看到卧室里居然还有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写代码。这一幕真是经典,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喝醉了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一个程序员居然在旁边扑哧扑哧地写代码。

林夏把握到发生了什么,“扑哧”一声,笑了。

黄格抬头瞅了大美女一眼,不满道:“笑什么?”

林夏:“……没什么,这就是你狗窝吗?”

黄格:“嗯,大小姐莅临,让在下的窝荜生辉,看你没事儿了,要回家吗?我可以送你回家。”

林夏:“几点了?”

黄格看了看手上的江诗丹顿“纵横四海”,回答:“两点了。”

林夏注意到了这个表,惊呼:“咦?这不是那天我们去看的纵横四海吗?你怎么……”

黄格:“你的好闺蜜送给我的,说是我一句话帮了她一个大忙,治好了皮疹。”

林夏:“不……不会吧,她对你有意思?”

黄格:“富家女疯了才会喜欢上一个程序员,一个码畜,不懂风情的蠢货。我知道你刚才笑什么了。”

林夏:“我刚才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了?好像有个男的要强行带我回家。”

黄格没好气道:“你居然还知道?那我这算不算英雄救美?”

林夏忽然噗嗤噗嗤掉眼泪了。

黄格吓一跳:“我语气有这么可气?”

又笑又哭的林夏说:“不是因为你,是因为那个人,不过,我为他伤心的次数也太多了,我忽然想开了,可能这是最后一次为他流泪,以后再也不会了。”

黄格:“但愿如此,我可不是每次都能打赢兵王的。”

“这是什么?”林夏注意到了硬纸壳制作的玩具,挺好的,能注意到“高速风力列车”,说明她真的从无尽的悲伤中缓过来了。

于是,黄格给她看了自己开了个头的那本科幻小说《被遗忘的蓝星》。

林夏貌似被那奇幻的设定吸引住了。当然,也只有设定,因为黄格没时间去写书,码畜的生活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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