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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沈家出来,沈母客气的一直把宜室送到山脚下的马路上,不停地鞠躬说,招呼不周,招呼不周!弄得宜室也不停地向她弯腰曲背,伯母请回吧,请回吧。两人在路口告别十来分钟。
宜室顺着马路牙子走了长长一截,回头还看见沈母站在路口,“伯母,请回去吧!”她挥手,喊道。
沈母微笑着,深深又弯下腰去。宜室不得不也向她再鞠一躬。听兰香说过,父曾留学日本。果然,一家人深受日本人影响。宜室心想:“若是天天这样你来我往的“鞠躬”,恐怕不久就要'尽瘁'。“
“宜室,你弯着腰在这里干什么?”
宜室猛然抬起头,王焕之温煦的笑容映到她瞳孔中。吓得她往后退了两步。
“你——怎么在这里?”
“你忘了,我们约好今天下午在书店见面的。”
宜室一拍脑门,她糊涂,只记得要来看兰香把这事给忘了。她本是约好王焕之去书店还书给他。
“你是来看兰香的?”
“是。”
“她怎么呢?生病了吗?”
“不是……唉……”宜室叹息一声,欲言又止。兰香的事如同沉沉的大石头压在她的心上。
“我们还去书店吗?”他们沿着马路继续往山下走,“上次的书你看完没有?”
宜室拿下肩上的书包,在里面左掏右掏,把那本《THEGREATGATSBY》翻出来。
王焕之接过书,问:“看完了?”他轻轻把书一翻,书页中夹带飘出来一张紫金色的请柬。
“这是什么?”他拿着请柬在手上翻覆,不急着打开,“是给我的吗?”
宜室没想到自己急急忙忙把请柬塞到这本书里。索性便就承认道:“这张请柬是是给你的。这周六晚上,我家开舞会。你有时间的话,能做我的舞伴吗?”
山风吹起他粗硬的头发,让他感觉如愤怒的鞭子在抽打他的脸,生疼生疼。他低着头看着手里的请柬,半天没说话。
“……你不能来吗?”
他异常凝重地反问,“你确定是邀请我去吗?”见她错愕的表情,马上又补一句,“我不是不愿意去,是有些不敢相信。你是上官家的小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怎么会邀请我这样普通的男生做你的舞伴?”
“为什么不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都什么年代,人人都在提倡自由。学校里的老师都说,不但要剪开女人的裹脚布,更要打碎禁锢在人们头上的紧箍咒。我是上官家的女儿没错。但我的家庭和普通的家庭没有分别。我的父母和你的父母、兰香的父母都一样。别用出身和家庭来区分人好吗?”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没有。”
山风吹起宜室的头发,她迎着山风,向着他认真道:“王焕之,这个舞会对我至关重要。你能来吗?”
紫色的请柬在他手心捏到变形,眉间的川字越攒越大。
“如果你有什么顾虑——”
“不是顾虑,是我怕你会后悔。”
“后悔?”她不解地耸耸肩,“只是一场舞会……”
“我怕,被你发现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好。”他低头莞尔,“也许我是一个坏人。”
“怎么会?”宜室觉得他讲了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谁都有可能是坏人,你不可能是坏人。”
他紧抿着唇,目光深邃如大海一样汹涌。
宜室不安地问:“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事?还是你不想参加?”
说完,她作势要把他手里的请柬抢回来。
他高高把手举起,眼里的大海瞬间变成灿烂的阳光,“我说怕你后悔的意思是——我的舞可跳得不怎么样,你别见怪。”
宜室一怔,捂嘴哈哈笑道:“那我也实话告诉你吧,我的舞也跳得不怎么样,请你也别见怪。”
他也笑起来,慎重地把请柬夹到书里。
“那我们到时候见。”
“嗯,到时候见。”
一个发出邀请,一个答应出席。该说的,该答应的已经圆满完成。两人站在风中一时沉默,红着脸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们……去坐公车,我请你去吃料理好不好?我知道有家日本料理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今天不……不行,我答应过大嫂看完兰香就要回去。”
“我送你。”
“好——”
宜室话音未落,一辆小车直接冲停到他们身边。车上下来跳下几个男人。他们一下车,直向宜室而去。
宜室惊恐退后两步,王焕之向前一步把她拉到身后。
“你们要干什么?”他拔高声音,试图喝退来者。
“这不关你的事!”一个男人推开王焕之,另外两个男人把宜室直接从腋下架起。
“你们想干什么,要干什么?”
“别害怕,宜室小姐,你一位朋友想请你去做客。”
“谁,谁啊?”
宜室心中的恐惧达到极点。她的双脚离开地面,像小鸭子一样乱踢乱划。转眼被塞到路边停着的小车上。
“宜室——”
“焕之!”宜室大叫,透过车窗,看见王焕之和男人纠缠在一起。
他们拳脚相向,缠斗间,王焕之未落下风。
“王焕之!王焕之!”宜室挣扎着,猛力拍着车窗。
“我哪也不去,我要下车!”
“这可由不得你!”
小车像炮弹一样飞驰出去,窗外的王焕之渐渐变成小小的一个圆点。
————————
盛永伦从不认为自己不聪明,自负智商至少是中等偏上。不,应该说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和女人。从小到大,他在读书上使的劲不多,也顺顺利利考上大学。嘴巴乖甜,颇得长辈喜欢。家里家外,三亲六眷里没吃过亏。十六岁开了荤,女人就是一日三餐桌上的点心,环肥燕瘦总是不缺。
今天是纯情少女,明儿是风情少妇,哪怕是自梳女,也勾上手过几回。偏偏遇到上官宜室,马上就感到脑力明显不足,嘴巴不够用。追女的百般伎俩通通使上,也不见宜室多给他半分笑脸。
都说好女怕缠男,他的水磨功夫到她这全偃旗息鼓。她防他如同防色狼一样。明明是请她吃饭,她非的把沈兰香推来。她又不是不知道,他喜欢的人是谁。
盛观恒瞧他是真的喜欢,把家里祖传的翡翠项链做了聘。没想到,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结果被退了回来。
他放不下这份执恋,也咽不下这口气。就想亲口问一问上官宜室,比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王焕之,自己到底差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被她讨厌,为什么就是不能得她喜欢?
为了这口气,他从饭店跑出来。他不是头脑发热,被美色冲昏头。是深刻知道这件事,终究是他和宜室两个人的事,谁也帮不了他们。伯父也好、上官厉也好、沈兰香也好越多的人参与,事情就变得越复杂。他想要越过这些复杂,直接去和宜室谈,剥开自己的心,把所有对她的爱都摊在阳光下。
他也是拿她没有办法了。宜室不是不和他见面吗?他就来硬的,直接把她绑了来再说!
他在街上请几个车夫混混帮他逮人。说辞堂而皇之,抓逃婚的媳妇儿!众人见他仪表堂堂,说话有礼有节,不像满嘴胡说的信口雌黄。再加上不菲的酬劳。效劳者众多。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很快有人帮他把人绑来。只等着他带钱去“验货”。
墙壁上的钟一格一格跳动得欢快,如同他雀跃的心。现在,只要推开那扇窄小的门,宜室就会出现在他视线之内。尘埃落定,他反而不像先前那么着急。
不是不紧张,是他要把想说的话在肚子里酝酿好。务必要解除宜室对他的误会。想来想去又觉得自己真的可笑,她都在眼皮子底下了,他有长长的时间同她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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