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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骨精灵,你最想要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因为早早知晓了宿命的注定,即便内心的某个想法蠢蠢欲动着,我也总会选择视而不见。
地府,幽深晦暗,却是我心里最温暖的地方。人间,盛世繁荣,总带给我数不清的惊喜。一世,又一世,我也不知道经历了几次轮回,几次转世,只是不甘自己只能如浮萍一样漂浮,却又无能为力。

又一个三月来了,轻风盈面。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桃之夭夭,粉色堆叠在视野里的每一寸角落。

距离我此时离开大唐的都城长安竟然也有三年之久。三年,足够让我确定,一切真的风平浪静。

“剑侠客,今天气氛尤其好,你舞剑给我看吧。”我左手轻轻托起一朵完整的粉红色桃花,左瞧瞧,右看看。

一朵桃花有它单独的美感,成片的花雨虽然有别于那种秀气,却有着不一样的恢弘壮丽之感。

桃花并不是我最喜欢的花,或许是因为这身子是白骨堆砌出来的吧,天生就缺少文人墨客的触景生情,也缺少闺中少女的多愁善感。

风花雪月,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它们好看,仅仅如此,只是合眼缘而已。若是,非要说出个什么来,我想,我最喜欢的应该只有生长在阴阳交界处的彼岸花了。

三界众生应该有不少生灵都是极其忌讳它的吧,不因别的,谁要是见到了它,就意味着生命走到了终点。

不过,世间本来也无绝对的生死。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这一事实,或许是在装疯卖傻,也或许是真的在喝下孟婆汤的时候就忘记了前尘往事。

这倒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都不愿意和眼下的此生此世做一个彻彻底底,干干脆脆的了断。皆因他们惦念着某个人,某件事。

我自然也不例外。我喜欢彼岸花,我喜欢它那种开到极至的凄婉之美,每一次都那样努力认真,大有凤凰涅槃重又归来的气势。有时感觉明明已经走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骨子里却是一股不服输的劲。

和它这样一对比,桃花,似乎有些小家子气了。可我,说到底也不过是俗物一个,我和三界其他生灵一样,惦念着某人,某事。

那个某人,一头的红色长发,却从来不喜欢随意披下来。他人眼中的他,我眼中的他,总是把那亮丽的长发高高束起,尽管有时候他那并不娴熟的手法把头发扎得跟个被人踩扁了的包子似的,他也全然不在意。

我也问过:“你为什么总是要把头发束起来?”还有句话,我至今都没说过呢,他把头发扎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某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了起来:“少年剑客,行侠仗义的话,总要有些朝气的。把头发高高挽起,显得我比较有精神。”

某人大概还不知道,他嘿嘿一笑的样子,其实是在冒傻气。可偏偏,世上就是有像周瑜和黄盖那样的人。

某人做的某事,最令我惦念。这一世,在我初入长安之时,我记得,那时也恰逢三月左右。

我的记忆是定格的,当时并不认识某人。粉色的花雨飘飘洒洒,无尽的桃花粉色勾勒出我至今都难以忘怀的一幕。

一个红色头发的少年,他身影修长,剑在他的手中不断挥舞,比天上最绮丽的彩霞还要明艳几分。

可惜的是,我怎样都看不清他的脸。也或许是遗憾,才总会让我时时记起。

某人,某事,就这样成了我心头不可言说的惦念。正因为这惦念吧,每每看到桃花花落,形成花雨的时候,我总是会微微愣神,脑海里浮现的全部是剑侠客舞剑的样子。

思绪已然飘远的我,只在一片朦朦胧胧,总也看不清楚的淡粉色中看到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那身影握着剑,誓要卷起一池春水。

“怎么样?”剑侠客已经小跑着跑到了我的身边,见我没有反应,还特意伸出了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骨头!我问你,还满意吗?”

我讪讪地笑了笑,想得有些远了,这才久久回不了神:“你,你能不能再给我舞一遍,我刚才没有看清。”

“你啊!”剑侠客翻了个白眼,用手指头戳在了我的额头上,愠怒着道:“那我再舞一遍,你记着看啊。”

我笑笑,拍手表示内心的欢快。他翻白眼是真,生气却是假的。某人的一颦一笑,休想瞒得过我。

剑锋泠冽的寒光被簌簌花雨融入三月的春风之中,每一招每一式总和这漫天飞舞的花瓣相得益彰。他已然改变了,再也不是那个不懂得收敛锋芒的意气少年。

好的剑客,应该和好的画师一样,一笔一划在笔锋下勾勒出的是青山绿水,剑锋的一撇一捺挥舞出的也是潇洒肆意。

他高高跃起,双脚蹬在了一株桃树上,借力在空中一个翻转,只一个眨眼的功夫,剑侠客已经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他快步走过来,牵住我的手,就往被花雨迷住了眼的林子外跑。我佯装生气,甩开了他的手:“你干嘛?”

他的手掌轻轻扫过我的额头,带着温热暖意。说实话,在三月春风的拂拭下,冷热是最适中的。我并不需要这暖意,可是,却依旧对这熟悉的温度恋恋不忘。

“你该不会是忘了吧?说好了的,今天要在城西酒楼一聚。”剑侠客一双眼睛打量着我的面部表情,很想看透我究竟是故意假装的,还是真心给忘了。

我嫌弃地别过头去,不想让他看出来脸上的任何表情,因为,我是真的忘了。

“哎,走吧,走吧。”我仓皇地反抓着他的手,变被动为主动,往往是扭转局势的一大窍门。这一点,我可是百试百灵啊。

果真,剑侠客也不再说什么了,我们很快就走到了那间城西快要废弃的酒楼。

“哟,客官,是您二位啊!”一个小厮打扮的人一见我和剑侠客走了进来,立马就丢下了手中打着噼啪作响的算盘,凑了上来。

此人真是身兼数职,还要忙里偷闲,抽时间来和我们打招呼,我都有点同情他了:“老板,其实你用不着的,我们来了这么多回,早就熟悉了。”

剑侠客却对对方的好意来者不拒,随便抓了一把碟子里的瓜子,就嗑了起来:“老板,你家的戏台子搭好了没?要没有,我们可以帮忙。”

这里是大唐境内一处很是落后的小村落,我甚至曾经暗暗怀疑过,是不是就是号称最精准的玲珑阁里的地图上都没有这里的记载呢?老板早年孤身一人闯荡,行至此处,身上的盘缠消耗殆尽,恰逢这酒楼的原主人要为远嫁的女儿筹备嫁妆,为了尽可能的体面,哪怕是再不舍,也要狠心贱卖。

就这样,或许是厌倦了漂泊,也或许是老板慧眼独具?总之,现在的酒楼已然易主,而这主人就是眼前穿着朴素的集掌柜,小厮,厨子于一身的老板。

正如今日,他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晚上戏台上的主角。

每年三月的这个时候,这家酒楼里都会搭起戏台子,不过,整间酒楼上下,从掌柜到下属就只有老板一人。

剑侠客确实担心他搭不好,老板却笑嘻嘻地添上一壶滚烫的热茶来:“你们可是贵人,这种粗活,我一个人就足够了。”

我咋咋嘴巴,轻轻抿了一口茶,嘴唇微微湿润了一下,才开口道:“什么贵人啊,就是熟客而已。”

我觉得肯定是这些年和剑侠客混在一起的缘故,我也变得越来越“圆滑世故”了,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事。至少,这可以证明我也有人情味了。

“哎,熟客就是贵人。”老板的话虽然执拗着他自己的想法,但从言行上判断他可一点儿都没拿我们当贵人啊:“两位贵人,还想要点什么?”

我看了眼剑侠客,这家伙翘着二郎腿,看起来肆意得很,我便摇摇头:“没有了,我们就等着看你表演了。”

一年前,我和剑侠客行至此间,这里莫说和天下最富庶的长安相比较如何了,就是比之以往去过的任何一处,都要差些。

但缘分的消逝与产生,从来都是猝不及防地出现。这小山村总有着一种浓郁的味道,让我很是熟悉怀念,我想,那就是家的温馨吧。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再次回过地府。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师父不允许我回去,但他是师父,我想他是为了我好,我自然尊重并且遵守他的决定。

反正,也不是永远回不去了。我是三界的一份子,在这一世走到终结的时候,总会回到忘川,回到奈何桥的。

只是,可惜的是,眼前的红发少年啊,这个耿耿于怀的某人,自己和他一起走过那么多的生生世世,直到这一世,才算是真正的为自己而活。

五行应运而生的道理,我向来很清楚。若说天命之人出现,就是为了阻止蚩尤重临三界,那么,蚩尤已亡,是不是天命之人身上的炎黄之力随之也要散了?

我们本无生命,是得了炎黄二帝的精魄才得以诞生在这三界之中。这一世的元神应该可以勉强走过许多年岁。

我自诩没有什么人和事是值得我留恋的,毕竟,我可是来自三界人人闻风丧胆的阎罗地狱啊。生死,早就司空见惯了。

只有那个等了数年的女子—红袖,一度让我心头苦涩,而今,她也得到了自己一直以来想要的,虽然颇费了些周折。

“剑侠客!”我轻声念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想让他听到并且回答,我只是怕我和他彻底消失在天地间,想趁着现在的大好时光,多叫他几声,多看他几眼,也就值了。

不想他的眼睛虽然一直在戏台子的那边徘徊,可心却分了一半的精力在我身上:“有事?”

我微微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没有啊,就是看你看得那么入迷,打扰你一下。”

“你啊!”他终于扳直了身子,伸出两只源源不断散发着温润暖意的手掌,将我整理得服服帖帖的齐肩短发揉得杂乱不堪。

我打掉他的两只手掌,又好气又好笑,不禁嗔怪他道:“快起开!”

屋外,月亮终于爬上了山岗,星星也一一挂在了夜幕中。一切配合得如此完美,但在这间屋子里,却是注定要沦为今晚的配角了。

红色的大幕缓缓拉开,台上只有一人。

老板穿着一袭大红色的长裙,那夺人眼眶的红色可与彼岸花争个高低了,其上零星点缀着一些流苏绦穗。这是美的,我承认。

最主要的妆容还是在脸上,我却没有那么大的兴致了。白粉铺在脸上一层又一层,细心的描眉画眼过后,效果却是让我认不出此人是谁了。要不是凭借着他那特殊的身段,我还当真以为这是一个从未谋面的人。

我不太理解人类的审美,但是我知道,这是老板辛苦准备的,也就安安静静地托着腮帮子听了下去。

幕布是红色的,衣服也是红色的,我虽然对红好像有着特殊偏爱,但也经不住如此长久的“炫耀”。睡眼惺忪,意识也逐渐模糊起来。

那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声音时远时近,时高时低,我的头更是不断地在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小鸡啄米。

直到一句“天地为台,舞亦逍遥”乍响在我耳畔。我猛地站起身子来,只问了身侧一脸诧异的剑侠客一句话:“老板为什么要男扮女装?”

剑侠客并不十分喜欢看戏,但是总比我了解得深一些:“这是旦角啊,想来是因为剧情需要吧。”

眼前如烈火般的红衣,耳中听得的那句“天地为台,舞亦逍遥”,分明是地府中的那痴情女子。

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突然就懂了,这或许就是老板为什么独自一人也要开这可有可无的酒楼。

红袖和安歌必定来过这里吧。

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这里的缘故。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同伴,曾经或深或浅,渐行渐远的故人,如今想来,都是如流星划过,灿烂了一时,回不到的过去。

不过,我想,那些故人也一定在这世上的某一个角落里,如我和某人一样,努力地活着更加地精彩。哪怕不知道此生此世会不会是最后的一生一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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