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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呦吼!小苗!

时值午夜的大泽,雾气重新霸占了视野,它裹挟着一切,将身边的世界压缩成狭小局促的帘笼。心情好的时候,这里如临仙境如坐云端,心情极差的小苗哪有这心,她只觉得这里就像宣纸糊的房子,随时会被一阵风吹走,或者被什么东西破门而入。就因为不知道有什么会来,这才最惊悚。
而数步之遥就是深邃未知的空间,哪里仿佛隐藏着太多东西,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涌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放大,越来越清晰。小苗蜷缩在岩石下的泥泞里,茫然四顾望眼欲穿,真心后悔当时没有跟那人去。这个留下来的决定,虽不全是她的主意,但既成事实的结果却是那么的不堪。她觉得近期的思考完全白搭,不光与她的预期相去甚远,还让她吃尽了苦头。一步错,步步错,紧赶慢赶都是错。自责、自怜、自哀这样的情绪,在孤独包围里、在不断传来的声效里,更易占满人的心灵。黑暗中的小苗恐惧孤单,任何风吹草动,都让她承受一惊一乍的折磨。她慌乱地点起第二根火把,已经等不及之前的那根变暗,这里实在太黑了。时间越久,就越觉得暗影里有一张大嘴,仿佛再过一会就会亮出獠牙来。直到身前同时燃起四根火头,她才觉得稍微好了一些。可不久,她觉得身后的岩石也很靠不住,老感觉有什么在那后面。她必须做点什么,于是她奋力爬了上去,她要照亮那里,把那儿变成她心中的灯塔。

慢慢虚弱,最后化作一缕青烟,这是火把的宿命。很快、她手中只剩下最后一支,正慢慢化身为‘卖姑娘的小火柴’。

她开始更加期盼那个人快回来。于是她更依赖光,于是就有了光。

那是一颗绿豆大的光亮,它飘渺而至,看见她就立马的熄灭,干脆得不行。接着是那个男人,笑嘻嘻地缓步走来,完全看不到一点应有的担心。这让她泪流满面的愤怒起来,只想暴跳、狂躁、完全无法抑制。

阿呆凝视着梨花带雨的小苗,十数根熄灭了的火把围绕着的她,像一道残破的篱笆。破烂的衣衫,脏兮兮的小脸,无处不在诉说她的无助,浑身上下道不尽她的凄凉,按理说,这应该是一幅无比令人怜惜的画面才对。

可她正叉腰站在那里,手中撰着因过分燃烧而仅剩的一截短棍,任谁都能看出她在怒火中烧。配合着黑锅底的面庞,血脉蓬张的神情,满弦八音盒般的口齿,让某人仿佛掉落执掌家法的祠堂。这位爷有那么一阵恍神,唏嘘于错捡了某人的同类。天、都到这份上了,女人依然会选择先发飙,这是怎样的一口气在啊。

若想让一个女子安静下来,唯有行动。对、立马行动。

连拉带拽,绕山而走,这就是阿呆的行动。

此次的准备已经不能再齐全了,可意外也太多了点。原路,用脚趾头想都出不去了,那就只有向前,就要绕过这座山。

铁环里的竹制火桩已然告罄,只剩下手执的火把,那也不过三十几根。能不能坚持到脱险,全靠这些东西,只能省着点用,二人共享一只火把就成了必然。不想走也得走,不想挨着也得挨着。

望山还跑死马呢,绕山而走哪那么容易,这一出发就是长途跋涉,小苗的身子骨成了最大的短板。常言道:木桶装水多寡,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板,以此类推,能跑多远,取决于受伤的那条腿。

阿呆搀着小苗,不如说架着或者拎着更合适,稍微一起急,就把人家拖在地上。急躁和鲁莽是对连体儿,一旦滋生就很难掰开。两人一心都想尽早脱困,这是标准的志同道合,本应很容易达成默契,但当下的情形别说心生芥蒂了,简直就是别扭到了极处。阿呆对自己拙劣的表现也很恼火,他发现自己好像真的不会照顾人,尤其是受伤的女人。护花使者这行当,不是想做就能做好的。

眼看小苗又瘫坐在地上,这么拖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既然已经搞砸了,那再砸碎点好了,看人家猪八戒是怎么干的?于是,小苗很悲催的成了那个媳妇,被麻包一样背在身后,什么授受不亲早就该扔了,难不成还抱着?再说了,自己早都落草为寇了,还装什么装。

要说,这背人也是需要默契地,被背的也要夹紧用力,要不动作稍大点就会往下出溜,小苗就虚弱的像条泥鳅。几番折腾也没走出几里,某人的后背就成了黄油打蜡,滑不留手。阿呆一咬牙就换成了肩扛式。

这下终于是顺手了,小苗就遭了罪,不光遭罪还让人憋屈。大头朝下不说,还永远能看见阿呆的屁股,一颠一颠地直打脸,也不知这家伙在哪里骨碌来着,就数这块最埋汰。当然,自己的屁股也好不到哪里,还就在阿呆脸庞,换肩的时候被那人抓在手里,姿势不对还有意无意揉捏一番。这、这都丢老人了。

小苗很委屈,眼泪像堵不住的小河,走一路流一路,也不知道平时那些泪水都藏哪了。她只知道,原来这才是此生最高难度的哭泣。脑袋一阵阵充血的眩晕,胃部也跟着抽抽,好在上一次吐得够干净,就剩点酸水和鼻涕。

阿呆很累,亡命了一宿,背上还杠了一百多斤,腰酸背痛腿抽筋,这就要缺钙,哪还有一点背媳妇的乐趣。好在有小山牌学习机,再也不至于迷路了。

渐渐的天光微露,想必一夜就这么磕磕绊绊地过去了。堪堪转过山脚,面前雾气越来越淡,越走越是豁然开朗,直到一片碧绿的青草地呈现在眼前。竟然真就这么走出了大泽。

猛回头,那座石山就在身后耸立,却将天威阻隔。一山当关,山南山北犹若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此时才露半山真容。那山形如熟透的蜜桃,峰端开裂处,一条好水正挂前川,顺山势滚滚而下,横亘在草甸之间,九曲十八弯的。正应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奔流到此不复还’。呵呵。

原来图上暗藏的那两段水线,是发源自同一座山上的南北两条小河,北麓的那条水势积蓄还不够,再下几天雨,或许才会突破地势涌出山谷。南麓这条却是一直都在。‘哎--阳关大道在这里,老子却偏偏选了独木桥’。

“哈哈哈”!阿呆此时筋疲力尽却难掩心中狂喜,大笑三声,一掌拍在最顺手之处。这一掌,有感而发,情难自控,自有一股开碑裂石的气度,混忘了,自己为啥没感觉?紧接着这位爷一个惯性思维,抖肩膀卸下身上重负,双手叉腰,好一番感慨。

“呦吼!小苗!快看!咱们走出大泽啦”。兴奋中的这位爷,此刻如献寿童子,单手往那小山一托。视野中,无限风光皆在握,半山云雾衬桃峰。一切顺理成章,只等小苗那声欢呼相合。却闻一阵痛苦的哼唧,但见那人颤颤巍巍站起,手捂后面某处,一脸悲愤,泪眼肿胀,像极了两颗寿桃……。

抱歉、现在抱歉还有用吗?你来被人丢麻包似的,丢来丢去试试?

小苗含恨缓了很久,这才算利索,瞪了阿呆好几眼,默默走到河边洗漱去了,看情形,这辈子不理阿呆都是轻的,牢牢记在心头才是正经。

阿呆自知理亏,也晓得绝不能再拿失误说事。诺诺地嘎巴了几下嘴,一声不支,灰溜溜转过一道水湾,远远的去洗了。

“哎----”沉寂已久的小蝶轻轻的叹了口气,幽幽道:“你呀,刚进仙剑宗时还是个生员,知书达理咬文嚼字的讨人嫌。虽然骨子里粗砺了些,可也没像现在这样讨人厌”。

阿呆脸上挂着水珠,怔怔地出神道:“是啊,今天才发现自己忘了好多,也变了好多”。他难得没有挑小蝶的话柄,回想这几年的点滴,就剩下叹气了。

想当初的自己,一人宗门还没一年,就赶上庚辰之变。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痴,直接到金戈铁马的武夫。就这么一路征战,纵贯大半个九州。自安阳杀到临州,自临州征战到大漠,漠北河谷一场大战,彻底将自己的心打碎。可三年军旅,毕竟是他此生最深的烙印,营盘里的热血早把自己浇灌的粗豪而锋利。这一世的两年,又混迹于流民盗匪之中,五年叠加竟然让自己变得如此生硬粗陋,那些柔肠百转的拽文算是白学了。看来、当初晴儿离我而去,那也是有原因的。同样是搭救,没见小苗看自己的眼神,也跟有仇似的?罢了!自己不过就是正好赶上而已,不落好就不落好吧。

“现在,就算爷爷我想活回去,也不能了不是?那还他娘的胡思乱想个屁?!”

咕咚,一块大石被阿呆踹入河底,仿佛是将患得患失也一脚踢开了。这一世的活法,那就叫顺势而为,痛快为上吧。

小苗梳洗了好一阵,奈何条件有限,实在是无法彻底。小女子刚刚在河面上照见自己,吓得不轻。心说:怪不得那人对我摔摔打打地,这丑样子连自己看着都觉得寒碜。小丫头赶紧将长发用狍骨梳理开,取出发箍捋了个贴顺利落的发式。惶急逃生,衣物是没法讲究的,只能这样了。坤袋里除了露营之物,就是一大堆女儿家描摹的东西。看着它们让小苗犯了难,这个时候是时候吗?不管了,先扮上,不为别人,就为自己还不行吗?

阿呆离她有一段距离,长长的蒿草又遮掩了视线,哪里知道她的纠结。这位粗鲁男正噼里啪啦地来回扑腾,恨不能脱得一丝不挂的,来个痛快。

日头初生,朝霞从草甸上慢慢退去,在天边依然殷红如血。小苗终于调理停当,选了块干爽点的地方忙碌起来。远远地,阿呆就闻到灵谷煮熟的甜香,下意识地将河中一条小鱼斩翻,这是吃早饭的节拍,他都快忘了。好在江南之人做这种事,最是轻车熟路不过。短短一炷香,十几条清理完的小鱼就用长草穿了,拎在阿呆手里。

小苗煮了一小锅灵谷,那是两人份儿,腌制的狍肉用小罐盛了正在火上炖着。阿呆拎着鱼串走来,正好调料锅具都是现成的,他自去寻了料理一番,算是添了一道小菜。炊烟邈邈,伊人相伴,蓝天碧草,溪水潺潺,二人难得可以共处在一片和谐的氛围里。妙不可言吗?谁在谁知道。

说心里话,稍微梳理一下,小苗就是个漂亮姑娘。脸庞如鹅卵,下颌圆润,肤质细嫩,双眉如黛,两肩平顺,柳腰盈握,又略施过脂粉,一看就是个安静的美人儿。就是那双原本如杏核般的眼睛,现在多少有点肿,还泛着红红的血丝,还是寿桃比较恰当。

美人天生就有发飙的资本,何况这时的美人还安静贤淑,那就更具杀伤。二人需要歇息一阵,这时才有机会细数相互的来历。小苗的遭遇蹊跷,此时娓娓道来如泣如诉,某位自诩的生硬人又开始善念澎湃,爱心泛滥。让伤女孤身上路多凶险呐,这时候就想分道扬镳,你还是不是人?扶上马,再送一程,这是必须的。不就是万兽山庄吗,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关于文笔这回事》前几天有书友在评论里探讨文笔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浅聊一下。一是对书友送话题感觉很温暖,二是自己也想聊。个人认为写这事,就是将心中的故事付诸纸面,猪脚里有自己的影子,反派里有自己的憎恶,女主是心中所爱的完美体现,至于结局那就是三观问题,无非是毁三观或者准三观,范畴由心。

笔调里既然难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别藏着掖着,迟早都会露出尾巴的事,还不如一开始就这么写。否则,要是被人觉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弃,还侵权不是?虽说能不能侵上权还得另说,起码是造作的。

遣词断句因人而异,都有固定的节拍,实际就是平日里说话唠嗑的节奏,这一点有心人迟早会发现。有人的节奏就很难拿捏,东北管这叫作“哏”,南方叫“肉”,或者什么的。笔者原来有位下属,就是个哏人。惜字如金,偏又很善于表达,这实际并不矛盾。场面话、感想、感谢之类,别人长篇大论地说了好一通,他会恰到好处地来上一句:“我也是”,表情很诚挚,能感受到他的内心很在意。这就是他的节奏,但需要时间去肯定他的人,习惯他的思维。于是乎林林总总,文笔这件事终究还是凭本心,无关方式方法,只关乎痛痒,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觉到你的情绪。引申来说,就是引号下的话,不用前缀后缀,你都知道是谁说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那副嘴脸。呵呵,弄得读者跟解码器似的,抱歉!其实就是文字的表情能力和情景能力,明白就好,共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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