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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斯最近的心情非常不好,因为自家老板瓦尔特交给他的任务他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法完成,就像他之前向老板汇报的那样,侦探小说这种新兴的题材,目前虽然感兴趣的人很多,但大家还都处于摸索和模仿的阶段。
虽然最近一直都在高价收稿,而且也的确收到了不少的稿子,但别说老板所要求的高质量稿件就连稍微看得过眼的都没有,但还不得不耐着性子一篇篇的翻看。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篇名为《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的稿子,一看开头依然是老套的医生和侦探二人组的故事,这让着实有些无奈,心道这些新手也太不肯动脑子了,即便你抄了人家的故事,可起码人设你得改一下吧,不过看到下面的一段文字,他本来想要去端起咖啡杯的右手不自觉的停了下来。
这是书里侦探对医生的一次观察推理:“我亲爱的伙伴,我对你很了解,我知道你有军人所特有的那种整洁的习惯。你每天早上都刮胡子,在现在这个季节里,你借着阳光刮。你刮左颊时,越往下就越刮不干净,这样刮到下巴底下时,那就很不干净了。很清楚,左边的光线没有右边的好。我不能想象你这样爱整洁的人,在两边光线一样的情况下,把脸刮成这个样子。我说这个小事是拿它作为观察问题和推理的例证。这是我的专长,这很可能对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调查有所助益。所以,对在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次要问题值得加以考虑。”
仅仅就是这一小段话,就让柯林斯有了一种强烈的在看福尔摩斯的感觉,于是他开始仔细的阅读起下面的章节,不知不觉的就沉浸在了故事之中,以至于主编瓦尔特喊他他都没听见,直到别人推了他一把他才抬起头,看到老板就在面前,激动的说道:“老板,找到了、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位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了!”
“哦?他在哪里?赶紧把他找过来啊!”
“额,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您让我看一下。”说着,柯林斯翻了一下信封,有些无奈的说道:“老板,好像您暂时见不到他,这个人现在在朴茨茅斯。”
“朴茨茅斯?哦,那真是一个遥远的地方,不过你怎么判定他是一位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的?”
柯林斯扬了扬手里的稿子,兴奋的说道:“就是因为这篇《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说实话、老板,如果不是已经确定托尼--唐宁已经绝对不会跟我们合作的话,我真的有一种错觉,以为这就是他所写的福尔摩斯系列故事,这里的维瑟利侦探除了名字跟福尔摩斯不一样以外,其他的无论是情节还是文风,都有一种浓浓的福尔摩斯的味道,甚至我可以不负责任的说一句,即便将他的名字替换成福尔摩斯,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违和感。”
“天啊!真的有这么神奇么?把这份稿子拿来给我看看。”说着,瓦尔特便将柯林斯手里的稿子拿了过来,然后一边看一边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老板一走,立刻就有人过来向柯林斯问道:“嘿,柯林斯,这份稿子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么?难道这个朴茨茅斯的家伙是一个模仿高手?”
柯林斯想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道:“我感觉不像是模仿,整个故事的叙述非常的自然,没有任何生硬的痕迹,甚至比托尼--唐宁本人写的还要流畅自然。”
“天啊,如果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以后咱们《利平科特杂志》手上又有吸引读者的王牌了么,希望这次老板能够舍得花钱把他留住。”
“经过上次的教训,我想老板应该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吧?”
“那可不好说,咱们老板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别说一英镑了,就算是一先令都好像在割他身上的肉似的”
“......”
就在几个小编辑议论纷纷的时候,瓦尔特从主编室里走出来,高声对柯林斯说道:“柯林斯,你现在马上去朴茨茅斯,一定要把这位、额、我看一下,对、这位柯南道尔先生签到咱们《利平科特杂志》,不用担心花钱,即便开到一百英镑一篇也要签下他,记住了么!”
就在柯林斯忙着赶去朴茨茅斯跟柯南道尔洽谈专栏作家合约的时候,唐宁则在筹划着另一件事,这件事的起因是他向《海滨杂志》交稿的时候,卡修忽然将他叫到了办公室,略有些为难的说道:“唐宁先生,我有一个做教授的朋友,对你上次在开业酒会上对妮可使用的急救手法很感兴趣,想要找你聊一下,你有这个时间么?”
“教授?什么教授能对这种急救法感兴趣啊?”唐宁有些不解的问道。
“当然是医学教授了,而且还是皇家医学院的教授,对了,他这两年因为一个什么消灭细菌的实验还挺有名的。”
“伦敦皇家医学院的教授,还做了消灭细菌的实验?”唐宁喃喃自语着,然后脑中忽然灵光一闪,略有些激动的问道:“卡修先生,您说的该不会是约瑟夫--李斯特教授吧?”
“对啊,就是他,怎么唐宁先生你也认识他?”卡修有些意外的问道。
“我哪有机会认识啊,不过我对李斯特教授可以说是仰慕已久。”
唐宁这句话说的可是心里话,约瑟夫--李斯特这个名字对于不从事医学专业的人来说可能会有些陌生,甚至还可能会把他与那位著名的钢琴家弗朗茨--李斯特弄混,但是对于一名现代医生,尤其是一名外科医生来说,李斯特的名字是所有人都不敢或忘的。
虽然李斯特医生没有发明某种疾病的诊治方法、也没有发明什么划时代的医疗器械和药物,但是他的消毒灭菌理念可以说是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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