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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贪婪?不一定吧!
论起秉性来,云琅可能比大部分汉人要仁慈的多,同样的,论起恶毒来,大汉人在他面前依旧相形见绌。
在这个著名的行为言论还在成为现成的成语供后世人学习的时代里,云琅一天就能制造成百上千个成语。
云琅总能带给曹襄最大的惊奇感,跟黄氏斗争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他喜欢坐在长安,竖起耳朵倾听来自蜀中的反应。
如果能够接收蜀中的桑蚕生意,曹襄觉得自己家以后就可以躺着吃饭了。
他的雄心原本不止于此,他还对蜀中的朱砂,稻米……等等产业也很有兴趣。
只是,云琅告诉他没有那个可能,即便是丝绸生意,占大头的也只能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的阿娇。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目前来看,刘彻比任何人都像世界,因此,跟着他的想法走,顺便在他掀起的浪潮里挖一勺子水,是云琅,曹襄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很多傻子,比如主父偃就不知道这个道理,没事干,自己掀起一些小小的浪花玩,最终,被皇帝的大浪给活活淹死了。
云琅放出了谣言,自然要等谣言在半空中飞一会,然后落地发酵,最后给出正确的反应。
剩下的日子里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那个忽然消失的钟离远做出一些正确的事情来。
今天是云氏杏子成熟的时候,全家都要去杏子林里采摘。
去年的时候,云氏的桃树开始长桃子了,第一年桃树接出来的桃子一点都不好吃,咬一口跟要木头一般无趣。
今年的杏子据说不错,个大,多汁,香甜……这样的杏子还是值得全家出动一下。
杏子林,就在云氏左边的向阳坡上,这里原本是云琅种苜蓿的地方,苜蓿本来是拿来喂牲畜的,结果,大部分的苜蓿都被人当做一道菜给吃了,只有那些靠近地面的根苗,才会落在牲畜嘴里。
这是一个很失败的实验,凉拌苜蓿的美味,一度让阿娇很痴迷,云琅非常后悔推广了这道菜。
葡萄正在爬藤,上面已经结了大串,大串的青葡萄,等到八月,葡萄就会成熟,那才是云氏最大的欢喜。
女子,孩童提着篮子在杏林里采摘杏子,本来就是一幅极美的图画,在云琅观察核桃长势的时候,苏稚已经爬到了树上,云氏的杏树都是小杏树,明明站在地上就能采摘到,苏稚还是喜欢站在树上去摘树梢上最美味的那几颗颜色极美的杏子。
云音站在树下撩着裙摆等待同样爬在树上的霍光往下丢杏子,有的能接住,有的掉在地上就会被摔成黄黄的一滩,引来宋乔的责骂。
通过五年多的经营,云氏就有了关中种类最丰富的果园,来自西域的葡萄,石榴,核桃,香梨,甜瓜,西瓜,无花果,在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仅仅以品种而论,云氏果园堪称一座食用植物最丰富的植物园。
西瓜还没有成熟,不过,它硕大的果形已经初具规模,云琅蹲在西瓜地里,挨个拍拍这些美丽的精灵……很遗憾,一个成熟的都没有。
云音见父亲在看那种神奇的果子,顿时对杏子没了兴致,这种神奇的果子她去年吃过,这东西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苏稚也跑过来了,一看她不停吸溜口水的模样就知道,宋乔跟她形容过这东西到底有多么的好吃。
“没有成熟啊……”
云音,苏稚失望到了极点。
“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去年就长出来两个留籽的西瓜,孩子吃的时候已经倒瓤了,算不得最好,今年种了很多,足够你们吃的。”
“这东西谁都不给!皇帝也不给!”
苏稚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能让皇帝吃刁了嘴巴,万一他冬天想吃我们家就麻烦了,所以呢,我们躲家里偷偷吃。
等以后遍地都是西瓜了,再考虑皇帝!“
云音跟苏稚快活的抱在一起,还不停的催促云琅赶紧离开,免得西瓜被不相干的人给看见了。
相比西瓜,云琅更看重核桃,跟无花果,小孩子吃核桃有益于大脑发育,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无花果这种在印度一带属于猴子的专属食物,到了大汉,是重要的糖分补充来源。
云家的甜菜已经长得很大了,糖萝卜的威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城,即便是皇家,如果没有岭南送来的蔗糖,刘彻想要吃一口糖,也要找云氏讨要。
这东西的产糖量不高,而且产出来的糖,与蔗糖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里面的杂质不好分离,产出来的糖,甜的不够纯粹。
云琅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甜食,只可惜身为孤儿院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他分到手的极为有限的糖果,一般都会成为弟弟妹妹的储备粮。
大孩子比小孩子更喜欢吃糖……只是大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云琅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买了一斤白糖泡水喝的场景……谁能想象一口粘稠的糖水喝下肚之后,会带给一个憧憬甜食,已经变成执念的孩子的幸福感觉。
幸福过后,就是无尽的内疚……从那以后,云琅就真的不喜欢吃甜食了。
云氏有最纯正的蜂蜜!
这也是阿娇那些人不来云氏果园的原因所在,因为云氏的果园里总有大群大群的蜜蜂在飞舞。
一个瘸腿的老兵戴着着幕篱在云家人关切的眼神下,开始从一截子烂木头里割蜂蜜了。
这截烂木头早就被锯成了两半,老兵小心的掀开上面那一块,就有一个巨大的蜂巢牢牢地镶在上面,稍微抖动一下,金黄色的蜜糖就会顺着蜂巢的边缘流淌下来。
蜜蜂疯狂的围着老兵飞舞,老兵似乎并不在意,用一柄小刀子将大半个蜂巢割了下来,眼看着蜜糖随着蜂巢一起落进干净的木桶里,即便是向来矜持的宋乔,也要不断地吸溜口水,才不会让口水掉下来。
云琅能想到的吃蜂蜜的办法,就是用油饼蘸着吃,老兵甩开那些蜂群之后,一大桶蜜糖就摆在了家主的面前。
好东西怎么吃都好吃,厨娘送来了刚刚炸好的油饼,留了一些蜜糖给家主一家子解馋,剩下的她要拿去熬煮,提炼出最好的蜂蜜放在罐子里,敖干水份的蜜糖,据说可以放一千年不坏。
小小的野餐满足了全家人所有的期待,云琅检查了所有种类的果蔬,又在闺女跟小老婆的强烈要求下,命看守园子的老兵务必要小心看守,这才带着全家人回到了大宅。
蜜糖这种东西一定要一群人吃才能体会其中蕴含的幸福感,如果像何愁有那般一个人抄着油饼蘸蜂蜜吃,就会吃出一股子浓烈的孤独感来,于是,被父亲担心吃坏牙齿的云音,以及有同样担忧的霍光,就很自然的陪着老祖吃油饼蘸蜂蜜……不大功夫,何愁有的老脸上就有了笑容。
狗子去了匈奴人的地盘,很久都没有消息传来,何愁有也不担心,虽然霍去病凭借一己之力击破了义渠,匈奴联军,狗子身负的重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重要了。
因为这一战……汉军也损失惨重,再也无力西进!
看着老家伙跟两个孩子愉快的吃了一顿饭,云琅本来想要问他很多事情的,这时候觉得没必要问了,总是试探何愁有的底线不好。
自从霍去病立下盖世军功之后,霍家的扩张步伐就迈得很大,他老婆似乎对土地有着难以遏制的激情,而且只要上林苑的土地,与此同时,李敢的老婆,谢宁的七个主要老婆,以及赵破奴刚刚被赐婚的宫女老婆,组成了长安城最大的炒地团。
开始的时候云琅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妥,结果,这似乎是皇帝所喜闻乐见的,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这些将领的私人土地,刘彻似乎没有任何要阻拦的意思,反而在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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