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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亦烽苦笑着摇头:“你搞错了时间顺序。那个项目的确已经泡汤,但在那之前,夏安路已经抵押出去了。若那项目没泡汤,小凯子还有机会收回资本,还银行的钱,夏安路也能保全。但正因为‘雅生’大酒店彻底失败,夏安路没有希望了。”
我通身血液一点点凝固。
“可那又怎样呢?你就可以把浩室工业丢开,一走了之吗?”
霍亦烽仍是笑,他把玩着腰间的宝剑。那也是我配给他的。不是古玩珍品,但至少制作精良,也是价值不菲。我想,到了最后,他在我心中仍是最纯粹的英雄。一尘不染,光芒万丈。
他说:“我在这世上有两件不可放弃的东西,爱情和理想。”他诙谐道,“我知道你想什么,我根本没爱情,我明明那么花心,是吧?好吧,那至少理想,我不想放弃。”
我逼迫自己思考:“或许我们可以从别的地方搞到钱,填补缺口……”
“一两千万或许可以,但几亿?”霍亦烽宠爱地捏捏我的下巴,“这不是你卖两三张画就能去扳动的世界。”
“一定有办法的。”
“是的。”霍亦烽渐渐讲到了故事的结局,“我只能转向我亲爱的弟弟。你可能没细想过,但他是很有钱的。至少,他掌握着很多的钱。他大度地同意帮忙。讽刺的是,从最开始就是他把夏安路祭出去的。”
我头脑中有只铁锤,重重地敲。
“霍亦琛?”
“他的条件是,我把位子让给小川,然后永远消失。”
霍亦琛没有来参加他三哥的生日会,他在创世的办公室中,有很多事情要忙。他答应晚些会来接我,这样我还赶得上回家哄宝贝睡觉。他放司机早早下班,也把关若望遣走,亲自驱车来接我。
城堡门前有个很陡很急的坡,他加足油门冲上陡坡,我正坐在门口的石阶上。
他下车,很意外看到我没在派对上:“生日会不好玩吗?”
我僵直地坐着。
他一瞬间以为我是喝多了酒,他嗅我,样子像只可爱的宠物狗,确定我没喝多,就更奇怪。
“走吧,宝贝该睡了。”
我站起身,走下楼梯,上了他的车。
车子开始行驶,我目视前方,不发一语。霍亦琛控着方向盘,意识到不对劲。他做了一个他自己也想不明白的动作。他伸出一只空闲的手,牵了我的手。
我被烫到,暴躁地甩开。
就在我感觉背叛,无法言语时,霍亦琛居然也不用我解释。他只消盯我看几秒钟,就明白了大概。可能,他从来也没指望这件事能永远瞒住。他想我自己发现,就省了他的口舌。
“很抱歉,让你发现了。”
“你抱歉吗?”我声音发抖,“你好意思说抱歉?”
“你有这么生气?为什么?”他居然还在堂皇地问。
“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
霍亦琛答:“我知道。可你自己呢?知道吗?”
他并不淡定,如今两只手都在方向盘上,有掩饰不掉的摇晃。他的急躁更甚于我,不然不会继续激我:“不是打定主意不跟我讲话吗?现在是要怎样?”
我瞠目结舌,这人的精神还正常吗?
“你简直是个变态。”
前方是一个转角,霍亦琛猛打方向盘,我身体被甩向一边,撞在车门上。我忙乱地系好安全带,心里打鼓。
“拜托开慢点儿,我不想跟你死在一起!”
时间已经很晚了,好死不死地今天又一直在下鹅毛大雪,道路上的积雪来不及清扫,堆得没膝。霍亦琛的车足够好,但也在方才那一个急转弯下哧哧打滑。他没有减速,以不要命的势头向前冲刺。
我这辈子注定逃不过车祸吗?
“够了,我要下车。我要下车!开门!”
当争执中的我们终于能腾出眼来看看前路时,一只不知从何处蹦出来的小鹿离车头只有五十米远。我尖叫出声,霍亦琛猛打方向盘,我们冲下了公路,车头扎进一个硕大的雪丘,当下熄火。冲撞引起了一次迷你雪崩,将车子整个埋在了里面。
Chapter 13 这只木偶从未变成活人
万籁俱寂,我和霍亦琛两个瞪着眼睛互看对方。
气囊弹出,司机和副驾驶一同撞了进去。奇迹般地,谁都没有受伤。
我们在午夜的高速公路上,被困在了前后无人的雪堆里。就连过路的熊和山羊,都不会发现埋着的两人。
我找不到手机。霍亦琛试着打电话求救,却发现他的手机在这荒郊野外没有信号。车门与窗都被雪死死封住,我们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推不开。
“要死在这里了,你满意了?”如果不是车里太窄,我真想狠狠抽他一耳光,“宝贝,宝贝怎么办?”
“你长长脑子好吗?有保姆在,她只会比我们温暖安全得多。”霍亦琛吸吸鼻子,“好了,别怕。明早太阳出来这雪就会化掉,我们就能出去了。”
在明早之前,我却被迫要跟他共处一车,一整晚的时间。就在这个我想拧掉他脑袋的时候。
我们中的一人开始说话前,沉默一定持续了两个小时。至于那两个小时是怎么过去的,是我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忆的事。那是我此生最漫长的两个小时,我敢肯定,在那两个小时里我长出了好几根白头发。
霍亦琛想说话,但他很清楚,无论他说什么都只会让我想扼住他的咽喉。因此,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郊外入夜,温度下降到了零下十几度。我的眉毛睫毛都结了冰,他也没好多少。他不停地试着启动车子,或至少打开空调,最终放弃努力。
他开始脱衣服。
我想,果然恶有恶报,他终于疯了。
脱了自己的衣服,他将手伸向了我。
我弹开到能达到的最远距离,毛发尽立。
霍亦琛显得很惊讶:“我还以为你冻晕了。”
“你这人是真的有病吗?”我咆哮,“这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那事?”
霍亦琛的脸黑了又灰,灰了又黑。
“现在空调没办法打开,如果想安全度过今夜不被冻死,只剩一个办法取暖了。”
我指天誓日地宣布,我宁愿冻死。
但霍亦琛没那么高尚,他那条卑鄙下流的命,还是很想继续活下去的。那个雪夜,在他眼里,我也就是个会说话会喘气的暖炉而已。我四肢冻得不听使唤,在被他强行搂进怀里暖手时,完全不得反抗。
最起码我们还保留着衬衫,不是完全的肌肤相贴。就算不愿承认,回暖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血液渐渐流回四肢,我尝试着动了动。这时,我听到霍亦琛扑哧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我想起以前。”他突然很温柔,“也不是很久以前。就是,你刚从车祸里死里逃生的时候,像个残破的木偶,缝缝补补终于拼在一起。你贪婪地动手、动脚,你这只木偶,刚刚变成了活人。”
我没办法让自己迎合他的笑话。
“假话,这只木偶从未变成活人。从始至终,她只是你的木偶。”
他没有告诉我,夏安路的抵押已经完成。如果他告诉我,如果我知道这会是霍亦烽的灭顶之灾,我不会帮着他去搞死霍其凯。他或许没有故意说假话,但他却故意没有说真话。
“你气的是这个?”
为什么霍亦琛听上去很是惊喜?
他伸手去拿大衣,盖在我们两人身上。
我摸不着头脑:“……你又在笑什么?!”
“我以为……”他拢着我的身体,严丝合缝地包裹在大衣里,“我以为,你生气是因为你还爱他。”
“可能我的确还爱他。”我掂量着自己对他女朋友们的嫉妒。
霍亦琛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细缝。他好似能读到我的思想:“人们都会嫉妒前任的现任,那什么也说明不了。”
“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对他!”我在大衣底下捶了他一把。
正中要害,他痛苦得畏缩,威胁道:“我腰带就在旁边,你想尝尝被绑上的滋味吗?”
我怒目圆睁。
霍亦琛瞪回我。对峙许久,他缓和了神色。
“说正经的。浩室工业实在赔钱,我不能再坐视了。我尊重他的梦想,他引以为豪的追求。十年以来,他做出许多了不起的成就。霍氏集团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九成是他完成的。但赔钱就是赔钱,我们做生意不是为了赔钱。”
霍亦琛换了个姿势,让我躺得更舒服。
“人选是我们共同商定的。小川很聪明,而且胸有大志。看着他,会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三哥。但小川要更实际,在霍家的尴尬地位让他知道,他必须谨慎行事。这点,我最属意。”
我枕着自己的手:“那三哥自己呢?他要做什么?”
“他的生活可以很丰富,去南美,去澳大利亚,有海滩、棕榈和美女的地方。我知道,他一直想要环游世界。他爱你,但不及爱自由。就算他一时之间迷惑了,但五年后、十年后,总会觉到不甘心。那时他会怪你,会忘记所有热情的迷恋,只留隔阂跟怨恨。”霍亦琛阴阳怪气地说,“我只是帮你们两个蠢蛋快点儿认清,你们是没有结果的。”
“你是上帝吗?!”
他只哼了一声。
谅他不敢回答这个问题。
我闭上眼睛,准备入睡。
半晌过去,听见他小声补上了回答:“就是。”
雪尽的那个春天,春寒料峭。挂枝的冰雪在依依不舍中坠地成霜,化为流水,在太阳底下,渐渐地再也看不见。这段时间,我在夏安路城堡的时间格外多,在帮一个男人打点行装。霍亦烽要离开了。他拟定的目标是古巴,左凌眉为他买的最后一张机票,是张单程票。
我本不确定是否要做这件事,但霍亦琛坚持我去。霍亦琛说,你不去陪他最后几天,你会后悔的。
说到霍亦琛,有件事我在跟他生气,所以也正好不想在家里久留。雪夜困在汽车里的那晚,第二天清晨我便发现他的手机好端端的,信号全满,根本就可以求救。我没有质问他为何撒谎。但他既发现我发现了,那就一定要来解释。
他唯恐我误解,他对我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感情。
“我希望宝贝的爸爸妈妈之间不要有误会。宝贝已经懂事了,让她看到父母冷战是不好的影响。”
说得真好听。当然,在霍家,能受到来自家庭的最不好的影响就是父母冷战了。那些虐待继女、叔侄绿帽之类的事,当然都没发生过,一定都是我的想象。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来到夏安路。霍亦烽很明确地表示,他一生不会再回来。环游地球需要很久,或许他会在南极洲给我寄一张驯鹿的明信片。
我和凌眉一同为他收拾行李。所谓行李,其实东西极少。他这人一直轻来轻去,最讨厌的就是大包小裹。他说春夏秋冬各一套衣服即可,凌眉奉命每个季节挑出一套,上衣裤子标上字母,确保他不会搭配错。
“还有什么要带的?”
凌眉漫不经心道:“死丫头,他带你一起走,如何?”还不等我回答,她又说,“逗你玩的。唉,如今是逗着玩都那么苍凉。”她双目寥落,将老板的黑色皮革记事本装进行囊的最上头,“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了。”
小川接替霍亦烽后,没有解雇任何一个老员工。这对他来说不啻是种考验,但这年轻人有种莫名使人亲近和信服的超能力,大家对他的印象还是蛮好的,除了凌眉。从第一天起,她就叫他“嘴上没毛的蠢货”。在凌眉心里,就只有霍亦烽一个是她老板,其他人都是拙劣的替代品。
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了。
“全都怪你!”凌眉瞪着眼睛嗔我,“就怪你!”
我安然接过:“怪我。”
“他跟你求过婚的。”凌眉幽幽道,“不过谁也骗不了。就算真结了婚,估计撑不了几年还是得分开。咳,他就不是那么个人。”
大约一周的时间,霍亦烽奇迹般地滴酒不沾。更奇迹的是,他很清醒,也很快乐。
我从未见过的快乐。
曾经在医院里,他对我说,我三十五岁了,宝贝,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他三十五岁了。
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不大,他依旧是众多少女梦中的英俊骑士。他挺拔的身材没有因为风霜雨雪而受任何一点儿摧残。他一直故我地活着,自由而洒脱。
最后七日,我见他的次数并不多,只记得一次。顶层办公室,他立在窗边,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暖红的落日余晖里,我见到他头顶钻出的一根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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