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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去明教山寨

话说那刘长兴只觉体内两股冰火真气乱撞,他惊骇之极,知道自己已与哈尔金一样,连忙运功欲要将这两股内力化解,过了半个小时,大汗直冒,也只勉强将这两种异种真气稍稍压制,但是想要化解,却是毫无效果。
此时他的手下赶来,将他抬了回去。

杨清风曾答应过要放了他,他自然遵守了自己的承诺,不过临走之时,却在其体内留下两道霸道之极的劲道,它们会不断在各种经脉穴道流窜,大搞破坏,以刘长兴的功力,定然无法化解,只能暂时使用自身内力压制,但他内力有限,最多只能支撑一个月,便会全身经脉爆裂而死。

虽然这手段有点残忍,杨清风一般不会使用,但对于狗汉奸,没必要太过仁慈,这种死法对他来说,算是轻的了。

杨清风骑了刘长兴的宝马,往南追向众人,刘长兴身为总督,一两匹好马还是有的,他这马比一般的马要快得多,不过个把时程,已经追上了众人。

前方二百余明教中人护着一千余匹马往南飞奔,尤如一条长龙,婉转绵长,场面甚是壮观。

杨清风长啸一声,虎王等人听到啸声,喜道:“是杨兄弟回来了”。

杨清风快马加鞭来到虎王跟前,与虎王齐头并进,道:“宋兄,在下幸不辱命,刘长兴活不了多久了”。

虎王哈哈一笑道:“杨兄弟真是了得,老宋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武功有你这么高的,便是我教教主,也是不如你多矣”。

明教的张宗枢教主乃是虎王兄弟,两人一同入教,一同升迁,张宗枢也非常人,武功不凡,多年来难逢敌手,纵横一方,但以近四十岁的年纪,武功与这么二十岁左右的小兄弟相比,却仍差了一筹,虎王自然清楚得,他实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练出的这么高明的功夫。

“哈哈!宋兄过誉了,在下也不过机缘巧合之下,胡练学成了几手庄榢把式”杨清风非常谦虚地道。

虎王道:“杨兄弟今日救了我等众人的性命,大恩不言谢,今后我老宋这条命就是你的了,若有差遣,万死不辞”。

“宋大哥这话严重了,在下一向佩服明教众兄弟义气深重,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为兄弟两胁拔刀正是我辈所为,况且我与令女乃是好友,岂有贪图回报之理”杨清风说得有模有样,就像一个只做好事绝不求回报的活雷锋形像,其实这话也只是一客气话,心里倒是很愿意让这两位大小美女好好报答报答自己。

不料虎王听了此话,却是深深地感动了,心想:“此人真乃了不得的少年豪侠,兰兰能结识这样的人,我心欣慰”。

“啊,杨大哥,你受伤了”旁边宋兰兰惊叫道,她看到杨清风裤子已全被染成了血红色,此时天还未亮,火把光线太暗,杨清风奔近时,长啸之声,中气十足,丝毫不像受伤模样,因此,虎王等人倒是没有留意,还以为他武功盖世,没有受伤,宋兰兰比较细心,才发现。

其实杨清风身上也有很多血,不过大多是敌人的血,而腿上的血才是自己的,当时剧斗之中受伤,虽然也感觉痛疼,但感觉度不是很强,现在才感觉到痛疼感越来越强,好在他体质强,恢复速度快,伤口已经开始结疤了,没有流血了。

“些许皮肉之伤,何足挂齿”杨清风强忍着痛疼笑道。

“杨大哥,我帮你包扎一下吧”宋兰兰道。

杨清风连忙拒绝,先回去再说,这点小伤,晚一个时半会包扎有什么打紧,难道还会要了我杨大侠的命?也太小看我杨大侠了。

虎王见他精神饱满,谈笑之间,气定神闲,也不感深感佩服,料他应该无事,当下将明教中一一介绍给杨清风,旁边那名大汉,杨清风曾经见过,正是他的侄子宋虎平,年纪二十*,现在是锐金旗下一香香主。

另一名与宋虎平并肩而行的汉子,便是锐金使,名叫肖谋正,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汉子,与比虎王小了几岁,与他关系甚好。

众人一边说一边往南疾奔,到了黄昏时份,已经到了山寨,杨清风只听脑中响起可选择任务完成的声音,一百正义点数到手,这个可选任务还真不容易,自己还受了伤。

此处乃是明教所领义军驻地,有三千余兵马驻于此处,另外还有五千余人以分驻左右离此约二十余里的两个山寨,三个大寨成倚角之势,可以守望相助,若是被敌军包围,也不至于被蒙古合围而一网打尽。

这个山寨深入深山之中,可以说是易守难攻,当年金国尚在之时,多次攻打此寨,皆是无功而返,当然,易守难攻是好事,但也正因为如此,粮草运进来就不容易了,是以难以驻守太多兵力,大队人马难以开进。

入得寨内,天色已晚,虎王连忙扶他进房,要替他更换衣物,包扎伤口。

宋兰兰与张冰冰自告奋勇,主动担当起了给他包扎伤口的重任,杨清风随她们进入房内,坐在椅子之上,将裤角撕开,露出大腿,虎王宋兰兰等人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杨清风腿上到处是箭伤及枪伤,每只腿上的伤最少有十几处,皆是入肉三分,两只腿全部被鲜血所染红,恐怖之极。

虎王心想:“此人真是条汉子,必非常人”。

宋兰兰张冰冰二女眼中含泪,吩咐下人打来热水,古人不知道细菌感染这回事,但是他们有经验,知道伤口不能直接用水洗,此时洗,只是先用水将非伤口处的血痕抹干净。

宋兰兰小心翼翼地给他擦着大腿,如同按摩,杨清风感觉非常享受,不禁开始想入非非了,不多时,两条血红的大腿已经洗成了大白腿,宋兰兰感觉脸微微发烫,原来,她发现杨清风的腿白白嬾嬾,居然比自己的还要白还要嬾,。

心想:“这么细皮嬾肉的腿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这个小白脸怎么会这么厉害,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不知杨清风的身体被强化过,此时的细胞活性远高于人类,细胞新鲜活波,比之初生婴儿的细胞还要鲜嫩,众所周知,越老的人,皮肤看起来越老,年轻人的皮肤与老年人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细胞活性不同之故,只要细胞活性高,老人瞬间便能返老还童。

增强细胞细性,不仅增加了他的寿命,还同时增加了他外表的鲜嫩,而细胞强度,不仅增加力量防御,同时还会增加外形上的成熟感,使他变成了一个外形既阳刚又鲜嫩的小鲜肉。

这类小鲜肉,一般男人看了都会觉得恶心,会觉得太娘,是恶心的小白脸,但女人的审美观与男人是不同的,此时宋兰兰与张冰冰已经将他英俊的大英雄大帅哥了。

宋兰兰红着脸给杨清风清完了腿上的血迹,然后给他伤口涂上创伤药,又拿了新衣给他换上。

此时宋虎平前来叫人过去吃饭,寨内伙头已做好了洒菜,众人大吃一顿,以庆祝今日大胜,今日确实收获不小,不仅虎王等头领得救,而抢到一千余匹好马,

众人一一向杨清风敬酒,杨清风此时心中畅快,皆是来者不拒,他昨日一夜未睡,今日更是粒米未进,早就已经饿了,喝了不知道十碗还是二十碗酒,已经醉眼迷离,虎王等人虽知他有伤在身,但见他如此豪气,也未阻止。

吃饱喝足,虎王吩咐下人前扶他进房,杨清风头昏眼花,来到房间,倒头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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