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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依旧在下,天愈发冰冷。
这一日,待龙老走后,朝歌心中起念,便将这挂饰取下放在手心,置于眼前好好端详。
拇指头大的鼎漆黑油亮,造型像圆肚香炉,三只米粒小的鼎足稳立掌心,鼎口边缘有两方正鼎耳。只见这鼎身上好似还有一些凹凸,像字,总共三十二个。
朝歌费了好大劲方才看清,于是便用指头在地上灰尘中,一笔一划将其写在地上。
最后一笔落完,他方才发觉,这些字竟都是古篆铭鼎文。
若他没记错,这些文字也只在前朝祭祀遗留的器皿上才能见到,幸好是自己也在娘亲督促下学了不少,这些他都恰好明白。
滴血认主,呼名便收。顺圆方生,逆圆见死。淬精成华,服之长生。方寸之地,造衍万物。
“这是何意?”
什么生死顺逆,朝歌岂会明白?他唯一认识的,也就那开头四字——滴血认主。
先前父亲书房好多神话演绎故事,如此桥段倒是屡见不爽。
朝歌按自己理解,强忍着疼一咬食指,挤出了点鲜血来,滴落在这小鼎内。
这一滴刚落下,只隔短短一个呼吸,便见丝丝红光冲出,像是里面有块烧红的碳。此刻,小鼎鼎身三十二个文字刻痕沟壑之中,亦是沁出血红。
当这血红将所有文字刻槽填满,鼎身当即放出片毫光,接着那些文字统统消失。
此时,小鼎已不再油亮黝黑,其上布满了细密紧致的突起花纹。
单单一眼,他便觉一股古朴苍凉、大器厚重的神秘感,这种感觉就好像它认得你、你却不认得它。
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充斥朝歌心头,三十二个字在脑海涌现。
这时的朝歌只觉此物好像……活过来了……
噗通……噗通……
朝歌貌似听到了心跳,好像从这鼎里面传来的!
伽蓝庙外,风雪依旧,寒吹打动破烂庙门,庙内寂静无声,朝歌缩在一角,身形保持不动,眼珠子转东转西。
这样气氛下,竟然还有另外的心跳,虽然那肯定不是自己的,但他可也不相信这是小鼎的,虽然这心跳听得有些熟悉。
“谁?”
他怯怯地道了一声,良久没有声音,而心跳声似乎依旧时,他啊地一下,将此小鼎丢开一丈,身形再次往角落缩去。
这鼎打在地,发出“哒哒”两声,这时朝歌身上某根筋也仿佛应和这声音抽了两下,让他觉得有些疼。
又好一会儿没声音,他才将目光重新看向三尺外的小鼎,心中想要将这鼎收回。
毕竟这可是父母留给他唯一、也是最后一件东西。
念头一起,这小鼎滴溜溜地从地上一翻,然后一下飞到朝歌手上,稳稳而立,又一动不动了!
朝歌看着安静待在掌心的黑色小鼎,不禁呆呆地咽了口唾沫。
这事情好生诡异!
若说能见禺狼这样的东西也就罢了,毕竟那是妖,妖也是生灵,是活物,可这东西说是器皿都过了,顶多算是个挂件,但却也是活物!
想想自己以往天天戴着个活物在胸口,自己又毫无察觉,这怎么都感觉恐怖和惊悚。
接着他搞了好一阵才终于弄明白,原来这东西不是活了,而是滴血认主后和自己心意相通,自己想让它上就上,想让它下就下。
朝歌本就还是个孩子,刚得了一件这样东西,更何况还是宝贝,自是极为欣喜。
玩了好一番,他才忽然想起个问题来:“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再次将此物置于掌心,他细细看起,慢慢感觉。
这鼎,忽然又给他一种无底洞的感觉,里面好像很大很大。
“当真怪异!”
他睁眼看着这小鼎里面,拇指头大的小鼎,最多能盛下半粒花生米,一眼就见底,若说那先前无底洞似得感觉,如此一看却倒是无聊和荒谬了。
呼……
一阵疾烈风雪刮过,破旧庙门啪地一声倒下一扇,一道细小黑影闪了进来。
朝歌遇冷身子一惊,定睛看去,原来是只浑身漆黑四蹄雪白的小猫。
进庙后,它并没有叫,因为嘴中还叼着一只活的大田鼠,但碧绿双眼却颇有灵性地警惕扫了下四周。
当它看到朝歌时,忽然僵住不动了。
朝歌因为身上痒,动了下,这只小黑猫顿时像被被天敌追杀般,敏捷地撒开四蹄窜上庙中央伽蓝菩萨石像的头顶,速度之快,能在眨眼间完成,足让他咂舌非常。
当确定四周没有危险后,这猫开始按着田鼠,准备进食。
就在此时,朝歌脑海忽然涌起那日这小鼎将禺狼妖魂吸去之事。
当时好似一开始这鼎没动,只是对着禺狼,当自己说出禺狼名字时,此物方才将其一下吸扯进去。
可若当时那幕情形不是幻觉的话,这被吸进去的禺狼妖魂又在哪儿了呢?
这鼎总共就那么大,总不至于逃了吧?
要是它能逃,怎么自己丝毫没事?
“滴血认主,呼名便收。顺圆方生,逆圆见死。淬精成华,服之长生。方寸之地,造衍万物……”
反复念着,他觉得一切答案就在这三十二个字上面。
“滴血认主已明白,这‘呼名便收’——”他托着鼎细细揣摩。
那伽蓝菩萨头顶的小黑猫似乎并不急着将食物吃掉,爪子一松放任其逃跑,这一逃,猫儿顿时又一个蹿跃将其抓回。如此三四次,田鼠倒也学乖了,索性一动不动开始装死。
这般猫儿就失了玩下去的兴趣,正准备一口将其彻底咬杀,却不料这田鼠猛地一串,从伽蓝石像上跑下。
猫儿眼前一亮,兴趣大起,撒开四蹄追去。
却不料,就在这时,庙内有人陡然间道了“田鼠”二字,它就见自己的猎物吱吱两声朝一边斜飞了去,越变越小,最后化为一个小黑点落入了个旋转着白气的漆黑口子里,消失不见了。
“喵呜……”它就这么看着田鼠消失的方向,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朝歌将小鼎收回掌上,奇妙感在他心头衍生,就好似这鼎就是他手掌,鼎中装着田鼠,就如他手正将那手掌握在其中,此时那只被收进去的田鼠正东窜西窜,四处碰壁,那明明撞上的是鼎壁,但他的手却好像传来被挠痒的感觉。
他现在向来,那道鼎中白气,是使用这鼎时忽然出现。
适才收这田鼠,此白气沿鼎口转成漩涡,涌现出股吸力才将其吸扯进来,如今田鼠在里面,这道白气化作一团不动,似散还凝,就如盖子般布在鼎口。
“好宝贝!”
朝歌心中一喜,原词此物只消叫出其名,便可将其收入鼎中,若按着这田鼠和鼎中方圆比起,估摸着就算收上二十来头牛也不成问题。
以后见谁不爽就收谁,见了打不过的妖魔鬼怪直接收了!
一想到这里,他眼睛一暗,要是早发现有此功效,对付那些个禺狼岂非手到擒来?
“唉……多想无益,徒增伤感,人总要向前看的。”调整了下思绪,转念一想,顿时明白过来,那三十二个字定然是这鼎的用法和功效。
“顺圆方生,逆圆见死——嗯,方生见死什么的,我倒是不明白,可这顺逆还是知道的,这说的应该就是鼎里面的这道白气吧,鼎自己又不会转,能动的也只有那道白气了。”
朝歌凝神于鼎,心中想着逆转。
鼎中原本氤氲一团不动的白气,这时再次转动起来,而且果然是逆方向转动。
随着这么一转,白气忽然变为红蓝两色的双鱼,互逐起来。
红色上朝歌感受到了那种炽热,这不是说他感受到了温度,而是那种看了一眼心底就衍生出了这样一种感觉。
蓝色上,朝歌感受到了寒冷,于红色炽热相对的寒冷,像是能冷到他骨子里、魂魄深处。
照理说这两者是截然相反的,可如今却在鼎内安然相处。
“吱吱……”
嗤——
在红蓝双鱼图逆转之下,田鼠急躁叫了两声,正想逃出去,刚直立起来,毫无防备指甲就化为了一道淡红之气。
这道气并未飘出,在红蓝双鱼图旋转下,收拢,缩小,凝聚,最终成了滴芝麻大小的鲜红。
“这是……精血!”朝歌看得瞠目结舌。
练气士锻炼自身气血,外在浑身气力实则都建立在自身气血强大根本之上,气血多了就需要凝练成精血,否则身体便会容纳不下。
修为越高的练气士,自然精血越多,精血越多,身体便越好,阳寿自然越长。
朝歌“看”着鼎内的这滴东西,心情无疑是激动的,用想法引导着这颗精血从鼎内飘出,落在他手掌。
虽只有芝麻大小,可却炽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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