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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走了。没有小雪的屋子里,只剩我与回忆为伴,冷清的空间变得尤为可憎。
我必须离开,让所有的一切有个全新的开端。
搬走前的一个下午,方远来喊我。我很意外,随手理了理头发便下楼去,他看着我摇摇头:你该去洗个头,打扮一下----我不想你这么落魄。
我笑了笑,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他的消息他的关心,现在他来了,我的心却早已锈迹斑斑。
他说他回去了,就是明天的飞机。
原来他是来道别的。我心里有点难受,为自己打造的钢铁护栏轻易的动摇了。因为不想让他看出来,便故作轻松的说:我正想去店里洗个头,你陪我?
在美容厅里坐下来,我看到自己在镜子里很苍白,果然可以用‘落魄‘来形容。指指墙上贴着的梁咏琪:就剪这样的吧。话一出口,方远和我自己都有些意外,可是终究是剪下去了。留了多年的长发丝丝缕缕飘落,迷蒙了我们之间的世界。
我甩甩一头短发,仿佛卸下一副重担。
外面阳光很好。我想起最初和方远交谈的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懒洋洋的,晒得人的思维都要停转。这世界仿佛在不断的轮回,我一下就回到什么也不想的状态里。我忘了我行走的目的,甚至忘了身边的人是方远。最初和最后有什么不一样呢!仍然是这道阳光,路边的野菊花含而未展,可迟早它会怒放。
我无法理解两年就这样过去,我分明还站在原地,但是光阴却肆无忌殚地穿过我的身子;这不过一瞬,但我却经历了那么多的伤痛、无奈和愚蠢!
我停在一家服装店前面,橱窗里有一件雪白的长裙,式样非常简单,只在裙摆上缀了几朵浅紫色的小花。我呆呆地看着,多美的裙子!可我很清楚它并不适合我,它只会令我更加苍白。我再也找不回纯真的感觉,因此穿这么纯情的裙子对我来说不但可笑而且荒谬。
然而我竟无法移动脚步,直到方远说:这条裙子太苍白,不适合你。你选颜色明快些的会好很多。
我低头走进店里,生怕他看见我就要掉下来的眼泪。
我十指翻飞,搜寻着架子上的夏装。最终挑了件天蓝色的短连衣裙。
穿着它转个身,向天空问:好看么?好看。方远和店主都这么说。我也觉得不错,付完钱,就直接穿在身上离开小店。
到路口,我说我自己回去你也走罢。方远没有坚持,只叫我明天别去送他。我点点头,他的手轻轻一抬,我知道这一刻他想拉我的手甚至是想拥抱我,但终于平平静静地话别,分手。
第二天我没听他的话还是去送他了。当我出现在机场门口,他恰好回过头来,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向他奔去。机场来来往往的人一刹那间全不见了,只有我们相拥而泣……
但这是影视小说里才有的浪漫。
第二天我照旧整理我的行李,电话响了我就去听。拿起话筒却没有声响。我知道那是方远一定是他,他什么都没说我也是。
我用手捂住话筒,以免我的哭泣被他听见,一直到电话里传出急促的盲音,我的人也软倒在地上。
我走到阳台。阳光依然那样好,天是蓝的很纯净。我知道他的飞机一定会从我头顶飞过,他一定会往下看,一定会在茫茫宇宙中寻找渺小的我。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的。
--end--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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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区区在下青二十七本人我的碎碎念&预告:
我回来了~~~想我了么~~哇哈哈哈。。。。
写于2000年的《柠檬微酸》,方远和边缘,都是有原型的人物。至于从原型到小说,自然是有很不少的变化与演绎。
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现在回想过去,应该是因为当时正处于实习期过后的大学分手潮中。
与之前奉上《曾经飞舞的青春》不同,小男生们可能纠结的是对方遇到有钱人变心啊,或是因为生死啊之类的。而我所看到的分手,都是极为现实的地域原因,以及,眼界原因。
学校里的爱情最纯,那是因为来来去去都只看到对方的优点。
往往,经历了一个实习期之后,看到的人不一样了,对方的缺点就突然间浮现出来;再加上随之而来的毕业失业问题。去哪里发展,谁回谁的家,还是去哪里闯?都是不可避免的矛盾。
文中的“我”,是我本人非常真实的心态。正是因为不可能离开家,所以我在大学里做了一个情感的绝缘体。也许遇到能令我不管不顾的人,会有所不同?
也许不会不同。因为我特别胆怯,没有勇气去承担,也没有勇气去爱。(怎么想起梁静茹的《崇拜》了呢?)
可我希望有人勇敢地去爱……据我所知,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比如xx和xx,请对号入座)。这也是我给《逃婚记》这个简介的原因:勇敢去爱吧,骚年!
说到《逃婚记》,她将从明起回归~~此后不会再有大篇幅的打断了,当然,“周末作”时光依旧~~
有木有一点小期待呢?~~~
爱你们~~~
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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