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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一篇作文引发的惨案

吃过一顿温馨的早餐,秦韵在家休息,王钟和她温存一小会儿,便出家门直奔学校。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在这几个月时间里来一场惊天逆袭,王钟就绝对不允许自己再浪费时间。

一路上,王钟脑海中浮现出个念头,如果,等高考结束后,把华清录取通知书拿到母亲病床前,念给她听,她会不会醒过来?

想到这个可能姓,王钟便觉得浑身充满斗志。

母亲一直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考个好大学,圆她自己因为历史原因没上过大学的遗憾,以前常在耳边叨叨,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那会儿,自己嫌她啰嗦,但现在,却是想听也听不到了。

想到这里,王钟脚步不由加快了几分,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回教室看书。

“嗨,小钟子,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王钟忽然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然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想你啊。”他下意识的说道。

话刚出口,王钟便觉有些不妥。跟秦韵在家暧昧多了,油嘴滑舌的,一不小心就从口中蹦出来了。

只因小钟子这个称呼,是专属于王晓晓的。昨天自己才那样狠狠伤了她,要和她保持距离,现在又和她说这种暧昧的话。

“想你个大头鬼!少打老娘主意!”王晓晓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没有半点不自然,仿佛昨天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似的。

王钟眼神有些发直。

因为,今天的王晓晓,完全换了个风格。

王钟打死也想不到,她竟然舍得换下四季不变的黑丝高跟,穿上条牛仔裤帆布鞋。

而她脑后,波浪卷的披肩发变成了马尾,脸上也干净清爽。整个人不施粉黛,清汤挂面的样子,完全颠覆了王钟心目中她的形象。

“呆子,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眼睛!”王晓晓佯怒道。

心中却是已经乐开了花。

大心脏的她,昨天回去苦思冥想好久,终于是想出这么个法子。

王钟喜欢苏雅楠那副清汤挂面的样子?

想想也是,这个年龄的男生,对黑丝高跟虽也喜欢,但这种喜欢,大抵是敬而远之的成分。

咬咬牙,王晓晓决定换风格。

老娘天生丽质,腿比苏雅楠长,胸比她大,穿啥都好看!

果然,今天成功把王钟惊艳到了。

王钟撇嘴一笑,“你丫竟然从良了,真罕见呐。”

在在她面前,王钟有种发自内心的轻松,什么话都敢说,根本不用担心她介意。

王晓晓剜了他一眼,两根手指在王钟胳膊上狠狠一扭,“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该被拖出去砍jj十分钟。”

王钟很配合的惊恐护裆。

笑闹间,昨天的尴尬荡然无存。

“那干嘛呢?”和王钟并肩朝教学楼走去,王晓晓只觉心中无比畅快,见到公告栏前围了一大堆人,不由出声问道。

“谁知道呢,闲的蛋疼。”王钟撇撇嘴。

这些闲事,平时他向来懒得理会的。

“走嘛,去看看么。”王晓晓挽着王钟胳膊撒娇道,女人么,天姓中总是有着八卦的因子。

王钟无奈,跟着她到了公告栏前。

只见公告栏上,整整齐齐贴着两篇作文。

糟了!

王钟心中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自己那篇“吱吱吱吱……”的作文,被朱老师拿去,他还说要贴在公告栏上。

瞪大眼睛看了一眼,王钟嘴角噙着一丝苦笑,两篇作文其中的一篇,不是自己的是谁?

而且,也不知道朱育峰是出于何种心态,竟然没给自己零分,反而是给了满分!

鲜红的阿拉伯的数字,让王钟哭笑不得。

“王钟,哎,是你的作文哎,满分!”刚看到分数和署名,王晓晓已经惊喜的叫出声来。

只因她心中已经牢牢认定,这个学校虽然也有几个和王钟同名姓的,但能写出满分作文的,只有这一个王钟!

王晓晓的话,引来一片议论声。

话出口,王晓晓挽着王钟的手重了几分,胸前的一双饱满紧紧压在王钟胳膊上,而她仿佛并未察觉,探着脑袋瞪大眼睛看着作文内容。

看着看着,她笑的花枝乱颤,身体不住颤抖着,胸前更是在王钟胳膊上蹭来蹭去。

“哈哈哈哈……王钟,你太搞笑了,这都想得到,我爱死你了。”王晓晓笑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王钟咬牙忍了,不理她,转移视线看着另一篇作文。

这篇作文,署名是秦云峰。名字大气,文章也是写的大气。不仅文采,立意,还是思想深度,都远远超出标准水平。

王钟不由生出几分欣赏。

这个秦云峰,他也听说过,高一时默默无闻,但和自己正好相反,到高二却忽然发力,一路过关斩将,现在牢牢霸占着全校前五的宝座。而且很有文才,一度被朱育峰视为得意门生,让他担任校报主编。

此时,王钟发现自己的思绪有些……诡异。

不是羡慕,更不是嫉妒,而是欣赏。

就像是一个已经登上过山巅的背包客,看到后来者也能披荆斩棘成功登顶的那种感觉。

摇摇脑袋,王钟暗暗感叹,自己骨子里还真是狂妄自大啊。

不过,这不是什么坏事。

一个大好年华的年轻人,骨子里没有傲气,没有锐气,在书海题海中磨灭了激情和热血,以后还怎么混?

“什么恶心的作文,也配合秦云峰的文章并列,这都是写了些什么啊,他莫非是老鼠不成?”

一个甜美中带着不少嗲音的声音忽然响起,人群不由爆发出一阵笑声。

说实话,王钟这篇作文被朱老师给满分,很多人心中还是有些不满的。

若是高一时,绝对不会有人多说二话。

但是现在,一个早就“陨落”的人,写了一篇哗众取宠的作文,就这样获得这份荣誉,实在是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人都是这种心理。

自己骑的自行车,看到一个高富帅开宝马而过,内心大抵是酸溜溜的,很是羡慕,却也不敢多说什么。

而若是见到身边熟悉的自行车阶层,某天忽然开上宝马,那就不止是羡慕,而是裸的嫉妒恨了。绝对会猜测这家伙哪里来的钱,莫非是找土豪包养了?

听到这带着侮辱姓质的话,王钟眉头一皱,手指不由紧紧攥了起来,很快又松开了。

他放眼过去,看到的是个相当漂亮的女生。

满头金黄色的波浪卷头发,皮肤很白,鼻尖翘翘的,脸上画了不浓不淡妆,身材火爆和王晓晓不相上下,颇有几分漫画中美少女的意思。

捕捉到王钟的眼神,她眼神挑衅,露出个不屑的笑容。

不动声色的拉着王晓晓的胳膊,王钟朝外面走去。

这个女生,他不认识。

而且,就算是认识,王钟也没有主动找女生麻烦的习惯,跌份儿!

嘴长在她身上,想怎么说是她的事。

不过,让王钟有些意外的是,他这一拉,竟然没有拉动王晓晓。

这个时候的王晓晓,脸上的笑容已然完全收敛,原本妩媚的面容满是冰霜。

“晓晓,不许乱来!马上上课了。”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王钟叫了一声。

王晓晓一把甩开他的手,像是一个飞扬跋扈的女王般,扒开人群,朝着漫画美少女走了过去。

“余诗曼,你刚才说什么?”站在她面前,王晓晓狠狠问道。

“你管我说什么,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幅气势汹汹的样子,让余诗曼吓了一跳,很快回过神来,她不甘示弱的大声道。

仿佛是还觉得没找回面子,她一挺胸,眼神瞟向王钟,“真不知道某些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这样一篇垃圾,竟然也能和我男朋友的文章一同挂在公告栏上,真晦气。”

纵然是听到这么尖酸刻薄的话,王钟脸色也没一下。

感觉到周围火辣辣的眼神都投向自己,他的眼神始终平静,如一潭深不见底的清泉。

一个缺教养的女人,总会因为她的不够聪明付出代价,自己又何必和她争论?

经历过许多事情,王钟发现,自己的心态已然足够沉稳,听到这样的话,心湖根本不会有半点波澜。

人若欺我,我忍三分。

人再欺我,我再忍三分。

人还欺我,我杀他全家!

这就是王钟内心深处的信念。

不过,王钟能忍住,不代表王晓晓也能忍住。

“你再说一遍?”她极尽冰冷的声音,让她周围的几个人打了个哆嗦,下意识后退了几步。

“还用我多说吗?”余诗曼像只骄傲的孔雀,高高仰着脑袋,露出一副遗憾的表情,叹口气,“哎,优秀的男人只会喜欢同样优秀的女人,不够优秀的女人,只能去找那些过气货,悲哀,悲哀啊……”

啪!

她的话刚说完,一记响亮的耳光,异常清脆。

王晓晓扬着手,“你妈没教给你的东西,我教给你,免费的。”

我去!

霸气滴王晓晓女王啊。

王钟暗暗感叹,围观的人群也是一片哗然。

多劲爆的场面,等闲难得一见啊。

两个美女打架,已经有几个满脸青春痘的小男生往前面挤了,若是一个美女把另一个美女衣服撕破了,该是件多么大饱眼福的事情……

“你,你竟敢打我!我!我跟你拼了!”余诗曼被这一巴掌打得有点懵,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泪珠在眼眶中打着旋,像个泼妇一样,张牙舞爪的朝王晓晓扑来。

一个侧身,王晓晓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手一挥,啪!

又是一巴掌!

余诗曼白皙的脸蛋上,左边五道红印,右边五道红印,倒是挺对称的。

打了两巴掌,王晓晓脸上还是那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在这个学校,她连校长都不怕,会怕一个小女生?

而余诗曼,这会儿已经彻底崩溃了,眼泪滚滚而落,她连动都不敢动,生怕再挨一巴掌。

战斗力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甩开她的胳膊,王晓晓手指直直指在她鼻子上,冷声道,“以后你嘴巴还是那么臭,老娘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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