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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我要以这个故事开始讲述我们收魂人的事情——趁我还记得清楚的时候。
去年秋天刚刚入凉的时候,我和哥哥柯正打算照例回老家——大道县下的一个小村子,叫善鱼村——住一段时间。是善鱼还是善渔?现在已经无法确切知道了。村子并不大,我家爷爷辈在村首的位置辟了三亩地,后来经过两代经营,慢慢算成了村里的大户。父亲娶了我母亲之后,又过了些年,爷爷便和nǎinǎi烧起了小灶,在村里搭了个小屋,起了个很诡异的名字“三莫居”。自我懂事后,爷爷近似教私塾一样告诉我所谓“三莫”便是莫问、莫想、莫痴。我yù问他何解,他摸摸胡子,用褶子将一条划过整张脸的刀疤遮住,奋力地看似慈祥地笑着说:“这第一个便是莫问,你又偏问!”总之,这是我小时候对他最清晰的回忆了,似乎我一切对他的记忆的起点都在这里。后来问起哥哥,他告诉我爷爷也向他解释过三莫居的名字。

“那你没问具体什么意思?”我问哥哥。

哥哥满不在乎地说:“我才不问呢。我就觉得他抱着我难受,想早点走。越早越好。”

哥哥从小似乎就是这样,一直不曾变过。五年前,当父母和妹妹那一年相继去世,哥哥一料理完他们三个的后事就提议将老家的房产连同屋后的山和地一并作价卖了,便宜到连叫花子都能买得起。他发自内心的欢愉让我觉得似乎是在说搬家时早就不想要的旧物一样。我心里气愤他对这个家庭的不习惯已经到了呼之yù出、多一刻也不能忍的地步,跟新婚媳妇等着见老公似的盼着想见买主。但一看他由内而外欢喜而又轻松的神情,便也理解了他。在他国外留学十年后再回来的时候,尽管本能可以让他时常保持着高度jǐng惕,但还是被我们粗心落下的在地上不停滚动的戒指、追着妹妹跑的掉落的长头发吓到吃不下饭。父亲挂在正屋里的每年八月十五都要参拜的钟馗像被他说成了活的,眼珠子都会死盯着他看,连上厕所的时候都是。似乎,他在洋人那呆了几年,已经忘记了小时候他正是和这些玩物一起长大的。可怜的哥哥,血液和理智的斗争让他时常处在矛盾中。

我说,好吧。反正以后回去的机会少了,留着也是给尖嘴猴腮的老鼠、半截尾巴的流浪狗,还有始终大腹便便的野蛇做安乐窝。

他似乎没想到我能这么爽快地答应,又或是怕我反悔,第二天便央求我乘“骏宝”带他回去速办速决。但当我们揣着房产证和草拟的合同坐在nǎinǎi——或者准确地说她大部分时间是我们的nǎinǎi——小屋里那方比她年纪还大的木桌前,一群簇拥在我们周围天真无邪只顾憨笑着的老人却让他将合同慢慢揉进了裤兜里最深的角落,很是动人又矫情地说了句:“弟弟,我们看我们以后还是要常回来看看。”

我以为是他身体里的血液突然战胜了理智,但他回家的第一件事却是将钟馗像恭敬地收了起来,放在父母的衣柜里。在原来的地方,哥哥挂了副墨鱼图,镜框里是我们一家五口仅有的一次合影。合影里父亲戴着墨镜,将妹妹放在他的右腿上坐着;母亲坐在他左手边,我则斜靠在她的左腿上;哥哥一脸不情愿地坐在前面的草地上,鼓着腮帮子对着镜头一脸茫然。

“他真的在一直看我!”他一边收,一边向我解释,眼睛丝毫不敢离开我的脸。

说起来,这都是五年前的事了。五年间发生了很多事。哥哥开了公司做了生意,买什么赚什么。但他天然对金钱没有什么兴趣,到后来整天盘算着怎么把他手下的那些员工也弄得和他一样富裕。但他却从来不说要贴补我的话。原先打算卖房子的时候,他还在路上还向我重申会平分那少的可怜的钱。我找了份正经工作,做同声翻译。虽不富裕,但也够养活自己。我是不能轻易接触异xìng作为家庭成员的人,那样会害了彼此。正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愁,说的就是我现在这个样子。

可别以为我是可以不吃饭就能存活超过三天的异类——哥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我对他说“很饿”是装出来的。我平时就是个普通人,上班下班,熬夜加班。只不过我的兼职稍微特殊了些。或者说,我的兼职和正职可能和你们是颠倒的顺序。同声翻译是件很苦力的事情,做完半年我的头就快炸了,眼珠子有时候都会掉出来。后来听了别人的建议,才知道他们都是工作半年,然后靠半年的工资在剩下的半年休息。我天生不是什么工作狂。

去年一直到9月份我才做完一个亡灵的收脸,或者叫入脸——那真是个小亡灵,我花了三天时间调查清楚,却得花三个月时间去安慰那个独自剩下可怜的女人。

出了那女人的家门我就打电话给哥哥:“我们明天回老家住段时间吧。”他嘿嘿一笑,敲一下烟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然后故意问:“怎么了?又一个想和你结婚的?无知的女人!”

我有时候很羡慕他,可以说走就走。前一秒嘴里还在说着合同、生意、几百万的材料,下一秒就好像这些都不曾出现过一样,一刻都等不及地冲出办公室。好像这个世界唯一牵挂他的人要么已经离去了,要么就在他身边——就是我——一样。他每年都只需要动动嘴就行了,凡事都会有人替他办好。用他的话说,什么时候回家完全由我决定——他任何时候都有空。但仅次而已。他也说过很羡慕我,去哪都不用飞机,随身带着骏宝,是当真的说走就走。但也仅次而已。

他说的“骏宝”是我的交通工具——一个绿眼长毛的美国人多年前送我的礼物——可以飞行的托盘。我只要将脚扣进托盘上的暗扣里——其实就是用力踩下去,就可以在托盘上站定。托盘中间连接的纳米金属杆可以像钓鱼竿一样伸出来,最长可以到2米。金属杆头固定着一个运动自行车把手一样的方向和动力仪。不用的时候,我就将方向仪和金属杆折叠收起来,整个托盘看着就好像一个小型体重仪似的。相处的时间越久,我和骏宝的默契也就越好,就好像是我的弟弟一样。但我不曾将他给任何人用过,包括我的哥哥。我觉得他肯定是那种飞了就再也不会回来的人——这可比他坐飞机方便多了。

骏宝最大承重170公斤,多一两他都不肯启动。当然,这是后来才测试出来的结果。第一次将哥哥绑在我旁边准备一起飞的时候,我们呆呆地站在托盘上,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们捏着鼻子静静等待埋在牛粪里的鞭炮爆炸的样子。但骏宝就像哑炮一样迟迟没有一点反应。我将我听过的所有咒语都说了个遍,哥哥瞪大了眼睛满心期待地看着自己是否已经腾空,到底还是失望地跳了下来。他刚准备破口大骂,骏宝就带着我箭似的冲上了五层楼的高度。

“胖子!是你太重了!”我在空中对着他大喊。

哥哥从此开始减肥。我曾以为他已经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再也没了坚持做十个俯卧撑的力气。三个月后入冬了他再喊我去他公司,只见他在寒风中光着脚丫,只穿着一条秋裤,没等我下来就抱上我的腰。骏宝很给力地颤抖了一下,最终还是稳稳地滞在空中。我带着他绕着公司大楼飞了三圈,他一边喊着“太他妈的爽了!”一边少有地亲我的脸庞。后来,他的体重进一步减到了80公斤,说留点空间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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