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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一封信 Kindle 发光

因为他会发光啊!
寄信人:星星兔,十六岁,狂热的Jay粉

To十年后的自己:

今天和爸妈大吵了一架。

这次月考没有考好,他们就把我狠狠骂了一顿,说我上个星期花钱去买Jay(周杰伦)的磁带,房间里贴满了他的海报,一天到晚脑子里只有追星追星,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他们说,一个连歌词都吐不清楚的人,有什么好喜欢的,耽误学习!

爸爸撕掉了我房间里所有的海报,还把我买来的磁带和CD全部放进箱子里,用胶带封起来,说下一次再考差了,就直接扔掉。

我都要疯掉了,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觉得一切都是追星的错,所谓的学生,就应该老老实实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埋头学习。

他们这样逼我学习,我偏偏不想再学习,为什么什么都要听他们的,这是我自己的人生啊!连选择自己喜欢听什么歌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我看着一片狼藉的屋子和被撕得只剩下一角的海报,越想越郁闷,没有忍住,一边哭一边冲出了家门。

深夜了,我无处可去,便到电话亭给朋友打电话,但又不知道要打给谁,最后打给了一个没有见过面的笔友。他是我在Jay的粉丝论坛上认识的朋友,和我差不多大的年纪,又是同城,在论坛认识之后,发现我们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共同话题,之后还互相寄过几次明信片。

我哭着告诉他爸妈做得有多过分,他沉默地听着,果然是Jay的粉丝,连性格都和他一样,不善言辞。最后他说:“你别哭了,我唱歌给你听吧。”

我一边擦着鼻涕一边说:“我要听《世界末日》。”

他说:“不许点歌!”

我又开始觉得难过,咧了嘴准备继续哭,却听到他在电话那头清唱起来:“全世界,好像只有我疲惫,无所谓,反正难过就敷衍走一回,但愿绝望和无奈远走高飞……”

但愿绝望和无奈远走高飞。他的声音比Jay的更低沉一些,低沉中又带着温柔,盘旋在夜色里,我握着电话抬起头,看见了满天的星星。

真是难得啊,现在在城市里,还能看到这样美丽的夜空。

那天晚上,他给我唱了好多好多首歌,虽然一直说着不能点唱,但是他唱的,全部是我喜欢的歌曲。我们的电话一直打到我花光了身上最后一枚硬币,我向他保证,挂了电话以后,我就会回家去,会好好和爸妈谈谈的。

我本来已经打好了腹稿,要理智地和他们谈谈,告诉他们,追星并不会影响我的学习,反而是我学习的动力。可是等我信心满满地回到家,迎接我的,是父亲一个响亮的耳光。他愤怒地朝我吼道:“你反了是不是?没收你的东西,你就敢给我离家出走,是不是我今天打了你一耳光,你就要和我断绝父女关系?我就说了,什么崇拜偶像,没一个好东西!”

我绝望地看着他,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深吸一口气,回到房间,重重地将门关上,反锁,再把书桌推到门边抵住,把凳子放上去,想与这个世界隔绝。

后来,过了大半个学期,我的成绩又慢慢回升,他们却再也不肯把没收的东西还给我,反而得意扬扬地说:“看吧,我说吧,就是这些东西耽误了你的学习。”

我每天晚饭只吃一个馒头,把钱省下来,去学校后门买盗版的磁带,偷偷放在课桌的抽屉里,用教科书挡住。每天提前来教室,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听一会儿,觉得心里好舒服。

再然后,Jay变得越来越有名,大街小巷都能听到他的歌,就连教务处的那个大妈,走路的时候都会哼几句“爱像一阵风吹完它就走”,文艺演出上,好多男生都在表演双节棍。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觉得爸妈那边的态度也好像松了很多,突然之间把磁带都还给我了,只要不表现得太明显,他们都不会太干涉我。

论坛也渐渐壮大起来,我们自己印制T恤、马克杯、记事本一类的周边产品,每天起床看到它们,都觉得心情好好。我没有告诉那个笔友我回家之后发生了什么,只是说一切都好了。我们继续在论坛上一起灌水,却没有想过要见面。不过也有约定,如果Jay来开演唱会的话,我们就一起去。

可我最后还是,失约了。

妈妈有一次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翻了我的东西,看到了我和他写的信,不过幸亏他的名字和字迹都很秀气,所以爸妈都以为他是女孩子,大概是没有想过男生也会追男明星吧。我回到家后,他们又把我臭骂一顿,说我总在暗地里搞些小动作。

他们竟然不觉得自己不经过我的允许翻我的东西有错!他们不觉得偷看了我的信件有错!

我已经懒得与他们争吵,就是因为我不是大人还是学生,所以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然后,又是往事重演,和Jay有关的一切再一次被禁止了。不过我已经无所谓了,因为现在,Jay已经红透了半边天,到处都有他的歌,到处都有他的海报,人人都知道他。

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如果这样子继续下去,我大概也不会给你写这封信了吧。

事实是,Jay真的如我所愿,来这里开演唱会了。

大家在论坛和贴吧热情地讨论,我沉默地关掉了电脑,埋头写作业,因为我没有钱,我连最便宜的站票也买不起。

有天晚上,实在忍不住了,我鼓起勇气向爸妈提出,能不能用我的压岁钱来买张演唱会门票,我可以做家务来补上,结果自然是又被骂了,他们说我太不懂事了,我拿了多少压岁钱,他们还不是给出去了多少。

我向大家扯了谎,说那天家里有事,要回老家,所以不能去看演唱会了。演唱会结束以后,我收到了他寄给我的照片。他拍了很多很多张,每一张照片的背后都抄上了Jay的歌词。

我最喜欢的一张是,黑暗的会场,所有人手中的荧光棒亮成了一片海洋,无边无际,排山倒海。他在照片的背后写着: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我将这张照片夹在记事本的第一页,我没有再上网,也没有再给他回信。只是每一次难过伤心的时候,迷茫灰心的时候,我还是会偷偷听着Jay的歌,将这张照片拿出来看一眼。

我不停地祈祷,这样的日子可以快一点过去。

我给你写信,就是想知道,十年以后,我会是什么样子的?你能代替我,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和谢谢吗?

对了对了,Jay有没有红遍全世界?有没有成为像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天王巨星?爸爸和妈妈,是不是不再反对我追星?我会不会已经结婚了?你一定要好好把关啊,对方一定也要是Jay的狂热粉丝,能够陪我去听演唱会的那种!如果可以的话,我还希望他唱歌很好听,能够在我伤心的时候,为我唱《简单爱》。

但愿沮丧和无奈远走高飞,但愿这个世界,能多一些理解。

Reply from十年后的自己:

今年,正好遇上Jay到全国巡演。我买了最贵的票,能去的城市,都跟着他去。朋友问我:“看一场就够了,你干吗跟着全中国跑啊?”

我说,那时候我是穷学生一个,没有钱,想要听一次他的演唱会,但是买不起票,只能抱着随身听,蹲在体育场外,买一把荧光棒,一边听一边跟着唱。磁带和CD,大部分也只买得起十块钱一张的盗版。现在我也没有变得很有钱,但是每一分都是自己挣的,我想把曾经亏欠的,都补上。

我亏欠的那个人,不是Jay,是十年前的你。

是十年前,喜欢他喜欢到哭泣的你。

后来,我和你在信中提到的男孩渐渐没有了联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自然地失去了联络。你不必太难过,生命中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太多,不是缘分不够,而是命里的这一段邂逅,已经完成了。

嘿嘿,偷偷告诉我,当年,你到底有没有对那个素未谋面的男孩心动过?

继续说演唱会吧,其中一场演唱会,当Jay唱到“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的时候,全场尖叫声爆棚,所有人都在拼命地呐喊和哭泣。那一刻,我觉得好值得,这辈子,有过这样的一刻,也就值得了。

我们这些歌迷,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喜好,却有着一段相似的经历。

因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喜欢过同一个人,这个人的歌声,陪我们走过无数个或痛苦或快乐的夜晚。

然后我们都长大了,走出象牙塔,走进了社会,有了不同的职业,有一些人还在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有一些人已经放弃了,可是当我们想要缅怀过去的时候,一张CD,一首歌就已足够。

Jay代表的,就是一个时代。

可是,就算我有这样的感悟,当我看到十几岁的表妹,吵吵嚷嚷说自己好喜欢好喜欢某个明星,甚至为了他和好朋友翻脸的时候,我也会下意识地想,她这样子,太沉迷了吧,有点过度了吧?

明明我自己就是那样一步步长大的,可是连我都不会站在她那一边,所以,不要企图让别人完完全全理解你。

因为你从对他的爱慕中所获得的感动,只有你一个人明白。你所有的感情,都是私密的。没有人可以与你分享,就连那些和你一起长久地爱着同一个明星的粉丝们,也不能。

你在屏幕上看到他笑着说“明天也要好好努力”的一刹那所流下来的眼泪,只有你自己明白。

可是就像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来指责你追星的行为,你也没有资格去指责他们的不懂。人生本来就是由很多阶段构成的,不同的阶段,你会迷恋上不同类型的偶像,而十年,十五年,一生都不变的,就是你的指路灯。

就算他退离这个舞台,有一天不再唱歌,慢慢被公众所遗忘,他依然会影响你的人生。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会帮助你去完善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对梦想的渴望和努力,会让你也变得积极向上。为了这样的人,牺牲和付出再多的时间,我也觉得值得。

因为他带我见识到了更广阔更远大的世界,而学习,从来都不是人生的全部。

谢谢你,在十年前为我找到了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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